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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纨绔高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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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是狼的子孙,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做匈奴王。倘若冒顿死于一次次的暗杀当中,那只能证明他不是强者。蛮族人从不像中原人般虚伪,满嘴的什么天分根骨。蛮族人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死掉的就不是天才,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是强者。这是一个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活下来的人才配谈仁义。
雨继续下,冲走了血水,冲走了阴郁。冒顿擦干了眼眶中的泪水,冷冷扫了一眼头曼单于尸体后整齐站在雨中的五千黑甲军。这是匈奴部落最精锐的部队,士兵数永远只有五千人,是匈奴王的贴身军队。号称“黑甲军不过万,过万即无敌。”
“你们愿意效忠本王吗?”
“忠诚即吾命,誓死效忠匈奴王。。。”五千黑甲军齐刷刷的跪倒在地,向新的匈奴王冒顿单于效忠。越来越多的匈奴人走出了帐篷,缓缓向冒顿单于走来。黑压压一望无际,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他们跪倒在冒顿面前,向新的匈奴王发誓效忠。
冒顿叹了口气,人生有时候没有选择。从他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那一刻起,那个心存善念的少年就死了。从今往后,他就是匈奴部落的头领,他要带领自己的子民走出这片环境恶劣的草原,夺取中原人的土地和资源,他要匈奴部的旗帜无处不在。
“本王刚才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一个从小疼爱本王的人。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因为我们匈奴部落环境恶劣、太过穷困,不能接纳一个心存善念的帝王,所以只有心如磐石的冷血帝王才能带领匈奴部走出困境。”
“本王的面前站着一个民族,一个在屈辱中四分五裂;一个在饥饿中痛苦。呻。。吟。的民族。当中原人吃饱喝足的时候,我们的孩子却在忍饥挨饿。当中原人读书识字的时候,我们却只能在寒风中寻找吃食、互相残杀。你们真的甘心这么活下去吗。”
“不甘心,不甘心。。。”人群涌动,所有匈奴人的眼睛都红了。
“我们是狼的子孙,我们应该像狼一样令人畏惧,而不是忍受中原人的剥削,把辛辛苦苦积攒的兽皮以低廉的价格卖出,只为换取一点点粮食果腹,本王绝不会忍受这种侮辱。”
“本王要告诉你们,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比生命更重要,那是尊严!那是自由。”
“中原人欺辱我们,侮辱我们是一群未开化的野蛮人,践踏我们的尊严,像对待狗一样丢块骨头给我们,好让我们乖乖的任其践踏。而我们却为了一块骨头自相残杀、尔虞我诈,这样的民族没有血性,这样的民族没有光明、没有出路。”
“我们应该用铁骑的震耳欲聋声让敌人颤抖!我们应该碾压他们的尊严、生命!本王要看看你们是四百万甘愿受辱的奴隶,还是四百万坚贞不屈的恶狼!灭掉大秦,全力攻打青阳城。。。”
“誓死追随冒顿单于,灭掉大秦。。灭掉大秦。。。”
“灭掉大秦。。灭掉大秦。。。”
每个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仇恨。冒顿单于的心中有一团火,他要让这团火焚尽天下。。。
第十七章 未知旅途()
清晨,一缕阳光唤醒了苦修中的徐君,他伸了个懒腰道:“大爷的,哪个王八蛋说本少爷是废材体质?简直诽谤,才一天的功夫本少爷就练成了龟息功第一层,本少爷真他妈是个天才。”
“废材,你起床了。。。”谭彩猫推开屋门道。
“必池,再敢称呼本少爷废材,本少爷和你拼命。”
“混蛋,你不是废材是什么,练个龟息功练了一天,你练到第几层了?”
“听好了,本少爷已经练成龟息功第一层,天才吧。。羡慕吧。。嫉妒吧。。。”
“羡慕个屁,当初本小姐两个时辰就练成了龟息功第三层,你练了一天才练成第一层,浪费本小姐一天的房钱?”
徐君无语,人比人要死,货币或要丢,他忙岔开话题道:“早饭吃什么,本少爷饿了。”
“哼,还想吃饭,快点收拾东西上路,修补窗户的银子还是本小姐掏的呢,本小姐又不是开善堂的。”
“必池,必池,能不能不要张口闭口就提钱,你这么喜欢钱干脆嫁给钱好了。。。”
“混蛋,你若是经历过本小姐小时候受的苦,也会这么喜欢钱的。”谭彩猫神情一变,脸上浮现出一股淡淡的哀怨。每个人都有多副面孔,外表通常代表不了一个人的真实个性。但人不是木偶,在一起时间久了,总有真情流露的时候。
不过,徐君似乎并无感触。他不屑的撇了撇嘴道:“老子上一世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差点在街上要饭,啥苦没吃过。贪财就贪财,找那么多借口干嘛,瞎。。鸡。。巴矫情。”
“混蛋,什么鸡不。。鸡…巴的,你能不能不要总说这么奇怪的词,简直是个蠢材。还上一世呢,你又不是妖怪,哪里有什么上一世。”谭彩猫怒道。
“哦,本少爷就是随口说说,激动什么。本少爷要是妖怪,第一个把你吃了。”
“切,你就是个妖怪见到本小姐也只有下跪的份。不信让你见识下,肥猫过来,跪地上给本小姐磕个头。”
“嗷嗷。。。。”肥猫抗议的挥了挥爪子,眼泪汪汪的看着谭彩猫,像是在说本老虎躺着也中枪,太过分了吧。
“姐姐,你俩别吵了,让人感觉怪怪的。”谭小猫望着谭彩猫和徐君,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哼。。。”徐君和谭彩猫冷哼一声停止了骂战,收拾东西出了客栈。
出城的手续极其简单,徐君三人离开了青阳城,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萧老汉说过,走官道虽然速度快,但太危险。可走山路的话费时间不说,关键这年月到处渺无人烟,万一迷路了就惨了。
“我们走哪条路?”徐君问道。
“本小姐怎么知道,车是你赶的你决定。”谭彩猫没好气道。
“大爷的,连个出行计划都没有还想当武林盟主,必池。。。”
“什么事都要本小姐亲自去想,那留着你这个奴才有什么用?”
“你才奴才,本少爷万金之躯,哪里像奴才了?”徐君鼻子快气歪了,既生瑜何生亮,这贪财猫简直是他的克星,他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徐君拿起萧老汉留给他的装酒葫芦,狠狠的喝了两口酒,又掏出快冻成冰坨的馍馍啃了两口,决定还是走山路。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虽然徐君觉得血腥的冷兵器战争很刺激,可看电影和亲临其境完全是两码事,他可不想为了一时的好奇命丧黄泉。
不过,山路崎岖陡峭,马车根本不能行使。倘若走山路,那只能骑马赶路。谭彩猫姐妹对此倒没什么意见,徐君怀疑这姐妹两本来就打算走山路,只是故意把难题丢给了他。
三人拿着兽皮地图,一路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就走了一整天,直到夜色降临,才在前方的山头上看到了一座孤零零的破庙。
这是一座残败不堪的破败寺庙,处处散发着历史的痕迹。屋顶几个碎了的大洞不停地钻入雪花,墙壁上则坑坑洼洼,布满了刀痕箭眼,像是经受过刀兵之乱。
而在寺庙尽头,供奉着一个三头八臂,形象极其丑陋的神邸,不知是何路神仙。徐君上前检查了一番,发现这神邸是用木头做的,外面漆了一层漆。
徐君曾读过一本野史,上面说古代的寺庙多是野庙,用泥做成神仙雕像供奉。这是对神灵的一种亵渎,通常这种庙真正招来的都是孤魂野鬼,不是真神,所以最好不要进入。
“大爷的,看来这座寺庙以前香火应该挺旺盛。不过反正已经荒废了,留着你也没啥用,你不是神仙吗,那就给本少爷做做贡献,本少爷把你剁了生堆火暖暖身子。”
徐君的灵魂来自另一个年代,哪里会信什么鬼神。他二话不说掏出刀就一阵狂砍,谭彩猫则静静的跪在一旁,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说什么。
徐君皱了皱眉头,竖起耳朵悄悄靠近,只听到谭彩猫在那里振振有词道:“天灵灵,地灵灵,四方诸神听本小姐召唤。本小姐路经贵地借宿一晚,请神灵见谅。至于劈神像那王八蛋,本小姐和他不太熟,要是神灵震怒,尽管下雷劈他好了,不要找本小姐。”
“你妹啊,太恶毒了点吧。。。”徐君感觉自己快要吐血了,他气哼哼的劈好柴火,找了几根树枝,拿出两馍馍穿树枝上烤了起来。
吃完了烤馍,三人在庙里凑合了一晚,天色尚漆黑一片就离开了寺庙继续赶路。
狂风依然肆虐,吹打着左右摇摆的树枝。徐君站在山脚向远方遥望了一番,发现远方似乎有个村落,忙兴奋地和谭彩猫姐妹骑着马向山下狂奔。
骏马大约狂奔了半柱香的功夫,前方出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村落,这让徐君狂喜无比,有人的地方就有吃食,吃了一天的馍馍,他的嘴里快淡出鸟来了。他下意识的鞭笞着胯下的骏马,看到了一座笼罩在黑雾当中,阴气森森的小村落。
“等等。。。”徐君刚准备进村,谭彩猫突然拦住了他。
“怎么了?”
“你这个笨蛋,鼻子都不好使啊,没闻到一股臭味?”
徐君用力的嗅了嗅,果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腐烂味道。这味道就像是坏掉的臭肉,令人一阵作呕。他眯缝着双眼,突然有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凡事总要有个结果。来都已经来了,哪有逃避的道理。三人牵着马小心翼翼的顺着青石铺成的路面向村落深处走去,赫然看到在村落中央,堆积了小山般高的尸体,密密麻麻,足有上百人。
这些尸体的死状极惨,许多尸体已经腐烂,散发出阵阵臭气。白色的驱虫从尸体的眼眶中爬出,又从鼻孔里钻回。一截截令人作呕的肠子,挂的满墙都是,已经被冷风风干。
一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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