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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0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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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代表着什么样的角色?
角马群并不畏惧狮子,他们畏惧的是即将到来的旱季,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这些民族在努力战斗后看不到希望,只能选择最残酷的迁徙来逃避自己将要面对的残酷命运,两者之间仇怨太深,看不到化解的希望,所以大唐就是这些胡人的旱季。
戈壁滩上看星光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这种见不到月亮的夜晚,天空就像是一匹巨大的黑绸布,而那些不断闪烁的星星就是点缀在绸布上的宝石。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该是何等的寂寞啊!”云烨自言自语了两句,也不管地上是否干净就躺在了地上,两手枕在脑后打算美美的欣赏一下这漫天的星辰,如果能做一个好梦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短暂的欢乐袁守城也不打算留给云烨一个人享受,他的徒子徒孙在戈壁上给他铺上了精美的地毯,老家伙就坐在云烨的身边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自三皇济世,五帝定伦以来,我们从未有过这样宽阔的天地供我们驰骋,从南跑到北需要一年时间,从东跑到西估计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小子,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畅快的翻个身了,我们的家国如此之大,足够我们在这里翻转腾挪了,所以啊,你就不要总是愁眉苦脸的,我们应该有更高一些的追求。“
“比如找神仙?我对神仙一点兴趣都欠奉。”云烨不耐烦的回答。
“你当然没兴致,你曾经得到过,所以就不会珍惜,老夫都能想得到,你那个时候小小的年纪,对于长生之类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感,因为你认为自己还有悠长的生命可以供自己享用,得到的就不会珍惜,就像是女人,没得到的时候心痒痒的,得到了也就那么回事,更何况你得到的时候年纪那么小,哪里会懂得其中的妙趣。”
那日暮珍藏的那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现在握在了老家伙的手里,里面装满了美酒,说两句话,就喝一口,如果不听他说些什么,这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高人。
“那可不一样,我对老婆的感觉怎么是相处的越久,就越是觉得稀罕呢?世上的多了,难道你都能一一收到帷帐里?皇帝都做不到,别人搂着翻云覆雨,我抱着自己的丑老婆呼呼大睡,很难说谁比谁更高一筹。”
袁守城嘿然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对云烨说:“颜老头临死前难道没告诉你关于华胥之国的事情?老头子我胡说八道习惯了,你可以不信,难道你觉得颜老头也会胡说八道?那个老家伙可是一句废话都不说的主,他说见过华胥之国的人,那就一定见过,这句话你拿到当铺都能当几枚银币使使。
他当年对老夫说过,自己在大业五年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华胥之国的人,老夫对他的话没有半点的怀疑,只有你这个小子才会疑神疑鬼的认为老头子说谎,小心他从坟墓里跳出来找你算账,他活着的时候没人说过他胡说八道,死了以后被你这样的一个小子诟病,你说说,他能在坟墓里睡得安心?“
这其实也是云烨的困惑所在,颜之推老先生断然不会说假话,他做出的判断一般不要随意的去否定,因为那必然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您能不能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您眼中的神仙?您对神仙的定义是什么?挟泰山以超东海,还是能够腾云驾雾,撒豆成兵?“
絮絮叨叨的说神仙已经把云烨给说烦了,想要找神仙,必须先把神仙的定义确定下来,不能像长安的那些俗人见到一个人有点神奇,立刻就把神仙的帽子给他扣上。“
袁守城一下子愣住了,他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有人要他对神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从他懂事以来,就认为神仙就是神仙,是有却别于人的,现在猛然间提起人和神仙的不同之处,他顿时就茫然了。
“您看,您这样的人都没办法给神仙确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怎么去找神仙,您说神仙能飞,现在长安城里坐热气球能飞的人多的是,你把一头猪放在热气球上面,它也能飞,您说神仙力大无穷,好么,书院现在制造出来的龙门吊,可以让一个瘦弱的学子轻松地扯起几千斤的石头,无非是多加几个动滑轮,把绳子多绕几圈而已。算不得神奇。
您又说长生不老,这个是最讨厌的,您老人家已经是人瑞了,活了一百二十岁了,彭祖也不过活了一百三十岁,这已经是举世难求了吧?您还能找出一个人活得比您长寿的人么?小子很想去拜谒一番。
所以啊,就搞不懂,您和那些人怎么就要一门心思的想要找神仙?田襄子您一定认识,被小子编造了一个小小的谎言,就不辞劳苦的去极北之地找天门,哪怕历经千辛万苦到最后身死道消也不放弃,都是什么呀?
不是小子对您不敬,而是小子看不起企图长生不老的人,您也不例外。
长生,英明的帝王失去了自己的英明,被骗子玩弄于股掌之上,长生,田襄子那样智深如海的高人被一点小小的天地异象骗得临死都大叫不悔,现在到了您了,您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小子的脑袋里装满了奇闻异事,您想要的异像我一定能给您找到,比如说海外的仙山,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驻地,我还知道在一个遥远的海岛上有无数巨大的石人,没人知道十几万斤重的石头是怎么垒上去的,您想不想去看看?“(。。)
ps:第一节
第一节 被遗忘的人()
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一丛丛、一片片灰绿色的草,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有的已经开了花,一种白色的花。'本文来自'它叫狼毒花。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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