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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小城回史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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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狼和后世的动物园里的狼不太一样。这些狼的毛比较长,而且细密,倒和后世的阿拉斯加犬差不多,但体型上看着更苗条一些,这应该是一种适应丛林和雪地特有的体型。也不知道是史前特有品种还是此时的狼就长这样。
林迹正要去翻看这些狼尸,好看的更清楚些,一个男人从舞蹈队里跑出来,将他扛到了人群里,把他和破屠一起围着蹦跶哒蹦跶哒跳了起来。
嬉闹一阵,林迹见破屠身上添了新的伤痕,挥手让大家停下来。
豹肉被守夜的人烤熟,也带来了,这时便取出来给破屠吃。林迹乘机给破屠清洗伤口,再找了些草药给他包扎。
“好很多了。”破屠对自己的新伤不怎么在意,却指着自己的旧伤口道。
旁人昨日的伤口几乎还是原样,他的一些小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不少人围过来看,也有些啧啧称奇。
“消毒后伤口长得快嗯,就是说,我用的这种东西能清除邪祟。”林迹随口解释一句,继续给破屠清洗伤口。
周围人有旧伤的,也跃跃欲试,想让林迹帮忙处理。
“怎么过来的?”林迹在包扎伤口的时候问。
破屠嘿嘿笑着:“你说我能治,我就想还是别莽撞的好,来了这里捡了很多石头上树,然后学狼叫,把狼引来了再把鱼丢下去。后来我把自己绑在树枝上睡了一觉,醒来就这样了。”
边上一棵二三十米高的树上还留着一段藤蔓。下面的树干有不少抓痕。一些树枝上还搭着荆棘,显然这是防止狼爬上去的。狼不擅长爬树,但并非不能爬,逼急了照样能窜到十几米高的树上去。
破屠说的简单,过程只怕没有这么轻松。要不然破屠身上就不会有这些新伤了。
林迹对他这谦和的性子更喜欢了,这种人,在史前实在难得。
其他男人四下看狼尸,看着这些肥狼不能吃都露出可惜的样子。这些狼要是能吃,够部落吃上十天的了。要是弄会这么多肉回去,能不能保存两说,可以获得多少女人的好感呀?现在眼看着这些肉丢弃荒野,不知道多少男人的心在滴血。
破屠问道:“这些狼不能吃,它们的皮毛弄回去穿可以不?”
空地边上有一条小溪,溪边一张剥下的狼皮晾在树枝上。这显然是大家来之前破屠剥的。
林迹想了想道:“河豚毒非常霸道,吃肯定是不能吃的。但穿的话,如果身上没伤应该问题不大。不知道河豚毒在狼身上的扩散情况怎么样,要不我们先剥回去,浆洗之后弄只活物试试?”
部落现在缺皮毛过冬,这些狼刚把过冬的毛长齐,正是暖和柔软的时候,用此时的皮毛做衣服,林迹觉得应该会很不错。
男人们听说可以把皮剥回去,顿时就高兴起来了。两个最会剥皮的拿出锋利的石刀,其他人四周寻找狼尸,抬回来放在边上。
剥皮的两人极有经验,两人配合,石刀飞快在狼的皮和肉之间挥动,没有多久一张完整的皮子就被剥下来了。
周围的狼尸找完,只有十几头,几个男人一合计,拿上武器就往狼窝方向去了。林迹估计没什么危险,便也拿了根短矛跟着。
这里离狼窝不算远,直线可能不到一公里。一路上又看到几头倒地的狼。
等到了一个长满荆棘的小山谷时,林迹看到前面几个男人开始小心翼翼起来,便先上了一棵树。
几个男人越过荆棘丛,果然有几头狼咆哮着从里面冲出来。看到它们歪歪斜斜奔跑的样子,男人们便没怎么在意。他们怕伤到这些狼的皮毛,只用弓箭和矛头招呼这些狼的头颈。平时这些狼要这么打击只怕不容易,但这些狼有些是中毒未死的,有些身上带着血迹伤口,显示是昨天被伤的,反应都相对迟钝,三下两下便被他们收拾干净了。
林迹见再没有狼冲出来了,便从树上下来,也钻过荆棘看了个究竟。狼窝是什么样子的,他以前可从没有看过。
荆棘丛里是一小片坡地,这里土质比较松软,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洞穴。从洞穴门口的抓痕看来,这都是狼自己刨出来。感情后世的二哈喜欢刨土,是祖宗的遗传。
男人们往一个个洞穴里丢石头,看看里面还有没有狼。丢到一个黑黢黢的洞口时候,里面咆哮和惊惧的呜咽声响在一起。
林迹退开后眼睛一亮:“有小狼?”
部落可是没有养狗的,这对于一个原始部落来说非常不好,晚上要人值守不说,平时打猎也没有狗帮忙捡射出去的剪枝和小型猎物,也很不方便。
目前他知道灰狼部是有养狗的,但他并不清楚那边的情况怎么样。如果这里有小狼崽的话,说不定能把狼驯养成狗?他后世原本是打算回乡开狗场的,对狗的训练已经开始了解了,其中也包括烈性犬的训练内容。而后世其实也不乏将狼崽养大当宠物的故事。
林迹觉得可以一试。
“如果有小狼崽,给我留活的。”林迹喊了一声,飞快钻出荆棘丛去。
这回从狼窝里扑出一头高大的母狼,林迹看到它腹部下垂的部位晃动得厉害,心里对里面的狼崽子更多了几分期待。还在喂奶的好啊。野性没那么足,驯养的几率更高。
这头母狼应该是没有中毒的,扑出来的时候气势惊人,而且凶狠异常。但在洞口几把弓几支矛蓄势待发的情况下,整个战斗就持续了一个照面的功夫。林迹看到一只骨矛几乎刺穿了母狼的整根脖子。
一个多小时后,男人们扛着狼尸,林迹抱着一个临时编的筐子回到小溪边上。
林迹的筐里有五只小狼,都是灰白色的毛,肉团子一样。他的养狼大计,从现在开始。而这个狼群,也终于从他们的领地里消失了。
第16章 欢乐()
部落对勇士的迎接堪称隆重。夹道欢迎是起码的,居然还在大白天举着十来只火把,这应该就不是照明用的,而是某种礼节了。
外出的男人们将扛在肩膀上的狼皮都捧在怀里,向人墙最后走去,林迹抱着筐在跟在最后。
夕阳还挂在天上,大地一片金黄。人墙的尽头不是拿着鲜花的小学生,而是站在一块半米高的石头上大姬。走在前面的破屠把抱在手里的狼皮高高举了起来,发现已经举过大姬的头顶了,他又弯腰降低了一点高度,好让大姬看清楚狼皮的成色和上面的一小堆狼牙。
取狼牙是林迹的意思,这玩意弄回来正好做箭簇。洗洗应该也不会含毒。
另外,林迹多少还有一点萧十一郎带狼牙项链的恶趣味,准备自己也弄一根装一下逼。
此刻阳光照着部落的营地上,大姬和身边的窝棚、树木以及脚下的岩石都满是金黄,这画面显得颇为唯美。林迹在后瞄了一眼,心中可惜不能拿出相机来拍照。要不然这画面说不定能得个什么摄影奖好吧,这个时候还没这种奖。
这个时代也没什么‘幸不辱命’的词语,破屠的汇报便显得有些缺乏气势:“迹小子的办法很有用,狼基本毒死了。没有毒死的也被我们在狼窝里杀了。迹小子说狼肉也有毒不能吃,我们就只取了皮和牙回来。”
大姬摸摸狼毛,捻起一个狼牙看了看,笑容满脸道:“做得好。这狼牙我们的男人一人一颗。你和迹小子多分几颗。”
大姬没有林迹的恶趣味,不过这时候佩戴凶兽的牙齿是勇武的象征。能把凶恶的野兽弄死,把牙取下来,不勇武可做不到。
大姬的话一出,现场便变得热烈起来。狼牙不好弄,要是身上带着一颗,在森林里遇到其他部落的人也能让人多一分敬畏。这算是部落不错的奖励了。
破屠身后,一个男人以同样的姿势献上了豹皮,“这是我们昨夜出去路上猎杀的。是秃头。它想叼走迹小子,迹小子一路举着火把让它不能下嘴。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迹小子才熄灭了火把把它引出来,我们就把它杀了。”
大姬摸摸豹子头皮上的凹痕,很是满意。队伍后面的林迹也听得很是满意。这男人不错,很会说话,林迹本来的熊样立刻就变得高大勇敢起来。
剥解豹子的时候,大家还在忧心破屠的结果,忘了取牙,这就稍显可惜了。要不然把豹子的两颗犬牙弄来,戴在身上更加威风。
林迹正得意的时候,第三个男人抱着狼窝里杀死的母狼走到大姬面前。这是带回来的唯一一只完整的狼,因为大家判断这狼应该没有中毒。路上休息的时候抓了只狐狸试了试,狐狸最后没有被毒死,母狼的肉是能吃的。
这男人道:“这是我们在狼窝里杀的母狼。这母狼是守崽子的,没有中毒,当时从洞里冲出来的时候还很吓人我们挡在前面,迹小子当时就这么跑了”
这家伙是个戏精,他说着话便放下母狼,在原地就做了一个屁滚尿流的翻滚的姿态,让林迹刚被前面那个男人凹出来的形象立刻崩塌了。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林迹黑了脸,恨不能拿把枪出来突突了这个家伙。
大姬笑道:“他第一次出去狩猎,也算不错了。”
这话林迹完全体会不到笑点,但周围的人依旧再次加了一阵哄笑。特别的熊爪,一张丑脸都笑成菊花了。
这些调笑里,林迹其实在被人认可。也就说,此时他已经不算是小孩子,而是能和那些男人平起平坐的人了。
气氛变得欢乐,后面的男人也逐个让大姬看看自己抱着的狼皮。大姬都不惜夸奖。
有了这么多的狼皮,过冬的皮毛基本足够了。狼群祸害一去,大家也不用搬到别的食物匮乏的地方去过冬。森林里少了这么多的猎食着,部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也应该能获得过多的食物。这些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最后轮到林迹,他把筐子上的盖子打开,里面五只肉团般的小狼崽便露了出来。其中一两只还爬起来对着外面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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