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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之父-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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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就是同胞咯?
身在异国他乡,祖国同胞顿时显得格外亲切。
虽然她觉得菲利普的选择难以理解,好像不怎么靠谱,但在发现他加入的是秦创立的公司后,陶白兰不得不承认,她忍不住有几分暗喜。
紧接着,她又在新闻上找到了秦的照片和简单资料。
是中国人。
照片上的黑发少年剑眉星目,靠在沙发上,并没有看镜头,浑身透着一股子的慵懒,但却偏偏给人一种无比的自信感,仿佛他什么事情都能办到一般。
自信。
如果说有什么品质能让一个男人充满魅力的话,那这个绝对首当其冲——自信。
“真是棒棒哒!”
陶白兰忍不住小小地YY了一下。
西方人习惯把姓氏放后面,按照新闻上的资料看来,秦应该是他的姓氏,而且这个发音十有八九是“秦”这个字,因为陶白兰一时间想不到其他同音姓氏。
那这个“Ye”又是哪个字呢?
好吧,这个选择就很多了。
按照“Ye”的四种发音,陶白兰试着将其与“秦”组合一起,轻声念了几遍,当念到第四声的“Ye”时,她忽然觉得有些莫名的熟悉。
皱着眉头仔细思索了好几分钟,她才恍然大悟——苏姐的那个青梅竹马不就叫秦叶吗?!
而且,苏姐上次说十月份要辞职……
这么连起来一想,陶白兰忙不迭地翻出手机通讯录,给苏壤打了电话。
虽然不敢确定,但有可能啊!
既然有可能,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问问呢?
陶白兰觉得,她如果不问个明白的话,今天一整天都没心思做其他事了。
“新闻?”苏壤打了个哈欠,道,“哦,你说菲利普跳槽的事啊?他确实要跳槽了。”
“不是这事,这个我在新闻上看到了。”陶白兰连忙问道,“是我家另一个男神的事!”
“你家另一个男神?!”苏壤好奇道,“谁呀?”
“秦啊!”陶白兰道,“写《stuck…in…my…heart》的那个!”
“噗~什么你家的?!”苏壤没好气道,“那是我家的!”
“呀!”陶白兰惊讶道,“真是苏姐你那个青梅竹马?!”
“是我家小叶。”苏壤确认道,特意强调了“我家”两个字。
“苏姐你不够意思哦!这都不说!”
“……”
“那……苏姐你家里有没有菲利普的签名专辑啊?”陶白兰讨好地笑道,“给我一张呗!”
“有倒是有,但不能送你。”苏壤道,“那是菲利普专门送给小叶的。”
秦叶家里确实有一张《stuck…in…my…heart》专辑,是菲利普专门送给秦叶的,上面不但有菲利普的签名,还有弗罗伦丝的签名。
很显然,他送这张专辑,并不是为了感谢秦叶为他带去了人气,而是为了感谢秦叶为他带去了一个机会,一个尽早让弗罗伦丝站到阳光下的机会。
这样有特殊意义的东西,当然不能转手送人。
“有特殊意义的。”苏壤道,说着,便将菲利普和弗罗伦丝的事,以及昨天下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啊!”听完后,陶白兰气呼呼地说道,“我家菲利普好样的!如果他真的接受了TG公司的安排,那我可要粉转黑,看不起他了!”
因为苏壤是从“菲利普和弗罗伦丝两人相互支持着一路走来”这个角度讲述的,陶白兰听完后,立马就接受了这件事。
这世上许多事情都是这样,是好是恶,全看理解角度。
陶白兰愤愤然了好一会儿,又狠狠咒骂了TG公司一顿,然后才想起了之前的话题,道:“对了,既然不能转送的话,那苏姐你帮我要个签名吧!秦叶和菲利普的我都要!”
“……行吧,好了我通知你。”苏壤道。
“好啊好啊!谢谢苏姐!苏姐最好~~~”陶白兰眉开眼笑,想了想又连忙问道,“不过苏姐你快辞职了吧?到时我去哪找你啊?”
“我家里也行,外面约个地方也行。”苏壤道,“或许我快递寄给你也行。”
“去苏姐你家拿?!”陶白兰激动道,“那是不是说能见到秦叶本人?!看得到,摸得着的那种?!”
“只准看,不准摸!”
“切~~~苏姐你真小气!”
“……”
“好吧好吧,不打扰你了。苏姐你继续睡吧!对了,开公司的事,我支持你们哦!”陶白兰嘻嘻笑道,“啊,还有一件事!新闻上说,菲利普下首单曲叫《take…me…to…your…heart》,是首怎样的歌啊?!”
“小叶说,跟《stuck…in…my…heart》风格差不多的。”
“具体点呢?”
“阳光告白型。”
“阳,阳光告白型?!”陶白兰愕然道,“有哪个歌曲类型是叫这个名字的吗?”
“小叶自己取的。”苏壤解释道,“他说歌曲给人这样一种感觉。”
“这样啊……”陶白兰想了想,笑道,“还挺形象!同类型好啊!正好帮菲利普巩固下人气~”
“小叶也是这么想的。”
“唔……”陶白兰仔细想了想,道,“这回真没事了,苏姐你睡吧!”
“真没事了?”
“真没事了!”
“行,那我挂了。”苏壤打了个哈欠,挂断了电话。
闭上眼睛,她想再睡会儿,但辗转反侧片刻后,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干脆坐了起来。
她没有开灯。
窗帘的缝隙处也还没有光漏进来。
凌晨四点多的伦敦,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
商务签证,创业移民签证,辞职,开公司……
一直以来,苏壤对这些都没有太多的实感。
或许是因为很多事务都是秦叶处理的吧,或许是因为一直以来保持低调,秦叶的身份也没曝光吧,又或许是因为相对于过去二十多年的黑户生活,这几个月的变化实在显得太快太好吧……
原因很多很复杂,苏壤自己也说不清。
但这一刻,接到陶白兰的电话,她忽然真真切切地意识到——变化已经开始了。
石子扔进了水里,已经激起了波纹。
太阳正挣扎着从地平线下升起。
从今天开始,她要跟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说拜拜了。
静静地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苏壤紧了紧手里握着的手机。
如果说她和秦叶之前的生活一直处于黑暗中的话,那么,这一通电话预示的便是破晓吧。
——
第104章 好事出门()
比不得朝九晚五坐办公室的白领,唐人街的黑工基本都是卖体力活,工作自然没那么悠闲,每周工作时间加起来也远远超过了英国法律规定的最高工时,他们与本土的英国人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
当绝大多数英国人或刷牙洗脸,或早起晨跑时,唐人街已经渐渐热闹了起来。
有人吆喝着从卡车上卸下一箱箱食材,有人打开了店门,开始扫地擦桌,至于那些卖早点的,则早早已经开门营业了。
只有那些非餐饮类,例如小饰品店的人,才能悠闲地姗姗来迟。
“嗨!你们说这人是不是秦叶啊?”
一名30岁左右,相貌普通的青年蹲在地上啃着包子,啃着啃着,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摸出手机,点了几下后,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朝周围人这么问道。
周遭众人也不理他,朝他看了一眼后继续忙活起手里的事来。
“哪个秦叶啊?”有人一边忙着,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就从小在这儿长大的那个。”青年咬了口包子,又补充道,“苏美女家那个。我就瞧着有点像,但那小子我也没见过几次,所以不太确定。”
“苏壤家那个?”闻言,一名四五十岁的妇人顿时脸色变了变,压低声音道,“没事别提他,不吉利的!”
“嗤~”这妇人话刚说完,就有人嗤笑一声,道,“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信那些?!”
“怎么不能信了?!”那妇人狠狠瞪了说话那人一眼,道,“老祖宗传下来的说法,几千年了,怎么就不能信了?!那孩子就是个灾……不说他,忌讳!忌讳!!”
“那小子的事吧,我也听说过一些。”之前说话那名青年几口啃完包子,不以为意道,“但苏美女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还当上了餐厅领班。”
“那是她运气好!”那妇人说着话,明显有些羡慕,“沈老板赏识她呀!”
青年暗地里嗤笑一声。
人家苏美女长得漂亮身材好,勤劳朴素,刻苦耐劳,一个小女孩不但养活了自己,还愣是把秦叶拉扯大了,这样的人受到赏识简直就是理所当然。
换成你,沈老板能赏识你?!
这时,已经有人好奇地放下了手里的活走了过来,凑到他手机前一看,惊讶道:“哟呵!还真是小苏家那个啊!”
“真的?!”青年惊讶了下,旋即咂巴了下嘴巴,惊叹道,“那这小子也不得了啊!都上新闻了,英国的新闻呢!而且还不止一家!”
“新闻?那孩子是灾星的事都上新闻了吗?”那妇人惊讶道。
其他人瞧了她一眼,没有理她。
秦叶父母和苏壤父母的死,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这种陈年旧事怎么可能突然有媒体报道?
不过,他们也没有反驳她。
一来,怕麻烦。
二来,没必要。
他们跟秦叶不熟。
因为小时候被传克父母,是灾星,大家都躲得秦叶远远的,后来虽然情况好转,但他平时要上学,算上打零工的时间,在唐人街露面的时间依旧不多,因而,跟秦叶关系好的人非常少。
绝大多数都是——不认识,不熟,点头之交。
这些不熟的人,自然不可能为了秦叶跟这妇人撕逼。
“这话别叫小苏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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