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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林青霞画传-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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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小名气。但是,她的理科却出奇的糟,接连两次联考,均都失利,其后专心文学创作,24岁前,已经公开发表中短篇小说及散文一百多篇。有了这样的基础,她当然想更进一步,于是开始创作长篇小说,但屡试都不成功。25岁时,她将自己高中时师生恋的经历写成长篇小说《窗外》,投寄给《皇冠》杂志的主编平鑫涛,《皇冠》杂志不仅全文发表,而且当年出了单行本,引起台湾社会的轰动,一举成名。可是,正是这本书,给她带来巨大声誉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她的母亲认为,女儿出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自己含辛茹苦,将这个女儿养大,她一点不知感激,还因此恨上了自己。在心里恨倒也罢了,她还要写出这么一本书来骂自己,给自己贴上了封建家长的标签。 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电影上映,琼瑶母女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她的母亲躺在床上,几天不吃不喝,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好不容易将此事平息下来,母女关系有所缓和,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组织了一家新的电影公司“八十年代公司”,竟然拿出《窗外》要当着开山之作。琼瑶担心渐趋融洽的母女感情,会因这部电影再起波澜,便与陆建业协商,希望他不要拍这部戏,甚至找到八十年代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做了许多工作。 可是,八十年代公司已经投入拍摄,停下来有一大笔损失,因此拒绝了琼瑶的要求。为了制止拍摄,琼瑶不得不诉诸法律。她请律师仔细研究了当年的合同。那时,琼瑶毕竟年轻,对法律知识以及签署合同的某些细节,不十分了解。当时的合同中,并没有写明购买者拥有版权的年限。陆建业便是抓住这一点,认定自己仍然拥有《窗外》的电影版权。律师研究过合同后表示,合同中有一句话,如果两年不拍,合同则自动失效。如果要打官司,只能从这一条入手,证明陆建业只买了两年版权,目前时效已过,他不再拥有版权了。 琼瑶起诉之后,无论是对方律师,还是普通民众,都认为这一点站不住脚。那一条只说明陆建业若不拍这部影片,则合同失效。相反,陆建业如果拍了,版权合同是有效的。问题的根本在于,陆建业拍了,尽管没有引起什么影响,但那与法律无关。因此,舆论一边倒,指责琼瑶所说的理由站不住脚,无非是因为近年来琼瑶小说改编成电影十分火爆,而自己从《窗外》得到的版权费太少。她之所以打官司,就是想陆建业再付她一笔钱。 上面提到的起诉理由毕竟不充分,这场官司打下来,一审时判琼瑶输了。琼瑶不服,上诉到高等法院。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琼瑶不得不采取某些手段,搬出陆建业一件有悖于理的事,作为自己的证据。此时,媒体又对琼瑶打这场官司的缘由进行了大量报道,特别提到她的母亲因为上次拍《窗外》,忧虑成疾,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此次如果重拍,其母很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可能更为严重。此消息一出,民众的同情,顿时偏向了琼瑶,纷纷指责陆建业不道德。 陆建业心里也清楚,这场官司打下去,即使自己最终赢了,也赢不了民心。没有了民心,他的八十年代公司,即使拍出了好片,也可能被人抵制。没有了消费者,他的公司只可能走向倒闭。权衡再三,陆建业只好透过关系,希望和琼瑶私了,以便结束这桩官司。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琼瑶同意八十年代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不同意在台湾公演。 经过这一场纠纷,电影重新开始拍摄,可是,这部影片,却永远失去了在台湾放映的机会。谈起这件事,林青霞的心情是异常的复杂,一方面,她非常理解琼瑶的难处,她说,大家都说琼瑶打那场官司是为了贪钱,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因为琼瑶母亲的关系。大家都以为《窗外》是琼瑶女士的自传,她的母亲也因此深感不悦。琼瑶甚至说,为了《窗外》,她母亲还得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如果《窗外》上映,再次造成轰动,对她的母亲的打击自然更深。 同时,林青霞不无遗憾地说,为了琼瑶的这片孝心,电影界谅解了她。但是我的处女作,却被封杀了。 这确实是林青霞的一大遗憾,直到今天,这部影片也没有完全在台湾上演,只是多年后,林青霞成了大红明星,出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需要,某些机构在相对小的范围内,播映了其中的部分。
第三章:初涉影坛永远和联考告别(1)…(图)
意气风发林青霞 演出《窗外》过程中,林青霞有许多趣事,其中一个有关头发的故事,就被宋存寿等人常常拿来和林青霞开玩笑。 当时,社会上流行长发,甚至有秀发为君留的说法。林青霞也留着长发,虽然她不清楚自己这一头秀发为谁而留,却也朦胧地意识到,将来某一天,如果真的爱情来临,秀发将会为自己增色不少。长发不好打理,台湾气温又高,那些爱美爱洁的女孩,几乎每天都要洗头,即使是懒一点的,两三天也得洗一次。头发长了,洗起来浪费时间,尤其是读高中的时候,大量的宝贵时间用在洗头上面,一心望女成凤的母亲,自然就和女儿这一头秀发较上了劲。许多次,林麻兰英向女儿提出要求,希望她把头发剪了,可女儿说什么都不肯。为了这头长发,林青霞和母亲之间,没少发生矛盾。 进入《窗外》剧组,林青霞立即遭遇了头发问题。演员这个职业特别,头发不是自己的而是所演人物的。为了剧情需要,别说是女孩剪短头发,许多美丽的女演员甚至有过剃光头的经历。林青霞所演的江雁容生活在50年代,那时不流行长发而是短发。因此,进剧组的第一件事,宋存寿要求林青霞剪发。 林青霞听说要剪发,顿时大为反感,说什么都不干。宋导耐心地对她解释,她演的人物所生活的那个年代,根本不可能蓄一头秀发。当演员,就需要有所牺牲,牺牲最多的恐怕就是头发。林青霞说,当初签下的合同上,并没有剪发这一条,既然没有,我就可以拒绝。我坚决不剪。宋导说,如果不剪,这戏没法拍。林青霞的拧劲上来了,大声地说,我宁可不拍,也坚决不剪。 宋导很理解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多方劝说不起作用,他便不说了,故意找话题引开她的注意力,同时向化妆师使眼色,暗中做了安排。化妆师走近林青霞,说是要给她化妆。林青霞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听任化妆师摆布。岂知化妆师趁着她不留神,一剪刀下去,那一绺绺秀发,随风飘下。 看到满地青丝,林青霞惊悟过来,顿时放声大哭。为了这一头青发,林青霞真是伤心欲绝,从片场哭到了家里。进门时,母亲见她的一双眼睛肿得像一对小桃似的,吓了一跳,连忙问她是怎么回事。这一问不打紧,她竟然说,我不想活了。母亲吓得面容失色,再三追问,才知道为了剪发的事。此时,母亲不仅不惊,反而大笑起来。 但第二天,林青霞仍然去片场,见了其他人,主动问好,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可见了宋存寿,脸色立即变了,不仅不肯打招呼,而且一扭头,走到了一边,装着没看见似的。宋存寿也只是笑笑,没太当一回事。 林青霞对宋导有了看法,闹起了意见,常常给他一张冷脸。 宋导可不是一般的导演,毕竟是大导,那不是普通的修炼能够完成的。他知道林青霞作为一个年轻女孩,难免有些矫情,自己如果和她硬碰,定会引起一系列麻烦。他只好采取策略,不去挑战林青霞那年轻的自尊心。对待工作以及工作人员,宋导是异常严格的。有一天拍戏,宋导突然发现林青霞的眉毛画得太浓了,立即将化妆师叫过来,劈头盖脸大骂了一顿。 林青霞见化妆师被骂得太惨,犹豫再三,最后站了出来,告诉宋存寿,这不是化妆师的错,因为她的眉毛天生就这么粗,并非化妆师粗心大意,将眉毛画粗了。宋导仍然不肯放过化妆师,说她的眉毛粗,你就没办法了?那还要你这化妆师干什么?他将化妆师臭骂了一通,转过来又给林青霞说戏。 此时的宋存寿,异常的和颜悦色。林青霞是新人,以前从没演过戏,即使是在学校,也鲜少参加文艺演出一类的活动,至多也就来个朗诵什么的。此时开始演电影,难度之大,可以想见。特别是拍电影和演戏又完全不同,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拍,中间缺乏连贯性。同一个场景,一场戏是在这里吃饭,大家其乐融融,一场戏是在这里吵架,横鼻子竖眼,电影剧情中,这样的两场戏,可能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氛围之中。但拍电影的时候,却会在同一时间拍摄,刚刚拍完其乐融融,立即就要拍吵架,情感变化180度。一个新手,演起来,确实是一件难事。 宋存寿并不急,对她循循善诱。他告诉林青霞,如果入戏觉得困难,就多看剧本,多读原著,反复地看,慢慢地琢磨。最关键一点,是把自己带进人物里去,时刻想到,剧本里的江雁容,就是你自己,她说什么想什么,全都是你自己要说的所想的。 林青霞按照宋导所教,认真地读,真的入戏了。表演的时候,往往按照自己的理解有所发挥,拍出来一看,效果非常之好,常常引来宋导的赞扬。很快,林青霞学会了怎样入戏。这也给她带来了一些麻烦,某些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琼瑶小说中的人物,和她们感情相连,血脉相通,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走不出来。这一点,她以后20年的情感经历,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无论是她和秦祥林之间的感情纠葛,还是和秦汉之间的8年抗战,一桩一件,都和琼瑶小说里极其相似。以至于她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无法分清到底是自己在演琼瑶人物,还是琼瑶在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故事。
第三章:初涉影坛永远和联考告别(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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