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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晨辉-第3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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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简单,冒险者都是汉人!
或者说,至少都是平民。
背后站着华夏这个压路机一样无可阻挡的庞然大物,如果翻了脸,即便能打赢,后续的报复也没人能承担的起。
何况根本打不赢。
不管是有经验还是没经验,冒险者的习惯就是过度武装,如果能拿的动,他们会把所有武器都带在身边。
这些冒险者至少一人双马(由于蒸汽机正在全面铺开,马的价格在华夏是不断走低的),一匹乘骑一匹驼物,稍微富裕一点的还会多备一匹换乘。
马刀、鹤嘴锄这类冷兵器还好,随便准备一把当做心里安慰就可以了。
燧发手枪、左轮手枪最少配一对,有些人不安全感爆棚的家伙甚至会带5、6把手枪之多!
还有步枪,常见的冒险者装备,一般是一把老式燧发滑膛枪加上一把新式击针线膛枪,前者弹药、火石都可以自己想办法补充,可以作为关键时刻的补充,而后者则是主要火力输出。
有些稍微有点身家的家伙,甚至会配第三把长枪,最近特别流行的是射速奇高的岭西三十年式。
这种岭西出产的新式步枪是否能替代已经铺开生产的共和二十八年式,在兵部尚未有定论。
但事关冒险者自己的小命,他们可不会像尸位素餐的官僚,永远都是开会开会、讨论讨论,只要确定好用,当然立刻掏钱。
还有一种很特别的小型武器,俗称“手炮”的玩意。
如果让欧扬看到这东西,他一定会脱口而出:“掷弹筒!”
虽说看起来差不多,但其实不是,掷弹筒是一种超轻型迫击炮,而手炮说白了就是一个铁筒子加上一个弹簧,可以把一枚300克重小型炸弹抛射到50到80米左右的距离上。
说起来性质上更像二战中牛牛那个被戏称为反坦克弩的piat。
由于弹头装填黑火药,射击精度和威力都很可怜,用在战场上未必能压制住坚韧的弓箭手部队(比如黄金帝国时期的鞑靼),因此并未成为制式装备。
但在冒险者中非常流行,随便发射一枚弹药,即使没有命中,大部分凶猛野兽、魔兽都有很大概率被吓跑。
对付不那么坚定,或者着甲率较低的智慧生物,这种武器也有不错的杀伤效率——特别是弹药可以自行补充的情况下,用来作为冒险者装备不起的大炮的火力补充,非常合适。
这些武器武装起来的冒险者,简直就是一只浑身冒着喷火尖刺的豪猪,再精锐的冷兵器战士,没有3、5倍的兵力优势,想近身都难。
这样的武装冒险者超过500人,大部分是被顺丰行雇佣来参加这次秦晴主持的贸易探险活动,也有一些是独行侠,想跟着大部队经过汉人从未涉足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
因此不少人自己赶着马车,车斗里装着属于他们私人的货物。
正常情况下,他们会用这些货物跟当地土著交换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当然,像所有殖民者一样,如果交易不顺利,或者太想得到对方不愿意给的东西,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手中的武器。
第515章 草原上发生了政变()
除了选锋兵和冒险者之外,队伍中还有两支武装人员,其中一队人数较少,总计不过100人,但却拥有压倒一切,傲睨万物的惊人气势。
他们也确实有傲睨万物能力,因为他们是华夏帝国武装力量的支柱——帝国野战军。
左恒柏升任军团长,有资格拥有一支随时可供个人调遣的警卫连,为了保护自己的未婚妻,这次行动,他不仅带出左鹤林训练出来的选锋兵,还把自己的警卫连一起带上了。
这只队伍中唯一的红衣兵部队,统一携带1支岭西三十年式步枪,2把梅花左轮,以及1柄马刀——完全是火枪骑兵的标准装备,实际上,这个警卫连的人马,主要就是从折彦颜的火枪骑兵中抽调的精锐组成,他们甚至还拖来一门6斤骑兵炮!
最后一支武装力量,是熊猫潘老三给军团长派来的100个虎羌兵护卫。
本来按熊猫自己的设想,他非常非常希望跟着宗伯风一起回国去,因为左恒柏对虎羌兵不怎么感冒,而宗伯风却特别重视这只部队。
但既然兵部的命令下来,让他继续留在远西,作为下属,自然得想办法给新上司留下一点尽可能好的印象。
正好,在远西的虎羌营不需要特别休整(他们的兵员只能指望本土补充,但战争已经结束了,增兵这种事自然成了泡影),因此潘老三决定从他的部队中抽调两支分遣队,分别跟着秦晴左恒柏以及李华梅欧扬一起行动。
所有虎羌兵都装备全身板甲和巨型斩马刀,阳光一照,银光闪闪显得非常威武。
实际上,就连潘老三自己也得承认,纯冷兵器的虎羌营在这只队伍的武装力量里可能也就比选锋兵强一点,能不能对付得了乱哄哄的冒险者群体都很难说(取决于交战距离,稍微远一点,冒险者炽热的火力足够在虎羌近身之前扒他们三层皮),更别提军纪严明,战术素养极高的红衣兵了。
不过,经历过之前战争的将领都知道,狮子、虎羌之类的大猫对大部分兽人种族具有很强的威慑力,特别是傻乎乎的食人魔、哥布尔等类人种族,他们或许敢决死冲击野战军的即设阵地,但根本不敢跟只有冷兵器的老虎面对面。
带上这么一队士兵,确实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共1200人的队伍,拥有武装的人员就有900多人,这样的力量对一个兼具外交使命和商业目的“大型商队”来说,已经非常奢侈了,秦晴相信,就算兽人北方家族或者乌尔拉人那个天兴汗要对自己不利,他们也没有能力吃掉这样一只队伍!
所以,当看到一只足足有数百人的马队向秦晴这边冲过来的时候,这只大型商队的当家人居然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来打劫的!
嗯,不对,准确的说,其实是来找死的。
秦晴骑刚刚抬手举起望远镜向对方看去,就发现战斗其实已经结束了。
出手的反击部队只有左恒柏的警卫连和选锋骑兵,战斗过程简单而又直接——警卫连发挥火枪骑兵的看家战术,下马步射,而且这些老兵非常从容的把马贼放入30米距离之内,然后用一轮,仅仅一轮劈头盖脸的精准火力就彻底击溃敌人。
随后,选锋兵分成两队,包抄追杀溃兵。
整场战斗在20分钟内结束,地上铺着2、300具尸体,俘虏也有200多人,缴获战马600多匹,以及不少弓箭马刀和铠甲等兵仗。
华军本身只有一个伤亡——一个年轻的冒险者站在大车顶上眺望战场,太过专心以至于从车上摔了下来,伤的不轻,左小腿大概骨折了。
这场战斗让秦晴有些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在她发现袭击者居然是一帮金钱鼠尾的鞑子之后。
“鞑靼残种?”秦晴惊讶的说道:“他们居然有胆子来袭击我?”
要知道,叶尔登那样的领兵上万的高级鞑靼贵族,看到华夏的军旗就迫不及待的投降了,眼前这伙500人不到的队伍,居然敢主动攻击挂华夏军旗的队伍?
这还是在兵力明显不占优势的情况下。
“问清楚了吗?他们哪来的胆子?”秦晴牵着她的汗血宝马,走到刚刚审问完俘虏的左恒柏身边好奇的问。
这匹肩高超过185mm的宝骏是秦晴的老爹在得知女儿因在远西开拓有功,而被股东大会奖励一份本集团股份,成为顺丰行股东之一后,专门买来送给女儿的礼物。
连买马的钱带送到远西来的运费、杂费,花了不下3万元!
但秦晴不太喜欢骑这匹马,原因很简单,如果都在马上,秦晴会显得比只有一匹普通宝马的左恒柏高一头,她认为这样有损身为军团长的未婚夫的面子。
想把汗血马转送给他,左恒柏又不愿意接受,因此秦晴平时只骑一匹普通战马,只有在可能需要上阵的时候,才把它牵出来。
现在战斗已经结束,危机解除,顺丰行的女经理就干脆牵着它步行过来了。
“是雅若琪琪格的部众以前是。”左恒柏神色平静的回答:“据俘虏交代,鞑靼残种那里前不久发生了一次政变,一些前一段时间在草原留守的张元部众和部分鞑靼年轻贵族串通,意图扣押雅若琪琪格,但是失败了,双方爆发一场内战,死伤都不清。”
“这只马队就是一个支持张元的下千夫长的部众,他看到咱们的旗帜,以为是普通商队,想抢了我们邀功。”
“鞑靼人叛变我倒是不觉得奇怪,但为什么这帮习惯欺软怕硬的傻瓜会背叛雅若琪琪格,而跟张元那个几乎孤家寡人的家伙混在一起?”秦晴疑惑道:“居然还敢来袭击华夏商队。”
“还能是什么原因,叶尔登那种掌握几千户人口,近2万丁壮的上万夫长投靠我们被削成千夫长,那些原本就只有一千户甚至几百户的家伙,自然不愿意被削减成百夫长甚至十夫长呗。”
左恒柏冷笑一声:“至于为什么敢袭击我们,这个更简单,一帮没经历过草原战争的毛头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罢了。”
第516章 行止()
“因为本人没在我们手里吃过亏,所以把上一辈的教训全忘了?”秦晴看向一排排跪在选锋兵刀下,神情惶恐不安的俘虏,眼神中透露出冰凉的杀意:“一群记吃不记打的狗!”
“是啊,鞑子的特色。”左恒柏讪笑着说道:“所以你选择直接穿越乌尔拉草原的路线注定不会平静——还会有很多人来找死。”
“没什么危险,但肯定很烦人。”
“没关系,我会想办法减少一些麻烦的。”
秦晴对着俘虏狠狠挥下手掌,做了一个劈砍的动作。
“把他们的脑袋挂起来!我要让所有急着重新投胎的家伙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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