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历史扳道工-第18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熟知历史的孙珲知道,北宋初期,盐、酒两项收入只有500万贯,到现在为止,这两项收入合计可以达到了4300多万贯,增长了八倍还多。
现下的宋朝能够增收到这么多非农业税,乃至让非农业税达到整个税收比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不是因为现在比以前更富裕,本质就是更大程度的盘剥而已。
宋朝由于酒税榨取太甚,导致酒价过高,卖不出去,为了征收到预定的税额,不得不强迫百姓买酒。有些地方根据居民财产划定级别,上户、中户、下户各自规定必须出多少钱买多少酒。更有甚者,还强迫百姓缴纳尝酒钱。
孙珲记得一些史料中有极为离奇记载:当阳县“每遇人户纳夏秋二税,并令先纳尝酒钱,以家业多少为率,自五百至三千,虽赁地侨寄之户亦令地主抱认,一年两次尝酒钱将近两千贯”。也就是说,尝酒钱实际上成为当地两税的附加税了。但居民们缴纳“尝酒钱”,能否尝到酒,从史料上还看不清楚,但有的地方缴纳所谓的“吃酒钱”,可以肯定地说,是吃不到酒的,仅仅成为宋朝官府“别求课利”中的一项课利而已。
能尝到酒的还算运气不错,更直接点的酒影子都看不见,直接把钱摊派给老百姓,不管你吃不吃酒,都必须要交。甚至发展到直接拦路抢劫的地步:“隆兴府进贤县之土坊镇,‘居民不满数十,商旅稀少,强名曰镇,而有酒税务一所’”;通一岁之所入,此镇之酒税却达两千多贯。那么,这两千多贯是怎样剥取来的呢?“所谓酒者,初无酝造,亦无发卖,系于镇户量其家第之高下,抑令纳钱,一户或四五十文,或三二十文,或七八文,以是为月解,岁亦不过千数百贯而已”。所得虽然不多,“本镇却有酒税官一员,专拦数辈,恶少爪牙数十人,皆蚕食于数十户之市民,甚则罗织村氓,攘夺商旅,又甚则拦截客舟于二三十里之外”。从摊派到公然抢劫商旅客舟,为“别求课利”创造了骇人听闻的手段。
而且宋代是政府直接控制的专卖收入更高,商税的收入,鲜有高过专卖的时候。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商税收入简直难与专卖收入同日而语。
有文人甚至称:“自古取民之财之多无如本朝者,天下税务、酒务无处无之,且如cd一府税务二十一处、酒务三十五处,其岁额皆四十万以上,然此大郡也,若夫中郡如凤翔者,税务亦十有五、酒务亦二十有五,当世之民何以堪哉?至于金人来犯之后,又有所谓经总制钱、月桩之类。所谓月桩者其取之尤为无谓,其间殊名异目皆是于常赋之外、经制之余,巧生别计,然皆当时权宜不得已而为之。”
这种盘剥表明了宋代百姓的税负之重,也让孙珲看到了,宋代百姓的生活,并不象后世的一些人描述的那么幸福。
事实上,在第一次北伐燕云的时候(那时也是赵佶当政),宰相王黼把枢密院踢到一边,在三省设立经抚房,专门为北伐筹款,命令每一个宋朝的成年男丁都要上缴免夫钱,这一项他刮到620万贯。想了想,他觉得意犹未尽,北伐的时候是要过黄河的,那么顺便把黄河也修一下吧。修黄河利在全国,像淮、浙、江、湖、岭、蜀等地的,和黄河不贴边的男丁们也有责任,太远出不着力是吧,那么出钱。每人至少20贯,这样他又刮到了1700多万贯。当然这笔钱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何栗的手段比王黼要差一些,但1600万贯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了。正是在这笔巨款的支撑下,宋军能够有足够的武器和物资同金军对抗,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
但这些也让孙珲看清了一个实情,那就是虽然宋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但高度发达的商业对社会的瓦解力量也是巨大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和他对中国朝代灭亡的规律的深刻理解是分不开的。
而每一个朝代的灭亡,基本都是这样的规律。
第314章 国富民穷()
每一个朝代在建立之初,都依赖有一个富有威望和能力的领导人,控制有一支强大富有战斗力的军事武装力量,否则它就无法在战斗中打败众多竞争对手,无法用武力迫使各种势力接受默认它的统治。所以在朝代初期,军事暴力关系是维持统治的决定性因素。
随后随着领导人的更替,领导人自身素质的变化,军事关系逐渐黯淡,这时必须有意识形态来维系中央政权统治的合法性权威性,正是这种合法性权威性使得国家中大批知识阶层精英阶层为维护统治而效忠出力。这是朝代中期维系统治的决定性因素。
而到朝代末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则开始瓦解意识形态,激化社会矛盾,腐蚀行政能力,导致国家无法行使正常职能(比如救济灾民,抵抗外敌),最终整个社会在动乱中崩溃瓦解。
所以中国历史上一个朝代(建立在大规模民族压迫之上的政权不在考虑范围中)的命运本质上是由军事力量、意识形态力量、商业力量这三者之间的消长关系所决定。当军事力量起决定性作用的使用,一个国家能够打破常规的利益格局,最大限度的调用整个社会的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建造许多大型工程,发动对外战争,并且实施许多平常状态下阻力重重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但军事力量却是无法持久的,它本身取决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个人能力,军事经验,威信。而一个朝代的统治者却是在不断更换,如果依靠军事暴力维系统治,一旦统治者的能力达不到那种严苛的要求,统治就会发生危机,社会就会崩溃。
所以中国历史上的短周期皇朝基本上都是军事力量没有顺利转化交接给意识形态力量的朝代,秦朝是如此,隋朝也是如此。
当军事力量转化为意识形态的力量,也就是说在军事武力的威慑下,进行的意识形态灌输,加上这个朝代本身的政策,确立了统治的合法性,合理性,这时候朝代就进入长周期的循环。一旦进入长周期的循环,很大程度上朝代的命运就不取决于一两个皇帝自身的素质,而是取决于整个社会自身的经济政治发展的规律,更准确的说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当这种发展无法上升为资本主义的时候导致的社会崩溃。这时候整个社会似乎沿着既定的轨道经历一个从繁荣到崩溃的过程,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仅仅能对这个轨道造成一些小的波动,却无法改变总体的轨迹!
孙珲知道,一个朝代的灭亡,当然是由各个人群,各种集团的合力拉扯下的结果,如果固定其他因素条件,单独变动其中某个因素,或许都可以得到免于灭亡的结果。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意识形态群体,当然都是按照自己利益观,是非观行事,朝代初期是如此,朝代末期也是如此。所以问题不在于不同集团、阶层按自己认可的是非观念或应捍卫的利益行事,而在于是什么样的历史情势把这些团体推进了当他们按各自认为正确的利益观念行事,却导致了国家灭亡,和他们初衷悖反的结局出现。这才是深层次原因。
在宋代以前,商业发展对社会的瓦解是通过商业发展造成的两极分化、贫富对立,破坏基层管理,同时通过意识形态的瓦解破坏上层统治,上下合力破坏所造成的。也就是这个时候,商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有破坏而无构建。旧的意识被变化的经济基础产生的星火意识所瓦解了,但新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无法构建起来。政治上层建筑处于逐渐崩溃支离之中,无法形成新的对全国实行有效统治的上层建筑。
所以宋代以前的长周期皇朝在朝代末期的景象是皇帝的大权旁落,成为傀儡,或操纵在宦官手里,或操纵在权臣手里。而宦官也好,权臣本身也无法对各地官员有效统治,到处都是地方割据,军阀割据的情形。
但宋朝不象任何以前一个长周期皇朝一样,在临近朝代末期的时候,政府机构处于支离瓦解的边缘。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某个权臣或宦官能真正意义凌驾在皇帝头上。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权威也没有丧失,并没有出现地方割据,军阀割据的局面。恰恰相反中央对地方还是存在绝对的权威,整个文官系统也依然是按照文官本身的愿望在进行运作。商业力量的作用并非是仅仅起了瓦解破坏作用,相反本身还起到了一定的建构作用。
但宋朝国力的发展,却是典型的“国富民穷”模式,这一模式在王朝末期,极大的加剧了商业力量对社会的瓦解作用。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税收名目最多的朝代之一。宋朝的“正税”是指“两税”(指夏税和秋税)制度,沿袭自唐朝,赋税规定也是一样,实际上并不高。但唐朝的两税,上交中央大部分,地方可以提留部分,在地方发生战争、灾害时,地方可以提出支用。而宋朝要求地方税收全部解入中央,地方毫无积存。当初,宋太祖赵匡胤此举,还有一个用意,他在中央设立了“封桩库”,储蓄钱财布匹,希望日后能够从辽国手中赎买燕云十六州或用作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军费。后来,因为他死得早,在位时没有实现,继位者宋太宗赵光义也没能实现宋太祖愿望,但税收政策却没有改变。因此宋朝的正税几乎都集中于中央国库,地方政府没有财政支出权利,这样,当发生外敌入侵时,地方便无钱无粮组织抵抗,只能坐等中央救援,地方政府到了几乎无法维持运作的地步。
正税之外,宋朝地方政府往往以各种方式和名目“增税”,想尽办法从老百姓身上榨取。各地增税的形式不一,大致有:支移、折变、加耗、义仓、附加税钱、分钞及合零就整、大斗小斗、斗面斛面、呈样、预借、重催、畸税漏催等等十几种。
第315章 休养生息()
这些“增税”都附着在正税上,其他还有和买、和籴、免役钱、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