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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求生记-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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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劲儿,这血腥味儿可比夜间浓郁得多,远处还有隐隐的“吧嗒”声。
汤和志四下细看,这才发现,有几匹被他用来做为屏障的死马,大腿、脖颈等处已是血肉模糊,旁边,有数只灰狼,正在撕扯着地上的肉块,血液、唾液滴滴答答地从它们嘴角流出,“吧嗒”声就是从它们嘴里发出的,看来正在大快朵颐。
汤和志悚然而惊,狼群什么时候叼走的死马肉,居然未曾察觉,要是突施袭击。。。,想想就不寒而栗。
想到这里,汤和志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嘴巴,昨夜一直是他在值守,估计什么时候睡着了都不知道,这才让狼群钻了空子。
好在还有火,要不是火堆不熄,他们恐怕早就无人生还了。
他们是昨天黄昏遇上的狼群,第一夜就如此难熬,连马鞍都烧得精光,要是被这群狼盯上,穷追不舍的话,今晚铁定是难以幸免了。
“汤大哥,怎么了?”林巧被汤和志自己打自己的那一巴掌惊醒,从地上爬起来问道。
“有蚊子,巧儿。”汤和志自然不会说实话,转而安慰道,“醒了?放心,天马上就亮,到时候这群狼肯定退走了。”
“汤大哥!”林巧指着地上狼藉的马尸,一声惊叫。
“别怕,巧儿!”汤和志安慰道,“是死马,狼吃了马肉,吃饱了我们就安全了。”
这话说完,汤和志自己心里都升起了一丝侥幸,或许这些狼吃了马肉就不会再缠着他们了罢。
“我看未必,”莫日根也醒了,斜倚在地上说道,“这些狼说不定会变得更加凶残。”
莫日根说的没错,没有吃到马肉的饿狼,在饥饿和血腥味的双重刺激下,狼眼中凶光大盛,缓步逼了上来,性子急的,张嘴开始抢马肉,抢不到马肉的,则把凶光看向了汤和志一众人等,跃跃欲试,唯一的顾忌,就是还在燃烧的那堆火了。
汤和志暗叫糟糕,干脆把手中的木头全都丢入火中,深吸一口气之后,把篝火吹得旺旺的,火光大盛之下,倒也有些效果,狼群往后退了几步,但仍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这时,太阳终于露出了小半个头,金灿灿的阳光,从遥远的地平线一路洒下来,给万事万物都镀上了一道金边,狼群被突然出现的光线所惊,齐刷刷地又后退了几步。
汤和志长吁一口气,“莫日根大哥,出太阳了,这些畜牲该退了罢。”
莫日根盘腿坐在地上,嘴里叼着一截草根,不置可否,眼睛死死盯着远处。
有其他的蒙古汉子低呼,“狼王!”
汤和志不明所以,顺着众人目光看去,一头浑身雪白,体型明显高出一截的大狼,正威风凛凛地坐在那里,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打量着他们。
“这。。。这是狼王?”汤和志的声音微微发抖,他虽然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不短,也见过狼,但如此大规模的狼群,也是第一次碰上,更别提那传说中可遇不可求的狼王了。
“呸!”莫日根吐出口中嚼烂的草根,“应该没错了,你看,它周围还有侍卫呢。”
果然,白狼周围还四散着几头黑狼,看上去像是在拱卫自己的王者一般,若有狼不知好歹,想要闯入,黑狼们先是低声咆哮,像是警告,要是再闯,则会有一到两只黑狼,将其撞飞出去。
黑狼虽然比白狼要小上一号,不过和其他狼一比,还是强壮得多。
狼王在定定地盯着汤和志他们看了半晌之后,抬头仰脖,发出了长长的,“呜嗷”的叫声。
这叫声气息悠长,好半天才停下来,群狼中,没抢到马肉的也不抢了,抢到的,几口把肉囫囵吞进肚里,不敢耽搁,纷纷向后退去。
“咝。。。”待狼群退下,众人倒抽一口冷气,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几具马尸已被啃噬大半,露出了森森白骨,骨头上鲜红的血迹,历历可见。
“这回该走了吧?”汤和志低声说道,也不知他问的是谁。
“未必,”莫日根此刻站了起来,手里拿着弯刀,“以往天一亮,太阳一出,狼群差不多也就退了,可今天有点邪性,我看它们不像要退走,更像是要发动总攻的样子。”
正如莫日根所说,狼群并没有就此退走,在退了那么几步后就停了下来,身子转了个圈,狼头对着的,还是汤和志他们,只是包围圈大了那么一些而已。
“那它刚才那声嚎叫。。。?”汤和志大惑不解。
“我想,是让它手下群狼不得自相残杀吧。”莫日根推断道。
众人一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为了争抢马肉,群狼间已经相互厮打起来了,要不是狼王的叫声,说不定真的就开始自相残杀了。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升了起来,但狼群全然没有退意,狼王引颈,又是一声长嚎,这一声,比刚才还要悠长,群狼在狼王的叫声中前脚趴地,身体后伏,颈毛倒竖,摆出了一幅即将攻击的样子,刚才冲天的火焰已经渐渐淡了下来。
“准备战斗吧。”莫日根站在最前面,“火堆一熄,我估计它们就要发动最后的进攻了。”
第270章 大白(1)
“大白,你跑那么快干嘛?”
“大白,你慢点儿!”
“大白,等等我们,大白!”
囡囡、小英和妞妞三个丫头,嘴里大喊大叫的,骑在自己的马上,追着一匹神峻异常的大白马去了。
在她们身后跟着的,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马,蹄声隆隆。
志文一行人各自骑着自己的坐骑,在马群的边缘跟着,这里,是蒙古草原。
他们从盛京出来后,一路北上,在海东青的带领下,穿过他嘴里的东金山,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大兴安岭,到了大草原,继而紧临着北边的瀚海沙漠西行,据薛平介绍,这一带是漠北与漠南的交汇之处。
从盛京到蒙古,的确与他们之前设想的相同,一路上无人前来追杀他们,只是赶路着实辛苦,特别是在山里的时候,道路狭窄,很多地方都无法骑马,得下来步行,马儿们因为体型高大,走得更是异常艰难。
偏偏还不能弃马,四个蒙古小子就不说了,马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根本没想过要将它们抛弃,三个曾经的马贼和十多个新加入的东金山猎手,也把马看作是自己逃命、维生的保障,不到生死关头绝不会考虑放弃。
况且到了大草原,没了马,仅凭两条腿,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没几天,马就瘦了不少,志文心疼,就加大了苜蓿的供给,一来二去,成了习惯,进了草原也没变,为的是让它们赶紧长膘,好尽快赶路。
当然了,志文对外宣称,那苜蓿是他自己找来的野草。
对了,那十多个猎手,是在翻越东金山的时候,海东青招揽来的,他们世居山林,以渔猎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说女真语,兼通蒙语,族群复杂,并不是专一民族。
这些人就是后金口中的生女真,八旗精兵的重要补充来源,后金会定期北上,将他们掳掠为奴,兵器铠甲的落后,使得他们不是后金的对手,因此,他们和后金之间也是仇深似海。
凭着共同的语言,还有共同的仇敌…建州女真,再加上一点食物的诱惑,海东青很容易地就把这十几个精通箭技,在丛林中行走如风,还会骑马的剽悍汉子网罗了过来,整个队伍战力大增。
令众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志文用苜蓿喂马,倒喂出了一段奇遇。
刚进大草原没几天,午时,大伙儿打尖休息的时候,一匹马闯进了他们的视野,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身形高大,远超他们自己骑的这几匹马,马腿粗壮,马蹄子恐怕有他们吃饭的碗那么大。
绝对是一匹好马,甚至超过了他们卖给阿敏的那匹大黑马。
孟根这个一吃饭就顾不上其他事儿的人,都喜得丢下了手中饭碗,也顾不得这马是不是有主,擎上套马索,跨上马就去追,更遑论其他人。
当然,主力是四个蒙古小子,其他人只能打打下手,帮点小忙。
半天下来,大伙儿的坐骑都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白马呢,毛都没有摸到一根。
众人只得作罢,毕竟赶路更重要。
可谁曾想,他们套马的这番举动,似乎激怒了这匹大白马,从那天起,大白马天天都要在他们面前晃悠,不过,这也正好说明了它没有主人,是野马。
一开始,四个蒙古小子还不服气,还想把它套住,可大白马左冲右突的,套马索总是不能建功。
有几次眼看就要套上它的脖子了,它轻松的一个加速,闪电一般地避开,套马索还是落在空处。
大家这才知道,这畜牲竟然还留有余力。
更气人的是,大白马往往要眼见这帮人跑不动了,拿它再无办法,这才“希律律”长嘶一声后离去,如同嘲笑他们一般。
既然抓不住它,就只能不再理会于它,一心赶路,而大白马见无人来套它,就开始前后左右地捣乱。
有时候,它会蹿到某匹马旁突然大吼,将马吓惊后再跑开,得意洋洋地看着马上的人手忙脚乱地安抚马匹。
有时候,它则跑到志文他们前方,故意尥蹶子,扬起高高的沙尘泥土,让大伙儿吃一脸的灰。
众人气得牙痒痒,偏偏拿它没招儿,有几次海东青和柳才都拿出了弓箭,想要将它射杀,以解心头之恨,可面对如此神骏通灵之物,最终还是没能下得了手。
就这么闹了几天,转机出现了。
往常它都是午后出现,折腾到下午,一旦志文他们停下来休息,或许是因为没人陪它玩了,大白马觉得无聊,往往就自行离去。
这天傍晚,志文他们安营扎寨,准备休息之时,大白马仍未离去,站在远处,眼睛死死盯着志文。
大伙儿诧异,仔细观察,才发现它盯的哪里是志文,而是志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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