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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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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现在正在朝着一条不归路走,也许这条诡异的乌篷船将把他们带入地狱的若水之中永不超生。可她心中却很踏实,这种踏实感来自于身边的男人。他是个可以让自己信赖一辈子的男人。
“风太大了,可能是我听错了吧。”无双与马丫因为命运的捉弄失之交臂,也成全了眼前这个依偎他怀里的女孩。
“你不怕嘛?”无双问小金花。
“怕呀,当然怕了,可是有你在身边我踏实。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小金花幸福地靠在无双健壮的臂弯中。
“死丫头,你又发春是不是?韩剧看多了吧?”无双愈发的觉得这情窦初开的小丫头对几天来对自己的感情正在迅速转变着。金花很漂亮,也很年轻,懂事又能干,而且对她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感。可她太小了……小的让无双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更何况自己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没有搞清楚,万一自己是个有妇之夫怎么办?
“欧巴……”小金花嗲嗲地学着韩剧中女孩们的口气卖弄少女的风情,她本来就是朝鲜族人,所以发音很准。
“哎呀……你还是说人话吧!你哥我骨头都酥了。”无双不解风情地推开了她,只能她当个妹妹看待。
江面上泛起了浓雾,皎洁的月光好似金辉一般铺撒而下映照在朦胧的鸭绿江上,江面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看到璀璨的东珠绽放着耀眼的炫光,在平静的江面上东珠绽放的宝光形成一条丝带,每一颗都好似灯塔一样为亡魂指引着归途之路。
如果屯子里的传闻是真的,那么这艘魂归船多年来已经不知承载过多少个少女的灵魂回到生养她们的故乡。也许此刻船上正有无数双阴灵的眼镜正在羡慕地看着小金花,不管他们一会儿将到达哪里,不管小金花的最后命运是不是和她们一样都将送给龙王做活祭,可至少她此刻是幸运的。最起码她能依偎在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臂弯中。而她们生前却没有憧憬过爱情,不知爱情是怎么样的美味。
江畔草丛中隐藏着一对墨绿色的鬼魅眼睛,它穿梭在黑暗中努力用灵敏的嗅觉感受着,寻找着似曾相识的气味。
马丫这次什么都没带,只背了个双肩包,连换洗衣服也没带,包里装的是无双最爱吃的苞米面粘豆包,她相信情郎不会离开自己,他还活在人世间,他肯定特别想吃自己亲手做的粘豆包。
“小白,你乖乖看家啊,姐姐去找你主人,吉林离咱们兴安岭太远了,带上你太麻烦,如果你跑丢了就找不到家了知道吗?”临行前,马丫嘱咐白毛黄皮子,小家伙似懂非懂地歪着脑袋瞪着小绿豆眼眨了眨,然后突然手舞足蹈地吱吱乱叫起来。
“你不许去!吉林那边跟咱们兴安岭习俗不同,黄皮子在那边是邪仙,你要是被抓到会被剥皮的!你不乖下次不让我哥给你吃大白兔了!听话!”
这小家伙都成精了,同人气,你说什么话它都能听懂,它活的岁数都比马四海还大,啥不懂啊?这辈子只有两个人对它好,一个是吴功耀,一句话就救了它的性命。另一个是无双,无双真正把它当做一个拥有智商的生灵去饲养,小家伙现在已经把无双看成了主人。一听主人堕崖哪能不着急!
趁马丫走神的功夫就钻进了她的双肩包里缩成了一团,尽量使自己的体重减轻让马丫感觉不到背包里多加了重量。你说这小家伙尖成啥样了吧。
马丫和马四海到了鸭绿江畔后,小家伙就从背包里蹦了出来开始依照无双留下的气味寻找主人。
这小家伙也是胆大,动物都是靠气味寻找路线的,它从遥远的兴安岭被带到鸭绿江,少说也有八百里地,若是此行找不到主人,恐怕凭借自己的本领很难再找回家去。甚至有可能被这里的猎户打死剥皮。
白毛黄皮子在江边嗅着,月光下它背后那道白毛更加扎眼了。是的,它嗅到了主人留下的气味。
噗通一声,小家伙跳进了冰冷的江水中。它不是普通动物,动物界可能鼻子最灵敏的是狗,狗中以军犬的鼻子最为灵敏,可军犬的嗅觉追踪到了水边也无法继续。但它不同,要么说它是灵兽呢,只要空气中留有少许的气味它就都能追寻到。
这小家伙别看是兴安岭中的畜生,可它却通水性,蹦进江里后就好似是只水塔一样,用四只爪子和大尾巴在水下滑动起来,江面上只露出一个小鼻子尖喘气。它本来身体就是流线型的,加上皮毛光滑,身子一扭动,在水下游动的速度甚至比大鱼都快。向着主人留下的那气味紧追而去。
鸭绿江是东北四大水域之一,江面上开阔无比,小船随风漂游越行越远,船上的二人已经不知现在是什么方向了。
“冷吗?”无双问。
小金花抿着嘴想了想点头说:“嗯,有点。”
无双脱了自己的外套披在金花身上。
“哎?金花,你脖子上挂的是?”无双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魁符,他还以为小金花偷了他的挂件呢。两颗子弹头简直一模一样无法辨认。
无双伸手抓过金花脖子上的挂件仔细看着。“缘?魁?”
“你怎么也有一个?”他问。
“嘿嘿……好看吧。”
这时船身突然微微摇晃了下,好像船头下撞到了什么东西。无双探出头往外一看,原来是触礁了,魂归船已经载着他俩到达了目的地。
208。第208章 东珠坟
小金花搀着无双从乌篷船中走了出来,眼前是个小岛,这小岛处于鸭绿江的中间,不算朝鲜的也不算中国的,面积不大,如果太阳出来可能一眼都全部收进眼底。那个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开发旅游业了,之所以没有对这个江中小岛感兴趣不是因为它存在领土争议,而是它太小了,并且岛上也没有山,遍地长满了矮趴趴的荒草和泥泞的沼泽。
放眼望去,浓雾中的小岛四周外围布满了星星点点的光芒,乍看上去还以为是挂满了彩灯才欢迎它的第一波客人呢。走进了一瞧才发现,小岛外圈浅谈水域下竟然到处可见巴掌大小的大蚌,蚌壳开着,露出里边芝麻粒大小的东珠。它们还没长成,只是因为某种缘故进入蚌壳中的沙粒,没有吸收蚌内太多精气,还不算是完整的东珠。
这些才是真正的野生东珠,一些养殖而来的东珠各大,周期短,可能一年能产出两茬来,但都是人工饲料催化出的作物,其光泽度远不如野生的。要是像清朝后宫娘娘们脖子上挂的珠链那么大个,估计少说也得五十年的光景才能长成。
“东珠坟?”金花大惊。
“什么是东珠坟?”无双问她。
“我们家祖辈有个传说,说鸭绿江中藏着一个小岛,岛上到处可见脸盆大小的老蚌。这些老蚌寿命将近,都会从水下慢慢顺着潮汐爬到这座岛上等待死亡,但他们壳内已经生出了东珠,只要能赶在他们死前取走东珠就可以,但如果它们死了,东珠也就失去了光泽,不值钱了。”
无双好奇道:“那这不等于是个宝藏吗?”怎么从来没人来找?
“传说这个小岛是一直漂浮在鸭绿江上的,而且只有夜间才会出现,这么多年从没人找到过东珠坟。”
无双半信半疑,民间的传说很多,有些传了已有几百年之久,人们代代相传所以越传越邪乎,很喜欢添油加醋把这个故事烘托成神话。
他试着跺了下脚,脚下传来清脆的回音,他低头一看,原来地面下堆积的不是实体的泥土或者石头,而是真正由死去的老蚌剩下的蚌壳形成的。这简直是天下奇闻,如果是一只两只甚至上千只江蚌都死在一起还有可能,但所有老蚌都好像是遵循了同样的生物钟形态一样,临死前必须到达东珠坟等待死亡,那可就不是偶然了。
虽说动物也有情,有些动物的确存在忠贞一说,比如信天翁,比如天鹅,比如狼,它们都很忠贞。但蚌俐只有这么大,并且全身除了壳就是软体蚌肉,它有大脑吗?还是这个地方有什么外在的生物磁场在吸引着它们?
用蚌壳堆积成一座小岛,那得多少年?那得多少只老蚌?
无双见脚下就正好有一个老蚌张开着壳,壳里露出一颗小指甲大小的东珠,色泽很圆润饱满,拿到市面上那个年代可能也是上百的货色。他贪念以起,也没想那么多,地头就想伸手取出那颗东珠。
就在他心中升起贪念的那一刻,好像脚下的老蚌也感觉到了他的邪念,突然就闭上了壳。
“哥,别动,它会夹断你手的。我爹说想采东珠就要弄到狐狸尿,只要把狐狸尿撒上它自己就张开了,而且就算你伸手进去取东珠它也不会再闭上,因为蚌很讨厌狐狸尿,味儿大。”小金花说出了采水人的秘密。
“奶奶的!你给我打开!”无双使劲儿踹了一脚。就好像踢在一块顽石一样,疼的他直淌眼泪。
“没用的,蚌壳很硬,你拿石头都砸不开。”金花嘲笑着这个外行人的无知。
“金花,你救了我的命我一直没报答过你,而且你叫了我这么长时间哥哥,哥哥连件礼物都没送过你。今儿就把这颗东珠送你了,就当哥哥的见面礼!”说罢,无双从靴子里抽出了先祖吴功耀留下来的那把银光匕首。
他可不管什么手艺不手艺,只要能拿到东珠什么方法都行,最好是简单粗暴!
吴功耀留下来的匕首别说是坚硬的蚌壳了,就连石头一刀下去也能把它削平,一般的武器与它相碰撞,只要稍用点力便可削铁如泥直接让对面的武器断成两截。
一声清脆的声响传来,小金花吓傻了。这怎么可能?无双竟然简单粗暴地直接用匕首刺穿了坚硬的蚌壳,然后在蚌壳上划开一道大口子。这一刀用力很猛,别说蚌壳了,那老蚌直接被上下刺穿命丧当场。
他身后从里边连着粘稠的蚌肉拽出了东珠,放在水里洗去杂质递给了小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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