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第7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丁香笑着,拦截下那一杯杯就酒,从容自若的喝下,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脸不红气不粗,从容自在。
“好酒量,不愧是女中豪杰!”
李清心中惊叹着,可惊叹之后,很快的继续装醉,最后飘飘乎的,靠着椅背上,迷糊起来。
连续三天的签售活动,可谓是吃不好,睡不好,浑浑噩噩,精神状态一直不佳,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补眠。
“醒一醒!”
这时,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李清浑浑噩噩的睁开了眼睛,只见多数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了残羹冷炙,红拂娱乐公司的一个个员工们,纷纷到了隔壁,开始激情的唱歌。
而这个女子,正是丁思雨。
“你不去唱歌吗?”丁思雨笑道。
“我不喜欢唱歌!”李清说道。
“《挪威的森林》,几个版本的歌曲都是你写的,写的如此美妙,而你竟然不喜欢唱歌!”丁思雨笑道。
“我喜欢听歌,但是不喜欢唱歌,我的五音不全,声带上不适合唱歌,还是不要折磨他人!”李清笑着说道。
说着,李清站起身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丁思雨道:“时间也不早了,快十一点半了,我要回家睡觉去了,明天再见!”
“等一等!”
丁思雨忽然叫道。
“有什么事情吗?”
李清说道,看先了丁思雨。
却不料,丁思雨根本就不接腔,就定定地望着李清,眼中神色复杂,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李清被她这样看的有点不自然,咳嗽了一声道:“我又不是美女,有什么好看的!”
说完之后,就要离去,回家睡觉,忽然他的右手忽然被丁思雨拉住了,愕然回头,丁思雨却一下扑进他怀里,两只冰凉的手,紧紧地抱住他身子,樱唇紧紧地吻在他的嘴上。
被人强吻了……
还是被一位美女强吻了,李清立刻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而丁思雨却是紧紧闭着双眼,很用力地吻着,嘴中满是酒气,似乎喝醉了,身子在颤抖着,似乎在紧张着。
大约三秒之后,丁思雨率先离开了李清的怀抱,睁开了眼睛,张口说道:“我喜欢你,你当我男朋友吧!”
第67章闪婚,你混蛋!()
被一位美女强吻了,美女又是说,我喜欢你。
这可谓是桃花运了,应该幸福至极。只可惜,李清听在耳中,却是有股荒诞之感,好似《等待戈多》一般。
李清笑了:“美女,你醉了,不要开玩笑了,我们才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速度太快了,不要玩闪恋!”
美女嘴中满是酒气,酒醉之后说出的话,不能当真。
况且,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就是说我爱你,也太不靠谱了。
在如今的时代,闪恋闪婚,似乎是流行趋势,只是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是最保守的,他一点也不喜欢闪恋闪婚。
“我长这么大了,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可能也是我最后一个喜欢的人!”丁思雨道:“我也不知怎么的,在过去我一直不想相信一见钟情,可是见到了你,我却是喜欢上了你!”
“我们不般配!”李清笑道:“美女,我们不般配。你是学神,精通八国言语;而我只是学渣,只会华夏语,不会其他言语;你是学神,有八门专业的博士学位,而我只是一个三流大学的金融系。你是贵族,我是平民,我们真的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有些人,哪怕是发迹了,可骨子里依旧是平民思想。就好似葛朗台到了后来,发迹之后,成为了大富翁,可依旧是省钱不断,甚至显得极度吝啬,只因为他是穷人出生,穷怕了,哪怕是富裕之后,依旧是改不了本性。
而丁思雨出身贵族,即便自己没有爵位,可父亲一定有爵位,身边相处的皆是贵族,而平民与贵族有着巨大的隔膜,这种隔膜不只是经济上,地位上的隔膜,更是思想上的隔膜。
好似两条地平线上不同的两人,注定无法走在一起。
“酒壮英雄胆,喝酒多了,我才有胆量说……”丁思雨气呼呼的说着,脸色绯红,“可是你竟然……你混蛋!”
说着,丁思雨气呼呼的,转身就走。
砰!
剧烈的撞门声,让李清身子微微发抖。
“爱情的世界,我不懂!”李清淡淡说道,心中有一股茫然之感。
泡到一位顶级的白富美,是值得炫耀的;而一位顶级的白富美主动表白,说我喜欢你,更是无上荣耀之事。
而丁思雨,长得美貌,又是才学出众,算是才女,又是贵族出身,身价极高,可谓是完美女友。
只是丁思雨又是距离他很是遥远……
寂寞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
他是一个寂寞之人,是一个孤僻之人,独居是他的乐趣,至于这位美女还是敬而远之吧!
现在,他暂时还没有谈恋爱的心情。
房门被推开,只见丁香打开了门,看着李清,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追呀,追过去,就有老婆了。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小雨对男人有好感,曾经我几次认为小雨有着同性恋趋向,可是你打破了我的梦想!”
说着,拽着李清,一副激动不已的样子。
“我暂时,还没有恋爱的心情!”李清说道,心中有些茫然,更多是恐惧。
他有些恐惧爱情,害怕爱情!
“不要紧,没有心情,慢慢的就有了心情,快追呀!”丁香说道。
角色变化的速度很快,只是眨眼之间,丁香变化为了红娘,而李清变成了张生,丁思雨变成了崔莺莺,似乎在上演着另一个剧本的《西厢记》。
丁思雨好似崔莺莺一般,热切至极;而李清这个张生,却是不给力至极。
恍惚之间,李清有些迷糊,最后心中一发狠,跑出去,追寻而去。
似乎丁香的鼓励,给他带来了勇气,勇气一点点的克服着内心的恐惧,不断的追寻而去。
走出了酒店,看着霓虹灯,李清向着四周看去,只见丁思雨已经打开了车门,正要坐车离去。
“等一等!”
李清喊道。
“你有事情吗?”丁思雨冷声说道。
“我……”看着女子冷冷的面孔,李清身上的勇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半,那残余的一般勇气,说道:“我送你一程!”
“我有保镖,保镖会送我的!”丁思雨说道。
李清向一旁看去,只见在车上坐着一个梳着短发的女子,浑身干练至极,正是丁思雨的保镖。
丁思雨是贵族,可谓是身娇肉贵,又是女子,自然要有保镖相随,保护安全,防止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
可实际上,一些意外事件很少发生,大阪市的治安很好,出现抢劫事件,或是一些其他伤害事件的概率太低了,低的比抽中大奖还难。
可能一辈子,保镖一辈子无用,可是至少带着保镖,有了一丝安全感。
而这个女保镖,还扮演着司机的角色。
“我送你一成程!”
李清重复的说着这一句话。
“好吧,上车吧!”丁思雨说道。
上了车,关上了车门,看着近在咫尺的佳人,李清忽然沉默了,不知该说什么。
似乎上车之后,之前积攒的勇气,似乎消耗殆尽,不知道该说什么。
沉默着,沉默着!
李清沉默着,而丁思雨也是沉默着。
“大小姐,去那里?”女保镖问道。
“去哪里……”丁思雨道:“我也不知道!你说该去那里去?”
似乎有些慌张,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丁思雨向着女保镖,征求着意见。
“若是一般男女,最好去酒店开房;只是大小姐不必去,最好去香山别墅!”女保镖说着,提出了建议。这个意向睿智,冷静的大小姐,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会下降。
“好,那就去香山别墅吧!”
丁思雨说道。
车子开动着,城内的一男一女,却是沉默了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香山别墅,在那里?”
李清忽然问道。
“香山别墅,是爸爸留给我的十三个别墅之一!”丁思雨淡淡说道。
不久之后,到了香山别墅,看着豪华的别墅,李清暗自算计着,至少价值几千万。而这样的别墅至少有十几个,想一想丁思雨太有钱了,有钱的令人恐惧。
恍然间,李清响起了东华流传的一句话,占据人口不足百分之二的贵族,占据了东华百分之五十的财富,
多数的贵族占据理藩院的席位,与平民组成的议会抗衡着。
平民阶层,占据着东华百分之八十的官位;而
贵族掌控着银行,军队,还有唯一的货币发行权。
第68章东华的贵族()
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女子,李清却是有些局促之感。
这一次,算是走入了贵族世界。
贵族,在东华数量上不少,占据着统治地位。
贵族诞生于开国初期,随着教化蛮夷的继续,贵族席卷了天地,形成了一个个强大的贵族。
在扬州之战,那位穿越者一举击败了满清,次年收复北京城,接着在北京称帝,明朝随着灭亡,一个新的王朝来临了。
这个王朝,名为华,史书上称为“大中华”!
这位穿越者,在缔造了一个王朝之后,开始了大肆的外侵,大肆的教化蛮夷行动,只是越是距离本土遥远,越是难以掌控,很容易变成劳师远征,劳财伤民。
于是,改变了策略,鼓励一些军事贵族,远征蛮夷之地,所占领的城池,地区等等,皆是封地,时代传袭。
这一步骤,大大的加紧了殖民世界的进程,也免不了不必要的杀戮。
很多朝代建立之后,皆是先后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