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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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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鸾拍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坐下休息,娇媚的笑道,
“夜风承认并且尊重你的实力,但仍愿意为了保护我而死,明光真是个出乎意料的地方,在里,就永远也找不到这么多优秀的男人。”
“什么里?”
夜鸾微笑着,并不回答,眼睛在他身上扫来扫去。
她的目光很奇怪,唔,林愁曾在那个永远穿着大红长裙的女人的眼中见到过这种诡异的光。
就像是在十一号市场摊位前挑选打折土豆的大妈一样,让人浑身不自在。
夜鸾说,
“要是在我们那里,你,最起码也要值与你等体积金子的价儿。”
林愁歪歪嘴,
“那还真是谢谢您嘞,我都不知道我有这么值钱的。”
夜鸾伏在桌面上,脸上带着有柔弱的苍白,像是飘在空中沉浮的蒲草种子。
“我可是带了钱包来的哦,你这里,是饭馆吧?”
林愁点头,明知故问么。
夜鸾回头道,
“钱包,快进来~!”
然后,一脸衰相的许音就走了进来,“林,林哥,救命”
林愁有点挠头,这人谁啊?
“那个,咱们见过?”
“”
许音绝望了。
夜鸾噗嗤一笑,
“这位你叫什么来着?”
“许,许音。”
“唔,这位许公子,夜鸾给予你与我共进午餐的荣幸。”
“”
许音多想说一句,本公子真的不太需要这份荣幸,要不然,您行行好,给了别人吧,行吗?
嘴上一叠声的赶紧答应,“好好好,荣幸,太荣幸了”
夜鸾转向林愁,
“喏,现在我是客人了,我要吃碳烤白蘑,清蒸蒜蓉粉丝娃娃菜,再来一道开水白菜好了。”
林愁哦了一声,
“出门左转,基地市里找找看,可能有你要吃的东西。”
“”
林愁又补充了一句表示自己真的并不是种族歧视,
“我这里不提供普通食物,只有异兽魔植。”
夜鸾愣了愣,随后道,
“那就给我做一些普通人也能吃的东西,还有夜风的对了,我吃素。”
林愁无法,这女人倒是懂行。
零阶或一阶的食材,普通人也是可以食用的。
“林,能和我说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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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吗?”
夜鸾细嫩的手指在桌面上下意识的画着圈,也不等林愁回答,自顾自陷入了幻想中。
“他一定是明光数一数二的男人,又高大、又强壮、为了守护你们部族里的人流血流汗他身上一定有很多伤疤对不对想想真是让人心潮澎湃呢,嘻嘻我喜欢他对我动手的样子,孩子气的鼓着脸,脸上的胡茬一翘一翘的,嘻嘻,虽然有一点点疼痛呢”
林愁想捂脸,这女人脑子烧坏了?
夜鸾猛地站了起来,脸色透粉,神情慌乱,
“这样的男人他他是不是已经嫁给别的女人了!!”
鲍二扒着门板,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娶,是娶山爷只娶了一个妻子,虽然并没有子嗣,但很恩爱。”
夜莺又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是了,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会傻到和别的女人分享那个幸运的女人有我优秀吗?有我漂亮吗?”
“不过”
“他有那样霸道又凌厉的眼神,像是饿狼一般,怎么可能与我殿中那些佳丽和平共处天啊,我该怎么办,说服山爷?不不可能可是其他嫔妃,唉,风儿,你说我该怎么办?”
夜风当然不知道自己的主人该怎么办,她的两眼都是茫然的。
林愁一哆嗦,貌似自己发现了些不得了的东西。
“殿中佳丽??”
夜鸾表情像美酒一般醉人,说出的话却让林愁大惊失色。
“后宫男嫔八百,这是祖制。”
MMMMP,本帅真的没听错?
夜鸾媚眼如丝,柔情似水,不管怎么说,她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美人,她轻轻抚摸着夜风的头发,夜风也如某种宠物一般,眯着眼,用发丝缓慢的蹭着夜鸾的纤纤玉手,
“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最最疼惜山爷的,山爷一定会属于我的,如果他不能接受我哪怕遣散所有男嫔也在所不惜。”
林愁喉咙一酸,鸡皮疙瘩一粒粒蹦了起来,浑身发麻。
鲍二也懵了,原地转了两圈,一屁股坐在门槛上。
林愁吸了吸鼻子,第一次觉得,单身真他娘的好啊,贵圈太乱了。
“”
四狗子旁若无人的迈步进了饭厅,用俯瞰万物般的眼神扫视着芸芸众生——之所以如此嚣张,是因为它的底气大胸姐就站在背后。
大胸姐用莫名的眼神看着夜鸾,不屑道,
“女人,就该和更强大的女人在一起,愚蠢的雄性生物浑身散发着异样的恶臭,你为何要选择自甘堕落?”
夜鸾张了张嘴,被定住了一般,黯然嗫嚅,“我我们不是”
“哼。”大胸姐一仰头,傲然道,“愿血神大人无私的荣光会依旧眷恋你们。”
夜鸾茫然道,“什么血神?”
林愁呲着牙,凶狠的咆哮着,
“那个刷盘子的,你今天,干完活儿了吗!!”
“哦。”
大胸姐委屈巴巴的钻进厨房,没了动静。
夜鸾的视线在林愁和他身后的方向来回徘徊着,不知该说点什么。
四狗子一见撑腰的走了,夹着尾巴就想跟着往厨房钻,林愁随手抄起一只平底锅将它拍翻在地,
“滚,你要是再敢舔老子的盘子,信不信我立刻炖了你?!”
四狗子哀嚎一声,迅速消失。
第三百四十八章 终于等到你()
林愁一直觉得,像是黄大山那种脑细胞都是板斧形状的异常生物体,能讨到老婆都是邀天之幸,保不齐就是仗着实力强横强抢民女啥的,丧尽天良。
然而,山爷随随便便的去了一趟几千公里外的破山,恰巧就抓了一个婉约动人一蹙一笑充满着熟透了的果子流淌着蜜汁般风情的女人做俘虏,一天猛揍八遍儿,而这个女人还就恰巧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更更更恰巧的是还成了他的脑残粉。
这,这他娘的说不过去吧。
要是都能巧到这种程度,大灾变前那些故事里还要什么升级打怪捡宝贝、山洞学院拍卖会——主角光环气运加身都比不上山爷那个锃光瓦亮见了鬼的大光头。
难道,秃了除了会变强,还能当红娘?
林愁忍不住摸了摸自己那一头碎发,如果有必要的话本帅是不是
咳咳,放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光头某林的形象简直岂有此理!
林愁用力晃了晃脑袋把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海,准备做点重要的事情。
那只撞山麝已经在银杉下倒吊一个多月,完成了初步熟化,堪堪可以使用。
撞山麝现在的模样看起来有点“瘦骨嶙峋”的意思,毛皮紧贴着骨头,能看到一条条肌肉在皮下盘恒,它肌肉内里的水份被逼出了绝大部分,连同一部分油脂及体液都被挥发掉。
林愁用手捻了捻它的皮毛,放在鼻端嗅了嗅,撞山麝身上那种陆地野味特有的腥臊已经很淡了,并且有丝丝缕缕极不明显的麝香味道缠绕其中。
“时间刚好,办正事儿!”
如果是当时要处理这只撞山麝,林愁可能还要费上不少时间。
至于现在,沉重无比的撞山麝在他手里不比一只毛绒玩具来的更占分量。
撞山麝的体型与它的重量并不匹配,除了那夸张的、足有三米多长度犬牙参差的麝角,它本体长度甚至不到两米,但重量足够惊人,林愁估计起码要在二十吨左右。
它的两根撞角非常漂亮,就像是经历了成年上万年的岁月琢磨出来的艺术品,颜色犹如墨玉,表面晶莹润泽,但摸上去却是柔顺的毛皮质感。
基地市中有很多达人都喜欢将战利品的头颅连同脖颈取下,经匠人之手做成标本挂在自家墙上,既能彰显武力又不失艺术气息。
纠结了半天,林愁还是选择直接切掉两根撞角,放在一旁。
无他,这撞山麝的撞角威武至极,但它脑袋却怎么看怎么猥琐,像是整容失败又去撒哈拉度了三年蜜月的黄鼠狼。
林愁觉得只留下撞角挂在小馆里就足够了,至于那个脑袋,让它见鬼去吧!
他的审美观还没有扭曲到能够欣赏那张怪模怪样的麝脸的地步。
沿撞山麝前肢留下的开口处剥离掉皮毛,四蹄及头颅皆弃之不用,林愁动作干脆迅速。
在锋利的寒铁刀下,撞山麝只要没脱离“食材”这个定义,哪怕**再强悍,也毫无意义,收好剥掉的鹿皮,撞山麝就成了林愁更加熟悉和喜欢的模样。
它肉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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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着一层层纸张般的暗黄色油脂,很坚韧很轻盈,轻轻一撕就可以整张的撕掉——这是撞山麝的皮下脂肪层,只不过已经熟化干结了。
将这些“油纸”全部去除收好之后,撞山麝肉的本来面目才展现在林愁的眼前。
“呃”
林愁一愣,撞山麝的肌肉,居然是淡淡的金黄色,而不是常见的红肉。
淡金色的肉质表面有着油脂浸润的亮色,细腻光滑,有着最完美的火腿才能带来的视觉享受,看上一眼,就会下意识的口舌生津。
“好家伙,果然有点与众不同的意思。”
撞山麝的肉质纹理非常清晰,看不到一点潮湿的痕迹,并且散发着厚重的清香。
这种香气,是麝香的味道,林愁塞进撞山麝体内的那几颗麝香结晶已经完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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