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圣骸-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默在这个位置回眸望去,能看见在他身后的天空尽头,遥远的位置上的一片血色的浓云。
那是新京城的方向。
林默昏迷了整整两天两夜,最开始,秦紫遇到了携带大量物资的资源商刁鸿信,这才有足够的东西保住自己一命。
但此时此刻,刁鸿信与他们的亲信们却没有在杨文翰的这支队伍里。
事实上,秦紫是跟着刁鸿信出城的。
能在末日活到今天的绝没有一个是傻子,意识到那头猩红藤蔓虽然从静态改为动态却因此在灵活性与反应能力上大大降低的人并不少,因此,大量的人借助这一点逃出成来。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圣裁会的门徒——奥博豪森对猩红藤蔓主体造成的重创也间接的帮助了新京城中的逃亡着,在那段猩红藤蔓因重创而“死机”不动的时间里,对幸存者来说简直是逃亡的天赐良机。
因此,从新京城逃出来的人也绝不在少数,但因为出城的方向问题,幸存者、军方本就散乱的队伍更是彻底散了,从各个方向出城之下,大股的幸存者队伍便再难以聚集。
这也是杨文翰这支队伍眼下只有这么几百人的重要原因。
而刁鸿信其实是与杨文翰的幸存者队伍打了一个照面的,但现在毕竟不是在危机四伏的新京城中,而幸存者队伍也不如之前那么庞大,因此,刁鸿信与杨文翰寒暄了几句,以方向不同为由拒绝了与杨文翰的幸存者队伍合并的打算。
当然,事实上,无论是杨文翰还是刁鸿信,都是要去奉天的。
而刁鸿信这么做其实才是明智之举,如果他选择与杨文翰的队伍合并,在两个觉醒人(杨文翰与牧谷烟)与军方战士的压力之下,他费心费力收集的物资与食物便很难保住,必然要被充作从新京往奉天的全队粮食。
因此,刁鸿信干脆在对方没发现自己携带大量资源的时候就开溜——反正他们已经脱离了极端危险的新京城。
而秦紫为什么选择留下嘛,其实有两个原因,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秦紫在杨文翰的队伍里遇见了失散的夏绮他们,与刁鸿信相比,对于秦紫来说,还是夏氏兄妹更可靠一些,因此干脆选择了留下;而第二,那就是怎么说,杨文翰的队伍里有两个觉醒人,安全性还是很高的(秦紫已从刁鸿信处弄清楚了觉醒人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如此,林默与秦紫便留在了杨文翰的队伍了。
说实话,对于这样一个结果,林默还是感觉有点儿蛋疼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清楚——他与杨文翰可是有过结的,留在这里,自己危险不说,秦紫与夏氏兄弟的处境只怕也要危险起来。
不过事已至此,一来秦紫根本不知道林默与杨文翰之间的过结,做出的选择其实是很正确与安全的,二来林默当时正在昏迷之中,就是想阻止也根本没有机会。
林默吸了口气,这些无法改变的事情与状况亦没有多想与劳神的必要。
他要想的是怎么应对杨文翰。
经过此次新京一行和这长达两天的昏迷,林默对末日对变异的认知却第一次如此的清晰起来。
极端情绪,极端变异。
绝非妄言。
从极端变异体的变异情况就能看出来,在之前,林默在末日最开始遭遇的那头生物表现的最为明显——当它承受枪击的时候,便努力的试图进化出防弹的生物器官来;之后林默面对那头变异狗,一拳将之打飞出去之后,那头变异狗便极端的试图增强身躯体质这些都是某种思维或情绪在变异上的极端体现。
除了最开始的首次变异是基因突变的不确定性决定的,生物之后的变异方向似乎都与自己的情绪与当时的想法有关。
而由此类推觉醒人,身为良性变异体的觉醒人,他们的觉醒能力又是怎么特异性出现的?
只怕亦与情绪乃至性格有关。
而杨文翰一直以来表现的就相当情绪化,因此,他的能力也是情绪类的能力。
这种人情绪极端,自我为中心,喜欢将一切掌控在手心之中,而在失去道德约束,自己又拥有实力的当今情况下,对林默这个“不服管教”又爱枪他风头的家伙起杀心也是情理之中的。
更何况,杨文翰近日来屡屡受挫,几乎被所有人不看好,正是怒火中烧的时候,而林默却在这时自己撞上枪口来。
而林默从末日以来,要说什么进化的最发达,不是左臂的变异、也不是双眼的强悍视力,而是他凭空得来的类似于生物的本能危险预知。
在昨夜,当林默擎着火把震退变异狼群的时候,他分明感受到一股来自杨文翰的冰冷杀意。
那几乎已不加掩饰。
在末日里,解决掉一个自己看不顺眼的人最简便与快捷的仿佛是什么?
无非就是杀了对方而已。
杨文翰所想的,也是林默此刻所想的。
杀人,是最冰冷的做法,却也是能够最快最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
林默沉沉的想,他并不怕一个区区杨文翰,对方的说是良性变异的觉醒人,但实力与他天差地远,但他却并不能出手直接杀了杨文翰,毕竟眼下对方才是这支幸存者队伍的指挥官,他好端端的暴起杀人算是怎么回事儿?
林默正想着乱七八糟的对策,怎么除掉杨文翰才最稳妥?
便在此刻,林默忽然听见一旁响起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
“您您好?!”
第八十三章 于子默()
第八十三章于子默
林默寻声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边上正站着一个年轻人,而这个人,正是林默昨天晚上刚刚离开面包车的时候见到的那个年轻人。
林默当然不知道对方是一心要来给自己当小弟的,现在林默还没意识到自己昨天擎火焰退群狼到底在这群幸存者之中留下了何其震撼的一幕。
因此,当林默扭过看这这个一脸笑容看着自己的年轻人,心里便不免升起一分警惕来。
不过,这个年轻人其实长的还是蛮帅气的,只是或许是因为末日的缘故吧,对方显得有点儿邋遢,但这份笑容露出来,还是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的。
但,要是这是个美人儿冲林默笑,林默或许还会放松几分警惕心,而现在嘛,林默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眼底露出几分警惕的神色来:“你是谁?”
那年轻人微微一愣,笑道:“我?我是于子默,于是于此的于,子是孔子的子,默是默然的默。”
林默看了他一眼,道:“林默,默字与你相同。”
于子默反应也是快,意识到他与林默的名字中有一个字儿相近之后,顿觉是套近乎的大好良机,因此笑道:“是么?您也有个默字?我老爹当年给我起名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起个默字,不过,据他老人家自己说,这是让我静默于言的意思——不过嘛,我现在也没搞懂这是个什么意思。”
静默于言,勤勉于行。
林默看了于子默一眼,缓缓摇摇头,没顺着对方的话题说,而是直接了当的问道:“你找我?”
“额。”于子默倒是没想到林默如此冷硬干脆,他便有些尴尬,但他到底还是早做好了厚着脸皮来的准备的,因此,他点点,又堆上满脸的笑容,道,“昨天晚上——咱们一面之缘,你还记得么?”
这么近的事儿,林默当然没有不记得的道理,当下点点头,只是看这家伙的眼神越发狐疑起来。
见林默只是点头,于子默忍不住有点儿心虚,想昨晚,这家伙擎着火焰而去样子简直酷霸狂吊拽——要是自己又说错了什么话,惹恼了这位强悍的觉醒人,对方是不是有更大的可能直接给自己杀了?
如果局面真的那样发展了,那他于子默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如果他真的就抱住了这样一根大腿呢?
于子默见林默半晌没再开口,想了半刻,道:“昨天那个,我、我当时吓坏了,所以失礼”
说实话,林默看着这家伙,怎么都是有一点儿,莫名其妙的,他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这家伙——难道是杨文翰派来对付自己的?
不过,要是杨文翰有那样的头脑,早不至于落到眼下的境地了。
那么圣裁会安插在幸存者之中奸细?现在来试探自己了?
实话说,林默虽然刚刚杀了个门徒,但一来这事儿知道的人本就没几个,二来——要这人真是圣裁会派来的,那可就真是神了——不但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知道他杀了奥博豪森,还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做出应对来。
其实,林默并不觉得圣裁会真的能够查到是自己杀了奥博豪森——当时情形何其混乱,他与奥博豪森的战斗又基本发生在室内,而之后冲天而起的时候,他林默看起来像怪物远远多过像人,因此,被圣裁会断定他就是杀死那个第七门徒的人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圣裁会就算是真派人来,也不可能派这么个心理素质差的一塌糊涂,和自己说话都说不明白的家伙吧?
林默也真是好奇了,眼前这年轻人昨天晚上的时候还牙尖嘴利语气不善,现在怎么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于子默当然不知道自己在这根“大腿”的印象已经差的一塌糊涂了,他仍在试图用婉转的方式说清楚自己的来意——昨晚他可是想了一套堪称完美的说辞的,然而此时此刻,面对着这个实力强悍的觉醒人,他却将之几乎全忘了,只能现场组织语言。
这正是人的奇怪之处,当你遇见一个普通人,你的言谈举止都会很自然,而当这个你眼中的普通人在一瞬之间成为了“传说中”的总统先生之类的大人物,你前一秒钟的泰然自若就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并变得紧张万端起来。
不过,此时此刻的林默当然不知道于子默的这种心理状况,他皱着眉头正想说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