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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渡-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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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羽,怕吃苦吗?漫天的黄沙打在脸上,没有足够的水给你沐浴,没有多余的时间给你休息,脚可能打出血泡,情况严重时,可能缺水缺粮,怕吗?”

    一直没有说话的九卿突然问道。

    慕羽摇摇头,眼里没有害怕,反而有一丝兴奋

    “不怕,其实我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即使漫天黄沙,也比京城干净。”

    这样的深见实在不像一个刚刚及竿的女孩儿能说的出来的,慕泽听出了九卿的意思,有些忧虑地唤了声

    “九卿!”

    九卿的嘴角又扬起一抹笑意,很浅,但是让他整个人都神采飞扬起来。

    “放心,有你们的加入,我们这边可以空两个位置出来。”

    北城点头,这样安排很合理,慕泽见他主意已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妹妹的话让他心里泛起波澜,她想将翅膀练硬,或者这样才是对的,京城已经波涛汹涌,她终究要走上自己的路,他并不能时时护着她,这样想想,也就释然了。

    “羽儿,路上要听九卿的安排,时刻跟着大家。”

    慕羽点点头

    “三哥,你就放心吧,我本来是个挺省心的孩子,被你这么一说,搞得我好像很顽皮似的,可不能在九卿面前这样掉我面子!”

    说着狠狠瞪了自家哥哥一眼,大伙儿都被她调皮的样子逗笑了,这一去路途遥远,其实有这样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跟着,倒也挺好。

    第二天辰时,几人准时到达郊外的茶棚,达布一带着人已经在茶棚等候,外面拴着十来匹骏马,一看就是好马。

第二十二章 哪都有九卿的熟人() 
“九爷!”

    达布一带头迎了上来,其他人纷纷给九卿见礼。互相介绍过后,达布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九卿队伍中多出来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人倒是见过,就是盘口下点桩的女子晚娘。九卿并没有过多解释,谁也没想到其实九卿和晚娘是故交,晚娘不止武艺不凡,还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尤其对戈壁沙漠非常了解,传说她就出生在荒漠里,也有人说她是被父母遗弃在沙漠里,都不得而知。九卿第一次过沙漠时需要结队,当时结队的人里就有晚娘,两人那时互相欣赏,结下情谊,晚娘不是玖园的人,但九卿走这片沙漠,她自然是要来的。

    “九爷,我手下来了消息,情况有些变化,必须在二十天内到达,我可以加钱!”

    达布一的眼神里有一丝焦虑,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对九卿说话一直都很客气,若是别人,二十天肯定到不了塔赖,因为就算路途是康庄大道,策马过去也要十来天的路程,从这里到达塔赖,必须要穿过一片广袤的沙漠,里面流沙、戈壁比比皆是,更别提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沙尘暴。但这是九卿,江湖人都说没有九卿到不了的地方,也没有他过不去的坎。九卿这边并没有谁惊讶地喊一句‘不可能’,而是一起交换了下意见,九卿和晚娘一起聊得多一些,随后九卿抬头看向达布一

    “既然你们赶时间,我和晚娘改了下路线,可能更危险,但很有效,运气好的话半个月能到,不好的话,也能保证在二十天之内。加钱就不必了,这是我们家慕三爷,三爷常说,人情往来,达公子记得我们三爷的人情就好。”

    达布一立刻对慕泽揖手

    “慕三爷的人情,达某人一定谨记!”

    抬眼望去,慕泽的脸上已经没有戴面具,俊逸非凡,气质出尘,这样贵气凛然的人恐怕也是大人物,而且这样的人能多认识些总是好事。慕泽心中则是震动的,没想到九卿会这样说,把这个人情记到他的身上,他日达布一若真能登基为王,王的人情总是有分量的。侧头看向九卿,九卿倒没看他,而是看着北城安置好一应行李,大家骑着马上路了。

    最开始出岭州到沙漠的路还好走,因为限定了时间,这段路走得最快,五天的时间已经到了沙漠边缘。看着前面茫茫的沙海,虽然太阳很大,但因为还没过三月,气温并不高,加上沙漠风大,卷着黄沙铺头盖面地吹来,每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北城给每个人发了样东西,这是用铁桦做的支架,后面缠着一圈宽面带弹力又很有韧性的带子,支架中间有两片像琉璃一样清透的薄片,但显然更坚硬一些。

    “这是风镜,进入沙漠后,遇到大风,可以戴起来保护眼睛,也能在大风下看见东西。”

    达布一拿着风镜啧啧称奇,他们的国家和荒漠山脉打了几百年的交道,能预测各种沙漠气候变化,从而趋避大自然的灾难,却没有人制作出这样能迎风视物的东西,在这个窗户都用纸糊的年代,琉璃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九卿拿来做工具,这应证了一句古话,有舍才有得。

    一路走来,九卿很少说话,偶尔和晚娘耳语几句,再就是查看下慕羽的情况,这丫头倒很坚强,一路疾行,她吭都没吭一声。这趟镖里,北城是指挥,他的意见自然来自九卿。达布一的人虽然是靠着沙漠边沿长大的,但毕竟是离开了沙漠,沙漠中的凶险他们能预测,却不能抵抗,当年九卿闯过了称之为死亡之地的桑亚沙漠,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那时达布一就记住了这个名号,自从被自己的亲人流放出来后,他就一直计划总有一天要找到九卿,从这片荒漠逆袭回国。

    “这里还只是浅滩,马可以前行,我们骑马再走一天,出发吧!”

    北城做了个手势,大家都整理了行囊,向前行进。沙漠多风,大风吹着黄沙打在脸上生疼,每个人的脖套都拉到了风镜下面,一路上只简单地吃了点干粮,就一路向前,直到太阳西斜。

    沙漠越来越广袤,积沙也越来越深,在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后,只见前面有十来匹单峰骆驼,聚在一起,一个老汉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背靠着一头骆驼抽着旱烟,看到马队,起身站了起来。老汉面目黝黑,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褶子,但看得出身体很硬朗,嘴角咧得很大,看来很高兴。

    “奎爹,福生都带来了,真的要退休了?”

    北城下了马,走到老汉面前,老汉呵呵笑着

    “福生成亲了,媳妇刚刚生了娃儿,两口子让我回家逗逗孙子颐养天年,以后这趟生意就让福生走了。”

    “北城哥!”

    小伙子上前和北城打招呼,北城拍拍他的肩,时间过得也算快,这小子孩子都有了!

    “哟,九爷,您亲自走镖啊!”

    老汉看到走上前来的一队人,立刻认出了九卿,神情变得更加尊敬。

    “奎爹。”

    九卿拉下脖套,对老汉露出一个笑来。

    “九爷,您要走酆都线,让我带您走吧!”

    老汉一脸认真,那是这条沙漠的死亡之路,他在沙漠接商客,一般只要将人带到一定的距离就行,可若九爷亲自走,还要走酆都,他就想陪九爷走过去,哪怕葬身酆都。

    “奎爹,说好了,你们把骆驼给我们就行,到了酆都,我会放它们自己回来,您放心,我会安然过去的。”

    九卿语调平缓,老汉还要说什么,北城递了个袋子,对老汉道

    “奎爹放心吧,我跟着九爷呢,还有晚娘,肯定没事,这个拿着,一个是镖银,一个是九爷的心意,您回家安心腌渍好鹿腿肉,我和九爷回来还想讨杯酒喝呢!”

    老汉知道九爷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也便不再坚持,这袋银子肯定大大超过了正常该给的镖银,九爷每次都这样,所以他本早该退休的,却到年近古稀才准备退下去,也是想多给九爷提供些便宜。

    “九爷,小北,我准备了一些腊腿肉、干粮和酒水,若是遇到变故,就把骆驼宰了,不要心疼。”

    九卿但笑不语,北城倒是笑了声

    “奎爹,我和九爷若是要混到宰骆驼求生,我们玖园就没法混啦!您就放心回家带孙子吧,骆驼会一匹不少地跑回家去!”

    老汉嘿嘿地笑笑,也是,九爷的能力,就算遇到什么事,都是能化险为夷的,这就是九爷!

    “那老汉就不耽误九爷的行程了,回来一定到家里去趟,老汉准备好腊肉酒水等你们回来。”

    九卿点点头,但听老汉吹了声哨子,骆驼齐齐站起来,井然有序地排成一列,其中还有一头双驼峰,双峰骆驼一般都比较矮小,不适合走这样的沙漠,但这匹双峰骆驼很高大。老汉和儿子将马背上的行礼都转到骆驼上去,牵着马,目送九爷的队伍向沙漠的更远处行进。

第二十三章 速战速决如何?() 
“九卿,你太厉害了,感觉到哪里都受到别人的尊敬,我觉得还是叫你九爷吧,叫九卿叫得心虚啊!”

    慕羽坐在骆驼上,满脸崇拜,除了三哥,九卿是她第一个崇拜的人。九卿笑着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倒是慕羽身后的晚娘道

    “九爷,您得再低调点,气场强得把人家小姑娘都吓到了,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儿!”

    说着,自己先笑起来。九卿并不在意她的调侃,倒是淡淡地接了句

    “我这辈子只会娶你为妻。”

    他说得平淡,有些人心里却炸开了锅,最先领悟的是慕泽,他骑着骆驼走在九卿身侧,听他说要娶晚娘为妻时,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闷闷地。九卿年岁也不算太小,若说娶妻,实在正常,可九卿一直都是淡淡地,对谁都是,慕泽就从未想过九卿会不会有喜欢的人,会不会娶妻生子,因为九卿太厉害了,看着瘦弱,却比很多人都强大,他不是个爱说笑的人,如今听他说只会娶晚娘为妻,心中的沉闷突然就升了起来,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沉闷,难道是以为他心中喜欢羽儿,如今却说要娶别人?

    “九爷,有朝一日,您若娶妻,可得接布一喝杯喜酒啊!”

    达布一倒没慕泽那许多感慨,自古英雄配美人,在他眼里,九卿看上强悍的晚娘,倒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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