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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3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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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女人还在绣衣服。
“睡吧,别熬坏了眼睛。”唐柠将东西锁了起来。
晚上女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屋子里点了炉子还是冷,不干活,她总觉得不踏实。
唐柠还戴着林晚娘,去了化妆品店,一水的年轻小姑娘,扎着辫子,真是漂亮,她们两个有点儿格格不入。
这会儿化妆品行业才刚起步,装扮的手法对比五花八门的后世也相当原始,很多就是粉擦一擦,口红涂一涂,看不出太多技巧。
店员的手法,很拙劣,口红都涂到嘴巴外面去了,涂得还很不均匀。
当很普通的化妆品落到唐柠手里,她简单给林晚娘涂抹几下,气色就提起来许多,精气神都好了。
而且看起来特别自然,隔远点都感觉不出这是化过妆。
唐柠能感觉出众人眼中的惊叹,当真是被镇住那种。
这个妆容和后世兴许不能比,但和她来的时候相比,差别就出来了。
说真的,林晚娘这辈子就没有为自己活一天,从小被卖到了林家成了童养媳,然后就天天照顾林秋风,林家落魄了之后,又幸苦供养他读书,他娶老婆了,还要被敲髓吸血,最后她的命连同孩子的命,都没了。
她对着镜子都跟做梦一样,“这,这真的是我。”
唐柠露了这么一手,她的工作就有了着落。
等人从百货大楼出来了,她还觉得脚有点儿软。
闺女竟然这么厉害,而且这么快就找到了工作。
他们路过了一个工地。
一处搭着工棚搅拌机嗡嗡哐哐响的工地,坐在车上仰头看吊机板上上下下运送砖头混泥土。
初见时大惊小怪,如今也习以为常了。
见识的多了,眼界宽了,过去的影响自然就小了。
她也开始跟林晚娘讲一些外面的世界的事情,比如说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业,比如说女人也可以跟男人离婚。
只有彻底改变她的观念才能每天过得充实,完全就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了供养男人而活。
林晚娘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男子为尊,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却从没想过,原来一个女人也能做的不比男人差。
这里的很多新思想放在前朝,会被认为大逆不道,但现在却已经被逐渐认可。
现在女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上学,学习各种知识
某天唐柠讲完了一个国内名人的故事,林晚娘突然站起来,有感而发,“难道那些新式教育,就是让他们抛弃妻子儿女,连家庭责任都不承担的吗?”
“新式教育当然不是这样的,不过那些男人,那些男人就不是好东西了!”
这个社会,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若说全是坏处,那不可能,可要说哪哪儿都好,也太过片面。
很多男人,以包办婚姻,以妻子不能理解自己为由选择了另外的女人,舍弃了原配,很多人都追捧他们,觉得他们没错。
唐柠却是对此嗤之以鼻。这不过是男人为自己的朝三暮四不负责任,找了块遮羞布。
至于包办婚姻,当初成亲的时候,那些个男人也没说不喜欢,不然孩子又是哪里来的?
等孩子都生了,那些男人跑到外面去了,就留下妻子在家里帮他养孩子照顾老人,功成名就之后神气的很。
说离婚就离婚,不同意,就登报,说自己欣赏的,是那种受到新式教育,可以像花朵一样,向世人绽放美丽和自信的少女。那种明媚到、阳光都可以为之低头的女孩,而不是封建遗物。
登了报就觉得自己是新派人士。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调理晚娘的身体。
过去这些年,被虐待得太狠了,瘦得有点脱形了。
林晚娘一直劝唐柠省钱,省钱,唐柠笑着应了,然后该怎么花钱还是怎么花钱。
早上有丰盛的早餐晚上有花样百出的夜宵,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把两个人的身体养好。
而她的做法的确没错,两个人的脸色,那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然后唐柠则是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活。
这几年,洋装在大流行,有点钱的都会置办一两身,好像穿上你就时髦了,就走到了时代的最前头
洋装是舶来品,本地裁缝做不来,太太小姐们有门路的托人从外边带,没门路的都是到百货公司买。
百货公司上的就是那些货,一开舞会就发现,好像大家穿得都差不多,就跟行走的奶油蛋糕一样,看多了腻,倒胃口。
但对唐柠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现成的裁缝,她已经找好了。
连卖衣服的地儿,她都找好了。
上次去的那个批发市场。
这里物价不高,跟繁华俩字也搭不上边,街道建设在市区里头都算差的,楼房破旧。
但是这种廉价的生活文化,吸引了不少没有高消费能力的人群。
这里适合唐柠,因为她现在没有多少本金。
唐柠很快就辞去了推销员的工作。
老板一力挽留,她还是走了。
她爽快又大方,还会耍幽默,干活的时候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就心甘情愿甩开膀子的使劲儿干。
但唐柠本身可不是那为了面子就能甩了利益的人。
要是唐柠真顺着再客气两句,那不就是等于把主动权都双手捧着交到了别人手里?
至于嘴巴上说的老板对她的收留之恩,那就是瞎说的,嘴上哄哄人套套交情,无论是说的还是听的,谁认真谁就输了。
老板留了她,是因为她有用,且还给她节省了不少费用,并且唐柠现在也承诺了之后会培训这批员工。
至于开钱,只要老板不是傻的想要以后跟唐柠一拍两散见面都没个点头握手之情,那肯定是要给工钱的。
啥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当然,除非吃亏能换来更大的利益,那给多少亏唐柠也照样吃。
第二年夏天,唐柠在东城遇到了狼狈不堪的林秋风。
男人一直以来面皮白皙,眉眼周正,带着读书人的斯文,现在看着沧桑颓废了一些。
这会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都破了,身上的衣服都被拽掉了好几个扣子。
“就一会儿的工夫,你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女人留着齐耳爽利的短发,皮肤白皙,五官柔美。她的身上穿着红色洋装,脖子上带着项链,衬得她的脸气色极好,白里透红。
“我走在巷子里,被人套麻袋打了。”林秋风说了两句话,牵扯到嘴边的伤口,疼得眼泪都快要飙出来了。
他出门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黑了,走在前面的他并没有察觉到有人跟在他的身后,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有人把麻袋往他头上一蒙,拖入了小巷子里。
他正走着路,眼前就一片漆黑,然后就被人拖走了,他心中一惊,剧烈挣扎,但是对方的力气很大,怎么都挣扎不开。
他想要说话,想要将套在身上的麻袋拿掉,但是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接着又是一脚揣在他的肚子上。
然后就成了这副猪头样。
唐柠挑了挑眉头,看着这两人的互动,这个女人应该就是董云了吧。
记忆中男人可从来没有这么对她们母女二人说话。
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态度,把两人当成驴使唤。
他心中对林晚娘没有一点的感激和怜惜,甚至把她当成了耻辱,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怎么有童养媳。
董云才是此生的妻子。
然后,女人的态度却称不上好,甚至是有点儿嫌弃的样子,“你离我远点。”
看来两人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和谐。
她脸上的嫌弃和不高兴几乎遮盖不住。
看到这一幕以后,林秋风却是一下子爆发了,“你嫌弃我,你竟然嫌弃我!你”他现在整个人的状态却非常糟糕,眼眶深陷,面色苍白,他紧紧地盯着董云看了好久,面目有点儿狰狞可怕。
“你看看这半年来,你干了什么事,写出来的稿子,没有一个杂志社看得上,人家学校请你去上课,你还嫌钱少,嫌累,不肯去,这个家全靠我撑着,我当初和你谈恋爱的时候,你文采那么好,现在,现在怎么就成了这样呢!”董云嫌弃地说。
“你说什么,有本事,你再说一次。”林秋风咬紧了牙关,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你连两个女人都打不过,要你有什么用!你不要跟着我了,我还要工作呢,你这么个大男人,一天到晚不干正事,跟在女人后头丢人不丢人。”董云说话的口气里带了点不满。
那天林秋风被人扶了回来浑身都是伤,怎么问他,都不肯说,这伤是怎么来的。
后来才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她,竟是被个小丫头片子给打了。
她是又气又心疼。
男人身上的衣服脏了,家里没换洗的衣服了,给他们家洗衣服的人跑了,这活只能她干。
晚上却要在院子里,借着星光,将攒下的脏衣服都洗了,董云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林秋风以殴打这对可怜的母女为发泄,压榨这对母子的钱财为乐,她也逐渐从其中感觉到了趣味。
比如说家里的衣服被套什么的她都可以不用自己洗,有什么跑腿的活要做,丈夫都能差使那个愚蠢的乡下女人。
每次丈夫拿那对母女的可笑和愚笨当成笑话讲,她比谁笑得都大声。
她嫁了人以后,还没在寒冬腊月里洗过衣服呢。
请的佣人,也因为这个月钱不够花,所以辞退了。
钱不够花,能怎办呢?
这种时候,大多是女人更能吃苦耐劳,而男人更容易打退堂鼓,他们可怜的自尊心不能容忍他们低下头颅。
提供给他工作的男人,以前是他的狗腿,曾经手头宽裕的时候,他身边围着一大帮子人,这人就是其中一个。
工资还不低,一个月十二块大洋,要知道普通三口之家,一个月三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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