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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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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导火索,等到这些导火索制好后,便直接送到其它工坊,以备用作他用。
不过这时,朱明忠并没有在那督促火药制造,而是在呆在工坊中琢磨起手榴弹来,手榴弹瞧起来和后世的德式手榴弹没什么区别,只是壳体换成厚达6毫米的铸铁,铁壳上铸有刻槽,这是参照民兵爆炸手册上的“七人背”制造的。
“七人背”指的的是制造手榴弹的设备,仅只需要七个人分工,而且背起来就成走,七人的分工一般是造型、化铁、浇铸、加工弹柄,如果七人操作熟练,配合密切,从点火化铁,到第一颗手榴弹制成只需要半个小时。
就像现在,不过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铸造了几百个手榴弹的铸铁壳。虽说手榴弹看起来极为简单,而且制造起来也很简单,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
“兹……”
甩出去的手榴弹冒着白烟,一息、两息、三息……足足二十多秒手榴弹才发出一声闷响,因为没有拉火管,所以只能用导火索,将装导火索在长达7寸的木柄里,从点燃到爆炸,至少需要二十多秒的。
“导火索差不多一秒燃烧一厘米,这么长的木柄……”
瞧着这“点发”的手榴弹,朱明忠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导火索烧的时间也太长了点。
“要不缩短木柄?这样就能让火线更短些?”
眉头索成一团的朱明忠握着差不多有一斤多重的手榴弹,因为重量的关系,本身也就只能扔十来丈远,若是再缩短木柄的话。
“大人,要是……”
听着朱明忠的自言自语,赵士棋瞧着那木箱里的“炸雷”,便试探着说道。
“要是您老觉得这捻子装在木柄里长了,那,那咱要不把捻子装在铁头上!”
装在铁头上!
赵士琪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一亮,脑海中甚至浮现出后世德国的另一种手榴弹来,那种手榴弹,可不就是把拉火管装在顶部嘛,这样的话,没准四五秒就能爆炸。而且这样的话,还能降低成本,毕竟加工木柄的时间又减少了很多。
“行!赵东家,就这么办,不过……”
拿着手榴弹,朱明忠瞧着顶部用手指比划了下,没有浸油木管和油纸的保护,这导火索如何防潮?如果受潮的话,施即脑海中想到后世的一些白酒的盖子。
“嗯,除了把捻子转到铁头上面,还可以这上面装个陶盖,陶盖用胶封死,用的时候,直接敲碎陶盖,然后点火,这样不仅可以防潮,而且还保险!”
这那里是一箱手榴弹,分明就是一箱白酒啊!
管他么手榴弹还是白酒,反正,打起来的时候,老子就是先扔几千个手榴弹过去,管他三七二十一的炸他娘的,先把你炸成渣,然后再他么来个刺刀冲锋。
在这个时代,谁能挡得住这样的攻击?
别人能不能挡住这样的刺刀冲锋,朱明忠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绿营兵很难阻挡这样的手榴弹加刺刀的冲锋。
“一、二、三……扔”
训练场上,随着口令声一排兵丁只手握着手榴弹,一段助跑之后,手榴弹猛的被甩了出去。
“二十三丈……”
“十八丈……”
“十六丈……”
每一排兵丁甩出手榴弹之后,都会有人专门量着他们甩出的距离,而每枚手榴弹都对应着与此同兵丁身上的号码相同的号码。
“怎么样,我扔了多远?”
吴品拥有些紧张的问道,他之所以会这么紧张是因为他太需要钱了,昨天,守备大人发了告示,征集掷弹兵,掷弹兵的军饷每个月是一两八钱钱子。而对掷弹兵的要求,第一条就是要扔得远。对于臂力极大的吴品拥来说,他并不怀疑自己能扔二十丈,不过这二十丈只是一个入选的标准。
“足足三十一丈多,你小子,扔那么远干啥,万一砸到人怎么办?”
知道自己扔出了这个距离的吴品拥,知道,第一关自己是过了接下来还要比准头。比准头,很简单,就是把手榴弹扔到一个一丈见方的框子,那框子是用石灰划出来的。
五丈……投进
十丈……投进
十五丈……投进……
二十丈……投进!
当吴品拥在二十丈外把手榴弹投进了框内之后,在他站到二十五丈的位置上时,别说是周围的普通兵卒就连同朱明忠也被场中这个可以把手榴弹扔到将近百米开外的士兵吸引了,他同样也来到了场下,现在,就看他的准头了。
在众人的围观中,吴品拥深吸一口气,一段助跑后,手中的手榴弹猛的甩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然后准确的落在石灰框的中央。
“好!”
几乎是在手榴弹落进框内的瞬间,朱明忠立即为他鼓掌叫起好来,在周围的人们的叫好声中,朱明忠走到这个看起来有三十几岁的士兵面前,笑着问道。
“试试三十丈的距离?”
守备大人的吩咐,吴品拥那里敢拒绝。
三十丈,尽管吴品拥可以扔的更远,但是这是把三十丈扔到那个框子里,能行吗?
在吴品拥的他面前的地面上放着一颗手榴弹,他在做准备:转腰,甩臂,然后俯身拿起手榴弹,一面静静地注视着前方,然后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他在瞄准目标。
随后他后退了几步,站住,然后注视着前方。片刻后,吴品拥大步上前助跑,侧身,甩臂,转体,手臂伸直,整个身体像拉满的弓一样向后绷紧,突然,他的身体在快速运动中猛地向前一下张满,手榴弹出手之际,
晴空中一个小黑点向前飞着,像小鸟儿一样,飞得很高,很慢,飞得像炮弹的飞行轨迹一样,形成一条优美的抛物线,最后准确的落在了那个框内。
在那一瞬间,整个校场上立即响起了一片叫好声,在叫好声中,同样显得很是兴奋的朱明忠,用力的拍着吴品拥的肩膀。
“好、好,从现在起,你就是掷弹一营统带,”
一听到自己居然升官了,吴品拥做势就要跪下谢恩的时候,朱明忠又说道。
“先别忘着谢恩,我朱明忠麾下的兵不是好当的,让你当这个统带,就是想让你带出几百个和你一样的掷弹手,怎么样,能办好这个差事吗?”
刚被升了官的吴品拥,一听到大人吩咐的差事,立即单膝跪拜道。
“请大人放心,若是小人办不成这个差事,小人,小人就,就请大人砍了小人的脑袋!”
吴品拥的军令状让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你这脑袋,我砍了又有何用,留下你的脑袋,好好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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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弃我昔时笔(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东方的天际,火红的朝霞像山一般踊跃,浪一般翻腾。一夜的宁静之后,江阴城内再一次恢复了先前的热闹,清晨时分那紧闭的江阴城门这会已经大开,商贩们纷纷进入这江阴城,似乎昨天纷乱已经远去了。
当再次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时近午时,昨夜朱明忠睡的很晚,先是听着吴有才有关民政的汇报,然后又询问了钱磊钱粮的筹措,以及军服制造,最后李子渊等人,又在那里汇报着部队的训练,后来又在那里思索了半夜有关部队训练之类的事情,等到处理完一切之后,按后世的时间来说,差不已经三四点了。
非常难得的,这一夜,朱明忠没有传寇云来床上侍候。直到过晌午的时候,仍然躺在床上的朱明忠并没有立即起来,而是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现在这双手变得很粗糙,手上满了老茧,指关节处明显比正常人粗出了一整圈,这是每天训练锻炼的结果,一看便知这双手中充满力量。
视线上移,看着那比寻常女人小腿还粗上一圈的手臂,朱明忠感受到是过去从未曾感受过的力量,这具身体的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力量,那身板更是有如同猎豹一般,强壮而不失灵活,或许,正因如此,自己那日攻城的时候才能在大劈大砍凭着过人的气力,将一个个清兵砍倒在地。
在乱世中,多一分力量就多一条活路。
尽管并不知道乱世为何,但朱明忠却清楚,在这个乱世之中,力量意味着什么,而更让人诧异的是,不知是不是穿越的后遗症,自己身上伤势好的极快,远超过正常人水平,受伤后不过才四五天的功夫,身上的伤口便已经好个差不多了。
这样也好,也不妨碍即将到来的那场苦战。
郑成功啊!
念叨着这个名字,朱明忠的眉头一锁,现在郑成功正像历史上那样,缓缓的朝着南京开进的,历史正在不可逆转让的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打起全部精神,为即将到来的第一战作好准备。
准备什么呢?
那天的那场恶梦总是一再的于朱明忠的脑海中闪动着,他知道如果自己失败,等待中国的会是什么!会是永远坠入黑暗之中!
经历了梦境中的碰撞与融合,朱明忠已经慢慢接受了穿越的事实,他甚至以超人想象的速度,正在适应着这一切,适应着这个时代,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内心中甚至升涌出一种使命——维护汉家衣冠,延续华夏文明的使命。
也许,这正是他穿越数百年的时空,来到这个时代的根本原因。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
远远的,朱明忠便听到了从府外传来的歌声,听着那歌声,他的脸上微微扬起些许笑容。这是他带给这支部队第一个“礼物”。
军歌!
后世的经历告诉他,看似不起眼的军歌从来都是一种可以鼓励士气、凝聚团队精神、集体意识的工具,在整齐而雄壮的军歌声中,人心会在慢慢的发生变化,进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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