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第3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怎么就强词夺理了?魏大人您能想象让程将军当刺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么?你有又想象让孔大人去指挥一场战役的后果么?如果你不了解一个行当,又如何去指导他们?所以,我认为两位殿下了解一下商业运作并没有什么不了,只有了解了才会有发言权,否则就是瞎指挥,您说对吧?”
魏征这下是真的被李慕云给扛的没词了,老脸憋的通红,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说。
这老魏头儿其实说起来更像是后世行政官员中书记,上纲上线之类的事情是他善长的,但如果说起真正生产经营方面,他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故而与李慕云这个杠精在自己不善长的方面一呛顿时就哑了。
这也是老魏并不熟悉李慕云的关系,事实上如果他换一个方式,用诗曰子云来与某郡王辩论,只怕用不上三句话就能把对手说的哑口无言。
李治虽然年龄不大,但这个时候却也能看出老魏的窘迫,心中不禁对李慕云佩服万分,暗中悄悄给他竖了根大拇指。
长乐同样也是人精,眼看气氛有些尴尬,连忙上前打圆场:“魏大人,千错万错都是长乐与九弟的错,您与逍遥王的好意长乐与九弟必定谨记,日后不会再犯!”
“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望两位殿下记住今日之言,老臣告辞!”魏征借着长乐递来的台阶就坡下驴,道了声告辞转身便走。
长乐等三人就那么定定看着老魏,李治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只等那老家伙的背影消失于转角才开心的对李慕云说道:“姐夫,你真是太厉害了,竟在连魏大人都被你给教训了,这下以后可有的吹了!”
只不过还没等小屁孩继续说下去,长乐已经把他拉到一边,不悦道:“怎么哪都有你,你这是排的什么辈份!”
得,小丫头片子不高兴了!李慕云看看嘟着嘴的长乐,又看看正在吐舌头的李治,顿时觉得头大如斗,啧了一声说道:“我说你这丫头这道底闹的哪一出儿,谁怎么着你了,脸色这么难看?”
长乐白了李慕云一眼:“还不都是因为你,让人家白白被魏大人说教一顿,说不定回头还会传到父皇那边,到时候少不得又要被罚。”
李慕云一脸无辜:“那这和我有啥关系,我又不知道那老灯就在我后面,再说我不是把他给驳倒了么,就不信他还能拉下脸来去陛下那里告状!”
:。:
第四八七章 一桩小生意(中)()
但不得不说的是,李慕云最后还是低估了老魏的执着,他以为这次的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魏征却不然,责任心极强的老魏怎么可能放任他这个‘乡野村夫’带着公主与皇子瞎折腾,所以在与他们几个分开之后,这半大老头儿便又回过头去找李二摆事实讲道理去了。
只不过这些事情是李慕云所不知道的,他此刻正被长乐姐弟俩折腾的‘欲仙欲死’,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举起双手做头投状说道:“好好好……,我服了,我投降不成么?你们就说吧,想要做什么生意,我看看能不能帮你们出点主意。”
“哼,你这话说的新鲜,如果我们知道要做什么样的生意还用得着找你么?”长乐围着李慕云转了一圈,用十分嫌弃的口吻说道。
“是啊,姐……,叔……,那个……”李治很想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是想了半天却发现怎么也理不清这个辈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甚至在某一个时间他还在想,如果面前这俩人真的有一天成亲了,自己到底要怎么称呼他们呢?是跟李慕云叫姐夫,还是跟姐姐叫婶子呢?
另外还有就是长乐,李治总觉得姐姐每次见到李慕云的时候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平时的她十分通情达理,很多人都称赞姐姐乖巧懂事,可不知为什么,面前这两个人一见面则变成了天雷勾地火,长乐也变成了一个刁蛮公主的样子。
这其实也就是李治年龄小的原因,根本无法理解长乐这只是在向某人撒娇,可是又因为公主的身份,使她不知道如何撒娇,故而一来二去就变成了刁蛮公主。
李慕云前世做了一辈子的杀手,接触过的女人往往也都是直来真去型的,所以这位逍遥王大人也同样无法理解长乐的行为,直男型的他同样认为长乐与历史记载中的完全不同,甚至在某些时候他总是以为那些史书是不是写错了。
不过这些都与李慕云眼下需要解决的事情无关,面对长乐的追问他深深吸了口气:“这样吧,生意呢,我现在倒是有一桩,虽然不怎么好做,但胜在属于高端产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李治原本并没有指望李慕云真的会有什么想法,他只是被姐姐拖来的,但现在听说真的有生意可以做,财迷的他立刻瞪大了眼睛:“真的?是什么?快说说看!”
“眼镜!”李慕云看了一眼财迷的李治和期待中的长乐,缓缓吐出两个字。
但眼前的两姐弟却都是一愣,讷讷问道:“眼镜?那是什么?”
“眼镜就是戴在脸上,可以改变人视力的东西,哦对了,陛下就有一副,你们没见过?”李慕云解释着眼镜的概念,但看到长乐姐弟依旧懵懂,最后只能拿李二来举例子。
“哦,就是父皇每次从房间里出来都要带着的那个黑色的东西?原来那个叫眼镜啊!”李治恍然说道。
他此前一直对老爹戴的那个东西很好奇,但是因为惧怕老头子,所以一直也没敢问,现在经过李慕云的解释,终于知道了那个东西叫什么名堂。
“对,陛下戴的那个就是眼镜,不过那只是眼镜的一种,叫墨镜,是遮挡阳光用的,另外还有老花镜,戴上之后可以让眼花老者看清近处的东西,近视镜,带上以后可以让近视的人看清远处的东西。”李慕云扳着手指给长乐和李治科普,顺便还解释了什么叫近视,什么叫老花眼,以及形成的原因。
李治在了解了眼镜的功用之后,满脸佩服的看着李慕云:“姐夫,你懂的真多,弘文馆的孔大人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我见他看书的时候脑袋已经快要扎进书里了,也不知道戴个眼镜。”
结果李治话刚一说完,头上就被姐姐拍了一下:“臭小子,那是你叔!”
“啊?!”无端被打的李治无辜的眨了眨眼睛,看着身边的姐姐,不过长乐却没有看他,反而对李慕云说道:“你说了这么多,可是那眼镜到底是什么做的?你还不有说呢。”
一千个头都磕了,李慕云自然不会差最后这个一揖,想都没想便说道:“无色的水晶,花镜和近视镜最好是用无色的水晶,如果是太阳镜的话,那就要用有颜色的水晶,而且透光度越高越好。”
但长乐显然是不怎么相信他,闻言点点头道:“那我们先弄一个试试,省得万一你骗我!”
“我骗你干什么……”李慕云有些无奈的说道。
长乐娇声打断李慕云:“没骗我的话,我们就一起出去打造一副啊,反正你说那东西制作简单,现在时间也还早。”
简单么?李慕云苦笑着摇头,虽然眼镜的镶嵌过程简单,但水晶的打磨过程却一点也不简单好么,别说一天时间,就算是三、五天都不一定能磨的出来。
不过看着长乐期盼的眼神,李慕云又想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最后只能点头答应。
便是这样,长乐跟李慕云两个带着一个拖油瓶李治,在几个护卫的帮助下鬼鬼祟祟溜出了行宫。
而在出了行宫之后,李慕云就开始后悔了,长乐那丫头哪里是想要出来弄什么眼镜,她完全就是借机出来放风,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有这丫头快乐的笑声,身后跟着的护卫身上很快就挂满了一个又一个的包袱和袋子。
等找到一家卖水晶的店铺时,几个护卫已经完全淹没在袋子的里面。
李慕云为了逃避身后的小恶魔,才刚一进店连里面的摆设都没看,便将掌柜拉到一边:“把你店里最好的水晶拿出来,什么颜色的都可以,要透光度好的,无色的水晶最好。”
那掌柜也是有眼色的,虽然李慕云衣着不怎么样,邋邋遢遢有些土,但他身后的长乐与李治却是一身光鲜,看上去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姐、公子,再加上那几个被掩埋在物品堆里的护卫,更显示出几人不差钱的本质。
所以这老家伙想都没想,一边答应,一边就让店里的伙计去后面拿什么镇店之宝。
第四八八章 一桩小生意(下)()
李慕云本以为掌柜所谓的镇店之宝会是什么大如磨盘的水晶之类,结果东西一拿出来,他就傻了。
只见那伙计拿出来的只是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之后里面竟然是一些白色透明的小石头。
长乐与李治看着那些小石头不由皱了皱眉头,脸色有些难看。
那些石头毕竟太小了,小到比黄豆大不了多少,这种东西别说作眼镜,就算是做耳勺都还嫌它不光滑呢,亏得那掌柜还说什么镇店之宝。
可当这两位皇家贵胄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发现一边的李慕云眼神有异,双眼紧紧盯在那些小石头上,语气有些沉重的问道:“掌柜,这些东西你是打算出手?”
掌柜看了李慕云一眼,似乎觉查出了他的些许不同,于是笑着说道:“客人,你看这东西可还满意?”
李慕云此时已经从刚刚的惊讶中回过神来,啧了一声说道:“如果说满意的话,你这东西可以说与我的要求大不相同,我需要的是大块的水晶,而你这东西却不是水晶。不过,我看你将此物就这样放在这里,想必也是不知这东西是什么,索性不如给你一点钱,将这东西买了。”
掌柜脸色变了变:“客人,你可能不明白,这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如果您说给点钱就拿走,只怕说不过去吧?”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