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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6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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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腌菜不错,酸辣可口,下饭,走的时候给老夫备些带走。外面的将士们造饭了没有?早点吃完,一会还要去河口看看。“
“侯公放心,将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家里宰了五头牛,十只羊送了过去,妇人们还打了一些饼子,准备给将士们带上 ,路上做干粮。“
侯君集听云九说完,这才端起碗吃饭,风卷残云的吃罢了饭,就牵着小丫头在营地转悠,一老一小说话说的极为高兴,这时候,根本就无法把这个和蔼的中年人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
云丫头在侯君集的宝物堆里翻检了好久,最后带着一顶金灿灿的王冠,连蹦带跳的回到了帐篷,宦娘大惊,跪在侯君集面前哀求他收回这件礼物,这是王冠,小丫头戴着会犯忌讳,招来些没必要的麻烦。
“西域之地,百人为英,千人为雄,万人就敢称王,这种东西大军中多的数不胜数,丫头拿一件玩耍有何不可?暮丫头也是我大唐贵女,休说一个不足万人的小国王冠,就是就是戴上那些大部族的王冠又如何,土鸡瓦狗一般的王国,谁会多瞧一眼,只要不和我大唐的规矩相悖,就百无禁忌。“
侯君集不在乎,小丫头更不在乎,一会把那顶王冠戴上,一会取下来,上面明晃晃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玩的高兴了,还让侯君集俯下身来,在老侯的脸上亲一下,逗得老侯的笑声更是洪亮了几分。
大军休憩了一个时辰,眼看日头偏西,就拔营继续往目的地进发,打头的飞虎旗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几欲破旗飞去。
马上的骑士各个挺胸抬头,盔明甲亮,马队排成一行行的队伍,轰隆隆的如同铁流奔涌,快速的从碧绿的大地上碾过,云家牧场里的唐人,无不额首称赞,牧场里的胡人,敬畏之色越发的浓重,和唐人说话的语气也越发的谦卑。
大军走后不久,嘹亮悠扬的牧人歌从远处就传了过来,’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随着歌声,白云一样的羊群就从远山涌了出来,咩咩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先是羊群,紧接着就是哞哞叫的牛群,几十个身手矫健的汉子在羊群和牛群之间来回奔驰,不断地把跑到队伍外面的撵回来,几只脑袋硕大的獒犬不时地发出闷雷一样的吼声,震慑着牛羊。
云家不养大马群,除了养几百匹供自家骑乘的好马之外,绝不多养,这是云烨对那日暮的禁令之一,什么东西只要和战备联系到一起就没什么好结果。一旦养马,就会成为军队的重点控制对象,云烨自己就是将军,哪里会不晓得军队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白了,军队就是一群强盗的组合,只不过更加的有效率,一旦说军中马匹不够,从你家牵你敢说不给?你家家主是侯爷,一次给脸面,两次给脸面,难道指望他们次次都给?侯君集是主帅也不能阻止军需官这样明枪暗夺,毕竟军需官是在为大军着想。
给钱的话就不是军队了,就算给你钱,谁敢接?前面接了钱,晚上说不定家里就会遭盗匪抢劫,不但会拿走人家的,连你家存的钱说不定都保不住。
只拿钱粮,不杀人就已经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要知道这里是草原,不是大唐内地,法律在这里一文不值,就算是在大唐的统御之下,这里起作用的依然是铁与火。
一匹火红色的骏马从羊群里趟了出来,戴着面纱的红衣骑士,轻轻地磕一下马镫,骏马顿时就奔驰起来,像一团火在碧绿的草地上滚动。
那日暮回来了,云暮一见到母亲撒腿就跑,结果跑不过身高腿长的母亲,被揪过来死死地抱在怀里亲昵,一股子浓重的羊骚味,熏得云暮差点晕过去。
看到闺女一副翻白眼的样子,那日暮讪讪的松开闺女,低下头不停地嗅自己身上,没闻见什么味道啊,又是这个小妮子在作怪,抱起来又是一顿蹂躏。
“羊咩咩的味道,羊咩咩的味道,宦娘奶奶快来啊,娘亲要臭死我。”宦娘从帐子里走出来,没好气的从那日暮怀里抱走了云暮,指着那日暮说:“好好地长安贵夫人不当,非要跑来放羊,浑身都是腥臊气,还敢说自己不臭,侯爷可怜啊,娶了一个臭女人,丫头也可怜,有一个臭娘亲,这两个还偏偏都是有洁癖的人,也不知道你那里好,被侯爷宠成这样。”
这事不能说,一说那日暮就得意,大唐小妾生的孩子能够被自己带走的,就她一个,谁家小妾生的闺女叫大小姐?自己的就是,云暮已经是有身份的贵女,大理寺有备案,祖宗祠堂有记录,听说宫里面给亲王选妃的册子上,云暮大小姐也榜上有名,这是公侯家嫡系闺女才有的荣耀。
虽然和丈夫远隔千里,那日暮从来都没有感到孤独过,好像丈夫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个月都会有一封信传过来,也会有东西捎过来,自己的例份每个月也会有人从长安给捎过来,库房里的钱币多的是,那日暮最稀罕的却是捎来的这些,每一个银币都要数清楚,有的还要吹一口气,放在耳朵边上,听听银子的声响,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果您喜欢这部作,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qidian。阅读。)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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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乳房,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本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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