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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3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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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眶通红,神色有些空白地看着大街上来往的人流,觉得心如死灰。
回到家,邻居凑上来说,“老林成大作家了,三篇故事都上报了,你以后就不必这么辛苦了,你可真是命好。”
“你说什么?”董云一脸的难以置信。
“难道你不知道,就你家那位啊!前两天我看见他在咖啡厅喝咖啡,还想跟他打招呼来着,结果他压根不理人,直接就走了。”邻居嘀嘀咕咕的,“他成大作家了,你不知道??不应该啊,你们可是夫妻啊!怎么这都不知道呢!”
“我,我当然知道,只是今天脑袋疼,现在脑筋还没转过来。”董云尴尬的笑了笑。
“你们两口子发达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邻居啊!”邻居笑得谄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苟苟”
“苟富贵,勿相忘。”
第511章 女人之觉醒9()
她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自己的丈夫。
只记得之前他的压力很大,瘦了很多,也颓废了不少,脸色发黄。
他身上的衬衫有点皱,而且皮鞋脚背上的褶皱非常明显。
忙着解决生计生存问题,暂时对于自己的形象不是多放在心上。
他身上带着浓浓的暮气,男人因为成功而璀璨,成功带给男人很多的光环。因为郁郁不得志,所以看着真的老了很多。
但现在他事业成功,自然有时间和金钱对自己进行包装。
整个人容光焕发,嘴角的笑容遮都遮不住。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身材高大。
长相也英俊。
精神状态很好,一身西装穿在他的身体有股别样的味道。
“孩子要交学费,家里要买衣服,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有没有十块大洋?”董云叹了一声,试探着说。
林秋风捂紧了自己的口袋,信誓旦旦地说,“没有,我身上一个铜元都没有。最近的稿件又被退回来了,我这么有文采,这些报社太没眼光了。”
看林秋风紧紧捂着自己口袋,觉得他的身上应该有是有十块大洋的,但是不想拿出来。
以往这个时候,她就要生气了,他们就要吵架了。
他该不会早就想着不要她了,发达了自己一个人跑了,然后再娶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再给他生个儿子。
董云的心里有火,脸上却笑得体贴,“我自己再去想想办法,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我相信你早晚会大放异彩的。”
等到晚饭吃完了,他还有要给一分钱都意思。
“这有瓶酒,主编送的,你要喝的话,我去炒个菜。”
林秋风喝了点小酒睡了,董云翻了他的裤子口袋没钱,冷笑了一声,把厨房的一块砖撬了,发现下面藏着六十块大洋。
一瞬间心都凉了,她把砖放了回去,一张脸黑得跟炭一样,胸膛剧烈起伏,牙关紧咬。
她气得浑身颤抖,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林秋风居然是这样的王八蛋,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
这么多钱,给女儿花一分都舍不得,真是好样的。
她磨了磨牙,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
躺在床上,听着旁边呼啦的打鼾声,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姜东不见了,丈夫也有了二心,如果她不抓紧一点,那就什么都得不到了,她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我太无能了,如果,如果有好的人追你,你,你就答应了吧。”第二天饭桌上,林秋风抓了抓头发,看起来很是痛苦。
现在看到林秋风这幅嘴脸,恶心地要命,以前她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辈子就是你的妻子,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董云咬牙切齿,眼睛有些发红,面目狰狞。
她就知道他想抛弃她,想得倒挺美的。
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她跟了他,结果现在他发达了,就要撇下她,门都没有。
至于姜东,反正林秋风也不知道,她也没什么好心虚的。
“娘,老师催着要交钱。”女儿眼睛红红的,拿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米饭,整个人蔫蔫的。
摸了摸口袋,董云低下头才说,“我想想办法,你先去上学,放心,学费一定会有的。”
林秋风不说话。
董云心里更恨了,男人身上有六十块大洋,十块大洋都舍不得拿出来给女儿用。
她到了歌女曼曼家门口,敲了门。
开门的是歌女曼曼,她披散着头,身上穿着红色洋装,露出了一双洁白修长的腿,光着脚,小巧粉嫩的脚指头涂上了红色的指甲油。
一双脚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
她站着的时候,两条腿尤其长,又白又嫩修长好看。
就是身上的衣服,太刺目了,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
她看着看着,心里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语来形容,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
这是她压箱底,现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好多年过去了,衣服还是跟全新的一样,而且款式也不落伍。当年男人花大价钱,为她量身定制的。
本来蕴含着甜蜜与情意的礼物,此刻却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董云快要气死了,这一刻,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懂事她的风度什么都没有了,此刻她只想把这个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贱人给碎尸万段!
但不行呀,这是一场拉锯战,谁先动气了,谁就输了。她忍住想把手里的包包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
她深吸了口气,重新打起了精神。
“我是林秋风的妻子,不是他的表姐,更不是什么借住在林家的穷酸亲戚,我们有一个女儿,而我是一名记者。”董云开门见山地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真不是他表姐?那个女孩也不是他”曼曼一张脸全白了。
“我是他的妻子,我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对了,你身上的衣服,以前是我的,这裙摆上还绣着我的名字呢,董云。”说完,董云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以前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她无疑是没有的,她为生活所累,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
这人哪,都需要一个对比。不跟年轻的小姑娘比,你就不知道自己的弱势在哪里。
但也不是没有优势,她经历的事多了,这个时候很能沉得住气。
有些事情只要点到即止,不必说得太详尽。
林秋风这段时间很是风光,也干了胆大包天的事。
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歌女,拿走了董云一直没舍得穿的新衣服,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
年轻的时候,董云苗条艳丽,人到中年有点儿发福了,漂亮的裙子穿不上了,压在了箱底,那裙子不论是做工还是款式,到现在都不落伍。
林秋风又把自己刚刚领到的热腾腾的稿费,给了歌女一半。
所以才特别舍不得自己口袋里的银元。
女儿上学要交钱,他没给,心里其实还是有点不舒服的。
他的心里头也是有那么点廉耻感的。当然,他的这个廉耻感不是因为他背叛了跟妻子的婚姻,当年他能停妻再娶妻,现在也可以。他的羞耻感来自于身为一个尽职的好父亲,因为私人原因,不能满足女儿最基本的需求,让女儿在老师面前难堪。
但他不觉得自己哪里错了。他已经快三个月没碰女人了。虽然说在外头可以找到发泄的,但他没有钱。
现在他有钱了,有名声了却是瞧不上董云了。
相比她的无趣,曼曼就好多了,小姑娘声音软绵绵的,嫩的能掐出水来,十七八岁的年纪,鲜活水灵,像一朵花一样。
她的善解人意识大体,还有不争不抢的淡泊心态,也让对她愈发痴迷。
再说了,这一年多以来,董云一直嫌东嫌西,觉得他没本事没能耐,他早就受够了。
他觉得自己移情别恋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想把自己的钱花在另外一个既能取悦他,又崇拜他,给他以极大的自豪感的年轻女孩身上,又有什么错?
他看歌女曼曼越是满意越是心动,对董云就于是不耐烦越是厌恶。
所以说啊,这男人要是想移情别恋,他能找出一千一万个理由来证明是你的不好。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甩掉这个老婆娘,然后流连花丛,他以后不娶妻了,一个人才好呢。
唐柠见过那个歌女曼曼,直觉这个女孩不简单,绝对不是林秋风跟董云夫妻俩想象中的那种柔弱的女孩子。
他们这回可以说是踢到铁板了啊饶是你钢皮铁骨,在铁板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
歌女曼曼信任林秋风,但不代表她什么都没有察觉,女人在这方面的洞察力绝对称得上惊人,她是愿意给予林秋风信任,觉得两人一见钟情,两人是天赐的良缘,以后也会携手到老,万万不曾想过那么重要的事,男人竟然会隐瞒她。
“我打算把这份工作辞了,你的妻子不能是个歌女。”曼曼低着头,掩去眼里的情绪。
林秋风手里正捧着一束花,他的笑容收敛了一点,“我喜欢听你唱歌,我说过我不在意你的出身。”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娶我?我可不想没名没分地跟着你。”曼曼坐在了镜子前给自己带耳钉。
“我一定会娶你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林秋风脸僵了一下说。
曼曼开始描眉,“那我搬去和你一起住吧,你表姐毕竟不是你的妻子,给你洗贴身衣物不大好。”
“我家太小了,等明年我买了房子,再说。”林秋风脸上的笑容没了。
“既然如此,你滚吧,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曼曼冷着一张脸说。
估计林秋风一时间还没有适应歌女曼曼的翻脸无情,呐呐地说道,“你说什么?你让我滚!”
“我说让你滚,以后我们都不要再见了。”曼曼淡淡地说道,“你不想我叫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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