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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雨翻云同人)在破碎虚空之前 作者:蛤蟆殿的兔子(晋江2014.4.18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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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高手!沈之湄下了结论。
  为首的一个刀疤大汉哼笑一声,厉声喝道:“厉若海!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敢和咱们十只野狼做对,粉身碎骨就是你的下场!”
  原来他的名字叫厉若海。
  不过一闪神之际,那边几个人已经交上了手。“十只野狼”呼喝连连,而且明眼人一看,便可看出他们必然练有一种合击之术。
  那厉若海枪法虽然凌厉,却要分心护着孩子,而“十只野狼”也就故意多往那婴孩身上招呼,不过片刻,那名叫厉若海的年轻男子身上便多了几处伤痕,但在刀锋斜斜划过背上的一刹那,他长枪宛如灵蛇探出,将对面一个长脸汉子捅个对穿!
  以伤换死,在被围攻的局面下,虽然无奈,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十只野狼”死了一人,更加暴跳如雷,手底下也愈趋疯狂。
  厉若海已经渐渐护不住那婴孩。
  沈之湄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毫无预兆地自树巅扑击而下。
  厉若海正将婴儿的襁褓向天空高高抛起,只因为他无法在四面都有兵刃的同时,庇护这婴儿毫发无伤。
  沈之湄一把抓住了那只襁褓,飞掠而过,黑夜里,她披着斗篷的身影神秘莫测。
  刚刚一落地,一种强烈的不祥便从背后扑袭而来,沈之湄几乎在同时便一转身,伸掌斜拍,卸劲!
  “我并无恶意!”她急急解释。那从背后袭来的一枪虽然被她轻易化解,那种森森的杀气却依旧令人凛然心悸。
  谁说母亲才护崽,护崽的男人一样伤不起!
  “哦,抱歉。”
  沈之湄这才看清了男人的长相,那是一张英俊得毫无瑕疵的面孔,一双黑如夜空,明如星子的眼睛。
  她不期然想起传说中在月光下的沙漠里出现的银狼王。
  那狼王想必有着和这少年一模一样的眼神。
  背后“十只野狼”已经赶来,和刚才一模一样,只不过被围住的从一个半变成了两个半。
  那为首的大汉仰天打了个哈哈,“朋友是谁?为何要架这个梁子?咱们今日找的是这个小子,朋友若肯卖在下一个面子……”
  沈之湄微微低头,熟练地抚拍着婴儿的背,自被她抱住后,这孩子便住了哭声,此时更是舒服地打了个小小的呵欠,闭目睡觉。
  果然,她其实是看不下去这可怜的包子被无辜折腾罢了……
  厉若海的目光从她脸上落到孩子身上,冰冷的神情里多了几分暖意。
  “多谢姑娘。”
  这俊美少年的声音也极有磁性,如果不是太过冰冷无情,极容易引起人的好感。
  沈之湄掠了掠被树枝弄乱的鬓发,“阁下有把握对付这些人吗?”
  厉若海睨了一眼,“一群无耻鼠辈而已。”
  沈之湄点点头,后退了两步,让开位置,“我暂且照顾令郎,不必担心。”
  “十只野狼”的首领怒极反笑,“想不到啊想不到,厉若海你死到临头,竟然还有女人肯陪在身边,好!我就暂时饶你一命,只砍断你手脚,让你好好看看,咱们兄弟是怎么玩你女人的!”
  此话一出,沈之湄勃然大怒!
  厉若海寒星一般的眼中冷芒一闪,枪尖颤动,化作万千枪影。
  沈之湄的怒气只是一瞬,下一秒,她已经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名叫厉若海的少年施展一身枪艺绝学,将围攻之人逼得连连后退。
  这少年的枪法太过凌厉,有去无回,出手便分生死。
  不过也无所谓,反正这些狂徒,死了便罢,不死,她也会至少挖掉他们的舌头以作惩戒。
  这不是残忍,而是这个时代应有的规矩。正如在现代,强/奸/犯并不足以叛死刑,但在江湖上,“奸/yin/妇女者可杀”是公认的。
  沈之湄的涵养当然不止这一点,区区一句辱骂还不至于使她大动肝火,但是她同样认同,在江湖,就要遵守江湖的规矩,挑衅强者,就得承担挑衅的后果。
  沈之湄的斗篷无风自动,偶尔有刺向她的刀枪,也被带起的劲气轻巧卸开。
  婴孩在她怀中睡得香甜。
  厉若海一枪刺过,一具脖颈血如泉涌的尸首砰然倒地,然后他抖了抖枪尖沾上的血珠,向沈之湄走过来。
  沈之湄后退了一步,夜风中的血腥味格外浓重,使她有些不喜地皱眉。
  厉若海停住了脚步,“多谢姑娘仗义保护小徒。”停了一停,他又道:“在下厉若海。”
  沈之湄犹豫了一下,还是答道:“我姓沈。”她有些赧然,在这样的情境下,这种自我介绍就显得太过冷淡倨傲了些。
  但愿只是她想多了……沈之湄将怀里的孩子还给他,“令徒根骨甚佳,日后必成大器。”她说的很客气。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对方身上的寒意更浓重了些。
  也许是刚杀过人的缘故罢!


☆、再次相逢

  沈之湄没有等到天亮就告辞了,虽然在经过这一场并肩“战斗”之后,这种矜持已经显得完全没必要,甚至是刻意的疏远。
  沈之湄确定自己并不是因为讨厌这个名叫厉若海的少年。
  也许是因为气场不对罢!她习惯的是梨亭师叔的柔和,青书师兄的温雅,哪怕是莲舟师伯的冷峻,松溪师叔的调谐,也比这个浑身透着一股锐气的少年要容易相处得多。
  这种截然不同虽然不令她反感,甚至潜意识里有点欣赏与羡慕,但依然下意识地往后退,仿佛下一秒便会被灼伤一样。
  感觉……就像古龙世界的人物错串了金庸的场子。
  浑身带着坚硬的刺,但是内心柔软得像豆腐的人……比如阿飞,又比如萧十一郎……
  这种不加掩饰的“真”没来由地令她有些局促不安。
  武当派的人也“真”,但是那是一种如水润下的、宛如赤子孩童的、柔和而坚定的气质和信念,义之所在,虽九死其犹不悔。
  而这个持枪的少年,若孤狼,若冰雪,若烈火,眩目得令人不敢直视。
  那是生命的另一种绽放形态。
  忽然明白了这一点的沈之湄心情大好,虽然这一点也没有改变她打算立刻离开的想法。
  沈之湄笑着挥手,向厉若海道别。
  肯努力保护弱小的都是好孩子的哦……
  诶,如果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真想抱一抱……
  ……
  沈之湄离开武昌后,又足足晃悠了大半个月,才到了河南信阳。
  依旧是一身朴素蓝衫,由于天气渐热,斗篷被她转手卖给了成衣铺。
  不过她的心情较之刚出武昌时,好了不知多少倍!
  自从在某天碰上了一出活生生的“此路是我开”戏码,沈之湄忽然就顿悟了!
  身为名门弟子虽然不能偷盗,但是替天行道总是可以的吧?行完之后将赃物取缔没收是必须的吧?追回的赃物九成分给贫苦百姓,最后留一成劳务费是应该的吧?
  所谓劫富济贫,“富”不一定为富不仁,所以劫“富”济贫并没有太多正义的立场,有些时候,更是和偷盗抢劫无异。
  但是山贼……消灭穷凶极恶不事生产的山贼必须是我等侠义中人的义务!尤其是那些富得冒油,和“朝廷昏庸逼良为盗”没丝毫关系的山寨,朱元璋好歹才刚刚登基,虽然边疆还在打仗,但是人家真的不至于此。
  ……从她偶然搜出的几封书信来看,倒是很有官匪勾结的嫌疑,不过,她也不是朱家的巡查御史,罢了。
  所以,在扫荡了鄂豫交界之处的十数个山寨后,沈之湄飞快地脱贫了!
  黑吃黑,好幸福……
  只是沈之湄却忘了,山贼盗匪这种东西,并不是野生的韭菜可以随便割的。也许一个两个小寨子并没有什么背景,但山有山道,水有水道,连盗墓贼尚有山头魁首,何况是聚众山林的匪类?一个个还能建起整齐的防御栅栏?
  这年头哪有那么多雄才大略的山贼寨主?真要有,这大明朝也该日薄西山了。
  沈之湄并不是没有江湖经验,只是她真的没有往这一点上想而已。
  或者说,那些山贼强盗弱得让她实在联想不起:哦,这些都是有背景有来头的!
  她在鄂豫边境肆无忌惮的扫荡行为,已经悄然引起了几方的注意。
  日落之前,沈之湄到了信阳城,之前她为抗元奔走时,也不是没有来过此地,甚至还同小股骑兵在不远的郊外进行了一次激战。
  只可惜,她所谱写的历史并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时过境迁,沈之湄也慢慢试着以一个局外人的心态,观察和欣赏这个新兴的朝代。
  虽然她依旧对于朱元璋本人有着非常糟糕的印象,尤其是上个世界她已经想办法杀了一次,结果换个地方这人又阴魂不散地冒出来……
  想想就挫败得要死……
  沈之湄挑了个最顺眼的客栈走进去,要了件清净的上房。
  手里有钱,心情就好。
  由于在山上习惯了简朴,她仍然只点了两个素菜,要了一小壶女儿红,然后要求小二给她送到屋子里。
  上房虽然不甚大,打扫得却非常干净,店家甚至殷勤地询问 ,是否需要沐浴用的热水。
  要!当然要!沈之湄小小地惊喜了一下,貌似,以前住店都没有这种待遇呢!果然商业带来的服务业繁荣,值得称赞!
  虽说女侠行路在外尽量别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洗澡,以防淫贼,但内心上对于“被看光就完了”这种贞节理念还是不大感冒的沈之湄,对于这个问题的考虑程度就轻了许多。
  大不了,杀人灭口就是,反正淫/贼无人权,杀了不犯法。
  所以她洗得很开心,虽说内功练到精深处有辟尘之能,但是一路风尘赶路后,能够惬意地泡在热水中洗个澡,真是相当快乐的享受!
  沈之湄直到洗浴的热水变凉了,才施施然起身,慢条斯理地穿衣服,肚兜,亵衣,中衣,外衫,一件一件地穿上去。
  屋子里有铜镜,虽然不大明晰,但她觉得自己似乎长高了点,肌肤也白皙得有些透亮。
  武功大进的副作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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