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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档黄金时代-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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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肉有少年,李赫觉得这样的感觉也很惬意,甚至不比和一个美女约会什么的感觉差。当然,单独和一个美女约会,他也是很期待的。
第110章、长发飘飘的女孩怎么坐摩托车?
李赫和凌清冽约定的时间是周六,一起去市郊的天河水库,那里有一处新修的度假山庄,属于这个小城市的一个高消费的地方。李赫把吃饭的地方定在那里,约好了到凌清冽住的地方去接她。
李赫想着能和前世里再也没有见过的邻家姐姐约会,内心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但是问题来了,他们怎么去呢?
坐公交车那玩笑就开大了,骑单车倒是挺浪漫,但跟度假山庄的画风不符合,如果要借车,给许鸿程打个电话把那辆陆巡开出来也是没问题的,可那样画风还是不对。
这时候李赫想到了一个人,拿起手机来打了个电话。
“可为哥,是我,李赫。”
“李赫啊,呵呵,你这个小土豪,舍得买手机了?这是你的手机号吗?”
“啊,是的,可为哥你可以把号码存下来,我是个长情的人,不会轻易换号的。”
“长情不长情你不用对我说,对那些小姑娘说去吧。让我想想,你找我会因为什么事?缺钱你是不会缺钱的,或者说,你想弄一辆车?”
“谁说我不缺钱了?可为哥我那点小钱跟你比还不是九牛一毛。”李赫连天的叫起屈来,他并不愿意为这样一点小事就去找许鸿程,但是找尤可为他觉得应该还是靠谱的,康行健的这个表哥,从世界杯赢钱之后就一直很看好李赫,给康行健说过几次要叫他一起聚聚。李赫也不知道尤可为为什么就这么看好他,不过结交这么一个大朋友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而且尤可为也很聪明,李赫一打电话,他就能猜到几分。
尤可为正站在他办公室的窗前,远眺着这个到处都可以见到搞建设的尘土的小城,他的女秘书脸红扑扑的,一脸意犹未尽的看着他,显然之前两人或多或少的正在做一些儿童不宜的事情,女秘书好奇的是,尤总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竟然是一脸的笑意,那种笑和面对客户的时候不一样,和面对她这样的暧昧女伴的时候不一样,和面对他那些兄弟伙的时候也不一样,她真的很好奇,电话那一头,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闲扯了几句,李赫说:“可为哥你提到车,我倒真想给我爸弄一辆二手车,我的要求不多,就是车况好,牌子硬,价格低……好吧,还要皮实耐用,反正他也不会很爱惜,就是开着瞎折腾。”
尤可为也是很无语的说:“你这还叫要求不多?我找朋友问问吧,其实你爸不用自己买车了吧?刑警队会没有车给他折腾吗?”
李赫心里跳了一下,这个尤可为的信息也相当的灵通啊,老爸要提刑警支队副队长,这事还没下文呢,知道的人本来就没有几个,可这家伙竟然知道了。
尤可为呵呵一笑,补充说:“不要惊讶,信仰多大的地方呀?什么事都等到文件公布才知道,那我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李赫说:“那不一样,公车公用,私车私用,公私分明才是一个公务人员应该做的事。反正可为哥你帮我留意着,也不是马上要,关键是我就那么点钱,还想留着创业呢,我是期待你给我弄一辆特别划算的。这个先不说,我今天找你,其实是想问问你,能不能给我借一辆摩托车。”
“哦……”尤可为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瞬间就了解了李赫的意思,说:“说什么借,我有。嗯,你想要什么档次的?”
李赫开玩笑的说:“去年上映的《明日帝国》里邦德的那一款,有没有?”
“我擦!”尤可为忍不住爆了一个粗口说:“这是要把什么样的妹啊你闹这么大的动静?那可是宝马r1200c,国内没有上市,你如果不着急呢我找人在省城给你问问,但是就算省城有,别人也不会借给你。就算借给你,目前也不适合你。我有辆93年的 r1100r,平时都是放在车库里的,跟新的没区别,这个行吧?”
“行,当然行,必须行啊!”李赫其实就是想尤可为随便找一辆看上去拉风一点的摩托车就行,在信仰市,他就没有看到过几辆宝马摩托车,这可是在九十年代,这样的小城市就是一辆宝马摩托都没看到过也不奇怪。他说《明日帝国》不过是开玩笑罢了,没想到尤可为竟然给了他这么一个惊喜。反倒是他觉得尤可为太过于慷慨大方,让他纠结了一下下。不过转念一想除非尤可为知道他李赫是重生的,否则就凭一次世界杯赌球,包括知道他老爸李杰就要当刑警队副队长,都不值得他这么大方。
但是李赫也不想去琢磨尤可为又是为什么要这么大方,上辈子小心翼翼也没见活出什么名堂来,这辈子索性简单明了一些,人家爽快大方,自己以后更爽快大方就行。
尤可为接着又补了一句:“借给你可以,蹭破点漆,我可是要刮你的皮的。”答应的时候未经考虑,这时候倒有些担心这个毛头小子稳不稳得住了。但和李赫一样,也是转念一想,答都答应了,纠结个什么鬼,索性就豪爽的大笑,说:“算了,只要不是报废,你就折腾吧!”
周六的早上天气很好,深秋了,前一阵子总是在下雨,淅淅沥沥,零零落落的,让人瑟缩着提不起精神来。而周六的这一天,太阳很早就出来,明晃晃的照着这个小城,阳光很亮,照得那些行道树都闪闪发光,却又没有夏天的酷热,那阴雨后久违的阳光让人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凌清冽照例保持着她早起的习惯,她住在一个租的公寓楼里,虽然他们家搬走以后,这边有亲戚家可以住,但她看中的是这套新的公寓楼顶层有一个健身房,而且交通比较便利。她六点钟起床,六点四十健身完毕,回家洗了个澡,正准备自己做一份早餐吃呢,她的手机响了。98年手机不算普及,但该有的人也早已经有了。
“清冽姐,不要自己做早餐了,我们出去吃。”电话里传来李赫的声音,凌清冽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微微笑着,听着这个男孩在电话里说:“带你去最最好吃的一家羊肉粉,以后你回省城了就很难吃到了。”
凌清冽笑着说:“好!最想念家乡的羊肉粉,我要吃全家福!”
挂了电话,拿着电吹风把自己的头发吹干,没有像平时那样在脑袋后边把头发扎起来,而是任由它披散着,也没有穿警服,来信仰市实习的时候她就没带多少衣服,也就换了一身牛仔。结果她一走到楼下,眼睛就亮了。
就看到公寓楼下停着一辆帅气的白色宝马 r1100r摩托车,车很帅,车旁边站着的少年,也很帅。而最让凌清冽感到一种意外的惊喜的是,这个少年和她一样,也是穿着一身的牛仔,而且和她穿的还是同一个品牌,levi’s,不是什么奢华品牌,却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怀。而当这个少年冲着她一脸得意的笑的时候,那一脸的笑容映照在明亮的阳光下,竟也有几分难以名状的动人。
“臭小子!”凌清冽压住了一种无由的心跳,笑着走到李赫的身边,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说:“看来是精心准备的呢,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摩托车,而且怎么知道我会穿牛仔衣出门?”
那少年自然是李赫了,他得意的嘿嘿一笑,说:“这就是心有灵犀了。”这还真是心有灵犀了,因为前世里凌清冽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还太小,后来再也没有见到过,李赫就是把记忆挖空了,也找不出凌清冽的这些喜好。
虽然他脑子里的记忆乱得可以,就算有,也不一定挖得出来。
“心有灵犀你个头!”凌清冽笑得眼睛一闪一闪的,伸手又拍了李赫的脑袋一下,然后把他拉到自己面前,和自己面对面站着,几乎就要笔尖顶着笔尖了,就在李赫有些窒息的以为有什么意外惊喜的时候,凌清冽伸手比了一下两个的身高,然后退后一步,问:“比我高了哎,你现在有多高?”
李赫叹了口气,捶胸顿足的说:“吓死我了,清冽姐我还以为你要对我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行为来呢……”
凌清冽眉毛一竖,瞪着李赫说:“想死是吧?姐姐都敢调戏了!”
李赫吐了吐舌头(老男人的心里又暴寒了一下),说:“哪儿啊,我就是可惜你什么都没做……好了好了,再也不敢说了!哎呀呀,别扭我的胳膊,知道你擒拿手厉害,清冽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哎,果然穿警服的美女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文静,下起手来都是不管你死活的啊,李赫敢保证,要不是这一阵子一直坚持去枯荣武道馆,这下给凌清冽这么一扭,回去得痛几天。现在嘛,他甩了甩胳膊,跨上摩托车,把上面挂着的头盔递给凌清冽,至于他现在有多高?不知道,他知道凌清冽有175,自己比她高这么说来这几个月自己又长了,果然少年就是生命力旺盛啊。
然而凌清冽并没有接过李赫递给她的头盔,而是甩了一下头,看着李赫说:“你不知道长发飘飘的女孩坐在摩托车后面的时候是不适合戴头盔的吗?”
第111章、还是喜欢大女孩
那是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晨,一辆帅得有些不讲道理的宝马摩托车载着一对身穿牛仔衣的男孩女孩在深秋的阳光下从人来人往的城市招摇而过,那个女孩的长发在风里飘扬着。
许多年以后,这个画面定格在某个摄影爱好者发黄的老照片里,那天他只是偶然路过,当他下意识的举起相机时,他只是觉得那幅画面很美。然而就是这张照片,让他有了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有了自己的团队,有了自己的公司。
许多年以后,他对一个传记作者说,总有人说人的命运是在一个瞬间改变的,然而这种瞬间的改变,来源于长久的执着。
他说,成功绝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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