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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重生御女-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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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末世后期,丧尸生物会成为全球公敌的原因所在。
上一世之中,变异生物虽然也吞噬人类,但它们吞噬人类的目的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只要有积蓄的食物,它们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尤其是到了末世后期,人类已经变得很强大,那些智慧不低于人类的变异生物便会主动避开强大的人类,甚至于人类结成联盟,共同对付嗜血的丧尸生物。
而变异生物之间有时候为了食物,也会产生血腥的厮杀,那些怪兽饿极了眼,相互残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末世后期的人类也强不到哪里去,那时食物极为缺乏,人类之间相互杀人吃肉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林枫手心一翻,一把宝剑已经握在了手心,这把宝剑来自战斗城堡的遗迹中,虽然这把剑不能与里面最富盛名的绝代神器震天神针相比,但它的好处便是重量极轻,正适合目前自己使用。
而这把宝剑也是能量武器,可以在虚幻与真实之间自由转换,不用的时候化为一道小小的纹身或者戒指,留在自己的手上,一到用的时候便可以召唤出来。
这时几十头僵尸已经冲到了林枫近前,躲在一片的郑胜利与刘文定暗自替林枫担心,虽然他们也想扣动扳机,打死这些僵尸,但那样一来,势必会被这头僵尸犬发觉。
而林枫也没有叫自己现身,显然是有对付对方的把握,他们两人紧握手枪沉默不语,并打算在林歌遇上危险的时候上前帮忙。
天地秘籍第一式!
林枫手中的宝剑发出万道霞光,如同漫天的阳光朝四周散去。
一声声惨叫传来,几十头丧尸几乎同时中剑,身体被搅成了肉泥,并换做漫天的血雨散落了一地。
刘文定与郑胜利同时张大了嘴巴。
这是真的吗,一瞬间击杀几十头僵尸,比开枪的动作还快,你以为自己是身怀绝技的大侠呀,刘文定与郑胜利一下子被林枫的手段给震住了。
以前的林枫,只要拿起枪,那就是死神下凡,迅速收割一切生命,而他不用枪之后,居然比刚才还变态,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牛人呀。
尤其是刘文定,他与林枫是多年的朋友,自认为很了解对方,可是当他看到林枫手持宝剑,疯狂屠杀僵尸的画面,才知道自己其实并不了解对方。
想不到林枫是个如此强大的人,自己以前怎么一点苗头都没发现呢?
所有僵尸毙命之后,林枫手持宝剑,目视那头力量达到一百点的僵尸犬,一脸的冷酷。
上一世,自己是在力量达到三百点之后,才可以使出天地剑法第一式,而自己今天才一百五十点的力量,按理说还无法使出这样的剑法。
时间紧迫,林枫也是不得不行险,在使出这一招之后,他手臂上的筋脉都被撕扯的高高肿起,一股疲劳感袭来,不过他却不敢大意,因为真正的对手还在对面。
丧尸生物的智慧极低,但随着力量的增强,它们的判断能力也会随即提高,但它看到林枫一剑斩杀几十头丧尸的时候,便知道林枫这个人是个极其危险的存在。
这头僵尸犬依然怒吼一声,扑向了林枫,嗜血是它的本性,而强大的林枫在它面前,也是一个极为甜美的食物,如果它吞噬了林枫的话,它的力量也会一下增强很多。
‘彭。’
僵尸犬的利爪一下子击在了林枫胸前,由于林枫身上穿着战斗城堡中特有的防护皮甲,僵尸犬的这一爪并没有抓破林枫的皮肤,不过巨大的冲击力依然叫林枫眼前一黑,同时一口鲜血从口中喷了出来。
“去死吧!”
林枫手起剑落,斩在了僵尸犬的颈部,不过这一剑却没有砍下僵尸犬的脑袋,只是在它的喉咙处砍出了一个数寸的创口,大量的黑血喷出,溅的林枫浑身都是。
使出了这一剑之后,林枫顿时累的筋疲力尽,而僵尸犬受伤虽重,却也不至于立即毙命,它眼中泛起强烈的恨意,并朝林枫脖子咬了过去。
‘彭’。
‘彭。’
一阵枪声响起,无数颗子弹纷纷射到了僵尸犬的身上,由于僵尸犬体质极强,这些子弹并没有对它造成伤害,但却减缓了僵尸犬扑向林枫的速度。
由于僵尸犬一扑的速度极快,林枫差一点来不及躲避,可是僵尸犬的速度一迟钝,却被他找到了机会。
林枫一拳打出,一百三十点的力量直接正击在了僵尸犬的脑门上。
‘彭。’
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僵尸犬的脑门打塌,随即,僵尸犬身体一软,尸体滑落到了地上。
第十一章 基因裂变素
林枫朝刘文定与郑胜利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赞赏的表情来,虽然自己没有叫他们两人出来帮忙,但他们在发觉了林枫处境不妙之后,依然出手相助,当凭这一点,就知道在自己没有看错人。
上一世之中,他也结识了不少好兄弟,可是他们为了掩护林枫,都死在了末世中,这种失去兄弟的经历曾经叫他肝肠寸断过。
当初那名救了林枫的进化人类就对林枫说过,林枫有一双分辨是非的眼睛,他看人很少看走眼。
他虽然可以看清人的本性,但却无法看清最终的局势,并最终陨落在了审判日开始的时候。
这一世,他也知道无论是刘文定,还是郑胜利,都是他可以信任,也值得他信任的人,因此他才毫不犹豫的将刘文定与郑胜利留在了自己身边。
刚才的射击会激怒那头丧尸犬,如果丧尸犬舍了林枫而是攻击刘文定与郑胜利的话,他们决计无法躲过丧尸犬的攻击,但他们依然出手,这就是兄弟,一个末世中可以依靠的港湾。
虽然在末世前期,很多善良的人们还能保持着互助的美好传统,但到了末世后期,想要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团队在一起,可以说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那时的人类为了活下去,已经没有了任何原则,出卖兄弟出卖朋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不知道这一世,他们对自己的感情还能保持多久。
“老大,这头丧尸犬死了吗?”
刘文定满是疑问,刚才那头丧尸犬的移动速度太过恐怖,刚才他连看都看不清那头丧尸犬的移动速度,更不要说反击了。
如果那头丧尸犬扑向自己,自己只有眼睁睁的看着丧尸犬扑过来,并咬断自己的喉咙。
而自己那时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惨叫一声,两眼一翻而后魂归天国,但如此恐怖的丧尸犬,却被林枫一剑刺破了喉咙,并一拳将坚硬的脑袋打塌,如此身手,不愧是自己的老大。
林枫点点头说道:“这头丧尸犬太弱,我还可以勉强收拾,以后遇上强大的丧尸生物,却要小心一些了。”
经历了上一世,他自然知道末世之中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有多么的强大,城市里还好一些,而哪怕此时的野外,达到几百点力量的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比比皆是。
这一世,在末世早期,应该还没有一个人有胆量到野外行走,不过自己确实要出去的。
可是自己的妹妹琪琪还在北京的地下室里等着自己去救援,自己早去一步,她也就更安全一点,毕竟在残酷的末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当林枫将这条丧尸犬体内的力量核取出,并吸收完毕的时候,隐隐感到自己的力量达到了二百点,这二百点的力量,足以使他在人类强者之中,处于极为靠前的位置。
不过与野外的丧尸生物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
哪怕以林枫现在的力量,如果他强行进入野外的话,依然会被成群的丧尸生物吃的连渣都不剩,不过想起外地那个倩丽的身影,他又不得不去。
看来这一世,自己要提前融合基因裂变素这种逆天的神药了,虽然自己的力量还没有突破一千点,虽然现在自己与这种神药融合,成功率不到万分之一,但他却必须一试,要不然,以他现在的力量,到了野外也只有送命。
看到林枫吸收了丧尸犬身上的力量,他的眼神也变得更加犀利了许多,刘文定与郑胜利眼中也露出羡慕的神色来。
当他们看到林枫忧郁的面孔之时,他们心中更是大惑不解。
怎么回事,明明战斗胜利了,还吞噬了丧尸犬的力量,身上的一下又强大了不少,可是林枫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这叫他们百思而不得其解。
林枫淡漠的身影突然响起:“我现在要去北京,一路上要经过大量的无人区与乡村,那些地方丧尸生物与怪兽林立,哪怕我一不小心都有可能陨落,你们陨落的希望也就更大了,如果你们愿意跟着我的话,我不反对,如果你们留在天津,我也不说什么,你们看着选择吧?”
从与林枫的谈话中,他们得知,下个月,以幸存军队为基础的北京希望之城将会最先建立,而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通道也会被渐渐打通。
如果他们在天津市内,一边通过猎杀僵尸增强自己的力量,一边等待北京希望之城的建立,而后自己再去投奔,那时活命的几乎便会大了很多。
毕竟刘文定与郑胜利都学会了从僵尸的力量核中摄取力量,而且城市中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很少,相比野外,市内要安全许多。
“为什么我们不等到北京希望之城建立之后,我们的力量增强之后再去那里呢?”
郑胜利这话说的很有道理,换做其他人,都会躲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里,慢慢等待人类的抵抗组织建立起来,而后再去投奔,这样活下去的希望就会成倍增加。
“我们力量变强的同时,丧尸生物与变异怪兽的力量也会迅速变强,况且北京与天津的通道什么时候打通也很难说,也许北京与天津的通道还没有打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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