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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帝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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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麟却是说道:“他此时不在天枢院。”
谌仲问道:“那在何处?”
卢麟道:“十日后,宸山脚下品评天下名士,他自会出现。”
谌仲皱眉,继续道:“难道我的朋友要在明理寺大狱中待上十日了?”
卢麟道:“你应该知道,本不属于他的东西,如果他得到了,就会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教训对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会让他以后学会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强求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事物。”
谌仲默然,究其缘由,何肃言还是因为自己而含冤入狱,也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命运使然,但结果却是,何肃言必须要在那大狱中,待上一段时日了。
谌仲朝陆於瞻问道:“我能否去看看他?”
陆於瞻道:“可以。”
……………。。
……………………
明理寺监管刑狱职责,而宸山便是一座监狱。
山内中空,凿成若干石洞,石洞分七层,丁字狱在最上一层,天字狱则是在宸山之底。
洞内虽有火把照明,却是依旧幽暗,跳动的火光悬在洞侧的石壁上,将几人的脸色映照的如鬼魅一般。
丁字狱所关押的人不过是一些寻常罪犯,何肃言被关押的地方就在丁字狱的最外侧。
陆於瞻引路在前,谌仲和傅青弈跟随在后。
雷冲和卢麟并没有跟随而来,他们都已经回到各自监管的大狱石窟内,向他们所监管的那种大狱,关押的人莫不是一些修行者,如果闹出些****,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解决的,所以他们很长时间内都不会离开这宸山。
陆於瞻指着眼前的石门道:“他就在里面。”
石门紧闭,只留一个透气孔,里面没有光亮,这是一间封闭的石室。
“肃言?”谌仲皱眉喊道
里面没有声响,静的出奇,谌仲继续喊了两三声。
“阿仲?阿仲,是你吗?”
何肃言终于是说了话,他刚从睡梦中惊醒,就听到了有人喊叫他的名字,这声音,他当然熟悉的很。
谌仲见何肃言并无大碍,也是放下心来,道:“是我,肃言,你怎么样了。”
何肃言来到石门前,对着石门上的透气孔叹了口气道:“我还好。”
谌仲道:“你安心的在这里待上十日,十日后就可以出来了。”
何肃言叹气道:“在这样一个光亮都见不到的鬼地方,我想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安心待下去。”
谌仲重重的叹了口气,道:“是我连累了你。”
何肃言急声道:“跟你没有关系,如果不是我鬼迷心窍要了你的令牌,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果然应验了一句话,不是自己的东西,如果得到,那就一定会付出代价。”
何肃言沉默了下,继续道:“而我,也心甘情愿承受这个教训。”
谌仲默然,过了良久,说道:“可是你又错过了大试。”
何肃言却是毫不在意的说道:“就算我参加了大试,也不会有半点希望,相反,我倒是有点期待你的成绩了。”
谌仲苦笑,他当时连大试的题目便是看都未看,要是能够提名天下名士榜的话,那当真是那些阅卷的人眼睛瞎了。
他的心接着又是一沉,他当时在卷册上可是将何肃言的事都写在了上面,写的可都是与大试题目无关的东西,若是有人发现,那么会不会判他一个蔑视大试的罪名?
想到这里,谌仲倒是觉得并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因为已经做了的事,无论你如何去后悔,都是没有办法挽回。
谌仲对着石室内的何肃言说道:“我们十日后见,我在外面等你。”
何肃言道:“阿仲,你要走了么?”
谌仲道:“既然你没事,我也就放心了。”
何肃言道:“那好,等我出去,你我好好的喝上一杯。”
第16章 再遇酒童()
下山总比山上要容易得多,虽然仍然是那条天脊石阶路,虽然还是那两个少年,但下山时候的心情却是不同,心情总是能够左右着一个人的情绪,心情好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有着动力,心情不好的时候,根本便不想做任何事情,所以说情绪是一种微妙的脑组织活动,无人能够理解的透彻。
漫山的枫叶在此时显的更加鲜艳夺目,红的异常妖艳。
山脚下,名士碑前。
谌仲缓缓的对傅青弈道:“谢谢你。”
傅青弈道:“我还的是你的人情,所以你并不用谢我。”
谌仲道:“没有你的帮忙,也许我根本走不下这宸山。”
傅青弈冷冷的道:“你的人情我还了。”
谌仲笑道:“其实你本不用还我的任何人情,我说过,我并不喜欢倚靠任何人。”
傅青弈的眼神微微一变,他怔了怔,然后淡淡的说道:“像你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如果不倚靠别人,我想你活的一定不会太久。”
谌仲笑道:“人如果活的太久,岂非很无趣。”
傅青弈冷哼了一声道:“活着才能有趣,死了就真的无趣了。”
谌仲默然,过了半响,他长长了叹了口气,道:“我没有你这样的修行天赋。
傅青弈道:“但你毕竟还活着,活着才有希望,我奉劝你,最好不要把无知当无畏。”
谌仲苦笑,因为他觉得傅青弈的话简直毫无反驳的余地,说的是那么的正确,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无知的人,因为他的固执和倔强通常都会惹的一些人不悦,而惹怒的那些人,都是能够轻易的就捻杀他的各种人物,比如那天枢院的小小守卫,也比如那雷冲,看来一个人太勇敢的话,通常在别人眼中都会变的有点不知天高地厚。
傅青弈说完就调头走了。
谌仲举目四望,不知该去往何处,囊中已然羞涩的只有半两碎银,这半两碎银别说是客栈了,就是吃饭都成了问题。
顺着来时的路折返,临近傍晚,才回到景宸城内。
华灯初上,烛火辉煌,景宸城不亏为大明帝国的都城,站到那条繁华的重阳街上,就会让人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寂寞。
说书的先生拍案朗朗上口说出一段段催人泪下的江湖儿女情长事,叫卖的商贩为了生存歇斯底的叫卖着自己的商品,三三两两的人群簇拥着进入某个堂皇的酒楼内打算觥筹一番。
摸着囊中的那半两碎银,谌仲觉的目前为止填饱肚子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这半两碎银,只够一顿包子的钱,而且还是素的不能在素的包子,无论怎样,能填饱肚子,谌仲觉的就是目前最大的幸福了,随意当那热乎乎的包子拿到手中后,他根本没有在意自己的吃相较之别人看起来多么的不雅。
他开始担心余下的十日该如何渡过,一个人如果想生存下去,居安思危是最重要的事情。
对于大试的结果,谌仲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何肃言的事情,他可能大试后就会直接拿着包裹去坝上寻找韦将军了。
那包裹他始终藏在怀中,就是连睡觉的时候都不曾离身,这份承诺包涵的东西太多太多,全家七十二的人命,那老先生死前的重托,都让他觉得,无论如何,这锦匣他也一定要送到韦将军的手中。
这顿包子吃过后,他真的就是一贫如洗了,干净的就像他的脸蛋一样,纤尘不染。
随意谌仲觉得,他应该找一份差事,不求有多少工钱,有个住的地方能够填饱肚子就足矣。
他顺着重阳街道向前,先是到了一家典当铺的门前。
典当铺的老板是一位肥硕的中年男子,有着一双鼠眼,谌仲觉得,这样的人一定老谋深算,就算不是老谋深算,也一定是个吝啬鬼,也许他送他老婆的首饰都是天桥边上的便宜货也说不定。
虽然这典当铺的老板看起来有着大富大贵的面相,但他的的确确是个吝啬鬼。
吝啬鬼一般只占便宜从不吃亏。
谌仲虽然从不喜欢占人便宜,但他也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当他说出要一日三餐后,那典当铺的老板就皱眉了。
三个下巴的肥硕面庞几乎将五官全部扭曲到了一起,组成的五官图案,就像是被砸烂的西瓜。
他觉的眼前这白衫少年看起来有些病态,一般有病的人吃的一定很多,所以他直接拒绝了谌仲的请求。
谌仲皱眉道:“我吃的并不多。”
当铺老板姓朱,有个很不雅的名字,朱重,他的确够重,也像极了蛀虫。
朱重拨着算盘,精打细算的总结者今日的收支,然后头也不抬的说道:“你看我吃的多不多?”
谌仲道:“看不出。”
朱重指着旁边一枯瘦如柴的少年道:“你觉的他吃多不多?”
谌仲向那枯瘦如柴的少年瞧去,他惊讶的发现,这个世界原来竟有人能瘦弱到这个地步,那人的手只有椅子腿粗细,他的腰还不及这当铺老板的胳膊粗。
谌仲笑道:“他吃的一定很少,不然不会这么瘦。”
朱重笑了,道:“错,大错特错,他每顿饭能吃八个包子,一天能吃掉半头猪,但是为什么他会如此瘦弱?”
谌仲皱眉不解,朱重继续道:“有些人喝水都会长肉,但是有些人吃的再多,也会枯瘦如柴。”
说着朱重指着自己道:“我属于喝水都长肉的范畴,而他属于吃多少都不会胖的范畴。”
朱重语重心长的继续道:“所以我从不喜欢雇佣年轻的伙计,你应该瞧的出,我是一个吝啬的人,我自己都舍不得吃太多的东西。”
谌仲哭笑不得,朱重指着那枯瘦如柴的少年继续道:“他是我的儿子,我只有对我的儿子才不会吝啬。”
谌仲懂了,他缓缓的从当铺内走出,虽然这个朱老板的确吝啬,但他却是一个诚实的人,敢于承认自己是吝啬鬼的人,这样的人也的确难得。
然后谌仲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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