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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草根混都市-第3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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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强在气质好,但她的手,却远比姚红娟的好看,比龙自豪的也要好看。
马走日的女人里,唯一能跟林媚相比的,是吴英,吴英也有一双相当好看的手。
林媚的手,跟吴英的手,可以说是不相上下,同样的欣长圆润,雪白如玉。
马走日现在是能凌空发气了,在螃蟹岛悟出了类似于六脉神剑少商剑那样的剑气之后,甚至可以把内气发到十拉米之外,但这一刻,他却掌控不住轻轻托着了林媚的手。
触手温,软如绵,就这么轻轻的肌肤接触,马走日腹中竟是稍微的跳了一下。
“真美,真软。”
马走日在心中暗叫一声,不过面上不敢表现出来,左手托着林媚的手,右手捏成剑指,对准林媚的合谷穴。
林媚是肠胃受了寒气,所以肚子疼,而合谷穴是大肠经上的重要穴位,是可以护养肠胃的。
林媚感觉中,一股热气,从虎口处顺着手臂非常快的拱进体内,直到腹中,腹中的寒凉立马消散,肚子也马上就不疼了。
她眼睛猛地就睁大了:“这就是所谓的真气,原来他真的会气功,真的可以用气功给人看病。”
原来她为什么肚子疼,是自己有意弄出来的,早上起来,冰箱里的牛奶没热,直接就喝了一杯冰牛奶。
她自己的身体自己晓得,因为之前生活不大规律,肠胃有了毛病,特别不能喝凉的东西,只要喝了凉的东西,特别是空腹的情况下,没多长时间,就一定会肚子疼。
那她为什么有意要这么做呢?
因为,林媚这回带马走日去柬埔寨,并不单单是要帮马走日推销红日酒,而是另有目地,要借马走日,去讨好一个人。
第568节 林媚另眼看走日()
但是呢,她对马走日的能耐,又有些信心不足,虽然马走日给乔治发过气,然后又神奇的拾漏,随手千万,举重若轻。
但她总有些不等底,因为她要讨好的人,在东南亚有着绝对很庞大的势力。
可以说,如果得到那人的青睐,林媚的生意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都将无往而不利。
但如果马走日只是个骗子,弄出纰漏,以至惹恼怒了那人,那人一举手间,也可以把林媚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的生意赶绝。
所以林媚不敢冒险,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个主意,用自己的身体来试一下,马走日的气功到底是真是假,于是就有了肚疼这件事。
而马走日随手就治,那进入体内的热气,非常清晰也非常明白,肚疼更是马上就消,基本可以说得上神效。
这下林媚再不怀疑,同时对马走日昨晚拾漏的事,也有了充分的信任,那真不是随便拾的,而是他真有那个眼光。
同时又想到了:“他昨晚实际上是想让伊万诺夫买那个香炉的,当然是看我的面子,是想要讨好我,这人还挺大方的嘛。”
这一连串的心思,在她脑子里翻滚,并没得花多少时间,而这个时候肚疼也完全消失了。
“我好了,谢谢你。”
林媚本来身子有些微蜷,这个时候直起身子,马走日收功,她就收回了手,但马走日虽然右手收功,左手托着她手却还没得放下。
林媚手收回,掌心没在意的在马走日指尖上碰了一下,就感到有一种微麻的触电感。
这种触电感带着强劲性,整个人好像都被电麻了一下。
这让她的脸稍微红了一下,不过她感认为出,马走日并没得有意勾她的掌心,是她自己碰上的,只是这种触电感很神奇。
“可能是气功的原因。”
她找出了原由,但心里,却好象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小马,你这气功很神奇呢,比药还管用。”
她撇开想法,跟马走日谈到了气功:“你学的是哪一派功夫,少林的还是武当的?”
她这个时候满脸八卦的劲头,倒好像年轻了十拉岁。
“不是。”马走日笑着摇头:“我这就是一点上不了台面的乡下把式。”
“你还蛮谦虚的。”林媚笑了起来,她对气功完全不懂,聊了几句,也就没什么聊的了,却聊到了古董上面,因为这才是她真正的目地。
马走日本来对古董是不懂的,但继承的高僧里有懂的,高僧的灵觉,融在他的灵场里,如白度一般,不去查,不晓得,一查,自然就有。
当然,佛门不这么说这些古董,佛门讲的是因果,无因就没得果,有因有果,无智无得,无欲无求,不生不灭。
不去接触古董,或者没得人问,马走日永远也不晓得,自己脑子里还融得有古董方面的知识。
而昨晚一买古董,然后今天林媚一问,这些知识就自己涌了出来,然后跟林媚聊起来,就头头是道。
林媚是个很会抛砖引玉的人,她想要晓得的,总会巧妙的引过去,而马走日完全不觉,自然的聊着,就这么聊了一路。
下飞机的时候,林媚已经对他充满了信心,而称呼也改了,她喊上了走日,也让马走日喊她林姐。
林媚好感增加,马走日能显然的感觉得到,他心中也高兴。
象他这样的草根,特别是那张憨土脸,正常情况下,是很难得到林媚这样的女人青睐的,一般情况下,顶多看一眼,很难看第二眼。
别以为只有男人才爱美女,女人实际上更好色,或者说,更看重颜值,起码第一眼的映象是这样。
如果马走日没什么能耐,林媚看过他第一眼,永远不会正眼看第二眼。
但是,昨晚他拉着了黄亚男,让林媚不得不正眼看他第二眼。
然后,他举手拾漏,一万八变成一千二百万,让林媚重重的看了他第三眼。
而到今天,气功给她治肚疼,加上一路谈起来,满肚子的知识,不单单是古董,中间还掺和着很多其它类的知识。
因为高僧们通常都是腹藏似海的高人,所有这些知识又通过灵场交融在了马走日的脑子里,就像看过了一场场的电影并下载了下来。
水到渠成的也就成了他的东西,顺手拈来,是那么的随意,如天马行空,没得半丝滞碍。
上飞机前,林媚心中还带着疑虑,到下飞机,所有的疑虑不但烟消云散,她甚至有些儿佩服马走日了。
她好像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当时她最佩服她的语许老师,学富五车,什么都懂,说起来也头头是道,而且是那么的帅。
是的,在这一刻,马走日的那张憨土脸,已经给她自动过滤了。
就像庙里的泥菩萨,所有人看到的,不是泥巴,而是佛。
说起来好像有点怪,实际上并不奇怪,女人固然欢喜看颜值,但真正接触了,她们看重的,还是男人的能耐。
姚红娟黄亚男许婷甜她们就是明证,她们都是相当骄气的女人,很难有男人,能让她们多看几眼,马走日这样的,就更不消说了。
可她们恰恰对马走日死心塌地,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真有能耐的男人,他的能力,放出万丈光芒,让她们看到了光,而忘了他的脸。
所以说,男人,要有能耐。
男人有能耐,年龄不会是问题,身高也不是距离,至于颜值,哈哈,请看看—许家印。
下飞机,在预定的酒店住下,马走日休息了一下,洗了把脸,听到敲门声,马走日打开门,目光一亮。
站在门外的是林媚,不过林媚换了一身衣服,她这是一件长的衣服,跟华夏的旗袍有点相似,但好象又有些不一样,马走日虽然家里好几只妖精,但对衣服的认知,还是有限。
他不晓得,这是柬埔寨独有的民族服装:长衫。
是柬埔寨女孩子最欢喜穿的,跟华夏的旗袍着实有几分相同,从头到脚一件长衫套下来,最能体现女孩子妙曼的身形。
特别象林媚这种身材好的,穿出来,有着与旗袍媲美却又独特的风韵。
林媚留意到了马走日眼角突的一亮的光芒,心中竟然有些小小的沾沾自喜。
本来,象马走日这样的小人物,还生得这个样,她是从来不放在眼里的,他们的欣赏或者祟拜,她完全不在乎,然而飞机一路下来,她的心态完全改变了。
在这一刻,她已经有些在乎马走日的看法了。
第569节 掌心相吸显气功()
“好了没,我约了个人,一起吃个饭。”
“好的。”
马走日答应,两个一起下楼,在三楼一个靠窗的包间里,林媚约好的人还没来,林媚倒了茶,马走日忙道:“我来。”
“我可学过茶道的哦。”
林媚浅笑,这一刻,她好像年轻了十岁,天还没黑,挨着窗子,所以也没开灯。
远远的夕阳挂在天边,淡淡的余辉照在林媚脸上,她的脸好像隐隐的发着光,给她凭添三分美貌。
林媚坐下,道:“我约的人叫徐九珍,我喊她九妹,她是鹏爷的干女儿,鹏爷是个大人物,不单单是柬埔寨,在整个东南亚,他都有着非常大的势力。”
林媚大概介绍了一下鹏爷。
鹏爷姓许,名字很有他们那个年代的特色,叫许鹏祖,没错,鹏爷实际上是个华夏人,先在柬埔寨,后去了马来西亚尼珀尔,辗转东南亚,数十年时间,打下了一片巨大的产业。
但他真正的身份,实际上是一个大走私头领,手中有一条通吃整个东南亚且始终延伸到华夏的走私线。
走私的货,没纳税,当然就廉价,而廉价是最大的利器,所以只要他铺的货,就能快速的占领东南亚的广阔市场。
林媚代销很多洋酒品牌,始终想走鹏爷的路子,只是始终没找到门路,她虽然认得了徐九珍,但徐九珍是个狡猾的女人,始终绕来绕去的,不肯把她介绍给鹏爷。
这回林媚为什么带马走日来,是因为,马走日那神奇的古董知识,让她看到了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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