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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烽烟万里-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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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炜等人脖子上都挂着大红的丝绸,被羌族的姑娘小伙簇拥着上了邛笼的台阶,零爱剑也是热情的迎接出来,与韩炜携手揽腕进了邛笼之内。这邛笼二字,是羌语。汉话里面叫做碉楼,是羌族特色的建筑,用以御敌和贮存粮食柴草。依山居止,垒石为屋,高者至十余丈。就像零爱剑的碉楼,就是八角碉楼,也是大小榆谷之内最高的,是身份的象征。碉楼的角越多,就意味的身份越尊贵。
韩炜观这碉楼的建造材料,以黄泥与石片砌成。石墙内侧与地面垂直,外侧由下而上向内稍倾斜。一边走,零爱剑一边给他介绍:“邛笼修建之时不绘图,也没有柱架支撑,全凭族中工匠高超的技艺与经验。稳固牢靠,经久不衰。公子面前的这座,就是大汉光武皇帝在位之时所建造。”他的汉话讲的很标准。
韩炜赞叹道:“嗯,堪称巧夺天工。”
最兴奋的还是马云禄,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石楼,蹦来跳去的,险些摔倒。还好有赵云相扶,不然一定摔的很惨。
马云禄被赵云抱在怀里,小脸通红,腼腆的说了一句:“多谢子龙哥哥。”
“马姑娘要当心呀,若是摔伤了,如何是好?”赵云翩翩君子,自知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所以他丝毫没有占马云禄的便宜,赶紧松开了双臂。
马云禄离开赵云的臂弯,心中小鹿乱撞,怯生生的说道:“子龙哥哥还是叫我騄儿吧。”声音小的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可赵云还是听见了,也是微笑着点了点头。马云禄追上前面的滕丽,挽住她的胳膊,乖巧的继续上台阶。
而滕丽看着赵云仪表堂堂,不但武艺超群,还能把女儿照顾的无微不至,心中也暗暗看好赵云。
进了碉楼,众人分宾主落座,桌案上排放着羌族美食。多以干肉跟腌菜为主,酒水是青稞酿制酒,汉人称其为:羌酒。
这酒清香醇厚、绵甜爽净,而且还不上头。但汉家酒肆里都会加入些水,因为凉州战乱的原因,货源很匮乏。
羌族人并没有太多礼仪,所以这场韩炜的洗尘宴乱哄哄的。零爱剑刚入席,便又起身,先跟滕丽敬了一碗:“妹子,多日未见,依旧是风韵……哦,风韵犹存!哈哈,尔玛也是前些年才看了汉家的书籍,让妹子见笑了。”尔玛是羌语,翻译成汉话为:本地人。零爱剑这里表达的是吾、某家等等这些自称的意思。
“零大哥过奖了!前些年小妹跟家兄前来大榆谷时,大哥还是英俊的少年郎,不想一转眼,都十年了。岁月不饶人呐!哦,对了。小妹又生下一女,大哥还不知道吧。騄儿,过来敬你零叔父一杯。”滕丽呼唤马云禄。
马云禄围在韩炜跟赵云身边,吵嚷着要喝酒。刚喝了一口酒,果然被呛到了,阵阵咳嗽。忽听母亲呼唤,狼狈的逃走了。韩炜看着她直乐,然后问赵云:“子龙,騄儿如何?”
“嗯,是个好姑娘。”赵云喝了一口酒,说道。
韩炜把手搭在赵云肩上,认真的说道:“我是说她为人妻如何?”
赵云听后,正中下怀,心中悸动了一阵,竟然被韩炜看穿了。旋即一紧张,“噗”的把酒吐在了韩炜脸上,而后憋不住笑,赶紧用袖子给韩炜擦脸。
韩炜撇着嘴,骂道:“我草,干什么呢?”
“无心之失,公子见谅,见谅则个。”赵云连连道歉,继续给韩擦脸。
“别跟我扯这些没用的,快说,你想不想娶了騄儿?”韩炜一把挡开赵云的给自己擦脸手,不难烦的说道。韩炜清楚,赵云不傻,只是过于拘谨罢了。
赵云见躲不过去,红着脸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就等你点头呢,不过也不能太心急,欲速则不达。循序渐进,早晚让你抱得美人归。”韩炜自信的说道。
此时的赵云对韩炜很感激,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谢意。看着韩炜支支吾吾的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韩炜不耐烦的端着酒碗,跟赵云一碰,说道:“行了,行了。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怎么跟疆场厮杀的赵子龙完全两个模样?干了,都在酒里了。”
赵云依旧是腼腆的“嗯”了一声,也干了这碗酒。
过了一会儿,零爱剑带着两个羌人来到韩炜面前,给韩炜介绍道:“公子,这是尔玛的犬子们。他叫零风,他叫零虎。一个出生是狂风四起,一个出生时,我猎到一头虎,便以此命名了。尔玛父子先干为敬!”说着,父子三人仰面朝天的一饮而尽。
韩炜点点头,也是一饮而尽,擦了擦嘴说道:“大王,关于募兵一事,意下如何?”
“好,自然是好啊。让谷中的崽子们也出去见见世面,别待在这里做那井底之蛙。”零爱剑很爽快。
韩炜没想到此行会如此顺利,旋即又说道:“那大王可了解北宫伯玉此人?”
“哼,北宫家的小畜生,当年跟尔玛争抢王位不成,就独自出谷了。不想如今竟然成了气候!”零爱剑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感慨。
韩炜听后,出乎意料。原来北宫伯玉竟然是先零羌的族人,接着问道:“如此,想必大王对其深有了解。”
零爱剑盘腿而坐,回忆了片刻,说道:“是呀,北宫小子是谷中最聪明的家伙。而且,他的功夫在尔玛这代年轻人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他本名叫北宫玉,字伯玉,都是他自己取的。当年,他把大汉的书籍带来回来,想教谷中的孩子。却被老大王狠狠的教训了一番,当然也不许他学习。后来,他整日里往城中跑,偷偷的学。不过,不得不佩服大汉的书籍,他若是听了老大王的话,想必现在也不会有此成就。”
韩炜这才明白北宫伯玉还是羌族之中的文武双全的俊杰,怪不得能搞出这么大的阵势。
零爱剑接着说道:“看看北宫小子现在,尔玛也有些动心。前些年便开始学习汉话跟大汉书籍,可惜呀,尔玛脑袋不灵光,根本比不上他。”
“大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着实让人佩服呀!”韩炜朝零爱剑拱手,表示敬佩。
零爱剑眼前一亮,说道:“公子就是公子,出口成章呀!尔玛要记下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说得好,说得好。来人,拿笔墨来。”
韩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盗版了曹某人的诗。心中暗暗思索:阿瞒,不知你听到这一句,会有何敢想呢?
待零爱剑记录完了,韩炜又跟他聊了许久,发现也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便换了别的话题:“大王,你想为官吗?”
“公子别戏弄尔玛了,尔玛这一辈子估计也不能当上大汉的官吏。”零爱剑识相的说道。
韩炜认真的说道:“大小榆谷可设县治,成其榆谷县。大王便是这一县之长,如何?”
零爱剑不傻,他也知道区区一个县令是大汉最小的地方官。但是,设立榆谷县的意义却很深远,这就意味着谷中大大小小的族人都会受到大汉的庇护,对于日后的延续发展有很大的益处。
不过零爱剑还要考虑族中的长老们,愿不愿意,也不能坏了部落中的规矩。所以还是不甘的说道:“公子的建议,尔玛会考虑的。”
“这也不用考虑,又不是让整个先零羌除名。只是形式上的,大王可从两位王子之中挑选一位,让其为榆谷令,另一位继续继承王位,根本不会有什么冲突。”韩炜也明白羌族有古老的传统。
零爱剑听后,眼前顿时一亮,说道:“好,公子请自便。尔玛这就找族里长老们商量去。”这羌王,还真是雷厉风行,说完便带着两个儿子走了。
韩炜笑了笑,朝他们父子一拱手。赵云立即说道:“公子此举实为高明。”
“此乃以羌治羌。如此以往,想必日后羌胡各部绝大多数都会赞成吧。”韩炜看着碉楼外的天空说道。
第37章 宝马神骏赛龙雀()
跟募兵一样,建立榆谷县的事宜也很顺利。零爱剑最后答应了,也说服了族中长老们。韩炜作为金城太守,自然要将此事上报朝廷。至于上面答应不答应,还是看司徒袁滂怎么支持他了。韩炜以为,只要不让天子刘宏再掏腰包,应该没问题。
此次能募兵成功,也多亏了滕丽从中说项。三万羌兵,几乎要把大小榆谷之中所有的青壮统统带走。零爱剑也是如割肉一般,但他又想了想先零羌以后的利益,心中平衡不少。同时,为感激韩炜特地送了五百匹良马。
这五百匹马,可是正宗的乌孙种。乌孙人以游牧的畜牧业为主,兼营狩猎,不务农耕,养马业特别繁盛。往前追溯到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到乌孙,回程时,乌孙国王猎骄糜曾派遣使者携带礼品马数十匹前往中原。汉武帝得到乌孙马,高兴地赐名“乌孙天马”。
而零爱剑更是出手阔绰,连他自己的坐骑都送给韩炜了,名曰:西极。西极这个名字出自《张骞传》:元狩中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及得宛汗血马益壮,更名乌孙马曰:西极马,宛马曰:天马。更又诗赞曰: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障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众所周知,三国里名马众多。吕布座下的“赤兔”出自大宛汗血种,而与大宛马齐名的,便是乌孙。曹操爱马“绝影”便是乌孙种。而公孙先的墨狮子,属于匈奴的百岔铁蹄马。比起乌孙、大宛这两种马的身材,要略逊一筹。
韩炜顺利招募三万羌兵,又喜得西极等五百匹良马,大喜过望。与零爱剑告别之后,便返回了榆中。
十日后,到了榆中城前,由于人数众多,所以行程自然变得缓慢。马超等将已经恭候多时了,庞德引来三万人前往大营,给他们登记造册,护羌校尉部募兵的大事,算是尘埃落定。韩炜则命人将五百匹乌孙马,带往了马场。第一件事,便是要给麾下的众将每人发放一匹。马超自有宝马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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