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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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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害死猫,知道吗?”
司空愤愤,不说话了。
林愁笑了笑,捞出马肉。
马肉的纤维感非常足,这意味着它非常坚韧。
煮马肉必放马板肠,这是来自于专业人士的忠告。
马肉中油脂含量并不多,需要有马板肠来中和它的“柴硬”,起到一个天然增香和嫩肉的作用。
先用马骨和土豆熬上几个小时,成就一锅上好的清汤。
然后再把精心按摩过的马肉用冷水煮开焯上一遍,放入汤锅内,加马板肠、拍碎的姜和桂皮香叶盖锅大火煮开,小火焖炖即可。
简单的做法和最好的食材才能碰撞出鲜香的火花,这种处理和制作马肉的方式虽然极简,但却大有来历。
大灾变前的哈族人将马分为三种:跑马,工马和肉马。
跑马受到景仰和崇拜,是禁止宰杀的,一般哈族人想要吃上一顿上好的马肉,能选择的余地并不大,只有肉马而已。
哈族人对马情有独钟,他们自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作“最忠诚的朋友”。
爱马如命的哈族人却并不忌讳吃马肉,当地流传着一种非常诙谐的说法,世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哈族人。
作为世界上最早的驯马者,马肉亦是他们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从哈族到哈国,其间的文化距离也不过五指之数,而这“五指”,指的就是其国菜“别什巴尔马克”。
马肉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炖制后鲜香四溢,取出马肉和马板肠放在一旁。
撇去大锅中的半数油脂,在其中加入粗糙的手撕面片——没有什么形状、厚薄的定义,信手扯进去就可以。
不用扯很多,反正这菜也只有林愁一个人吃,剩余的面团打上一个鸡蛋再和上几下,热锅摊一张薄饼先放在盘子里。
马肉很多,林愁肯定是吃不完的,留下一点备用,剩余的表面刷上一层清油,取熏锅在锅底放松柏枝和一点白糖,将马肉入锅微火熏上即可。
留好的马肉切薄到透明的片,马板肠切环,在汤锅再次沸腾后与红葱圈,青椒碎一同入锅,翻上几翻,面熟后一同盛出装在薄饼铺底的碗中。
司空捂着鼻子,
“这这这是什么玩意?”
“说了你也不会懂,这是大灾变前哈国国菜,学名叫做别什巴尔马克,我跟你说,关于别什巴尔马克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司空满脸不解,“这面片子汤,连盐都没有,这玩意能吃??”
林愁强调,“别什巴尔马克!”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司空一脸不耐,“所以说这面片汤到底该怎么吃?”
“别什。。。”
“哎呀你怎么那么艮呢?”
我去你大爷的吧,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艮?
没好气的放下汤碗,“就这么吃。”
马骨汤经过面片的一次净化,变得更加清冽,有一种蛋清般的质感,马肉的浓郁肉香伴随着红葱的气息扑面而来。
没有什么调味,没有任何多余的累赘,有的只是食材间最直接的碰撞。
这种味道比任何调味都更能挑动心弦,也是林愁钟爱的感觉——纯粹的本味。
别什巴尔马克意为五根手指,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直接用手享用的美食。
当然,林愁是不会这样做的,咱们有的是筷子和勺子。
死面面片最突出的就是劲道两个字,有很多人不适应这种硬度和口感,但实际上,没有发酵过的死面,更能让人从根本上感觉到麦香,那种碳水化合物在口腔中水解的甘美。
大口吃面,小口品肉,最后再来上一口甘冽的清汤,那种感觉,简直是世界尽头才能发现的最终完美。
唇齿生香,连呼吸都生怕跑掉了口中的味道,这就是林愁现在的感受。
司空吞了吞口水,
“真有那么好吃?”
林愁的表情是最合格的嗤之以鼻,“废话!”
司空下定决心——或许是尝过了简版的布里亚特包子让他有了那么些许的自信了。
他坚定的说道,
“给我来一碗!”
林愁上下扫了他几眼,
“先升到二阶再说别的吧!”
“咔嚓!”
司空失魂落魄的走了。
他娘的本公子可是刚刚花了一千万在你这买一个升阶顺便治病的渺茫几率,你丫就这么怼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第二百九十六章 真视()
司空也算是得偿所愿,走的时候应该是心满意足的吧?
至少他走了林愁就可以安安静静的享用喷香的熏马肉,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马肉那种燥热而厚重的味道,但林愁甘之如饴。
只需要把熏肉切成薄片,配上香油、醋和蒜泥调出来的简单蘸水,就足以让人口舌生津、欲罢不能。
或许是这种味道更能引起食肉动物的兴趣,四狗子贼眉鼠眼的摸进来,可怜巴巴的看着林愁。
自从林愁补了一顿狗肉火锅完满了人生之后,四狗子再看林愁的眼神就没了往日的斗志昂扬或者说是挑衅。
那眼神,变得就好像看到了狗生中的亲大爷。
低眉顺眼的讨好模样,很难不让人怀疑这货是不是把脑容量进化到了仅次于人类的地步,因为它目光中已经有了灵性。
“咳!”
林愁刚要展示一下自己的驭兽成果调教有方。
四狗子夹着尾巴顺着厨房后门嚎叫着跑了个没影儿,滚滚的一张大脸把饭厅的门板挤得忽闪忽闪的,眼神和林愁手里的盘子已经对了焦。
滚滚的目光踅摸了半天,最后从胸前的围裙里小心翼翼的摸出两颗糖果,放在林愁眼前。
它眼里的依依不舍让林愁也很是绝望。
犹豫了半天,滚滚大人终究还是把那颗绿色的画着竹笋图案的默默的藏进了指缝,只留下一颗玉米味儿孤零零的还躺在手心里。
一块糖,换我三阶的熏蓝纹角马肉??
林愁在哀叹,这帮兔崽子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轰轰!”
一阵发动机的轰鸣由远及近,林愁出去看时,穿山甲号已经在院子里停稳。
李黑狗和沈峰满脸憋屈的抬着头发已经长出青茬的山爷就往里头冲。
“哎哎?山爷这是咋了?”
白穹首和燕子耸肩,这时从车上又下来四个人,白穹首介绍道,
“这是刘队长,唔,你就叫他柱子哥就行了,柱子,这是林愁,常来照顾生意啊!”
柱子哥的脸抽了抽,
“林老弟,你好。”
这就是一群人心心念念的饭馆老板林愁?黄大山那货吐血昏厥之前都要颤抖着吼出名字的林愁?
“。。。”
林愁也很惆怅,你看着我的表情那么纠结干啥,我抢过你女朋友?
进屋后,两人咣的一声把山爷砸在地板上,总结道,
“娘的,这货死猪烂沉的。”
林愁连问这是什么情况,出一趟任务回来,黄大山就变植物人了?
沈峰来了兴致,绘声绘色道,
“那是一个乌漆嘛黑的夜晚,荒野上是鸟蹬狗刨一般的混乱,那老多异兽掀起扬二翻天的土坷垃,舞马长枪慌不择路这一顿蹽啊。。。。”
林愁满脸愕然,小声问道,“沈大哥,这是和山爷互换身体了?”
“。。。”
“。。。”
“。。。”
“让他。。。发泄一下吧。”
沈峰继续说道,口沫横飞,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斜刺里从皂角山丘陵谷里冲出一只庞然大物,走起路来地动山摇,一声咆哮穿金裂石,我等大惊,那怪年口吐红光向穿山甲号裂空而来。”
“突见黄大山黄老爷舌绽莲花眼放金光,大叫一声,呔!”
“晕了过去。”
林愁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憋死,这TM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沈峰翘着二郎腿,一脸呵呵,在对喷中从未赢过山爷的他,已然报了一箭之仇。
上下扫了两眼,得,真看出来问题出在哪了,而且跟自己还有关系。
那只夜雀!
山爷烤的那只夜雀不是白吃的,一样让他有了真视的能力,不过很可惜,山爷并不能够随心使用,能开不能关,能关不能开。
真视的作用是把宿主所看到事物的某方面信息分析出来反馈给宿主。
而且真视也不是白来的,根据所看到的事物的复杂程度,需要消耗一定的能量。
对进化者来说,理所当然消耗的就是本源。
山爷一路使用真视能力看这看那,直到碰上了兽群——以及驱赶兽群的某种高阶异兽。
那异兽根本不是山爷现在的等阶和真视能力能够分析的出来的,一刹那就抽空了他体内的所有本源。
就像是想用家用电把几万瓦的探照灯点亮一样,结果只有一个,真视瞬间跳闸自保了。
如果没有这重自我保护程序的话,估计山爷只有把身体内的一切物质都折算成能量一股脑抽干才能补上这个缺口,后果可想而知。
估计那时候回来的也就不是黄大山了,能剩下一层肉皮就算老天开眼。
林愁之所以断定这只异兽实力如此强大的原因就是,山爷除了体内的本源力量分毫不剩外,连躯壳的根基都已经动摇了,自我保护机制瞬间就可以启动,但在那一瞬间,山爷就已经受到这样的重创,异兽的实力自然就可以轻易反推出来。
“大黄,没事儿吧?”
林愁翻了个白眼,你们能装的再假一点么。
动手熬了一大锅猪血汤,
“一点点灌吧,灌到他醒了为止,脱力而已。”
一群人果然连个表情都没变一下。
沈峰更是提气,回车里拿了一根抽燃油的管子不管不顾的怼进山爷嘴里,看那个长度,估计都直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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