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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地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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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并将张家坟村改名为七烈营,为烈士们树立“不屈不挠”纪念碑,以慰英灵,并教育后来者。
1941年伪军万人对丰滦密的“扫荡”中,曾先后两次将被捕的抗日群众带到下营村集体屠杀,一次杀害群众31人,二次杀害47人。日军还把孟思郎峪17名老幼妇女驱赶到一个场院全部枪杀,并焚尸灭迹。
小西天惨案。小西天位于密云县西部云蒙山区,和冷风甸为一行政村。1944年1月27日早晨,滦平县后山铺伪满警察和棍团100多人,突然包围了小西天沟,将群众全部抓捕,押往后山铺据点。敌人严刑拷打,群众誓死不屈。敌人一无所获,恼羞成怒,于1月30日将群众押回小西天沟,集体杀害,当场惨死28人,所以,又称“二八”惨案。
在怀柔地区的西栅子、八道河、庄户、交界河、石片、官地一带,日伪宣布为“无住禁作地带”,实行野蛮的“三光”政策,制造了石片惨案和龙潭惨案。1942年旧历正月十四,驻扎在怀柔北部大地据点的伪满军教导队纠集六七百人,向“无住地带”讨伐。从交界河搜捕了杜小漏、石成山、周朝福、石德洪、石天玉、石天才共6个无辜的群众,石片村商显生碰上日寇和伪警察,也没能逃脱厄运,数九寒天,北风刺骨,日寇剥光了商显生的衣服,将他五花大绑,连同交界河的6人一起,拉到石片村一个姓商的人家内,用机枪扫射无辜群众之后,又用火点着了房子,5人当场死亡,商显生身中七弹,石天才中了一弹,幸未致命,敌人离去后,他们从火海中逃出。
1945年3月27日,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日寇垂死挣扎,纠集了伪警、特务300余人,对八道河、交界河、石片等“无住地带”进行拉网式大搜捕。从山沟的窝棚里搜捕无辜群众27人,带到龙潭沟的西坝根下,强迫群众站成两行,用机枪疯狂扫射后,大摇大摆地离去,敌人尚未走远,从倒下人群中传出了孩子的哭声,这是常宝林的妻子石氏怀抱一个刚满周岁的男孩,母亲怕孩子哭出声来连累了大家,用奶头堵住了孩子的嘴,憋得孩子透不过气,没等敌人走远,孩子就一下哭出声来,敌人听到哭声又咆哮着返回。又向倒下人群疯狂扫射,制造了龙潭惨案。27人当中当场惨死15人,伤重事后死亡3人。
敌伪强迫“集家并村”,人民遭杀害死亡和损失财物是难以计算清楚的,仅以滦平县不完全统计为例:1943年底,全县总户数 43 574 户,集家的户数 25 648 户,占总户数的61%;人口 245 410 人,集家人口 128 240 人,占总人口的52%。从1940年到1945年,被敌人直接杀害和饿死、冻死、瘟疫病死、逃亡共伤亡 20 700 人。被拆毁房屋 115 416 间;抢走马、牛、骡、驴8895匹(头);羊 71 765 只;猪 16 481 头。累累的血债,罄竹难书,日本帝国主义者是难以偿还的!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千万不应该忘记。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千古奇劫一代恨史(1)
佟靖功
1940年,日伪当局总务厅下达文件,指令试行“西南国境治安肃正政策”(即制造“无人区”,推行“三光”政策)。日伪做了多方面准备,在锦州成立了“西南防卫司令部”,拟定了《西南地区肃正工作实施纲要》。并将在“东满”推行“治安肃正”的汉奸姜全我和日本要人岸谷隆一郎、皆川、户仓胜人等调到热河,充任伪省长、副省长、警务厅长、协和会会长等职。伪热河省警务厅保安科长葛蓂以警正衔充任了伪兴隆县长。葛蓂到兴隆后迅速充实、成立和调入15个县辖警察讨伐队,约5000人,与日伪军配合进行讨伐,烧毁深山区民房,强迫居民移住附近大村,宣布兴隆县进入“非常时期”。
日伪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进行多次搞小集家和局部大集家的尝试,深感兵力不足。1941年秋至1942年,除原驻的日军“八八一”部队(1000余人)外,又调来日军“山田”队(300多人)。从热河第五军管区调来伪满军第三十四团、第十二团,由吉林第三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八团,由奉天第一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三团,由佳木斯第二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二十四团。伪军约8000人。又从伪通化省抽来围剿杨靖宇将军的省属警察讨伐大队10个,约4500人。加上兴隆县的警察,日伪共集中了2万余人。
1942年4月,伪满当局命令在兴隆推行“治安肃正”。为了“明朗”“部落”地带,敌人于1942年1月下旬,即农历腊月二十五日以后,在大川各村,进行了第一次全县规模的“大检举”。几天之内,逮捕了2000多人。在各地就地屠杀了400多人,其中在兴隆街南土门山沟集体屠杀了200多人。其余均运至东北各地充当劳工,极少有活着回来的。正月二十四日,日伪又在茅山、果园、东峪、老营盘等地搜捕,就地用酷刑致死致残十几人,死在外地60人。茅山东坡20户,被抓去28人,成了“寡妇庄”。
1942年春,日伪秘密策划“无住禁作地带”(即“无人区”)和“集团部落”(老乡叫“人圈”)所在地。1942年秋,日伪军警进行了空前的“大扫荡”,与八路军、游击队激烈战斗,并推行集家,强迫居民搬进大村。如若不搬,即烧毁房屋,并以“通八路”治罪。入冬后,日伪军多次到“无人区”扫荡,见着居民就杀光,见着房子就烧光,见着财物就抢光。前干涧村,有19名居民被围住,日寇将他们全身扒个精光,用木棍乱打,打得一个个血肉淋漓,然后又把他(她)们装进萝卜窖里,燃着干柴,将19人熏死。小黄崖川,仅小孩被刺刀扎死的就有48人。全县被惨杀的群众数千人。1942年,共牺牲抗日干部100多人,党员200多人,战士1000多人,八路军冀东军分区副司令员包森率部在沙坡峪长城两侧与敌人激战时英勇牺牲,西部地委书记田野(即赵观民)在石门台村突围时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为了掩护在小西天上被日伪军追堵的部队突围,八路军第十三团五连王强等三名战士弹尽跳崖,壮烈殉国。
1943年2月初,日伪军在大川各村进行了第二次全县规模的“大检举”,逮捕约5000人。在县内屠杀数百名,其余全部送往东北各地充当劳工。2月7日(正月初三)夜,日伪军将潵河川的大莫峪村包围。大莫峪村67户,被逮捕73人,他们被捆到兰旗营“人圈”(警察讨伐队队部和警察分驻所所在地)过堂审讯,有的被火烧,有的被刀砍。农民司俊雨被吊打时挣断了绳子,抓起劈柴把敌记录官打蒙,在越墙时被日伪军赶上用刺刀挑死。日伪军用刑时,梁哑巴怒打敌人,曹清、靳志三人大骂日寇,当场都被刺死。2月12日,被集体屠杀30多人。大莫峪这次死在兰旗营及外地的计69人,也成了“寡妇庄”。揪木林是一个55户的小村庄,被杀死和抓走41人,又成了“寡妇庄”。高台子、灰窑峪是临近龙井关的两个小自然村。检举前,警察分驻所所长杨文宏来通知:某日,“皇军渡边队长来村训话,全村人开会准备欢迎。”届日,群众集合,日伪军突然包围了会场,两村的青壮男人70多人全部被抓走,均未生还。
1943年4月至6月,日伪军倾巢而出,疯狂地搞了四个月全县大集家。村村皆黄,无处不兵,杀人放火,烧房拆屋,白天百里烟,黑夜千山火。将全县40%以上的面积划为“无人区”,16万多亩耕地禁止耕种(全县耕地约40万亩),毁了2000多座村庄,将111 825人(占全县人口的81%),赶进199个“人圈”。
日寇设置的“人圈”,就是在公路旁的平地上,划上一个大圈子,强迫被扫荡下山的人民在指定的圈子里盖简易房子居住,也强迫平川的居民全部搬进“人圈”,命令“人圈”里十岁以上的男女居民一律先修“人圈”墙和炮楼。“人圈”墙宽五尺,高一丈二。围墙设四门,有警察站岗放哨,白天开门,晚上关门。围墙四角设四座炮楼。围墙外设有大壕沟和铁丝网。围墙内,沿着围墙根有一圈巡逻道。“人圈”中有正街一条,纵横交错许多八尺宽的小胡同。每户居民均给三间小房的盖房处,房子宽不准超过15丈,院子宽只有8尺。家家都是厕所、猪圈紧挨着正屋窗棂。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千古奇劫一代恨史(2)
每个“人圈”常驻10名至50名警察,还把“人圈”居民编成“自卫团”或叫“灭共义勇队”,发给每个18岁至35岁的男子大枪1支、子弹50发,发给每个36岁至50岁的男子火枪1支、火药2斤,发给每个青壮妇女扎枪1支。在警察监督下,也让居民们站岗放哨,配合夜间巡逻。夜间,恐巡逻农民睡觉,让手敲木梆,此敲彼应,彻夜不绝。
“人圈”修成后,农民只能凭“居住证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出部落门,在租种附近地主、富农的土地上做活。如赶集、串亲迟归者,必须请假挂号。情况稍紧张,就几天不开大门。居民没有一点自由,连夜间都不准关门。警察、特务每夜都挨门清查户口,见着年轻妇女就强奸,见着财物就掠夺,见着猪鸡抓去吃掉。
“人圈”里居民的生活用品,日伪美其名曰“配给”。每年每户洋布7尺半,每年每人白面18斤,每人每月盐7两半,每户每月洋火1盒,每人每年豆油4两。此外,还配给不足挂齿的碱、糖、大米等。这些配给品,经过县、村、甲、牌层层剥皮,发到居民手里连塞牙缝也不够。后来,就这点配给还一减再减。农民没有火柴用,只好用火石打火和保存火种。没有灯油,就用松柴照明,叫油松明子,熏得人们鼻子、眼睛都成了黑窟窿。许多居民,全家只能穿一条裤子出门。抗日工作人员化装进入“人圈”,见到妇女同胞常常是在炕上围被而坐或蹲在屋角的坑里,只有1个妇女给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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