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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万古神雀-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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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德,原来金刚不坏身也不是万能的啊。“
他可不知道,看似外表坚硬,但内在器官还是有些脆弱不堪。
林风喜忧参半,一念之下,就飞到那名叫李登科的大汉身上,双爪双翼在他身上胡乱抓着砍着。
一瞬间,就将他砍得没有一个人样。
他将所有怨气全部撒在这个人的身上。
其他人见状,也不敢开枪,都只是大惊小怪地喝叫着,也有人开始掉头就跑。
毕竟,两个队长都死掉了,这群龙无首,没有人作主张,就形如一盘散沙一样。
见有人起头逃窜,其他人也不敢恋战,相继逃窜。
笑话,连子弹都打不死的妖鸟,他们还能干什么,难道等死吗?
他们一逃窜,正好给林风杀戮机会。
现在,他虽然不吸噬肉体的能量,但这些人还是不能留活口。
这对他只有百害而无一益。
并且,他也想检验自已升级到第四阶段的战斗力如何。
于是,他展开双翅,箕张双爪,朝那些逃窜的枪手们毫不留情的进行追杀。
很快,一阵哀嚎惨叫,响遍四野,极是恐怖骇人。
这地方一下子就变了修罗屠场,十几个人,无一能幸免。
都成了林风的磨刀石,在他的双翼双爪之下,血肉横飞,伏尸遍野。
这个时候的他,简直就是一台开足马力的浑身是刀片的风火轮,转到哪儿,哪儿就遭殃。
就算有人逃窜得飞快,也躲不过这次惨烈的杀戮。
林风决不能让这些人回去通风报信。
他要将这座山成为自已的禁地,无人能入,擅入禁地者,杀无赦。
几分钟后,他站在一座小山头的松树巅上,居高临下,俯瞰这片属于自已的杀场,心中那股戾气才慢慢平息下来。
这些人能进山对他进行捕杀,就应该死,这是他们罪有应得。
当然,他们背后的主使者更是罪不可赦。
他打算推迟一步,再去找这几批枪手的幕后主使者。
因为眼下最为紧要的事情,就是回老家一趟,看家人与女友遇到什么危险没有。
于是,他飞身下来,在十来具尸体上面寻找可吞吃的黄金,至于那些金属枪支,他连看也不看一眼,因为那些金属的能量太低,虽然比铁稍高,但也不值一提。
一通搜寻,果然还是有一些收获,三根金项链,约有120克,也就等于只有12个点的进化值。
五枚金戒指,加起来才8克,还不足1个点的进化值。
至于那些铂金项链,林风也一一收集过来,经系统鉴定,铂金也与黄金具有同等的能量进化值,这让林风又是一阵惊喜,因为这些铂金大约有150来克,也就有15个点的进化值。
如此一来,这一战,他总共收获到差不多28个点的进化值,这距离第五阶段的进化又近了一丢丢。
当将这些战利品全部吞进肚子时,他的身体产生了一阵阵的热流,极为舒服。
之后,林风将所有的枪支给破坏,然后腾空而起,朝北方老家的方向飞去。
这时候,等他刚一飞走,一个还没有死透的家伙艰难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拨了一个神秘的号码。
很快,电话接通,这人用使全身力量,对着手机的传话筒断断续续地说道:“高,高福将,救救我,我们……”
之后头一偏,眼一闭,就此不动了。
而手机里面不停地传来焦急的呼喊声。
127 重返故里()
南江市,一座五星级的大酒店的总统套房里面,一名身材高大,面相威严的中年人正拿着手机,不断地呼叫着,“小余,小余,你快说话,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不任他怎么叫喊,电话那头都没有人讲话,只有不停的山风吹得呼呼风声。
忽然之间,一个老鸦的叫声那手机那头传来,极是阴森可怖。
高威神情一变,叹息一声,就缓缓放下手机。
不用说,他派去明月山捕鸟计划破灭了,那些忠心耿耿手下有可能全军覆灭。
这次他们来南江市,也是受李东海的命令,主要是收集妖鸟的资料,与活动范围。
因为还有大批的特种人员会这来对付这只妖鸟。
据说还会派无人机来对付这只妖鸟吧。
自从李忠与李高两名福将及几十名成员惨死于妖鸟之爪下,他们都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倚靠普普通通的人力,是不可能对付得了这只令人害怕的异类。
因为这只妖鸟的实力太强大了,南江市是警局系统高层几乎被这只妖鸟给杀尽了。
可是想他们放弃,也是不可能的。
不说警局系统那边死了那么多人,连同他们李家所派出的人都死了好几十个人,这又如何让他们中途放弃呢。
不管是什么硬骨头,他们也要啃下去。
可是,现在,作为福将之一的高威心里也有悚然。
他所派去十几名身手高超的枪手,竟然没有一个活口。
这不得不让他吃惊。
可是,如果没有人送回消息,那么这次行动,就彻底失败了。
那么,那十几名枪手就死得没有任何价值。
他再次拨了一个号码。
他需要再派人去明月大山,去将张家飞他们收集的资料拿回来。
……
日薄西山,晚霞当空。
大别山南麓,栖凤坳村。
都说回乡近怯,这是人类的普通思想情绪,但作为已变身为乌鸦的林风也有这份心情。
毕竟,这是他作为鸟类的身份,第一次回到家乡。
看着昔日熟悉的村庄,还有依旧很老旧的土木结构的屋子,及其相熟的村民,他的心里不禁涌出一股酸涩与苦愁。
想当年,他可是这个村里唯一考上大学的骄子,被多少村人羡慕与嫉妒。
可如今,他竟身死命亡,落得只能依附在一只乌鸦身上,重回故里。
一想到家里父母与女友苗苗的安危,他就无暇去发出什么人生的感慨,长长地鸣叫一声,就朝熟悉的方向飞去。
”去死吧,真倒霉,该死的老鸦竟然吓我一大跳。“
树下,一名半大小子捡起地上的石子,朝空中抛过去,试图打击林风。
对此,林风只能心里苦笑一声。
刚才他忘了,作为乌鸦来到村里,是一种不祥的预兆。
所以这里的每个人都不喜欢乌鸦。
只是,面对这些曾经相熟的人,他又怎么可能去计较呢。
一路上,他飞飞停停,因为老家隔南江市也有七八百里的路程,再加上他的肚子有些饥饿,不能长时间施展流光飞影。
于是就走了三四个小时,才飞到家里来。
一路上他只能靠吃一点废铁来充饥,但那根本不管用,只有稍稍缓解一下饥饿的感觉。
可是为了能早日到家,再怎么饥饿,他也只能忍耐。
很快,他的视线当中看到家,一座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灰褐色土砖屋,破败不堪。
就是因为供他俩兄妹读书,家里才变得如此破败。
而四周的邻居都有些砌了红砖瓦屋,有的甚至盖起小洋楼。
这也是常常让林风心生惭愧的地方。
自已在外面读书多年,又工作多年,但家里仍是没有一点儿改变,相反,比以前更加破败不堪。
现在,更是以这种身份重回家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难受。
虽然他已变身一只令人生厌的乌鸦,但脑中人类思维还是存在,所以,以前的记忆都还存在的。
若非如此,那么,那个最强远古进化系统也不会选择他做为宿主。
当林风飞近那座小小的土屋时,发现前面坪地上停着一台大红色的甲壳虫,上面灰尘扑扑,甚至连四面的车窗玻璃也被人给砸坏了。
这正是女友苗苗的爱车。
看样子都停了好几天的时间。
并且,不远的地方,也有一些邻居在偷偷地瞧着,各自脸上神情极是迷惑不解。
不过,这些人都只是远远的站着,不敢近前来。
见此情形,林风也不敢接近,只是落在屋角一株樟树枝叶间,朝下面看去。
忽然,他听到有人说话声,而且还是操着陌生的外地口音。
这让林风立即警惕起来。
拨开枝叶,朝下面看去。
但见有一个全副武装的年轻人从屋子里走出来。
紧接着又有几个人走出来。
他们都穿着淡绿色的作战服,戴着贝雷帽,并且全部都带着冲锋枪,还有水壶,腰间还别着小刀子。
不用想,这肯定就是那些人派来抓苗苗他们的。
想到这儿,林风不禁大怒,极力克制自已,耐心等待着。
因为他没看到苗苗与父母亲。
按照他的推理,这些人断不会来杀苗苗他们,只有可能利用他们作为诱饵,来引诱他出来,从而对他进行剿灭。
果然,下面的谈话声,很快就证实了林风的推理是正确的。
那第一个出来的年轻人好象是队长之类的人物,他回过头询问身后一名年纪稍大的家伙,”怎么样,你们搜出一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吗?“
那人立即将手中的包包一抖,哗啦一声,有许多东西跌在地上,原来都是一些女人用的化妆品,还有两只精致的手机。
”我估计是那个女人的东西,这不,好象还不止一个人的东西啊。“
”甘队,你看,这些都是他们写的东西,好象是讼诉的材料。“
另一个人则拿着一卷文稿出来,递给甘军看。
”嗯,我看看。“
甘军接过文稿仔细看了起来,良久才皱眉道,“果然与传说中的没有两样啊。看来这些重要的东西没带走,他们一定走得很匆忙。”
“大张,你去找个头脑灵活的人,出钱让他说说这些天这屋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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