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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纪元-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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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
第二十八章 组建车队()
“怎么搞的?”苏默感到一阵恶寒,高速上的车龙,难道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永远不可触碰?
果基格隆沮丧的道“后备箱没关好,里面藏了一只丧尸,它偷袭了我”
偷袭?不对,偷袭是静悄悄的。如果后备箱里有丧尸,果基格隆一考进去,它就会发出噪音,丧尸不是大猫,它们不可能搞偷袭的。
苏默察觉到一丝异常,他开启透视能力,向后备箱看去。
“这不是丧尸。”苏默打开后备箱,松了口气。
他指着卷缩在其中的尸体道,“丧尸的血是黑的,和粘稠的沥青差不多,但这个血,是红色的。”
“不是丧尸?”果基格隆的表情立即舒缓下来,就像一个刚被赦免的死刑犯。
他又怕这不是真的,问道“不是丧尸的话,那怎么会咬人呢?”
苏默道“在末世,有些人存活了下来,但心里上却接受不了。在这种人之中,有一小撮人的精神状态,极度扭曲,他们害怕丧尸,非常的怕,就把自己想象成丧尸的同类,去模仿丧尸的行为咬你的这个伪尸,其实就是这样的人。”
“呸!末日已经够乱了,他们还出来添乱,真是吓死我了”果基格隆骂完,心里头一阵后怕,要真是丧尸,那他可就完了。
这场有惊无险的风波过去了,果基格隆麻利的拿起铁链,将这辆黑色奥迪与装甲车连在一起。
已经有零星的丧尸围了上来,苏默将装甲车发动起来。
虽然后面拖了一辆奥迪,但以装甲车的速度,还是很快就甩开了尸群。
跑出一千米后,丧尸还远远的跟在后边,苏默继续往前开。
两千米、三千米、五千米苏默停下了车子。
“应该没有跟来吧?”苏默望着远方。
他的远视异能,能看清千米外的一根线,但他的目力,最多扩展到五千米。
在这个距离上,丧尸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再远就看不清了。
苏默拔枪瞄准,扣动扳机。
子弹穿过奥迪的车窗,将里面的丧尸爆头。
接着,苏默清理了丧尸,检查了一下部件,确定车是好的。
然后他用酒精给奥迪作了个简单的消毒,把油箱加满,让果基格隆开着奥迪,跟在装甲车的后面。
等找不到猎物的丧尸,自行散开之后,两辆车又调头返回,去拖下一辆车。
就这样,苏默凑齐了一支车队。
在返回巴莎苗寨的路上,每个人都开着一辆车子,显得非常开心。
苏默却注意到,公路旁的草丛中,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你们直接回去,中途不要停”苏默交代完,就向那道人影追去。
装甲车太显眼了,很容易被发现,即使茂盛的杂草也挡不住,所以苏默把车藏了起来,然后徒步追踪。
苏默压低身子,在草丛中穿梭,动作轻巧,像一只捕猎的花豹。
那人在数百米开外,不紧不慢的走着,根本不知道后边有个人。
苏默心想,车队在高速上呼啸而过,那么大的动静,这个人想不注意都难。
他知道车队的存在,也肯定看见了装甲车。
在和平时期,有一辆豪车,可以吸引很多拜金女,而在灾变时期,人命微贱,一把没有卷刃的刀子,就能换到一个女人,那么一整支车队,又会引起多大的骚乱?
而且那个人不是孤身一人,他是团体行动的,这点从他口袋里的对讲机,能够看出来。
不能冒险,杀了他!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苏默的意识深处冒出来,但又很快被他压下。
他不想变成野兽。
那些曾经是人的野兽,“适应”了末世,他们与残酷的环境融为一体,成为残酷的一部分。
见到丧尸,杀,见到动物,杀,见到人,还是杀!
管你是带着敌意还是善意,杀了再说,死掉的人,才是安全的。
他们认为把全世界都杀光了,就不会再有东西伤害他们了。
苏默可不想变成那种非人非兽的东西,他曾经堕落过一次,沉浸在杀戮之中,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但是另一方面,哪怕是再小的威胁,苏默也不会忽视。
人心隔肚皮,如何判断对方有没有恶意?
把他抓起来拷问,确实是个好办法,但苏默没那个闲情逸致。
这里是野外,丧尸的主场,你呆在这种开阔的地方,一段时间不移动,呆久就有可能遇到丧尸,运气再差点,就可能碰到尸群。
就算苏默把他抓回村寨,慢慢逼问,又有谁能保证,对方说的一定是实话?
苏默拥有透视能力,可看穿万物,唯独看不透人心。
其实苏默倒想简单粗暴一点,就像之前那样,将那人捉来,警告他不准多嘴。
但苏默不能赌。
前面几次苏默不怕,是因为他居无定所,而且马上要去更远的地方,不怕别人找麻烦。
而这一次,苏默选择了巴莎苗寨,作为兴起之地,他的计划一环套一环,不容许出一点差错。
除了灭口和逼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苏默在后边跟踪,苦思良久,还真想出了一个良策。
他藏起枪,藏起刀,把全身的武装,一一解除,只带上一把匕首,一把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然后苏默将头发揉乱,又往脸上擦了点土,锐利的气息,逐渐收敛。
经过一番化妆之后,此时的苏默,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的大学生。
只不过前提是,忽略那副墨镜,没有哪个大学生,在丧尸满地、朝夕不保的末世里,还非要戴着墨镜。
不过这没有关系,苏默要扮演的,并不是大学生。
在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大学生就是天真的代名词,因此对大学生的防范心会弱一点,尤其是对女大学生。
但是还有一类人,比大学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苏默要扮演的,就是这样一类人,他用匕首砍下一根长长的树枝,作为拐杖。
拐杖配上墨镜,再加上苏默每走一步,都要用拐杖点来点去,一个失明青年的可怜形象,就如此诞生了。
“喂,请问,那个方向有人吗?”苏默喊道,主动暴露自己的位置。
在前面的小伙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盲眼人站在半人高的草丛中,用导盲杖艰难的探路。
哪来的盲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小伙真的很想闭上嘴,一走了之,但心里又有些过意不去。
于是他回应了苏默:“有人的,在这里!”
苏默侧过头,竖着耳朵听了听,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好人啊,你真是好人。”苏默握着小伙的手说,“之前我遇到的几个人,他们都不肯理我,但是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能听到他们的呼吸。”
这盲人的手劲儿好大。小伙想把手抽回来,却发现抽不动,他现在也后悔了,不该理这个盲人。
苏默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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