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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末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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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万江他们把尸体检查完以后,让两名刑警把尸体抬上现场勘察车。

    尸体被运到公安局,法医马上进行尸检工作,在公安局会议室里,郑万江做了案情汇报。

    死者系男性,27岁左右,身高1、75米,身体较为粗壮,经检查,死者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无溺水迹象,鼻腔和口内无异物,排除是溺水身亡,可以确定是死后被装入麻袋抛入河里,面容严重被毁,全身衣服被扒光。面部被人杀死以后,故意用碎酒瓶将面容毁坏,伤口里面发现了啤酒瓶碎渣,尸体经水长时间浸泡已无法辨认,并已开始腐烂,唯一特征右胳膊上有一条长约八厘米的疤痕,是以前被利器刺伤所致。

    经过法医初步鉴定,死者是在乘人不被的情况下,被人用尼龙绳勒死,然后移尸抛到河里。死亡时间大约应该五十个小时以前,也就是说死亡具体时间应该为七月十七日晚上十二点左右。凶手十分残忍,行凶杀人后怕被人认出死者面貌,故意将死者面容毁坏。至于那条装尸体的麻袋,是一个普通的麻袋,没有什么特殊的特征,任何一家经营日杂商店都可以买到,但是新的以前没有用过,通过目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有关尸体的详细情况,待经过法医进一步尸体解剖后才能确定。

    “我认为,为了尽快破案,查找真凶,应首先确定死者的真实身份和案发第一现场。”郑万江在会上向公安局局长储明香汇报说。

    至于死者的身份,通过观察,发现这具尸体有一定的特点,他的脚腕骨和手腕骨与别人不同,右脚掌的着力点比较大,已形成薄薄一层茧状,手腕骨尤其是手指骨比较突出,初步判断死者应该是个司机,而且是个开大货车的司机,驾龄时间在十年左右。

    至于第一现场,从尸体上来分析,没有博斗的痕迹,死者是在没有任何防备和反抗的情况下被杀害,他的全身没有一处伤口,经检验体内也无内伤,这一点可以说明。综合上述情况,杀人第一现场应该是死者非常熟悉的地方,凶手和死者认识,并且较为亲密,这有待于死者的身份确定以后,方可着手进行调查,应从他周围所熟悉的人开始入手调查,查出杀人第一现场,这样才能顺藤摸瓜找到杀人凶手。

    郑万江提出了自己对尸体的看法及侦破方向。

    局长储明香听了郑万江的案情简要汇报,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他指出,这是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起最为典型、恶劣、严重的刑事案件,它不同于一般的治安案件,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今年以来,特别是在三月份以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上级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了春季严打行动,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判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所收敛,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不法之徒,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和yu望所驱动。不惜以身试法,依然采取暴力、残忍手段疯狂作案,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说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杀人动机目前暂时还不能确定,但其危害性是可想而知,为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争取在最短时间破案,缉捕杀人凶手,种种迹象表明,杀人凶手十分残暴和狡猾,有着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是个作案老手,这就需要全体同志们齐心协力、冲破层层迷雾,下大力量尽快查出凶手,给受害者及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七、一九’案件侦破专案组,由刑警大队长郑万江任组长,黄丽梅、孙耀章为成员,负责案件的具体侦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凶手抓捕归案。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案件的侦破工作,争取早日破案。”储局长下达了命令。

    “我们保证完成任务,决不辜负局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郑万江三人齐声回答。

    “下面安排一下具体侦破工作。”储明香说。

第二章 陷入困境() 
储明香和郑万江三个人一起具体研究制定了侦破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当天晚上,市、县两级电视台在晚上新闻联播后,分三次播放了协查通报。内容如下: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时许,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张家湾镇五福庄村河边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具体特征:性别男,年龄在二十七岁左右,身高1、75米,体格较为粗壮,赤身**,右胳膊上有一条长八厘米疤痕,法医鉴定是被利器所伤。死者是在乘人不背的情况下,被人用尼龙绳勒死,案犯为掩盖死者的真实面目,故意将面容毁坏,使其无法辨认,为及时侦破案件,缉拿元凶,望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并公布了联系举报电话,同时市县两级广播电台也播放了协查通报,全县各镇、区及邻县公安机关、派出所在次日分别张贴了协查通报和死者模拟图像,以尽快得到相关线索。

    信息发出后,川河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了不少电话线索,并有人亲自到公安局提供线索及有关情况。但经过刑警大队逐一甄别,特征与死尸不相符,都被一一否认,调查工作陷入困境,没有得到一点线索,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天早晨,在案情分析会上,郑万江谈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认为,要查出被害者的真实身份及工作单位等有关情况,重点放在排查大货车司机方面,查找失踪人员,再从死者周围的人际关系、社会背景、经济收入等环节入手,才能深入展开侦破工作,查找杀人凶手。

    “说的有道理,通过这两天来大家辛勤努力的工作,但结果却不容乐观,致使侦破工作陷于僵局。”储明香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只有确定被害人的身份,才是侦破此案的突破口。我们只有扩大侦查范围,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是侦破此案的关键所在。”

    如果杀人凶手是本县人的话,通过这两天来的新闻媒体报道,他们不可能无动于衷,就必须出来活动,必然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那样会大大缩小了侦破范围,为以后的侦破工作打下基础。专案组要充分开动脑筋,积极寻找有利线索,尽快找准侦破案件的突破口,以便顺利的开展工作,尽快抓捕杀人凶手。

    “我们完全同意储局的意见,全力展开排查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确定被害者的身份,以打开案件的突破口。”郑万江说。

    侦破小组完全表示赞同,并研究了具体行动方案。为了更加深一步了解案件的有关情节,郑万江他们三人又找到当事人李秀芝姐弟俩和有关人员,仔细询问了发现死尸的每一个细节。并对发现死尸现场进行再一次的勘察,生怕有一点遗漏,但没有发现其它异常情况,只得徒手而归。

    这时,黄丽梅拿来法医的验尸报告,在死者的胃里发现有大量酒精成份,而且是啤酒含糖量比较高,这说明是死者先被人用酒灌醉,使其在毫无防备或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凶手出其不意用绳子勒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为了掩盖死者的真实面目,又将其面容毁坏,然后把尸体装入麻袋,将尸体抛到河里。凶手并且十分熟悉本县地理环境。从目前情况看来,杀人凶手绝不是一个人,应该是两个人以上,并有着便利的交通工具,一个人是绝不会把尸体搬运到案发点。

第三章 桥墩血迹() 
为了查找抛尸的始发点,以便开展下一步的工作,郑万江和黄丽梅驱车再次来到案发地点,今年夏天雨水特别多,昨天夜里刚下过雨,地面还很潮湿,他们二人在发现尸体的地方,分东西两方向顺着河边向前走着,意在寻找有价值的线索,确认抛尸的具体位置,已缩小调查范围。郑万江向西面,他向四周查看着,思考着被害者是从那里被扔下河的。

    郑万江来到一座桥下,这是康庄大桥,抬头看看桥上,来往车辆很多,凶手会不会从这里将死尸扔下河去的呢?如果是在这里,怎么尸体会?这里距离五福庄有三里多路。郑万江来到大桥上仔细观察着,他看到滔滔流动的河水,他明白了,尸体是被急流的河水冲到案发地点。

    他来到桥上,从南到北顺着桥面仔细地观察着,突然,在北侧第二个桥墩上发现了一些褐色的滴状物,因为桥墩是凹进去的,所以没有被雨水冲刷干净,他纵身跳到桥墩上,又发现桥墩的柱子上也有几滴褐色斑点,这是血迹。无疑,死尸应该是被从这里抛下河的。他采集了血样标本,用手机询问黄丽梅东面的情况,得知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他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了黄丽梅,让她把车开到康庄大桥同他会合,自己独自在桥边观察边思考着。

    这是一条南北方向公路,从发现血迹的位置来看,杀人凶手应该是从北面方向把尸体运过来,北面方向约二公里处有一个砖瓦厂,南面方向是通往县城,路两边是庄稼地,夜晚很少有人经过,凶手在这里抛尸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何况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没有特殊情况的人是不会赶夜路,即使是有人经过,凶手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把尸体抛向河里,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动手,这样很不容易被人发现,凶手会是什么样的人。

    他心里这样想着。“嘎”地一声刹车声,黄丽梅已将车绕道开到这里。断定凶手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利用机动车或其它运输工具将尸体运送到此地,将尸体抛到河里。

    “马上回公安局。”郑万江说着转身钻进车内,他跟黄丽梅讲了自己的判断。

    “队长,这完全有可能,可是我们到哪里去找这台车,光我们县就有各种机动车几十万台,这还不算过往的其它地区的车辆,这是不是也太难了,如果运尸体不是机动车,死者和杀人凶手要是外地人的话,我们这样做岂不是海里捞针,短时间内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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