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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九千岁-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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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昊重重地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这一次战斗可是张元和自己的一个荣耀之战。
前期的进展十分的顺利,李元昊对自己也十分的满意。
这国相本来是空的头衔,而现在也已经实实在在的落在自己两人头上。
只等着这一次让大宋吃个大亏,这西夏国相,就算是坐实了。
虽说不是在自己的国家里功成名就,可是毕竟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是很有些成就感的。
特别是赵允让这种纨绔子弟,从小含着金汤匙生下来,是张元和刘昊最为痛恨的。
可见仇富仇官,这是一种人之常情。
张元和刘昊即使做了国相,也不能免俗啊。
他们两个恨不得就此就把大宋整个灭掉,自己回到汴梁城。
让赵祯看看身为国相,站在皇宫城头高呼的自己,让群臣看一看自己是怎么样站起来的。
这两个人心里多少已经都有些扭曲和变态了。
张元命人请来了铁鹞子的统领。
此人也姓李。
李元昊这个时候还没有打算彻底和别人破脸所以也没有恢复自己的姓氏。
主要他被赐姓过多次,真要恢复,暂一时,也不知道恢复哪一个!
主要是不愿意为姓氏,一下子得罪很多的人。
所以这个人也是姓李的。
能够成为铁鹞子军的统领,那几乎就是李元昊真正的心腹了。
能够掌握铁鹞子这支精锐,这种地位恐怕比张元和刘昊还要高得多。
不过此人对张元二人十分尊敬,因为李元昊曾经说过,西夏缺的就是张元刘昊这样的人。
有智谋,对大宋非常了解,又恨之入骨——这样的人多多益善。
之所以能够给予他们这样高的地位,那也是千金买马骨的意思。
有了这样的样板,大宋就会有更多的没有骨气的,或者受了各种委屈,以为自己受不了的文人来投奔西夏。
所以这李姓将军,一见到两个人,就要躬身施礼。
这两个那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才是李元昊真正的心腹。
自己这个国相,虽然说名义上比他要大上不少,但是实际上却知道绝不可轻易慢待。
谁有几斤几两,自己这心里都明白。
所以急忙伸手相搀:“将军不必多礼,来——我们来看一看这样的一个消息。”
这消息实际上人家早就看过了,实际上每一道能够送到张元和刘昊手中的消息,差不多都要经过他的手。
不过,他仍然装着一副刚刚看到的模样。
张元和刘浩对这一点也是心知肚明的,没有办法,毕竟铁鹞子才是执行这场战争的主要力量。
“赵允让这人我听说过呀,听说他这几年声名鹊起,年少成名,是周王赵元俨的小儿子,这次,是他带兵来驰援?”
“没错,这就是一个纨绔子弟,这个时候居然让他来,显然是要捞取一点功劳。”
“不会吧,这个时候出来捞功劳——难道不是来送命?”
要知道这场战争的惨烈程度,在近几年间的北宋和西夏的战争中,可是少有的。
“谁知道赵祯和赵元俨怎么想的——估计打仗的时候,他应该不会上前了——”
“可是根据斥候所说的情况,他竟然想要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假借营救延州的时候,来拔除我们占领的军事据点——这样的一个主意,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倒是有几分见识!”
“不过,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这明修栈道,显然是不成了,暗度陈仓也是不成的。”
“是不是有可能是声东击西之策——”
“不太可能,我和刘大人已经分析过了,这延州,虽然是个重要的节点,可是在我们执行围点打援的这种策略之下,实际上并无意义!”
“或者说,延州对于大宋朝堂,可能意义重大,对我西夏而言,就无所谓了,我就是希望大宋能不断地把士兵填到延州这个磨盘之中!”
“他既然来除延州周围的据点,就说宋营是有真正的高人的,说不定就是范仲淹——他拔除这些据点,自然延州之围也就解了!”
“那我们怎么办呢?这些据点可是我们好不容易才占据的!”
“这些据点没有什么重要的,重点在于人,如果我们能一战,把赵允让和范仲淹擒获,或者是杀掉——那么大宋的这次救援就不战自溃——也就是说,从此延州就是我西夏的囊中之物!”
“好,既然如此,一切就听从国相的安排!”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马识途()
张元很快就这件事做了具体安排。
其实安排很简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既然已经知道了赵允让已经来到这里,并且要拔除周围据点,事情就比较简单了。
一方面,张元集结了所有的铁鹞子,准备在半路设置口袋阵,准备包围赵允让。
当然,这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因为既然赵允让这样的一个纨绔子弟,带着军队前来。
那么人不会少,虽然不至于八万军队倾巢出动,可是带上个两三万人恐怕还是正常的。
而铁鹞子虽然只有三千左右,特点就是灵活机动,全部是骑兵,来去如风。
在短时间内,可以形成局部优势兵力。
在局部的小范围内,可以形成冲击之势。
到时候,两三万人也无所畏惧。
李姓将军对于张元和刘昊的智谋还是十分钦佩的,就算让他自己来规划一下,也大致如此。
现在看了,和自己想的差不多,而且细节之处还有很好的完善。
于是就点点头:“那就这样吧。”
正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欠赵允让这头肥羊了。
按照斥候从宋军方面传来的计划,赵允让是准备夜袭。
这让张元和刘昊有些糊涂。
要知道,宋军在边境地带,一般是擅长白昼作战,擅长面对面的硬扛,因为宋军人多势众。
夜袭这玩意算怎么个意思呀,难道是扬短避长?
这就是赵允让和范仲淹想出来的,还是说,想着出其不意呀?
不管怎么样,自己这一方做好了准备,是就等着赵允让上钩了。
果不其然,到了亥时,有人来报,宋军已经出城了。
这个时候天色绝对是一片漆黑,正是月末之时,伸手不见五指。
就算是瞪大了眼睛,也是一片漆黑,根本就看不清道路。
这种情况下,就是擅长夜战的铁鹞子,也很容易失去联络。
这赵允让怎么想的,也不怕找不着道了。
张元刘昊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赵允让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此刻的赵允让正和范仲淹一起,这次,他绝对是属于亲征了。
范仲淹原来还以为,赵允让只是在开开玩笑,吹吹牛皮,到时候就会让别人带队。
没想到,居然真的和自己亲身犯险。
这让范仲淹在心中对这位昔日的纨绔子弟有了一丝敬佩。
看起来,还真不是就会几首诗词那么简单。
不过范仲淹也是疑惑,赵允让是如何解决夜战这样一个问题的呢?
点火把显然不现实,那简直就是活靶子。
结果,赵允让的方法,让他大开眼界。
这一次跟随赵允让出征的,实际上一共才只有一万人。
而这一万人看我,赵允让把它分成了二百个小队。
每小队一共是五十人,而这五十人中,都配备了一匹从延州李士彬的据点中逃逸来的老马。
靠着这些个识途老马,就会把这些人安全的带到这样一个据点之中。
而五十人足以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彼此呼应。
赵允让同时还配备了一些个荧光粉。
这些荧光粉是火药制作的一个副产品,用在军营之中,足以来标志身份,甚至看清周围的人。
当然坏处也有,就是有可能会暴露自己。
不过,按照今天的战法,是不会暴露的了。
另外,赵允让还准备了一份特殊的大礼,这份大礼是专门给铁鹞子准备的。
不过范仲淹看看赵允让头上的那顶头盔,觉得实在是有些碍眼。
原因是在漆黑的夜里,这顶头盔,简直就像是一盏明灯,甚至是点燃的火把一样闪闪发光。
整个头盔上面,都涂满了荧光粉,厚实得估计都能御寒保暖了。
“我说进之,就你这个头盔,这实在也是有些招眼了吧,到时候贼人还不都盯着你这块,奔你来啊?”
赵允让微微昂首,翻着眼睛往上看,一点不意外的,什么也看不见。
不过呢,有微微的光芒在眼前闪烁,好像萤火虫一般。
那是簌簌掉落的荧光粉。
“没问题啊,我就是想要他们来抓我。”
“这可是有危险的,到时候你要是真有个啥事,我就没有办法和你父亲交代。”
赵允让哈哈一笑:“交代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上了战场,就当马革裹尸!”
一番话说的范仲淹暗挑大指。
旁边的小六子撇了撇嘴。
虽然说万马军中有些乱,可是这两个暗卫在身边,多了不敢说,要是来上个百八十人,绝对是能够照应赵允让的安全。
不过即便如此,在乱军之中,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
所以赵允让依然很让他佩服。
所以这边也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现在就看这个计策实施的效果了。
赵允让这一路人马的周围,大概有十个小队左右,也就是五百人。
面对铁鹞子,这样一支队伍是不够庞大的。
按照铁鹞子的军制,每个小队至少有三百人。
只要来两个小队,就足以吃掉它了。
当然问题也在这儿了,黑夜之中,一场混战的话,其实是很难发现什么的。
或者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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