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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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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之下失踪了,但大家也不在乎,因为那个时候女子就如同牲畜,再买一头就可以的牲畜。所以当人们注意到,在整个国度里几乎都要没有女子的时候,整个国家都几乎要崩溃了。
开国皇帝顾家秋统帅三万骑兵七万甲士攻打旧国,男儿们几乎在看到敌人是女兵的时候就卸甲投降——他们需要女人,那种需求已经强烈到足矣让人背叛国家——哪怕那些女人并不貌美,哪怕那些女人英挺矫健。
于是女儿国建立。就如同曾经男儿国对女儿一样,女尊国的女人们瞧不起男人,在这个世道中,一个女人要一个男人只能被称之为“纳”,而娶一个女人则要被严格地审查后才能“迎”。整个国家都处于一种放荡淫靡的男女关系之中,没有错不错,只有要不要。
顾任芳靠在顾重芳怀里,轻轻的咬着顾重芳的指尖。女儿国的女子都是如此,对于彼此可以生死相随,但总还有着无数的夫郎小侍。“那个男人还真是烦人。”顾重芳的声音低沉雍容,“八妹,你还想留着?”
“重姐,你吃醋了?”顾任芳圈住顾重芳的脖颈,“这种不守妇道的男人,你要怎么样都可以。不过七姐,我想纳一个郎君。”
“好。只要八妹帮我把这件事给做好。”顾重芳把顾任芳扶起,手指点点桌子上的企划书,上面分明写着“陆氏”。
“谨奉君令。”顾任芳勾唇一笑,深施一礼。那一笑,风华绝代,如笑春山。
作者有话要说: 默。女尊国的设定来自于《这坑姐的穿越》……远目,腐女把一个王朝的男人都掰弯了,然后穿越女受不了了,自己把自己掰弯了。。。。很有爱的对不对?(星星眼)
☆、清穿记?女尊国将军的穿越?借问梅花何处落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
——题记
荒谬,实在是荒谬!陈楚归皱着眉看着进进出出的女子,心中惊骇。曾几何时,男子成了这世上的主导,而女子却要固守在闺房之中,听着什么女戒女训?荒谬,简直是太荒谬了!
不安于室。想把一头雄鹰用金丝笼豢养无疑是可笑的,想将一头叱咤四野的狼王驯服更是荒谬。堂堂天下兵马总元帅,殿下金口玉言亲封的一字并肩王如何忍受得了像寻常女子一样在闺阁争斗中了此残生?
女儿国的女子,少有如此颓废的。家国,天下,这是文人口中永远不会失去色彩的文字,这是武官掌中永远难以褪色迟钝的长矛。连年不休的征战,睿智果决的少年帝王,胸怀天下的贤王,这都让女儿国的女子们个个摩拳擦掌,随时准备着报效国家。
少年帝王的一句话,至今仍在人们耳畔回响,“西奴未灭,何以为家。”
大好年华,本就该是炽热的。人之所以存在,本就是为了改变,本就是为了创造。所有的人都嘲笑陈楚归一个卑弱庶女顶替了嫡女做了七皇女的侍读,为她怜悯叹息,却从来都不清楚,这是陈楚归自愿的。
凤君出身簪缨之族,这足矣让陈楚归拼上一切赌上自己的前途。
顾重芳一直说,陈楚归身上有一种孤勇。因为出身卑怯,父君早亡,所以孤苦无依;因为心有所念,矢志不渝,所以勇往无前。
曾经,那份执念是要为父君报仇;可到后来,这份执念被同化为顾重芳的那个执念——还天下一个太平天下。
“堂堂七尺女儿,自当提携三尺宝剑,立不世功名。”犹记得当年辞旨,陈楚归单膝跪地,目光灼灼,“如今远行,不知何日才能再归京城。但某断不会堕了殿下的名头,西奴不平,誓死不归!”
而如今,这个场景又仿佛和现在的重合在了一起。少女的身形还为长成,青涩的面容却已然沉毅,眸色沉沉。跪在身为大将军的父亲面前,陈楚归说的一字一顿。
“楚归不孝。”女子的话语冷静又理智,让马尔泰将军不禁侧目。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女儿有想法,但从未想过她想的是这些。
一个女子的野心有多大?受尽宠爱的贵妃,母仪天下的皇后?不,不,那些都太狭隘。一寸方格,金雕玉笼,那样的人生怎么会是陈楚归想要的。
从始至终,陈楚归想要的,都是建立不世战功。让那些无恶不作的西奴人夹着尾巴跑回他们的弹丸之地,让那些血债,用淋漓的鲜血来偿还。让家国成为世上最强盛的国度,用铁骑捍卫黎民苍生,用刀枪为帝国扫清障碍。
那夜后,陈楚归留书。自言已落宫绝育,此后惟愿征战天下。
马尔泰将军惟有喟叹,将族谱上那一页的名字划为早夭。世上少了一个名叫马尔泰楚归的女子,多了一个唤作陈楚归的儿郎。
有些事,必须要有人做;有些梦想,总要由自己去付诸实践。从踏上战场那一刻起,陈楚归就没想过要活到能够解甲归田的那一天。她对于上一世,她从不遗憾自己选定了顾重芳作为自己的主君,从不遗憾自己披甲上阵引来君王猜忌,唯一的遗憾,只是她的死法,太过文人意气。
马革裹尸,将军挽弓,金戈铁马,血染沙场,这才是她应该到的结局。
三年征战,她娇嫩的手被磨粗,她的身形也抽条一样地长高。军营中,有人瞧不起她小身子小板,她就把不服的打到服。陈楚归从来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孤勇,无畏,这种特质在她的身上更为明显。
伍长,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敢拼的人在军营中最容易有出路,如果那个人又有谋略,学得了排兵打仗,那她的前途更是不可限量。
步步高升。她走得比许多大清朝的儿郎更为出色。落宫绝育,自引为曾经她看不起的男子身份,这些她多一一做到了。
最后一战,大清国和罗刹国的最后一战。陈楚归是先锋。两个国家似乎都要拼尽全力将对方咬死一样,才是刚刚开战,就是重兵压阵。
手麻了。提刀已然麻木,唯一清楚感知的,是鲜血喷涌的感觉。在绝对的绞杀面前,任何的阴谋阳谋都失去了意义,这一切都被归结为一场意志力的打拼——谁更强悍,谁更倔强,谁就能打胜。狭路相逢,获胜的,惟有勇者。
日月轮转早已丧失了意义。唯一可被人眼所辨别的,只有血色和对方的服色。可就是在这样的拼杀中,陈楚归从心底感到颤栗,快活。
——你知道我背后站着的是谁么?是我江东三万万百姓。
——你知道我这一刀是为谁砍的么?你们每杀我们一个,我们就要换回一个人的头颅。
最后,她犹如战神将刀枪在战场上耍的风声水起;那一刹那,银芒破阵,陈楚归从未如此清楚地感知到血气上涌的感觉。痛觉麻木了,感知迟缓了,又是谁在那破旧的铠甲上补上数刀,让她的喘息更为迟缓?
不败的战神也终将陨落,号角鸣响,旁人的嘶喊,友人的惊呼,最后都消散在那一片血色之中。恍惚间,陈楚归仿佛依稀看到了战死的同袍,敬爱的父君都在向自己招手,最爱的男子穿着凤冠霞帔缓缓向她奔来,飘动的羽裳染红了整个夕阳。
她已气绝,却兀自不倒挺立,犹如雕塑一般伟岸。
胜利的号角吹响,敌人们仓促逃离;战士们收拾着同袍的尸体,含泪将他们火化。
不知是谁开始唱得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边关的夜晚仍被浓重的哀戚渲染,人们始终无法忘怀曾经鲜活的生命如此轻易地消褪在人生之间,许多话未来得及说便已然失去了对象,许多事情终将尘封入尘埃。
缓缓的,有人吹响了羌笛,正是梅花落的曲调。清冷凄寒,悠悠绵绵,一片片梅花便随着月凉如洗,落入了战士的心间。
然而这种哀愁注定不能太久。嘹亮的号角响起,士卒们执着长矛戍卫,用年轻的身体,给这边疆树起一道不败的城墙。
借问梅花何处落完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感觉很心虚,其实感觉一点清穿的感觉都没有……什么皇子都没拉出来溜溜啊……(躲藏)跪求不要拍砖!
☆、一剑霜寒十九州
爱这个词,男儿是不许被轻易说出的。说出来便是放荡,说出来便是风骚,所以从生到死,陆榕都未曾对陈楚归说出这个字。不安的心情激荡着,生怕说出来便要被自己心爱的女子看清轻可待到奄奄一息的时候,又格外后悔自己没能把这个字说出,便魂归九泉。
陆榕少有后悔的。他败坏自己生命纵横江湖时没后悔,路见不平拔剑救人没后悔,甚至于到如今,他为了救陈楚归而死也依旧没有后悔。
只后悔——那句话犹自未曾说出。
他近乎贪婪地看着陈楚归的容颜。刚毅的眼眸之中是悲恸,是懊悔;冷硬的线条柔化了,什么东西湿漉漉地落下了在他的脸上。
不要哭。陆榕是那么想为她擦去眼泪,可只是徒劳。他只有在心中说着,楚归,你是绝代名将,怎么可以为我而哭呢?可想到这里,心中又觉得一甜,转而又是一痛。
那些过往一下子就涌现在眼前。或许是要死了吧,陆榕想道,老人们都说,人快死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过往的。
南阳陆家,原也是书香门第。只是到如今人丁凋落,除了姐弟两空守着一座大房子,已是难以为生。如此,陆榕的姐姐陆常卿便变卖了大半家财,总算是能够勉强维持了下去。
既然是小门小户,自然就没有那么多约束。无父母高堂,无门第高低,陆榕不愿意做那囚在闺阁中的小公子,他向往外面女人们能看到的天地。
一人一马,一剑一萧,匹马啸西风。嫉恶如仇,仗义落拓,他在江湖之中过得好不快活。如果没有那个女子,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是苦痛,什么是相思入骨。
西奴来犯,皇女顾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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