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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苏军俘虏-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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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国王的御车回到王宫,下了车,都尉就对赛岂说,“将华龙押在囚屋待审。”我被赛岂一推,朝着议事后面的囚屋走去。我虽知罪莫大焉,但却没想到会被关进囚屋。根据我对天国的贡献和对国王的恩德,咋说也不能把我关进囚屋之中。这个囚屋我以前曾经呆过,那是个让人感到度日如年的地方。公主一听,就对赛岂说,“大胆,华龙公子乃大汉使者,无罪无过,为何要将他关入囚屋?”赛岂却并不肯听从公主,说,“公主休怪,此乃王宫之令,不可违之。”公主无奈,就气休休地说,“我与兄长去论理。”
(请关注张宝同的签约作品《诗意的情感》纪实著,精短散文、生活随笔和中短篇,正在上传《黄金帝国的覆灭》血色夕阳(上卷)2。皇太子病入膏肓)
天国历险记 第21章(发配牧羊一)()
天国历险记(长篇)张宝同
我被关在了王宫临时的牢房里,这囚屋是专门关押那些就要流放快乐岛或是放逐东山的重刑犯人。屋子很小,大约只有六七平米的空间,散着一股浓重的潮湿气味。午后的阳光通过铁栅门进到屋里,在屋里闪出一片亮光。屋里空空荡荡,只有一张单人床孤零零地立在屋角上。进到这屋里,犯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这张床上。这两天的经历与跋涉几乎快耗尽了我的体能,我正急需着休息和补养。但在这种地方呆着却使我心中很惶恐不安。我到底犯了什么大过,竟要遭受如此待遇?我把两天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细细地筛过一遍,却觉得没有一个可被称之为犯罪的行为。
傍晚时分,大学士神色匆匆地来到了囚屋里来看我。我既惊喜,又感到意外,没想大学士怎么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他说他是得到明日来宫中参与议事的通知才急忙来看我的。我当即跪下谢罪,未等说话,已是泪流满面。我本想他会严厉地把我训斥一顿,或是臭骂一顿,因为作为一个学村的亚父做出这种有违规范的事,实在是不可原谅。不想大学士将我扶起,说我与公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天国法规》,明日王宫将招集各村议事参与审案,他到时会想办法为我辩理。我紧握住大学士的手,就像是在握着父亲的手,感激地说不出话来。因为天色已晚,大学士只呆了一小会,便离开了。
大学士走后,苍茫的暮色便弥漫开来,暗灰色的光线照在对面的王宫后墙上。在从囚屋到后宫之间是一片绿色的空地,风儿无声无息地从空地中吹着,却越地让人感到荒寞与孤寂。我本是个不甘寂寞的人,宁愿累着,也不愿闲着,因为这样地闲着实际上就是一种漫长的等待,而等待则是最让人焦虑难耐的事情。其实人这一生何尚不是一种漫长的等待,人一生下来就是在一个接一个的等待中长大成人,至到死亡。如此说来,在等待之中该做些什么也应是人最值得考虑的事情。而眼下,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睡觉。这既可以排遣烦恼,缩短等待的时光,又可以养精蓄锐,恢复体力。
但是真地睡起来,却又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人躺下时正是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此时,你所忧虑的事最容易在你脑中反复萦绕,清晰地不肯消褪。于是,我就开始思考着明日该如何应对王宫的审讯。按理说,审案只是一个程序问题,实事早已摆在那里,而审案则是使被审者依照法规接受惩罚的一种程序。既然实事与法规都已摆在那里,我想得再多又有何用?这样一想,我就索性不去多想,就只好去听天由命吧。
审讯是在次日的晌午。我被王宫护卫带入议事大厅。年迈的丞相坐在大厅中间,王宫都尉与大学士坐在丞相的身旁,各村的庄主与学村的亚父依序地坐在大厅的两边。肃穆与冷峻的气氛很有些让人感到压抑。待我被两名王宫护卫押到丞相的面前时,丞相对我冷眼地一望,说,“跪下!”天国就是这种规柜:凡是受审者不管有罪无罪都得下跪。尽管我对此不很适应,但我却不能违抗,于是,我就面朝着众议事跪着。
丞相拖腔拿调地朝我喊道,“报来姓名。”我懒懒地答道,“大汉使者龙华。”丞相又道,“你可知罪?”我说,“不知。”丞相就让大学士宣读《天国法规》中的某些条款。大学士抱着一本又厚又重的书本读道,“《天国法规》第十七条,未得王宫许可,天国属民不可越过北岭,进入北山,违者将被送往男岛或女岛服役数月。《天国法规》第二十四条,未婚男女不可结伴出外过夜,违者将被遣往男岛或女岛服役数月。”
听了这两条法规,我心里着实地有些害怕起来。不要说是这两条法规都让我犯上了,就是犯上其中的一条,就能把我和公主毁掉。我曾去过男岛或女岛,那里被迫服役的情形依然在我眼前浮现。男人们打铁烧瓷,女人们染布织丝,整日辛劳,绝少歇息,就跟战场中被俘的俘虏和奴隶一般,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没有快乐,也没有爱情,有的只是孤苦与劳作。
此时都尉说道,“公主成年在宫,对宫外实情知之甚少,而龙华公子却是游手好闲,且心计颇多,更有一张如簧口舌,极能蛊惑人心,致使公主蒙羞受骗。况且,龙华公子闯入天国,本该死罪,幸太后与陛下敕其无罪,然他却非但未以世恩相报,反道居心叵测,诱骗公主。以本都尉之见,公主乃为受骗,不予治罪,而对龙华公子则应严加治罪才是。”都尉话毕,桃村庄主勿则便起身慷慨陈词道,“都尉所言过堪,多有颇激。龙华虽是大汉使者,却已入藉天国。我与龙华公子早夕相处,深知其为人与习性。龙华公子确实喜爱云游,是为天国之山水景致甚佳甚美,并非是其有意违抗天国法规。据我所知,龙华对北山之禁地并非知晓,故属不知之而为之。至于都尉所言龙华蛊惑人心,诱骗公主实属言过其词。据我所知,龙华公子与公主纯属一见钟情,两厢****。公主曾多次邀龙华公子入后宫素馨苑歌舞吹乐,也曾要龙华公子带她出宫去山野之处观花赏景,故我以为此次龙华公子与公主相伴出游并非诱骗,而是两厢情愿。”
听着勿则为我的辩理,我心里无限感激。他这样做很有可能得罪都尉或是国王,因为作为国王肯定不希望把罪责戴在公主头上。我回过头来用万分感激的神情朝勿则望去,只见他完全一副慷慨激昂,无所畏惧的气度。我心想勿则真乃正人君子侠胆义士。
堂堂的王宫都尉显然不肯败在一个新任的王宫护卫之下。他再次起身,清了清嗓子,说,“刚才勿则护卫说公主此次出宫违禁之过并非是受龙华公子之诱骗,那么诸位议事可想,若没有龙华公子之诱骗,公主是否会独自出宫进入北山?”都尉说完,便朝着勿则那边狠狠地瞅了一眼。然而,未等勿则起身反驳,亚父高良随即起身说道,“都尉之言乃愚者之固之已见,并非公主之过错便为龙华之诱骗。公主已年过十九,聪慧灵秀,心气颇高,绝非可以为他人所诱骗。况且我细细观过龙华公子之气象,觉得此人乃大汉气度,坦坦荡荡,慈爱仁义,绝非鸡鸣狗盗或诡计奸诈之徒。”
(请关注张宝同的签约作品《诗意的情感》纪实著,精短散文、生活随笔和中短篇,正在上传《黄金帝国的覆灭》血色夕阳(上卷)4。通贝斯凶兆显象)
天国历险记 第21章(发配牧羊二)()
天国历险记(长篇)张宝同
高良亚父说完,都尉没有再起身说话,他也许没有想到会有人竟如此坚定地为我辩理,所以,就没再说,也许是害怕他的话还会遭致反驳与回击。Δ于是,大殿之中就突然地安静下来。诸位议事都面面相觑,等待着丞相的裁决。就在这时,大学士不慌不忙地起身,说,“我昨日已在囚屋中与龙华相见,据他所说他与公主并不知北山禁地的界限,只是想上到一座叫天柱山的峰顶观看景致,尚未到达峰顶,便忽降暴雨,他与公主急忙下山躲雨而迷失山中。我担任学村大学士已有三十余载,曾多次与学村亚父带学生进入北山采集药材与标本,深知山中峰高林密,为亘古荒野,加之眼下多雨,气候多变,故极易迷途走失。再者,天国法规当时禁止属民进入北山禁地,主要是为了防止属民逃避罪责和进山狩猎,而龙华与公主则并非有罪,并非狩猎,而只进山观赏景色,所以,我以为《天国法规》第十七条对龙华公子与公主并不适宜。此话还请诸位议事商议评说才是。”
等大学士说完话,丞相见没人再起身议论,便冷冷地看着我,问道,“龙华公子,还有何言?”我说,“大学士所言极是,龙华本人与公主确不知北岭地界与方位。若是知晓,决不会带公主明知违之。”一旁的都尉此时又说,“知与不知,《天国法规》巍然如山,却也使你无法免罪。”丞相毫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然后直直地望着我,说,“如若刚才几位议事所言,公主并非因你诱惑所骗而误入禁地,整夜未归,你与公主将共担罪责,双双受罚。若公主切实是因受到诱骗而有违规范,你将重罪加判,则敕公主无罪。此时此刻,你务必实话招供,不得有慌。”
不管如何,我都不能做出对公主不利的事。而且,我也知道如果公主能免于刑事,就不会看着我受苦受难而不管,还有国王也肯定会想办法来搭救于我。于是,我说,“多谢各位议事为我辩护,但龙华所为却有失众望。”
我这话一出,所有的议事都开始用吃惊和疑惑的目光朝我望着。我说,“龙华不想因违规有过而受刑服役,只是不敢违心使公主蒙羞受侮。”丞相马上问道,“此话怎讲?”我诚恳地表白着说,“因龙华早有心于公主,日夜思念而不可求,便借故将公主骗至梁川,又以新奇故事将公主再骗入北山,以致深山迷途。对此,龙华甘愿受罚服刑,特求丞相明查实情,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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