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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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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对妇女的约束仍严。白小姐闺阁千金,一个人抛头露面在外走动,就算离家门口不远,也总是丑闻。
思凌既见问,白小姐就楚楚的回答:“与活神仙相见,何用拘于俗礼呢?”
朝奉的听此问答,终于想起来,白家这悬赏百两驱鬼的事儿。
他一边惊愕的要看活神仙、一边贪看白小姐美色、一边顾虑自己要做什么才好,那笔下的银票写得颠七倒八,不得不重写。
思凌瞄了他一眼,问白小姐道:“事已完了,你又来找我做什么?”
白小姐道:“救命大恩,无以为报,愿做牛做马,故来追寻恩公。”
思凌奇道:“有鬼找我报仇哩!你跟来做什么?”
朝奉笔下一颤,又错了个字,只好又重写。
只是那所谓报仇的阴气,原是思凌她自己用烟花石幻造、特意吓退那白老爷的。金乌母咳嗽一声。白小姐没事人般道:“那也是恩公为了救我们而惹上的。我怎可独善其身。”
思凌听此语,把她上下看一眼,想着此女倒是比他父亲有肝胆。
但这看一眼之后,白小姐忽打个寒颤、思凌也发个怔忡。
金乌母紧紧盯着,思凌摆手示意没事,抓起白小姐的手,把她引到旁边,低声问道:“你是鬼罢?”
白小姐一愣:“我是鬼?”思凌一点都不放她:“我把鬼气打散,其实没有消退,却是占了这个身子,当起正宗白小姐来了?”
白小姐摇头,愣愣道:“我只觉是我、又不全是我,迷迷登登,似梦似醒。原来我是鬼、鬼是我?”
思凌凝视她片刻,却改口道:“不要紧,你想跟,就跟着罢。”
这样就收留了白小姐,带回客栈去。冰绡一见又多个漂亮姑娘来,瞠目而视。
思凌忙介绍道:“给你带了个丫头来。”白小姐俯身行礼,原给思凌“夫妻”作丫头,并无怨尤。
冰绡也不愧为郡主,落落大方。白小姐在她身边,也压不过她大家风范去。原来冰绡虽是性子软糯,气势并不压人,然而春风化雨,人也难压过她。白小姐换了丫环装束,站她身边,就是个俏伴女。冰绡仍然泰然自若。
寻到机会,冰绡与金乌母也私下问思凌:白小姐是人是鬼?
思凌望闻问切之下,怀疑她非人、也非鬼,倒是鬼气打散了,与原来的人格混在一起。此事说来玄乎:本是两个人,如何能揉捏在一起呢?然而你想灵魂不是肉体、只是一股能量。既是能量,就可以揉和重铸了。
这样说来,如果在投胎过程中,灵魂能量受到扭曲,又或有个重铸的过程,这样重生的人,可还是原来的人呢?
道理玄之又玄,思凌一时也不明白,只是把这样的白小姐留在白家,也不放心,也就顺水推舟把她带在身边,静观其变。
白小姐闺字怡蓉,既做了冰绡的丫头,洗尽铅华,人初以“蓉儿”唤之。思凌想到另一个名著中的蓉儿,实在出戏,就唤她“怡儿”,别人也跟着了。
一时主仆队伍,已有六人,浩浩荡荡,是个富家省亲的样子,往昀凰县去。
白怡蓉路上暗观冰绡行止,暗暗心折,有一路大胆说出来:“我们家原来也给我立家规,连吃饭都有要求,每口吃的东西不能太多、不能太少,不能嚼得太快、不能太慢,每次一定要只吃那么一点、嚼的次数都有规定。而且还要一口菜一口饭、夹的什么菜也有讲究。我嫌太麻烦,撒了几次娇,爹娘疼我,就撤了规矩,说以后大不了招个倒插门女婿,看人家也不敢嫌我。今日我看少夫人,吃饭走路一点都不错,甚至比规矩都更规矩些,难得还一点都不生硬,就好像自然而然就该这么做似的。这是怎么办到的呢?”
思凌心情也好,与她调笑道:“你不知道从前冰山上有一座凤凰宫,宫前栽着一树冰花。有一日,宫主看夕阳留在冰花上的霞光太美,就取来酿了胭脂。统共不过一盒,赏了我。我又不涂胭脂,要来无用,就求它幻成人形,做了我的夫人。”
白怡蓉信以为真,道:“原来真是神仙!”
冰绡打了思凌一下,红着脸只是吃吃的笑。一时看前方,转过一个小山,茂林清溪、田地绵缓,好个地方。
再往前走,就见一个小县城,有农家之清美、又有人力集营之精致,倒是个住家的好地方。思凌等人自县西进,见杨柳迎风飘荡、清溪淙淙奏鸣,寻到金乌母的老朋友家前,更是景物幽净,木舍疏篱,门前一棵大柳。柳树下有块大青石,如水泼洗过一般干净,光可鉴人。
思凌不由赞了一声:“世外桃源一般!”冰绡也点头道:“这人几世修得住在这里。”金乌母在旁道:“偏碰见你们这帮煞星,这次要把他拉进尘世了。”
思凌看了看她。金乌母摸着怀中的血铁,叹道:“我岂不知,这东西在你手里,比在我手里合适。只是原非我自己能铸出来的东西,我不能作主给你。今见了我的朋友,想他若没有特殊理由,应是肯给你的。以他的性子,说不定也愿意入你们的伙。而你们见他英雄豪杰有来历,又岂肯空放了他?一拍两合,他自是要跟你们去了。”(。)
第三十章 血铁致歉()
尾鹰道:“那金乌母也加入我们,岂不更好。om”
金乌母矜持道:“再说罢。”思凌微微一笑。
那金乌母的朋友姓厉,名花城。住处花围翠绕、纸窗木榭,整洁非常。只是一时无人。那门也没锁。
金乌母自诩旧谊,直接就进了屋子,还觅杯子倒茶待客。
思凌等人很知分寸,婉拒她的好意,并不进屋,在外头等了片刻,见有一老一少两人推车子回转。独轮小车上一袋面粉。
那少年听见房中有动静、瞥见人影,先回头对老的道:“爹?”
老的安慰他:“定是你妈妈择杏仁回来了。”说是这样说,脚下仍然放缓了脚步。略近些,见思凌等人衣着齐整、主仆分明、神光外溢,他立定脚,沉声道:“哪位朋友不吝降玉?事先未告知,恕老厉不知远迎。”
言犹未了,金乌母已从屋里转出来道:“你个老厉,什么时候学会拽文了?老友面前还来这套?弟媳呢?”
厉花城愕然道:“原来是金乌母你弟媳原是择杏仁去了。我们说要做些月饼不知这几位朋友是?”
思凌等人含笑见礼。厉花城深深还礼。他那孩子跟辰星差不多高,愣愣站着也不知进退揖让,比辰星差远了。金乌母原该介绍双方认识,然而思凌他们身世复杂。她道:“进屋再谈。此事说来话长。”
进屋之时,厉花城礼让客人先走,他儿子没注意,撞在他身后,幸被尾鹰拉了一把。厉花城连连道歉:“犬子没见过世面。”
金乌母回头道:“也不用客气啦!我们坐下来讲。”
一时分宾主坐定。金乌母略道思凌一行人来历,又取出血铁致歉:“化了你的金钗,不知怎么赔。”
厉花城先敬叹思凌:“传说破了玄狐城的大侠客,原来这样年轻。青巾军果然不同凡响。”思凌知道“传说”中破了玄狐城的,未必是“大侠客”,恐怕乱臣贼子、长毛反逆的可能性更大些。厉花城有意美言,她一笑拱手。
那厉花城又将儿子牵过来,抚着叹道:“那金钗原也不是我的。说来话长。这是我儿子,厉子亥。因是子年亥时出生,取了这个名字。当时我还有个邻居甚为交好。他们生了是个女儿,名盼盼”
记忆回到十年前,他与邻友沈权乘凉聊天,说起掌故人事,总是这样相得。
聊到英雄事业,慷慨激昂,说起前朝故事,转为哀凉。沈权话音一变,道:“总是你老兄膝下有儿,还可以父子俩出去闯荡。”
厉花城信口道:“哪有那样的事!还是林下终老罢。”
沈权道:“说起儿女。我们难得为邻、又且相得。盼盼长大了些,看看样子还不算很丑,也许可以奉箕帚。老兄以为呢?”
厉花城欢喜道:“我家拙荆对盼盼一向喜爱有加,恨不能抱过来作女儿,你是知道的。只是我总觉得子亥资质浅陋,所以不好意思开口。难得老兄不嫌弃,那是天作之美!”便找东西作聘礼。
他一直作武师,也没什么太好的东西。他夫人找了个镯子,是金包银的,雕工还好,又且镶有明珠和几颗细玉石。那几颗细玉倒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拿出来权作了聘礼。
沈权一边口称:“无以为报。”就拿出了一根金钗。
厉花城一想自己是金包银的、他是浑金的,就有些过意不去。
沈权道:“其实这金钗也不是我自己的。是先祖在光明朝的时候,在军中任个小职,出任务时,不知怎么得的。辗转传到我手里,多少东西都失散了,就这东西,也不知成色,总是个古物儿,聊作还礼也罢。”
厉花城看那金钗,色泽黯淡,似乎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金子本来时间久了就会暗的,这也不算什么。拿在手里掂掂,很沉重,应该是赤足金子,哪里是什么“不知成色”的东西?
想沈权度日也清贫,有时还要厉花城接济,却一直留着这金钗到此时,想也是因为祖上传下来,所以一直珍藏,如今拿出来,厉花城怎么受得起,一定推辞。
沈权道:“你我兄弟相交,一直推辞,反是着相了。”
说着就把金钗的一股掰下来,道:“我留一半。兄台留着另一半,到新人完婚时合钗,岂不是一段佳话?”
原来那钗是两只脚的,原可以掰下一根来。但厉花城看沈权掰得轻轻巧巧,仿佛全不用力气似的,竟从不知他手劲这样大,相当佩服,再细看那金钗,并没有断口,却原来制作的时候就是做成可分拆的。合则为钗,分则为簪。这制作技巧,也是不容易了。
那沈权的先祖,能得到这金钗,而且听沈权话外意思,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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