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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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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继续把没有说完的事情说完。这样叫有始有终。扪心自问,你真的还喜欢大雪吗?”
“嗯,大概吧。我也不知道。”也许就像那群鸟儿一样,悲伤的太久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悲伤。也许单纯成了为了悲伤而悲伤。
我一直在失恋的阴影里。这么久都怀念着那些早已褪去颜色的回忆。最开始的时候也许真的没有放下吧,但是许多个日日夜夜,悲伤也早就饱和了。
也许真的就像是真彩说的那样——单纯剩下了不甘心。
“”真彩沉默了好一会儿。
“真彩,你说的都是对的。我知道。”有些事争论起来并没有任何意义。
“真味,你比从前要稍微成熟一点了呢。没有从前那么任性了。”但是,我希望你还是你。不管是任性的你,还是贤淑的你,还是努力的你,还是冷漠的你,我觉得都很好。因为那是真味,你是真味。我的妹妹。”
“原谅妹妹也已经老了一点。哈哈。”我笑笑也不知道还说些什么。
“这个世界上谁不会老呢。”“真味,我很认真地问你,你的不甘心,想过放下吗?”
“没有。”我直言不讳。
“”
“我知道你会说我蠢啦,但是我得为我自己澄清一下。我不是要等下去。我只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真的八风不动。大雪是过去式,我明白的。你不需要来提醒我。”
“我会和姐姐你一样过得很好,不为什么,就为了不枉费来这世界一遭。”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和真彩说起未来蓝图来。
是时候和过去说再见了。
“我会成为见证者。”真彩应该是笑了。
“谈了新男朋友会第一个告诉你的。怎么样,够哥们吧?”我也笑。
“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真彩问。
“还没有。”
“哦。你这么好,一定会遇到比大雪更好的男孩子。”真彩说。
“承蒙您贵言。”我说。
“无论如何,竟然还不甘心,就更加努力地生活吧。”真彩最后说。
后来我们都哭了。
真彩坐在床上哭。
我坐在地板上哭。
两个人哭累了就那样睡去了。
第二天醒来谁都没有再提晚上的争执。
真彩没有洗漱就回家了。
我也没有挽留。
后来就是长长的暑假,我们没有再联络。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不再是从前的自己。
真彩留长了头发或者是接了长发,总之,她成了一个大波浪卷发的时髦女孩。举手投足尽显魅力。她不再用从前的友好眼光看我,她的眼神里只剩下高傲。
我呢。
我成了一个唯唯诺诺的人。
自信心严重不足。
或者我更重要的标签是成为了真彩的小跟班。
我们都变了。
我们都不再是我们。
第299章 路景星()
已经有十天没有见过邡未晞。
也没有听慕倾城讲过邡未晞的事情。
余之恋今天鼓起勇气问了问他,“邡未晞。真的要一个月才学校啊?他干什么去了啊?”
“个人私事。”慕倾城简单概括。
他当然知道邡未晞是去干什么了。但这件事只有他和邡未晞两个人知道,即使是请了一个月的假期,邡未晞也是找了其他的原因搪塞了家长和学校两方面。邡未晞没有说过这件事能不能和其他人说起。慕倾城并不赞同邡未晞的做法,但是他也阻止不了。也许世界上许多事,邡未晞都可以听他的,但唯独对于路景星这个女人,他的存在的意义更胜过于他吧。也许是意义不同,但无论怎样,路景星是邡未晞的劫难。
遇上她,他在劫难逃。
而他只能祝福他稍微幸运一点。
“哦。这样。”余之恋并不蠢。既然不想说那就不再多问。
慕倾城看着余之恋几秒钟,最后说道,“这和信任不信任没有关系。你不要多想。只是这件事很复杂。”
“那还是别告诉我了。如果是邡未晞的隐私那更加要保密。”余之恋笑着说。
只要慕倾城注意到她的心情,她就心满意足了。
“等他回来了。我再详细说与你听。”慕倾城握住了余之恋的手。
“好。”余之恋笑着说。
路景星说,她要离开洛城,很久很久。
我是中午第四节课收到路景星的短信的。因为我在圣梓林,即使是立刻赶过去也来不及。三百公里的路程,等我到达路景星早就走了。所以我整个下午都处于迷糊不清的状态,老师讲的课我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
提起路景星,听得最多的就是蔷薇仙子。
大家都叫她蔷薇仙子。路景星每次就平静的笑笑,其实我就是一卖花的。
之前忘了说,我其实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养花,而且我只喜欢蔷薇花。因为常去蔷薇阁。路景星的店子是两年前搬来圣梓林,我也是那段时间认识的她。
因为经常去买花,我和路景星已经十分熟络,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但是倾城并不喜欢她。她这个人太阴沉了。倾城总是这样对我说。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怎么说话,是很明显的主顾的关系。后来,后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契机,大概是我每个星期都会去一次店里,所以已经完全超越了脸熟的状态。
那次结账,路景星说:“你还真是喜欢花呢。”
我纠正道:“我只喜欢蔷薇花。”
路景星看着我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笑着说:“真是个专一的孩子。不过你的朋友今天不和你一起来吗?”路景星对倾城印象只是挺好吧。我想。
本来我想反驳她的话,可是寻思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点点头,最后拿着花回去了。
倾城和我一起来了七八次,现在他已经不再一起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路景星。
我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只喜欢一种花就是专一么?我记得倾城说,因为一种表象而认定一个事实是无知的表现。虽然我也不能够接受单喜欢一种花就成了无知了。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至少有人和我一样很喜欢蔷薇,至少没有人吐槽一个男的喜欢花草。我会这么喜欢蔷薇花。原因吗?没有啊。就是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一样东西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觉得需要说服自己,那就任何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横竖都是喜欢。
比蔷薇花更加珍贵的是我和路景星成为了知心朋友。她就像倾城一样,在我心里无比重要。在这个年代还说什么知心朋友有点老土,因为基本上大家都用朋友概括了这种关系。
不过我一直坚持我和路景星绝对不是普通的朋友,我们是可以真正相互信任的朋友。
我最终决定第二天就请假去洛城找她。
即使我知道希望微茫。
果然我赶到蔷薇阁的时候,已经晚了。店门紧闭。路景星已经走了。而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倾城,我没有赶上。”我到了洛城以后给倾城打电话。
“很意外吗?”倾城依然和从前一样。
“没有。意料之中。所以我今天才来。”我说。
“她走了也要呆在那里吗?”倾城问我。
“我必须找到她。她这个人太疯狂,我不放心。”我想起她的过去,内心十分不安。
“我知道了。你记得适可而止。”倾城的忠告。
“我会的。一个月后再见,别太想我啊。”路景星,我会找到你的。
关于路景星的故事:
路景星,20岁,“蔷薇阁”店主。
蔷薇阁在偌大的圣梓林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店。她的总店在洛城。专营蔷薇花。说营其实也不算吧,毕竟不靠它为生。路景星开这个店子只是兴趣使然。她一直以来就很喜欢花,尤爱蔷薇。第一次见到这花是在十岁那年夏天,她误闯了一个园子。白色的房子,长长的木篱笆,篱笆上就是锦簇的粉色蔷薇花。路景星就那样愣愣的看着它们出了神,她甚至觉得这些花儿其实是掉落人间的繁花天使,它们会说话,会笑,会伤心,她们这么用力的开放只是为了等某一个人出现吧。十岁的路景星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她觉得它和玫瑰很像,但是潜意识里就很排斥她是玫瑰这个可能。她觉得她应该有个更加凛冽的名称。玫瑰,太过无力和温柔。而这花开起来自然形成一种气场,它仿佛在告诉人们,我就是要开,开得张扬而鲜艳,谁也无法阻止。
篱笆墙开了一扇小门,路景星忍不住进来了。她径直走向开得像火一样的鲜花面前,她摸着它的花瓣,轻轻地对它说:“你真美丽。我想你一定是天使。可是看到你这么漂亮,我竟然有些难过。这是为什么呢?”她低下头闻了一下它们,忽然就转身跑掉了。
屋里有个穿白色衬衣的少年将这一幕望在眼里。他的的指间夹着一支sevenstars,应该是刚点着,他很快把它摁灭在烟灰缸。
第300章 坠落的星辰()
路景星在高中的时候学了三个月的油画,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路景星最喜欢那个叫保罗塞尚的法国男人。虽然他长得并不赏心悦目,但是他的画却使人震惊不已。她喜欢他说的“线是不存在的,明暗也不存在,只存在色彩之间的对比。物象的体积是从色调准确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他的作品大都是他自己艺术思想的体现,表现出结实的几何体感,忽略物体的质感及造型的准确性,强调厚重、沉稳的体积感,物体之间的整体关系。有时候甚至为了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而放弃个体的独立和真实性。路景星觉得这需要莫大的积淀,是一种高超的境界。“画画并不意味着盲目地去复制现实,它意味着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生活亦不过如此吧。
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往往起着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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