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植掌大唐-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小狗狗们对林森挺依赖的,时不时还要跑到他的脚下磨蹭半天,亲昵的很。
不知道是不是林森的汤药发挥了效果,这俩小家伙这叫一个憨吃憨长,体型比之正常小狗该有的可是大了不止一圈。
林森也有注意观察过,这俩小家伙机灵的很,倒不虞长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夯货,以后必定会是看家护院的一把好手,说不定还能当猎犬来用。
林森已经在考虑着等它们再长大一些,也要锻炼下它们野外生存的本事,尽量让它们变成如同它们的母亲一样勇悍的好帮手。
果然没让林森久等了,也就是几天功夫,秦琼就又带着一大堆东西再次上门了。
被一帮子护卫围拢在中间的那几个大家伙,不用说就是按照林森的图纸打造出的蒸馏器了。
只是这一趟过来的可不仅是秦琼一个了,曾经有过一面的程咬金,也一脸兴奋的跟在了旁边。
有几日未见的孙思邈,和林森之前还一直在念叨的谢映登,正低声讨论着什么。
这些人林森倒是一眼都能认出来,可后面两个同样气势不凡的家伙,看上去可就面生的紧了。
这俩一个儒雅些,一个显得更威猛些,可看那身形气度,当也是武将无疑,只是林森一时之间可没法猜出他们是谁。
“哦,那俩也都是某家在瓦岗寨时就认识的生死兄弟。这位是李世绩,兄弟们之中公认最有头脑的一个,那边那个是李君羡,和某等一样是个厮杀汉。”
秦琼顺着林森的目光看过去,就知道了林森为啥疑惑了,干脆主动给他介绍了一下。
“失敬失敬,小子林森,山野农夫一个。”林森一脸尊敬的说道。
一个是大唐继李靖之后公认的新一代战神,也是未来武将一系的领军人物,以智计著称的一代儒将。
另一位相对可能名声不显,不过却也同样是位传说中的人物,本身也是大唐的一流猛将,可更为出名的其实是他“大唐第一背锅侠”的名头。
本是预兆着武则天能够女主天下的预言,“女主武王取代李氏据有天下”,却硬是让这位官职(武卫将军)、封号(五连县公)、属县(武安县),皆有“武”字又为“五娘子”的倒霉蛋给顶了雷。
直到武则天上台,为了显示自己天命所归这才给他平了反,却也因此为后世留下了许多谈资,甚至发展出了几个版本的《武则天和李君羡不得不说的故事》,还被搬上了荧幕,不知道算不算是一段孽缘啊。
“以后就要喊某李绩了,可别再说错了。”李绩先笑着给秦琼纠正了一下,这才转过头来对着林森含笑点了点头。
“某粗通医术,听闻小兄弟有法子能解救伤兵于必死,就忍不住想过来看看,不告而来,还望小兄弟见谅。”
李绩说话很是客气,可林森就是有种听着不如秦琼的话顺耳的感觉。不过来者是客,他也没有往外推的道理啊。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印象吧,毕竟林森对这位的印象,除了他多智近乎妖,一辈子过得跟开了挂的穿越者似的以外,就是这位是个出了名的杀女婿狂魔。
每逢大战这位就喜欢拿自己女婿的人头祭旗,唯一没被当鸡给杀掉的那位,还是靠着死赖着不去才暂时躲过一劫,被拂了面子的李绩回头怎么炮制他还不一定呢。
对这种天生心眼多的家伙,林森大概本能的就有点抗拒吧。
而且吧,这聪明人就容易多疑,李绩这又先点出了自己懂医术的意思,话里未尝没有警告林森不要弄虚作假糊弄人的意思,本就带了审视的意思,林森听起来自然就会有些别扭了。
“我就是来看个稀奇的,顺便蹭顿饭吃,因为咬金和叔宝都没少夸你做的东西好吃,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口服了。”李君羡真诚的笑了笑说道。
这位看着就是个实诚人,林森本能的就觉得相比那李绩,还是这位更可靠些。
“哈哈,今个你们才算是来着了,过会可不仅有好饭菜招待你们,还有另一样好东西等着你们呢。”林森略有深意的说道。
“这几个兄弟难得有暇,都约好了一起到某那喝酒,他们都不是外人,有这样的好东西某也不敢藏私,这不就一同前来了。
某等前来的路上,又恰巧遇到了映登和孙神仙,就干脆一起过来了。”秦琼近一步解释了一下。
“不妨事,多些人一起参详也是好的。”林森摆了摆手示意无碍的。
“嘿嘿嘿,好小子,你送我闺女那木雕可是够精细的啊,说吧,盯上我家闺女有多长时间了?”
原本一团和谐的场面,却被大嗓门的程咬金一句话就给打破了,林森直接就闹了个大红脸,矗在那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
~~~~~~~~
推荐好友的精品历史文《大宋好屠夫》,最深入的北宋末年,绝对值得一看。
第五十五章 我看好你哦()
“男子汉大丈夫,这样的事有什么好遮掩的,做下了就要认啊。”程咬金这话说得就像是林森和程怀玉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似的,本就脸皮薄的林森,这下更是没法接茬了。
“不就是一个木雕吗,咬金你至于这样大惊小怪的吗?”秦琼看出了林森的窘迫,又觉得林森不是那种能和人私定终身的家伙,就出言打断了程咬金的得理不饶人。
“嘿嘿,这小子刻的那木雕虽然看着古怪了点,可但凡认识我闺女的人,那都能一眼就确认那上面就是她无疑,绝对不会做第二人选,可见这小子肯定没少盯着我闺女看了。”
程咬金狠狠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只是那脸上怎么看都有种解脱甚至是得意的样子,不免让人诧异了。
可作为这种尴尬的话题的中心人物,此时的林森显然是无暇去注意这些的,只觉得血气上涌,全特么跑脸上了,偷瞄人家闺女被人发现,还当面揭穿了,简直神特么囧啊。
“不过呢……”刚才还一副很不爽表情的程咬金话头一转,连带着脸色都大变样,“你小子也算是用心了,我闺女对你那古怪的木雕可是爱不释手啊,还经常念叨你小子,所以,我看好你哦……”
程咬金说完,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了林森肩膀上,让刚回过味来,还有些懵逼的林森又是一颤。你确定这是表示高兴和欣赏,而不是在借机报复吗?
不过对程咬金的这个态度转变,林森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按说他堂堂一个国公,闺女也是天仙一般的人物(起码在他眼里绝对是女神级别的),还用愁嫁吗?他这种就像是怕把闺女砸手里的做派好没道理啊。
就算他听到了些什么,比如什么袁守诚的批语这类的,毕竟他和那谢映登的关系也不差,或者因为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也比较看好自己未来的发展,可也不至于到这个份上吧。
这让林森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很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感觉。
其实这却是林森按照后世的观念有些想当然了。后世人都觉得唐人都是以胖为美,其实还是稍有些片面的。
大唐初期的时候,受前隋风气的影响还比较深,审美观念变化的并没有那么快。
再说隋末战乱刚过去,人们保证填饱肚子都还比较困难,营养跟不上,想胖也不现实啊。
还是后来大唐有了盛世迹象,人们真正开始安居乐业了,温饱不再成为难题以后,对美的追求才能真正的开始。
这胖人多了,以丰满为美的论调才有市场,才能逐渐成为主流观念。
这点从大唐衣物的流行趋势上也能得到佐证,唐朝前期的衣服相对还是要保守一些,也要秀气苗条些。
而到了唐朝真正进入盛事以后,唐人们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开放,那领口也是越开越大,腰身越来越粗,敢露了,自然要有的露才行啊,像是杨贵妃那般丰满的,才真正变成了美人的标准。
当然这里面也要有个度才行,其实准确的说还得是以丰满为美,丰满可不等同于胖。
一个前凸后翘身材霸道的美女,和一个浑身上下一样粗的水桶,那给人的观感能一样吗?显然是有很大不同的。
也就是说放到这贞观盛世还没到来的武德年间,林森眼中的女神程怀玉,这会还属于非主流美女,大概和后世大部分国人眼中的星条国大妞差不多,足足大了好几个号出来。
或者说像是后世某湾湾女星,原本在国内算是丰满的刚好,结果去了星条国,成了他们那边的人们眼中刚刚好的大妞后,再回到国内却无法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个身材一样。
除此以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因素,恰巧是林森没注意到的,那就是程怀玉的“净街虎”外号,或者说是这个外号背后代表的东西。
程怀玉不仅天生神力,说声力能扛鼎都算不得太勉强,武力值更甭说了,吊打一票同龄的武将后人,不说她自家的那哥仨,就连隐然有大唐第一猛将名头的尉迟恭的仨儿子也完全不是对手。
这样的形容要是放在某个汉子身上,在尚武的大唐,那一定是所有人争抢的对象。
可要是放在一个妹子身上,那就有点吓人了,更是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这要是娶回去了,时不时就被老婆暴揍一顿可怎么办?
如今房玄龄的老婆还不出名哪,惧内可算不得什么好名声,可没人想让这样的名头跟自己一辈子。
因此家世能匹配程怀玉的那些年轻子弟,多少对她都有点抵触,这才让按照这年代唐人们的观念已经可以出嫁的程怀玉,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
当然这样的外号并没有让林森望而却步,后世惧内已经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爱妻一族还成了某些人挑选的先决条件呢。
魔都男人的贤惠,和川渝爷们的耙耳朵,也都成了地域特色了。即便林森所在的齐鲁大地,虽然向来以大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