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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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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扛,在你走後,我将不可能再感到快乐和幸福,所以不要这样对我,把我们仅馀的时间都糟蹋在无谓的坚持和歉疚中。 

我们还有三个月,你甚麽都不要想,甚麽痛苦绝望都由我来承担,而你只管把这三个交给我,为我、为你留下一个记忆,一个烙印。不过你要做的不止这样,你还要拼命的记住我!下一辈子再来找我!这次我不止会等你一个晚上,我会等你一辈子! 

                           贤 

 谜底原来是个霸道、脸皮厚又难缠的男人。那为什麽看完这一封情书却把我感动到哭了一整个晚上呢?当然现在再看却足以把我推到地狱的深渊。曾经,我为了这一段回肠盪气的生死绝恋感到痛彻心扉,对这个痴情专情的男人充满了遐想,那管只见一面也好,现在我恨不得时光倒流,打住我该死的好奇心,不去碰那本日记、那封信,还有...那个人。 

 而曾经,我觉得哥哥很可怜,现在我很羡慕他,有一个爱自己爱得义无反顾的人,有著爱人与被爱的自信。只是如果让他知道,那个他用生命来爱的男人因为他的死由活泼开朗变得乖僻古怪,他泉下有知,会否再为他流下第四次的泪? 

 拖著行理箱,我慢慢步出房间,准备到那个地方,做一个关乎我一生的决定... 

俗语说得好,“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套在我身上是最适合不过了。 

我叫做卓俊,是A大学音乐与艺术系的三年级生。别说我自夸,在这所出了名一个学位有都有千个人在争的名校,我也可以凭著成绩每一年也得到全额的奖学金。不过除了这点,我也没甚麽可以再自夸了。 

除了喜欢男人这“癖好”外,我是一个平凡不过的男生,而且运气烂得要命,连交个好男友的运也欠奉。我勉强也算是谈过两次恋爱,对於这两段短命感情,我曾这麽对我的表弟形容:「一段死於无知,一段死於白痴。」 

我和第一个男友分开,无知在我低估了初恋的杀伤力:他忘不了他的初恋情人,所以他就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我也没遇过像你这样贴心的男友,但我真的忘不了他,对不起。」 

自己试过之後,才知道原来单是“初恋”这两个词语已具有杀伤力,这两个字包含了众生男女对爱情的憧憬,少不更事、面红心跳、冲动莽撞,明明爱得刻骨铭心,却宿命式的不能开花结果。 

不过我和我的初恋男友却没到这个程度,我们是两个男人,根本由一开始就不可能开花结果,开菜花,结苹果就可能会!不过我也为他哭过几回,现在是偶有联络。 

之後的那一个就更只可以用孽缘来形容,会一头栽在一个连糖衣也没有的陷阱上就是我白痴。我也知道他是出了名的花心大少,他从来也没有欺骗我,摆出来就是一个不会为了一株树放弃一个森林的架势,我也没奢望自己可以留得住他,不过就是死在他的甜言蜜语中。 

我们的交集本来就不多,最後磨得大家都生厌,连做爱做的事都不能并出一丁点火花的时候,他就这麽跟我说:「我曾以为你的温柔可以留得住我,可是我始终觉得比起家猫,还是野猫比较吸引我。」这个人彻头彻尾就是一个烂人,和他分手,我身边的人都说是解脱呢。 

不过这人真是嫖、赌、饮、荡、吹一样不缺,最近碰到他,还好意思一见到我连寒暄也免了就直接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我就说:「你不如去当Money Boy好了,又可和男人玩,没手尾跟之馀又可赚钱,不要再去糟蹋一些正经认真的良家男孩!」 

谁知他就跟我说:「我不想当零号!」你不当是你的事,干嘛跑来问我借钱?我的钱都是以前打暑假工辛苦赚来储起,掰开全都有血有泪呢,而且他根本不是借,是抢,还是一去不回头那种。 

算了,我都很习惯了,连面对这样的烂人我也狠不下心,失去了拒绝的先机,就连分手後也让他吃得死死的,唉,反正这个世界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唉,都是那句:人善被人欺! 

这两人一个是大情圣,不安於室;一个是痴情郎,恋旧弃新,总之两个也不要我。他们可算是两个极端,但都说我很温柔。 

说真的,被这样赞美我一点也不高兴,还好像被针子札了几下,因为他们和我在一起,需要的只是我的温柔而不是我。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自己那里温柔?经常扯大嗓门骂他们也温柔?常唠叨他们也温柔?可是连我身边的浑蛋朋友也这麽说,也许是因为我会照顾人吧。 

我跟中华英雄一样命犯天煞孤星,我的父母在我四岁的时候,因为车祸过身,大我三岁的哥哥又在五年前因为先天性的脑肿瘤而去了天堂陪父母。 

当时外公带走了哥哥,而我就住进了姨母叶芷琇的家,不过姨母和姨丈因为工作而经常往返香港和台湾,常常也不在家,所以大部份时间都是我和表弟凌秀枫相依为命。 

由弟弟变了哥哥,说实在初时也很不习惯,我也需要别人照顾,倒过来还要我照顾人。就因为这样久而久之我就很会照顾人,差点严重到见到别人的嘴角沾了东西也想要替他擦的程度。 

不过有两点我就较华英雄幸运。第一,我是个同性恋者,完全没想过生孩子,当然就不会像华英雄那样怕会刑克到儿女而要受骨肉分离之苦,因为我认为从未有过比曾经拥有而失去好,起码没试过那种甜,自然就没那麽苦。 

第二,我更不怕影响到身边的人,我身边那票经常欺负我的朋友如果因为被我刑克而死,还便宜了他们升上天堂呢。 

因为死神要不是看在他们是被人害死的话,他们这群脏物可能连看看天国的机会也没有,更遑论定居!不过话虽如此,但认识到这一堆gay的朋友我都还算幸运,因为大家都是g,所以无需避讳和隐藏,在他们面前总算可卸下平日沉重的伪装。 

 而我最想克死的就是我的天敌董星贤。这可恶的男人是我的同学,已经休学三年,上年才回校继续念二年级。 

他说话尖酸刻薄,性格古怪又孤僻,我都不知道是否上一辈子得罪了他,这家伙专是针对我,跟我找碴。这人是钜富兼A大校董董世永的儿子,如果把董家的资产全都兑现成现金拿去烧,真可以连续烧三个月以上! 

不只性格,这男人连外型古怪都不行,明明是帅哥,却染了一头抢眼得吓人的红发,戴著副碍眼的绿色眼镜,还要穿一身奇装异服,何谓之奇装异服?有没有见过人上身是运动装,下身却是西裤还要配名厂皮鞋?这就是这家伙的拿手好戏,他自己不介意,我还不想站在他身旁丢人现眼耶。 

因为周星驰的《少林足球》中一句“地球很危险,你还是回火星吧。”之後,大家都称他火星人,不止,他身边还跟有四个喽罗,金、木、水、土星人,一行五个外星人。如果将来我有钱,我一定会去征服火星,不能征服火星人,征服火星也好! 

八月下旬,没有猛烈的阳光,反而刮起狂风暴雨来,坐在旅游车中,看著在车外乱舞的雨丝,听著外面轰隆隆的闷雷,真是没有宿营的心情。 

 今天是A大学音乐与艺术系的迎新营头一天,甫出门天文台就悬挂黄色暴雨警告,不过雨还不是很大。谁知到了学校,雨就越下越大,刚才所有新生被分成六组,每组各有一男一女旧生任组爸组妈。 

早上就冒著雨玩校园定向游戏,说是甚麽助新生多了解校园,我说应该是让他们提早怨恨这里吧! 

这个A大校园本来就大得吓人,朦胧著雨就更像阴森的古堡,好像跑极也看不到尽头,最後更会有恶魔跑出来把你吞噬!更要命的是我明知目的地是哪儿,却要诈作不知,真想立刻把答案告诉新生,然後吃午饭暖身,然後乘车出发到西贡的营地。 

 这时靠在我肩头睡觉的人皱了皱眉头,微微的打了一个寒颤,看来只要听到雷声,他在睡梦中也会受到惊吓。这个人是我的表弟,也是我唯一的亲人,凌秀枫。他在三年前曾因车祸而半身不遂,不过在情人的照顾和物理治疗下已经康复。 

我本来很反对他参加迎新营,因为不想刚康复的他做太剧烈的运动。不过这个凌小朋友不停在闹别扭,真是完全拿他没办法,所以我会出现在这与我无关的迎新营也是托他的福。 

那群以我的同班同学,女魔头乐希岚为首的系会干事,说要安排一男一女旧生扮作新生来混入他们。我本来对这掀人私隐,随时会成为炮灰的边缘人间谍角色毫无兴趣,但因为被他们抓住了我想照顾阿秀的弱点,在连番威逼利诱下,我这个超龄准毕业生唯有跑来串门子扮新鲜人了,想来也真有点纳闷,真不想一把年纪还要出丑人前。 

                                                                      

本来,要我扮新生,即是夸我样子年轻,保养得宜,我应该高兴才是,但当我知道女魔头乐希岚是我的组妈,而我的天敌董星贤是组爸,这真令我完全笑不出来。 

而这火星生物竟然一脸不屑的说:「我觉得这个迎新营本来已安排得不是怎麽的好,现在更加了一大污点,找个老人斑都快长满一脸的扮新生,一定会给人即场拆穿,那就不好玩了。」於是恨得牙痒痒的我,不知那来的勇气,竟敢和火星人斗。 

最後我们就定了一个赌局:如果最後没人知悉我是旧生,他就要把一头红发染黑,摘下他那副碍眼的绿色眼镜,穿回中学校服上课一个月。相反,我输了的话,就要学他的打扮,把头发染红,换一副绿色眼镜和穿那身奇装异服上课一个月,既然赌得那麽大,唯有全力以赴吧。 

到了西贡营地後,雨已经停了。甫开始我们就玩了一些热身小游戏,之後就在篮球场玩集体猜拳,六个小组合并成二个大组,各据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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