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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奎琳风格-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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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恰好登了一幅布维尔·德弗兰郡的照片。杰奎琳曾和他说起过自己心爱的小狗“卡皮”,所以瑜莎想着这只小狗的模样,轻易地在照片上辨认出布维尔·德弗兰郡来。于是,瑜莎端端正正地在信封上写上收信人地址和姓名,从此与杰奎琳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书信往来。 虽然瑜莎仅仅比杰奎琳大两岁,但是他却发现当杰奎琳还是一个小姑娘时,就已经十分勇敢自信、拥有自我。他回忆道:“我从未听到杰奎琳抱怨过自己,更没有看到她为自己哭过(偶尔会因为他人而哭)。她常常表达自己的赞美、感谢之情。她勇敢,勇于追求自己的信仰;她坚定、自律、做事有股韧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做事专心致志,即使是说故事、讲笑话时也是全神贯注,更不用说若有所思地写东西、发挥想像力画画。她的幽默感、淘气从来不会伤害到他人,往往是针对自己,开自己的玩笑。” 虽然珍妮特显得有些高度紧张、疲乏,但是经过了先前的感情经历之后,最终,她和休戴、孩子们,以及马儿、狗儿、仆人们、修桥工和家庭顾问等在宽敞的乡间别墅安顿下来。对珍妮特而言,是奥切克罗斯的钱换来了这一切。比起黑杰克来,她和奥切克罗斯之间缺少了火花,奥切克罗斯显得有些木讷,但是却给人安全、可靠的感觉。 奥切克罗斯和前妻玛利亚·柴普洛维斯姬(瑜莎的母亲)和尼娜·戈尔·韦多(尼娜和汤米的母亲)总共有三个小孩,珍妮特又带来了两个(杰奎琳和李),然后休戴和珍妮特又有了他们自己的孩子珍妮特·詹宁斯和詹姆斯·李。奇怪的是,每个小孩都处得很好、很开心,而且对于珍妮特·詹宁斯和詹姆斯·李,杰奎琳更是有着母性的宠爱。 离开了布维尔家,杰奎琳的生活不再以自我为中心,开始了正常化。圣诞节那天晚上,李和杰奎琳召集了所有的兄弟姐妹,为母亲演了一出场面盛大的舞台剧,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母亲。瑜莎扮演约瑟,杰奎琳扮演圣母玛利亚,李(惟一一个能演唱的)扮演天使,负责这出戏中所有的圣歌,耶稣由珍妮特的小狗扮演,裹着一床缎子婴儿毯。在这出戏的后半部分,珍妮特和詹姆斯也参加了演出,扮演了各自的角色。 另一方面,杰奎琳仍然是一匹难以驾驭的“野马”,喜欢开玩笑、逗大家乐。身为奥切克罗斯大家庭的长女,她从来不听他人的话,甚至是瑜莎(虽然比杰奎琳大两岁)的话。1943年夏天(也是这一大家庭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夏天),当时战争已经爆发,奥切克罗斯的小孩也开始帮着大人做事情。瑜莎帮着挤牛奶,杰奎琳收集母鸡下的蛋。一次,瑜莎让杰奎琳第二天一早叫醒他。杰奎琳认为瑜莎的要求有些过分,于是第二天一早,杰奎琳拿着一块浸满过氧化氢的抹布,使劲地往瑜莎头上擦。瑜莎一声尖叫醒了,于是杰奎琳解释了自己的行为:她曾见过一张瑜莎婴儿时的照片,当时他非常可爱,是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杰奎琳只是想帮助瑜莎,让他恢复一头漂亮的、金黄色的头发而已。果真如杰奎琳所言,瑜莎换了金黄色头发,更加帅气了。 挤完了奶牛,瑜莎骑着自行车来到贝利海滩,太阳照在他身上,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越加鲜艳,赢得了众人的夸奖。于是瑜莎原谅了杰奎琳,但是他还是藏起了过氧化氢,而且从此再也不敢让人叫他起床了。 总的说来,杰奎琳是个典型的美国女孩。她喜欢看电影《神秘之地的魔力(The Wizard of Oz)》、《卡萨布兰卡》(剧中主角汉弗莱·博加特和英格丽·褒曼是她最喜爱的演员),而那些影片中有马或狗的电影也很受她喜爱,如《民族天鹅绒(National Velvet)》和《少女归家(Lassie Come Home)》。而她的最爱则是《飘》。9岁之前,这部小说她读了不下三遍。她告诉瑜莎,书中的主角白瑞德极像父亲杰克,郝思佳则是母亲,而艾希礼·威尔克斯则是父亲和瑜莎的结合。所以,每次读这本书,她都禁不住将书中的人物与身边的亲人联系在一起。瑜莎接着说,杰奎琳像书中的人物梅勒妮,对此杰奎琳并没有觉得高兴;直到瑜莎进一步解释说她们(指杰奎琳和梅勒妮)性格上有很多相近之处,杰奎琳才开心一些。 到了十二三岁时,杰奎琳的性格已经基本形成了。聪明,阅读了大量书籍,顽皮,这些天性仍然保留。她有着最要好的朋友南希。虽说她和母亲、妹妹的关系时而紧张、时而好,但是她对芭蕾、阅读、马、父亲和大海的热爱有增无减。回忆当时陪同她们第一次参观华盛顿时,瑜莎说:“杰奎琳非常喜欢史密森。虽然对海盗一直着迷,但更为喜爱印地安人……她非常地爱戴自己的父亲,总是把他想像成强悍的海盗。”即使是丈夫约翰·肯尼迪也发现她“与父亲非常地相似,继承了父亲的某些特征”。 从很小的时候,杰奎琳就学会将安全感与金钱联系在一起。母亲很早就教育她“嫁个好老公”的重要性。在她幼时的想法里,“嫁得好”意味着富有。亲眼目睹了李家和布维尔家彼此瞧不起、相互伤害,杰奎琳认识到家族关系也会走向岌岌可危的地步。 随着她已经搬来同奥切克罗斯家一起生活,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快乐林”,就是在哈马史密斯,东汉普顿和布维尔家的影响也逐步减弱。 但是,和拉萨塔的生活一样,奥切克罗斯家的日子也并不是表面看来的那样简单。虽然在“快乐林”,杰奎琳和妹妹李有自己明亮、温暖的房间,过着舒适的、令人羡慕的生活,但是杰奎琳意识到作为富有的休·D·奥切克罗斯的继女,这儿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长子瑜莎将继承这些房产,剩余的财产将会由奥切克罗斯所有的子女平分。对杰奎琳而言,一切都得靠自己去争取和奋斗。此时,杰奎琳也意识到,虽然父亲是自己崇拜的偶像,但是却是一个不能依靠的人。
幸运儿幸运儿(3)
杰奎琳并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安全。母亲的爱是有条件的、不稳定的,取决于她在学校取得的成绩、她的表现,甚至是在马展上所系的缎带;而父亲的爱虽然是无条件的,但是却慑于奥切克罗斯家的威力而显得苍白无力。当时,父亲几乎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杰奎琳有这种感觉,如同童话中的灰姑娘一样,杰奎琳生活在一个稳定、平静的大家庭,但是却是继女。她没有安全感,深知凡事只能靠自己争取。 或许是幼小的心灵承受了太多的秘密,杰奎琳的情感斗争非常激烈,常常给人以难以捉摸的感觉,甚至是最亲近的亲人和朋友都有这种体会。晚年,她的朋友欧莱德·卡西尼曾这么形容杰奎琳:“她的情绪变幻莫测,并以此而闻名。她有时很怪,很难解释她的这种行为:时而热情,时而又冷若冰霜。对我来说,杰奎琳是个大挑战,你从来都不能捉摸她。” 而且,杰奎琳喜欢独自一个人静下心来思考问题。“我明白,大多数名人都喜欢独处,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进行自我充电。”詹姆斯·奥切克罗斯这么说,“而正是杰奎琳的难以捉摸,才更显她的魅力。虽然杰奎琳是聚会的焦点,而且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吸引林中之鸟,但是她还是选择一个人静静地待着、思考着。” 独特的家庭背景,以及布维尔家族特有的气质,都帮助杰奎琳重新塑造了一个自我。不幸的环境(父母的离异、母亲或多或少的虐待、父亲的酗酒及对她近乎乱伦的言语)并没有压垮她,相反,这更加有利于她性格的形成。母亲的残酷,她已将之从记忆中抹去;而对于父亲的一切,她则将之视为一种罗曼蒂克。事实上,杰奎琳的父亲并不是酒鬼,只是热衷于社交活动。虽说杰奎琳的家庭不完全是这样,但是无论如何,父亲的宠爱和呵护,以及布维尔家族的影响,都使得杰奎琳更加独立、自信。 说到服饰和时尚,从小到大,杰奎琳都是个“假小子”,整天穿着一身骑马服、脚上登着双靴子。在自己的一篇散文中(1951年),杰奎琳曾这么写道:“13岁之前,我一直住在纽约市。夏日,我一般都在乡下度过。我不喜欢娃娃,却喜欢骑马、逗小狗玩。当时我很瘦,膝盖上尽是骨头;牙齿没长好,戴着矫正箍。我知道,对于家人而言,那一段时期是多么的漫长。” 西尔维亚·怀特豪斯·布莱克是杰奎琳在纽波特时的好朋友,她清楚地记得:“当时,杰奎琳根本不会去关注流行时尚。整个夏天,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鞋到处乱跑。只有在网球周(纽波特的盛大活动之一),我们才穿戴整齐;但是比起当时的流行时尚,我们差得太远了。” 回想起来,杰米·奥切克罗斯感激杰奎琳的母亲,教会了自己对风格的领悟。“我们的母亲总是穿着讲究、得体。和同时期(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许多妇女不同,母亲避免自己落入俗套,所以母亲从不盘大头式、穿紧身衣,更不会全身珠光宝气。记得母亲的葬礼上来了位女牧师,她几乎不认识母亲,所以女牧师的赞词也很特别。她称赞母亲戴的帽子,以及随时随地都戴着一双小巧的白手套。” 此外,杰米·奥切克罗斯还提到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有关杰奎琳和母亲珍妮特的关系。杰奎琳未出世前,珍尼特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母亲擅长社交,十分富有魅力,我想杰奎琳从母亲那儿遗传了这点。”杰米说道。他还认为不可避免地,珍尼特和女儿杰奎琳之间出现某种意义上的竞争,“这也是她们为什么不经常在一起的原因,因为她们都不希望对方抢夺自己的风头。” 1947年8月,杰奎琳参加了纽波特社交俱乐部的晚会,身穿一件可爱的白色薄纱、低领露肩晚礼服,一条蓬蓬裙(从纽约百货店以59美元的价格买来),引人瞩目。当时,她母亲产后不久(春天里生了杰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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