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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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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这点伤对主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也许主子刚才晕倒就是装的呢?
宋锦手下加重了力气,“连奴才都是和你一副德行,真当我好骗?”
把洛秀身上的伤口处理完毕,宋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窗边忽然露出一双眼,刚好与宋锦幽深的目光撞在一起,慌乱下赶忙蹲下身子。
哎呀妈呀,这女娃的眼神太吓人了。
尘野拍着胸脯喘气,想起刚才那女孩轻轻一挥手,他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飞了出来,多么可怕的力量!
尘野想起来就害怕。
宋锦走到窗前,看着蹲在墙根的瘦老头,嘴角勾着一丝意味深明的笑。
“你的剑舞的不错,练了有三十年了吧。”
宋锦乍然出声把尘野吓了一跳,尘野身子一趔趄,歪头看着现在窗前的少女,她俯视,他仰视,已经是一个上位者和卑微者的姿态。
少女白衣墨发,黑眸红唇,月光下美幻如仙,却也如暗夜妖精般拥有神秘强大的力量和胸怀。
“你……你怎么知道?”尘野练剑确实已有三十年,他从未对别人提起过,这女孩怎么知道?
宋锦看着穿着一身破道袍的精瘦老头,不,他的眼神虽历经风霜,脸上的细纹昭示岁月的痕迹,但其实,他很年轻。
“如果我送你一把初霁剑,你能否成为我的忠仆?”她毫不掩饰对这老头的欣赏,对于能人她一向兼爱,能收归麾下则是意外之喜。
初霁剑?尘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作为剑术爱好者的他如何不知初霁剑,这个只存在于古书上的上古名剑,雪霁初晴,耀世流芳。
上可劈天地,下可憾高峰。虽有夸大之嫌,但也侧面证明了初霁剑的威力。
“怎么可能,初霁剑只存在于古书中,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尘野忍不住反驳道。
“如果我有呢?”宋锦微笑道。
初霁剑是她在古代时谢骓的佩剑,确实是一把好剑,谢骓刚得到时爱不释手,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武器虽好却只是辅助,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取得胜利那永远都不会成长,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最锋利称手的武器,无往而不利。
用一把破剑收买一个人才,再划算不过。
宋锦笑的自信而淡然,尘野差点就信了她,微眯起眼警惕的瞪向宋锦。
“我是穷凶极恶的逃犯,你未婚夫就是我的人伤的,你不为你未婚夫报仇?”
宋锦笑着摇摇头,“人活着总有很多无奈,我想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你也许并不想走上这样一条路。”宋锦温柔的声线轻易就抚平了尘野苍凉的心。
宋锦说的没错,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想当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罪犯啊。
尘野看着黑暗中神秘温柔的少女,眼珠逐渐恢复温度,他又试探着问了一句:“你真的能找到初霁剑?”
“我没必要骗你。”宋锦眉眼温淡,修长如玉的指尖探出玻璃窗,轻轻旋转,一片叶子自遥远的天边飞来,落在她的指尖,纤长的手指把玩着翠绿的叶子,美丽的容颜上略过一丝漫不经心。
尘野目光落在她玉白的指尖中那枚绿叶,半晌,他听到自己咽唾沫的声音。
“噗通”一声重响,膝盖磕在地上,男子伏地恭谨道“属下尘野拜见主子。”
识时务的人,才能活的长久,他知道,如果他拒绝,这女孩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一招秒之,他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更何况,他心心念念那把初霁剑。
“很好。”宋锦勾唇轻笑。
“只是尘野这个名字不好,你已与过去道别,我赐你一个新的名字,元君。”
元君,元君,尘野咀嚼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喜爱不已,俯身激动道:“谢主子赐名。”
“水……。”一道虚弱沙哑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久旱的沙漠,急需水的滋润。
宋锦愣了愣,突然回身,快步朝齐歌走去。
你终于醒了。
可知我等了多久,有多担心?
------题外话------
好累,啥都不想说了,等我忙过了这阵,也就该入v了,万更走起。
083 命中注定我爱你()
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齐歌几乎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阴森恐怖的太平间,小小的他缩在身体早已僵冷的孟嘉璟怀中,恐惧紧紧的攥住他每一寸呼吸,眼泪早已流干,身边的人却再也不会醒来。
五岁之前,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五岁之后,他的世界只有黑与白,不,自从那个女孩出现后,他的世界又重新恢复了色彩。
母亲孟嘉璟出身京都首屈一指的豪门世家,温柔典雅,贤良淑德,年轻时求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孟家的门槛,孟老爷子老来得女自然把孟嘉璟当做掌上明珠疼爱,三个哥哥也对她疼爱有加,那时,她是京都所有名媛中的典范,男人的梦中情人。
这样美好的孟嘉璟,似乎怎样优秀的男子都配不上。
出乎所有人意料,她爱上了一个流浪画家,那个名叫齐笙的孤儿。
她比齐笙大五岁,名副其实的姐弟恋。
他在天桥上以给行人画画像为生,穿着灰白的大衣,一头略长的邋遢凌乱的黑发掩盖去他俊秀的五官,半长的刘海下是一双总是迷离晦暗的眼睛,就像阴郁的将要下雨的天空。
第一次相遇,她就看透了他躯壳下寂寞冰冷的灵魂。
他也看透了她典雅高贵下一颗疲惫的需要栖息的心。
如果王子和灰姑娘只存在于童话中,那么公主和流浪孤儿的爱情是否永远没有归期?
孟嘉璟把他领回孟家时,面对震怒的孟山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反抗,面对哥哥们心痛不解的目光,她淡然处之,最终,孟山接受不了最宠爱的女儿给他带回来这样一个女婿,这会让他成为整个京都的笑话,孟嘉璟和齐笙被一起赶出了孟家。
她是个有骨气的人,在孟家大门口磕了三个响头,便带着齐笙头也不回的离开,从此公主和流浪孤儿过上了贫苦生活。
齐笙爱她如骨血,从不让她干任何苦活累活,白天她陪他在天桥上画画,晚上,他们在租来的十来平的地下室里缠绵如斯,那段日子虽苦她却活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活。
第二年,齐歌便在那个小家里降生了。
那时候在孟嘉璟的策划下,齐笙已经小有名气,他们的生活也好了很多,从地下室搬到了干净温暖的租房里,他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慢慢成长。
他小时候最深的记忆便是母亲抱着他坐在家门口,等着父亲归来,夕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他贪恋着母亲身上的温暖,不小心睡过去了,再醒来便是在父亲怀中。
他小时候经常生病,每一次病了母亲都会彻夜不眠的守候,换来父亲的一次次责怪,有时候甚至和他这个儿子吃醋。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凶老头,爸爸工作去了,妈妈去买菜,他一个人在家,凶老头看着他的目光格外疼爱,摸着他的脑袋颤声道:“好孩子,我是你外公。”
妈妈告诉过他,他有三个舅舅,还有一个慈祥和蔼的外公,是他吗?他给他带来了很多玩具和零食,他高兴的合不拢嘴,看着他玩的无比开心的样子老头低头擦了擦眼泪。
那天晚上妈妈和爸爸就吵架了,他躲在被窝里吓得哭了起来,幼儿园里的一个小朋友就是因为爸爸妈妈经常吵架就离婚了,他每天都过的不开心,还被很多小伙伴嘲笑,他不要爸爸妈妈离婚,所以他再也不要那个自称他外公的老头子踏进家门一步。
后来那个老头再也没有来过家里,但是他却看到妈妈在爸爸不在家的时候躲在房间里抱着一张相片流眼泪,后来他偷偷的看了眼那张被妈妈珍藏起来的照片。
一张黑白泛黄的全家福,那是妈妈的家人。
等他五岁的时候,老爷子六十大寿,他派了三个舅舅轮番来请妈妈,妈妈最终还是带着他和爸爸坐上了外公派来的轿车,他穿着新衣服,第一次坐轿车显得很是兴奋。
妈妈和爸爸看起来都不高兴的样子。
那时候妈妈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他指着妈妈隆起的肚子笑嘻嘻的喊妹妹,妈妈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脸上重新恢复了笑容和生机。
他看到妈妈悄悄握住了爸爸的手,柔声道:“老公,别生我的气了,我以后再也不说那样的话了,好不好?”
爸爸回握住妈妈的手,眸光涌动着温柔与深情。
车祸来的毫无预兆,车子侧翻的刹那,爸爸来不及抓住妈妈的手就被甩飞了出去,妈妈第一时间护住他,却被死神夺走了生命。
妈妈留给他的遗言只有一句简短的话,时间太仓促,她也来不及留下什么。
歌儿,好好活下去,听你外公的话,不要再让他伤心了,当然如果你遇上了喜欢的姑娘,要勇敢追求。
像妈妈一样勇敢追求真爱。
那个瞬间,他几乎听不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声音,警笛声,急救声,人群的惊叫慌乱声,以及外公愧疚又颤抖的一声“我的乖外孙……。”
所有人都掰不开孟嘉璟抱着他的那只手,即使僵冷了,她依旧牢牢的将齐歌锁在她的怀中,她用生命保护了她的孩子,她是个伟大的母亲。
三天后,在齐歌差点饿死又冻死的时候,孟嘉璟突然松了手。
一场大病让他差点追随父母而去,外公不顾年迈的身体抱着他奔赴千里去求大师给他治病。
那是个仙风道骨长须飘飘的老和尚,慈眉善目像悲天悯人的佛祖,世人参拜佛祖求得心安护佑,那么这个善良的老头真的能祛除他的痛苦吗?
老头温暖宽厚的大掌落在他的头顶,刹那间身上的痛苦好像都已远去,老头和善的递给他一枚血玉:“戴着它吧,可保你此生无虞。”
外公在一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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