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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3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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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还不低,一个月十二块大洋,要知道普通三口之家,一个月三块大洋就够用了。
但他们家,一个月正常开销,远不止三块,要三十块才够用。
他埋头写了这么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稿件被录取了,稿费没多少,倒是用来参考的报纸和书买了很多。
她以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只以为是那些编辑不识货,毕竟对他的文采,她是非常信任的。
但现在,她却开始自我怀疑了。
第507章 女人之觉醒5()
她以前不时能从哥哥那里拿几个银元零花,现在却是不行了
几个月前她曾经给自己的哥哥写信,那边却只告诉她家里经济紧张,手头没钱了——那娟秀的字迹,分明是嫂子的笔迹。
父母没了,疼她的人就没了。
没了佣人,生活麻烦了很多,要考虑今天菜市场什么时候关门,哪家的肉会比较便宜,晒在公共地方的衣服没有收该怎么办
林晚娘母女跑了,父亲没了,攒的银元花光了,日子越发难过。
为了贴补家用,她只能加班加点地干活。
这么一来,就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比如说菜谁买?买回来谁做?衣服谁洗?怎么洗?
生活一团变得一团糟。
到最后丈夫变得疑神疑鬼起来,她出去工作要跟着,她出去做采访要跟着,她出去吃饭,他也要跟着。
她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在全校师生面前侃侃而谈的林秋风是什么样子了,人间烟火气渐渐磨灭了这个男人身上的锐气。
“你去报社工作,穿得这么花枝招展干嘛?”林秋风一张脸都红了,气的。
“我这哪里花枝招展了,手臂腿不都遮住了吗?”董云按了按太阳穴,“今天不是有个作家交流会,你不去了。”
“老子不去了。”林秋风怒气冲冲地拉住了董云的胳膊,“在报社工作,你一个月只有十二块大洋的工资,可是你脖子上这串珍珠项链,就要二十大洋呢,你去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喝一杯咖啡都要三个大洋,我就问你,这些钱你哪里来的钱?”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怀疑我?你太让我失望了。”董云一瞬间红了眼眶,嘴巴张了张,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掉了下来。
“我错了,我错了。”林清风跟在她身后,一步也不肯离开。
“这项链是我爸给我买的,西餐厅是主编请客,我的主编是位女士,留洋回来的女士,那天西餐厅里都是我们杂志社的人。”董云的声音变得微微沙哑,她抹了把眼泪,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狼狈。
“别哭,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林清风签过她的手,吻着她苍白的手背。
他甚至抓住她的手指要往嘴里放,最后董云被他弄的没脾气,俯身抱了他一下,“你先吃早饭。然后再去作家交流会。我,我要赶紧去报社,不然就迟到了。”
跟衣冠不整一脸颓废的林秋风比起来,董云则穿着西方传进来的洋装,看起来英姿勃发,看起来真不像一对夫妻。
唐柠站在人群中冷眼旁观,她一点都不出挑,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
这个社会远不及后世开放,民众普遍保守,看着中年男女当街搂搂抱抱,很惊奇,大概就跟后世的人,在动物园里看见了公猩猩和母猩猩抱在了一起一样。
林秋风回头一看,看见唐柠手里打着个伞站在那儿,白裙子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个仙女,一眼就像好人那种,无比纯良。
他看到她,先是微怔,而后有些恍惚。
唐柠面不改色,从他身前走过去,完全没有可能会被发现身份的忧虑。
唐柠之前看了眼镜子,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因为没有认真打理过,一头头发杂乱而枯黄,脸上也脏兮兮的,因为常年吃不饱,整个人面黄肌瘦的。
那时候还鼻青脸肿的,脸上青青紫紫一片,母女俩搬过来这么多年,邻居基本常年不知道委托者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她总是自卑地低着头,因为她的脸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印子。
在他印象里林阮阮就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女孩子,又哪里有眼前的女孩漂亮有气质?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那么一瞬间被唐柠的眼睛看着,心底非常慌乱害怕,好像老鼠看见了猫似的,等到他回过神,那种感觉又凭空消失了。
知道林秋风过得不顺心,唐柠就觉得舒心。
这两人是在排练话剧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常常给她写信,多的时候,据说董云每天就能收到一封。
直到现在这段爱情经历,在他们的母校还是一段佳话。
只是过了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和当初不一样了。
那时候,林家还没看败落呢,他可以尽情邀请董云去喝咖啡跳舞,给她买各种礼物,给她制造各种惊喜,玫瑰蛋糕烟花,他可以带她游遍全城,因为他口袋里有的是钱。
董父在政府担任文职,她小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西洋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女学读书,她的父亲就也把她送去了学校。
因为现在老派女人已经不受人欢迎了,上过女学甚至乃至在留过洋的女人才更讨人喜欢。
林家当时已经没落了。
所以他们的结合受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们为了与老旧思想作斗争,为了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私奔了。
十五年前,她将自己首饰和一些值钱东西卖掉了,然后就和男人一起坐上轮船来到了这个城市。
他们两个在租来的房子里成了亲,约定一生一世,然后就过起了只有两个人的生活。
那时候男人还挺有钱的。
林秋风当初在学校里是公认的大才子,到了这里之后就开始给报纸投稿,但却被报社拒之门外。
他这么个大少爷,没有经历过什么人间疾苦,写不出有人生阅历的文章,写出来的文章多是无病呻吟,要么就是上流社会的奢靡生活,这种文章,在这个时代并不受欢迎。
唐柠在旧报纸上看过一两首他的诗,仗着现在推广白话文,写得狗屁不通,一股子酸气隔了十万八千里都闻得到,真不知道董云是看上他哪方面的才气。或许他在写情诗方面,非常有天分也说不准。
后来父母没了家族倒了没钱了,还可以压榨林晚娘,心里要是有火气,也可以往林晚娘和林阮阮撒,日子倒也过得去。
他很少跟董云出去玩耍,以前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去看看电影,金钱不允许的时候,这项活动被迫没了。
但他聪明呀,他约董云去公园,往那一坐,阳光温暖明亮,他拿着铅笔在白纸上一笔一划画着董云。
偶尔写朦胧又浪漫的小情诗,在不浪费钱的基础上,尽力浪漫起来。
董云很吃这一套。
但现在情况又不一样了,这个家全靠董云撑着。
董云没办法再跟他一起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也没有闲工夫去欣赏他写的小诗。
她要盘算着一个月的收入要怎样支出,一家三口的衣食住行,应该怎么解决。
除此之外她还要上班,下了班,她要做饭洗衣打扫,因为他们手头紧张,已经雇不起帮佣了。
林秋风不出去工作,一天到晚,只要宅在家里看看报纸看看书,参加市内举办的作家交流会。
林秋风别说是买菜洗衣做饭了,他稍微拿个重一点的东西都不乐意!
感情是需要维护的,柴米油盐与永不停歇的付出只会将感情磨损的厉害。
林秋风这段时间很失败,整个人变得很颓废。
而董云则不一样,她受到了主编的赏识,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整个人自信满满,自信使人美丽。
男人除了感到了自卑和不痛快,还有害怕,害怕失去,所以,他就变成了尾随者,董云上班下班买菜吃饭,他都躲在暗处偷看,但凡她打扮得好看一点,但凡她和哪个异性走得近一点,他都要大发雷霆。
那天她要是笑容太灿烂了,敏感的林秋风就会想到了别的,从前他虽然也喜欢吃醋,可从不曾像这样什么醋都吃,动不动就发脾气。
林林总总下来,他就变成了那种董云认为“好逸恶劳、神经质”的男人。
可董云生气了,他也有应对的办法。
他就各种甜言蜜语,当年能追到董云,靠得就是他这张嘴,不然董云也不会跟了他,甚至跟家里决裂。
虽然生活偶有磕绊,但总体来说还是甜蜜的。
但这样,唐柠第一个不满意。
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的。
为欺负委托者瞧不起打委托者的人说话,替委托者原谅那些加害者?
唐柠可没那么智障,也没那么圣母,她从来都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贱人是没有天收的,老天爷又不是收破烂的,他怎么会稀罕这些个烂人。
所以,是时候给他们的生活,制造一点小惊喜。
一个女人每天工作累得要死,回去以后还要搞家务,丈夫还疑神疑鬼不相信她,总觉得她红杏出墙,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时不时就来单位查岗,动不动就生气。
在这种时候,女人就需要一点宽慰。
还有什么比善解人意的牛郎更能了解女人的呢?
又一次激烈的争吵。
董云哭着跑了出去,坐上了黄包车,那车夫还挺有雅致的,一路上都在引吭高歌。
在一个弄堂口的转弯,黄包车跟一辆缓缓开出来的黑色汽车撞到了一起,车夫当场被撞趴,汽车紧急刹车。
“啊!”董云摔倒了地上。
一辆车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车子后门打开,有人走了下来。
她率先看到的是一双锃亮的皮鞋,往上是笔直有力的长腿,服帖的西装,最后是男人成熟俊郎的面孔。
“你没事吧?你没有受伤?”男人在她面前伸出一只手,丝毫不介意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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