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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by琥珀虫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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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一点不温柔的在雷天宇体内冲撞,可他自己也很快就射精了,比平时快了很多。
他的动作明明粗暴异常,可是在结束后,搂住雷天宇的动作却和平时一样的温柔,不,是比平时还更要温柔。
“小雷,和我回去不好吗?我们不是处的很开心?为什么……你要走呢…………”
雷天宇感觉到抱住自己肩膀的手在颤抖,他的心于是跟着一起颤抖起来。
回去…………多么诱惑的字眼,从这个自己一时一刻也无法忘记的男人嘴里说出来,雷天宇想不出来如何拒绝这样大的诱惑,何况他都已经主动来找自己了,这难道不能说明他一时半会也不会不要自己吗?
不要管以后了…………
不要逞强了…………
先享受着就好了……那样温柔……那样让人无法抗拒…………
算了吧,算了吧…………
完完全全的依附着他才能生活有什么不好…………
结束的时候再去想结束时的事就好了……
现在,这个人,他需要我,我也一样的需要他,需要他给我的温柔,即使那是有时限的,对我来说也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啊!
这就够了,我不想再离开他了。
雷天宇反手抱住杨斌的脖子,轻声的说了句“好”,杨斌立刻欢喜无限的把他整个人从床上抱了起来,有热热的液体流进了雷天宇的脖子,雷天宇知道,那不是自己的眼泪。
有人问
感情风筝上那根红线究竟牵在谁的手上?
上穷碧落下黄泉
这问题从来都是千古之谜。
我只知道,爱的一点自信也没有的人,也许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文完————
骊歌响起 + 外一篇《我们的窝》
骊歌响起
(FD时期,大家保重^^)
看了三年从四月份开始的大四人的生生别离,到了第四个年头,终于也轮到了自己。
方晓然不知道自己心里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如果勉强要形容,那该是混合着对既往四年青春的缅怀,以及对未来四十年生活的期望的复杂又单纯的感觉吧。
从实习的单位回到还没什么人回来的宿舍,方晓然独自一个人坐在正对着操场的椅子上,发呆,正是回春的时节,外面的天飘荡着柳絮儿,微风,还有偶尔的一两只蝴蝶。
“啊,方小呆,你都回来了!”
方晓然闻声回头,一个人用脚踢开宿舍的大门,手里拖着一个大包,是宿舍的老三老鹏。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拿这么多东西过来?”边接过他手里还挺沉的包,方晓然边问。
“少说没良心话,这都是天府的小吃,单是那种你和老孙喜欢的腊肠我就买了十斤,能不沉吗?”老鹏呼哧带呼喘的拿起一本书猛扇了一阵,又问道:
“就你一人啊?老景和老孙呢?”
“谁知道啊,都说好了今天一起回的,老景多半被他那个湖南MM绊住了,老孙…………”
“老孙的事儿就得问你了,你‘老公’嘛。”
见老鹏一脸坏笑,方晓然扑上去卡住他的脖子。
说起来那还是大一刚入学时候的典故了。
方晓然有一个爱好,对于觉得比较亲近的人,愿意用“老”来称呼,住在同一个宿舍的人,自然亲近,所以那天来自天南海北的四个大男孩第一次聚会在宿舍自我介绍的时候,出现了这么档子事儿:
“我姓景,叫景朝阳!”
方晓然:哦,老景你好!
“我叫李鹏!不过比咱们那个前总理有本事多了!”
方晓然:哦,老鹏你好!
“我的姓比较个性,嘿嘿,我姓公孙…………”
方晓然:哦,老公你好!
……………………………………
四个人反应过来的后果是两个笑的打滚,剩下两个,一个一脸要笑又要忍的表情,一个的脸比猴子屁股都红通通的。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件事变成了他们班的笑料,渐渐的也变成了整个系的,那阵子军训的时候好多人和方晓然打招呼都是这么说的:
“哎,你好啊,对了,你老公又被教官留下单练去了你还不救救他去?”
再再后来方晓然也就干脆破罐破摔的人前人后的管公孙华叫着“老公,老公”,叫得后来某一天里,他因为自己的心事再也无法叫出这个称谓之后,宿舍的人不习惯了好久好久。
方晓然还记得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他对公孙华真的没有什么更多的想法,无非是因为那个笑话感觉和他更亲近一些,两个人的脾气秉性也都合得来,难免同进同出的,刚刚离开家长和熟悉的故乡,谁都需要一个依靠,是什么时候这样一种单纯而珍贵的友谊开始变了味道的呢?
确切的说,是开始在方晓然自己的心里变了的呢?
回想起来,该是大二的时候。
那时候,上网,用OICQ聊天正成为大学生们最时髦最热衷的嗜好。
虽然那个时候的网速慢到不可思议,价钱贵到岂有此理。
方晓然用萧然注册了一个ID,和一个男人聊的特别投机,后来两个人约出来见过面,还发生了一些让方晓然脱离性知识小白的事儿,那个男人当然没有要和方晓然同志天长地久的意思,问题是方晓然DD那时纯情的要命,于是他很不可避免的经历了一些当时痛不欲生要死要活的心理历程,觉得全世界人民都对不起自己,尤其对不起自己的就是把自己生成了不爱MM爱GG这样子奇怪性向的爹和妈。
当时方晓然最喜欢研究三个人,两个外国人是弗洛伊德和埃斯库罗斯,一个本土的弟兄就是公孙华。
研究弗老前辈让他认识到,人这东西,尤其是男人这东西,其实大多数根本就是感“性”动物而不是感情动物,这个发现让他无比消沉,因为他觉得自己比较重视感情。
至于那位出身贵族一辈子却干着反贵族营生的埃斯库罗斯,方晓然其实没有多大兴趣,只不过有一次他无意中看过那位著名的被囚的普罗米修斯的一张插画,画上被五花大绑的普先生强壮的身体和痛苦的神情让方晓然觉得很是心动,可问题是读了埃斯库罗斯自然一点都不能缓解方晓然心里头那点子苦水,相反的让他越来越是消沉。
于是,充当救世主角色的第三人登场了,这个人就是救苦救难的公孙华。
方晓然总是想,其实公孙华无非是看不得一个平时跟他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开开朗朗的自己突然遭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头耷脑的罢了。
可自己怎么禁得起在心里那么苦的时候突然来了这么一位如此温暖的人的诱惑呢?
换句话说,方晓然如果没有在那个时候爱上自己的“老公”根本就和让蚊子从此不吸血改喝茶一样不太可能。
从此方晓然陷入另一种苦恼,他挣扎于公孙华温柔带来的喜悦和越来越陷入这种温柔无法自拔的痛苦之间,无法自己的,承受着感情的车裂。
有的时候方晓然很希望自己是类似草履虫的单细胞生物,每天吃饱喝足了优哉游哉的在水里游来游去,什么别的爱啊恨啊都不用操心,那该有多好,然而既然这辈子老天爷没让他当成那只没心眼却快乐的虫子,他就只好继续烦恼继续苦闷,直到他再也忍不下去,决定和公孙华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那次的谈判也好谈话也好,总之是很不成功的,公孙华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搞明白方晓然的意思,明白了之后这个来自知识分子家庭的高高大大的男孩立刻变成了校园里的一尊雕像。
这个雕像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会说话,他一直在说:
“什……什么啊…………老方……你都在说……说什么啊…………”
就算方晓然为了壮胆喝了点白酒头有点晕也听得出来,他,爱上的人,和自己不是一种人。
眼角有点湿湿的,方晓然把嘴唇咬出血来忍着,不让泪水泛滥,他再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老公的肩膀,说了句对不起,又说了句你忘了我说的话吧。
然后转身就走了。
找个可以哭的地方。
从此再也叫不出“老公”,只能用“老孙”对付着。
大二到大三的时光,也就这么在浑浑噩噩中飞快的掠过了。
隔壁楼里那个音乐爱好者哥们用上好的漫步者音箱放出来的歌,已经从张宇的雨一直下和大女人,换成了周杰伦的双截棍和威廉古堡,在方晓然看来极其狗屁不通的歌名儿,这可绝对不是因为公孙华喜欢他才要嗤之以鼻的。
公孙华在方晓然的眼里,已经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一个影子。
爱情,也在同时成了海拔8848。13米的珠穆朗玛峰,不幸的是,方晓然已然是个瘸子,连仰起头来看一看的心都失去了。
说不上是机缘巧合还是孽缘不浅,大三升大四考试的时候,方晓然因为长期不正常的作息时间和有一顿没一顿的饮食,在考完一场高数之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极没面子的晕了过去。
在医院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竟然是公孙华。
方晓然想笑,却没有咧开嘴的力气。
他同样没有力气控制那咸咸的液体争先恐后的流出眼眶。
公孙华也没有多说什么话,他一直静静的看着方晓然,手里握着方晓然的手,握的紧紧的。
放暑假之前方晓然在医院躺着,没告诉家里,大热天的不想让年纪已高的父母跑来,更重要的是,身边有陪着的人。
公孙华一天到晚的削苹果,然后神侃,侃的方晓然一愣一愣的,从他那里方晓然知道了他和自己一样,很喜欢田中芳树,不同的是他偏爱奥贝斯坦而他只钟爱杨威利。
那个红茶杨是有原型的,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你胡说呢吧?
蒙你小狗,汉尼拔听说过吗?
耳熟,是不是那个爱吃人的老头?
孤陋寡闻了吧?汉尼拔,古迦太基的将军,就是杨的原型。
哦,原来那么老早就有红茶了啊。
…………………………
类似的对话,轻松惬意的相处,还有酸甜的苹果,递过苹果来的那一只大而温暖的手,成了方晓然四年大学最美丽的回忆。
出院的当天,公孙华送方晓然去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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