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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神话组合-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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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舞台上的秦歌几人,唐志勇的脸上露出一丝感叹,对着身旁的方骏说道:“说实话,其实真不想放他们走,真的是一个好苗子,当初我就想把他们签到唐鹏的公司,但是那段时间正好赶上了,面临的绯闻风波就搁浅,后来,也就忘了,没想到居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虽然是开玩笑的话语,但是如果仔细观察唐志勇的脸,也还不难看出他脸上的深沉,而且他的语气中更是充满着沉重与可惜。
听着唐志勇的话,方骏也是赞同的点了点头,歌风乐队确实一个好苗子,心中一动:“他们的实力不可否认,只可惜,如今的摇滚乐队在内地出道能够红起来寥寥无几。”
“即使是现在的他们都签约进入了公司,但是,组成乐队形式出道,他们的发展前景不会太大,反而如果只是秦歌他一个人的话,大红完全就只是时间问题。”
他之所以看重秦歌,那是因为秦歌的声音中有着一种潜质,虽然在平时与人说话时,给人一种稀松平常的样子,但只要是当他开口唱歌时,只有努力的加入一些感情和技巧,总是能够让人迅速的进入感情。
“有些时候蓝天在白云之下”
“那白鸽犹如在自由的飞翔”
舞台上,重复的高亢响亮的电吉他渐渐消失,这一首经典摇滚歌曲自由的白鸽,在秦歌嗓音深情细腻的处理下一气呵成的完成。
此刻,酒吧里面的客人已经接近是满座了,一楼二楼都一样,在场的客人在歌曲结束后,都陷入了沉默片刻,然后掌声才从每一个座位上响起,虽然没有到掀翻屋顶的程度,但同样也是持久而热烈的延续着。
自由的白鸽是这个世界的歌王李良的成名曲,九十年代的摇滚风格,对于这首歌,不管是乐器配合方面,还是歌曲的演唱方面,歌风乐队处理都非常的细腻。
每个人的乐器配合非常的完美融合,简直是无可挑剔。
当然,真正让观众鼓掌的是做为主唱的秦歌的歌声里融入的感情,更加真实的显现了生活在都市中的人对自由的向往,引起了在场的大多数白领的共鸣。
自由,从小到大,不管是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到默默承受一切的大人,对于自由这件东西,因为现实的无奈,都只能永远的深埋在心底。
此刻,现场的所有掌声和观众的赞叹不绝,这一次的掌声,乐队中的每个人都受之无愧!
“大家绝对今天晚上歌风乐队为大家带来的歌曲好不好听,你们还想不想以后再听呢?”
在歌风乐队离开走下舞台,做为活跃气氛的主持人就迅速的上台,和客人们展示了一番熟悉的套路。
“可是今天晚上,你们是没有耳福了,不过还有一个惊喜,那就是欢迎我们的小才子,方骏上台为大家唱一首!”
然后,在唐志勇的挥手指示下,做为酒吧主持人的向当,当然也认识这个从一个星期前出现的方骏,把下面出场的迅速需要调整一下,变成了今天不应该上台的方骏。
听着舞台上的主持人向当突然的邀请,刚从张旭手里接过一杯威士忌的方骏也是被吓一跳,今天他主要是过来玩的,他根本就没打算上台演出的意思。
不过当他看到身旁唐志勇看着自己的眼神,他瞬间就明白为什么向当会邀请请他上台的原因了,不过也没有生气,无奈的从吧台的座位上起身,直接从前面的舞台跨上去。
从刚才歌风乐队的鼓旁边拿起一把黑色的圆木吉他,然后,直接的坐在舞台中央的吉他凳子上,把嘴靠近身前的麦克风,露出一副苦笑的表情,开口说道:“大家好,我叫方骏,我想在场的朋友里面,应该会有人认识我,所以再次感谢你们做为老顾客的再次光临春天里,今天我演唱的歌曲还是我的自作曲。”
“下面,一首虎口脱险送给大家。”
调整好吉他的琴弦与麦克风的位置,方骏也没有浪费时间,手指在琴弦上轻轻的摆弄起来,伤感悠扬的琴声从中飘散而出,在众人还没有反应出来时,方骏已经唱出第一句歌词。
“把烟熄灭了吧,对身体会好一点”
只要一开嗓,就能够让人心情放松,犹如身临在其中。
“虽然这样很难度过想你的夜,舍不得我们拥抱的照片,却又不想让自己看见,把它藏在相框的后面。”
只是这些稀松平常的话语,在经过伤感的吉他琴声修饰之后,成为一首动人的旋律。
此时的方骏已经闭上双眼,说明他这次的心态很放松,没有使用太多的技巧,也没有花哨的各色转音,只有最原始的声音简单的唱着歌,凭借着歌词中透露着的意境,就让在场的听客们瞬间眼眶发热。
“把窗户打开吧,都心情会好一点”
“这样我还能微笑着和你分别,那是我最喜欢的唱片,你说那是一段音乐,却会让我在以后想念”
亲爱的,我像个孩子一样,跟你分享我最爱的电影,音乐。
但是,你却只是看一下之后,露出一副敷衍的浅笑,我爱你但你我不是一路人。
我爱你,但是你是那一个噬人的虎口,只要我狠心离开了你的生活,从此我也就脱离了危险。
ps:不得不说,这本书的成绩十分的惨淡,扑街了,一个星期340个点击是什么鬼?是因为改名字的缘故吗?希望明天能够收到推荐的消息吧。
第五十章 黑夜城的幕后老板()
如此直白平凡的歌词,再华丽也抵不过淳朴的自然嗓音,方骏的独特音质,透露着淡淡的沙哑,一开口就足以人在场的所有人丢盔弃甲。
“你们觉得我这个小兄弟怎么样?”
就在方骏开口唱歌的时候,原本在吧台处的唐志勇也就跟着离开,直接上了二楼。
此时,二楼的贵宾区的一个高端包间里面,正坐着四个男人和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随着唐志勇的到来,六人都坐在沙发上看着视线可见,舞台上依旧在深情沙哑的方骏,唐志勇说道。
随后,唐志勇把眼神看向被其他四人包围的一个瘦弱中年,笑着问道:“常老板,你觉得呢?我这位小兄弟可还入你的法眼,可够资格参加音乐之夜?”
这时的唐志勇,虽然说话的语气是表示询问,但是在包间的众人耳中却充满着一种炫耀的感觉。
常振邦,三里屯黑夜城的幕后大老板,仅仅用了五年的时间,就把黑夜城的规模打造成了顶级的综合性娱乐城。
如果只是从远处看的话,常振邦的身材看上去真的是很瘦,但是走近了看的话,会看出他并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瘦弱,而是因为长期的工作上位而练就的精悍。
他留着寸头短发,双目中炯炯有神,穿衣打扮也十分的有品味,除了左手腕上挂着的一块铂金氏的手表之外,就再没有别的首饰。
在京城这个生活圈子,常振邦无疑是顶尖的人物之一,他的人脉深厚,在社会上的三教九流都有一些可靠的关系,仅仅三年的时间,就将黑夜城经营得有声有色,直逼业界的第一。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还是常振邦的眼光,在黑夜不如意的时候,及时的放弃后海的这块地方。
后又在三里屯的中心地块非常值钱的时候,就不惜代价耗费巨资将现在黑夜城所在的土地所有权买了下来,仅仅三年的时间,黑夜城所在的地价直接翻了十倍!
十几年来,从黑夜城中成名的出道乐队和歌手不在少数,甚至有一些都已经成为了娱乐圈中的顶级大咖。
当然,在其中常振邦的作用自然可以说是功不可没,但他从来不把这些事挂在嘴边,每次有人问起来,他的回答永远都是曾经认识而已。
而常振邦与唐志勇认识也将近有十年的时间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不说别的,一句话,不是亲兄弟却盛是亲兄弟,所以对于后者的戏言,常振邦还是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确实不错。”
身为多年的好友,唐志勇自然知道常振邦的习惯,仅仅是“不错”两个字,已经是非常高的评价。
因为对于常振邦来说,即使是天王巨星在他面前唱一首歌或者表演一段戏,他的评价依旧是“不错”,仿佛在他的词语里面,不错已经是他的最高赞美了。
以他的城府也不由喜形于色这次是真的开心。
“嗯,确实是不错!”
就在这时,坐在常振邦左边沙发的一位年轻旗袍女子点头表示赞同道:“这首歌都很有平凡,典型的怀旧民谣风格,但是它的旋律优美动人,让人耳目一新,很久没有听过这样的歌曲了,真是让人怀恋啊。”
这名旗袍女子看起来差不多有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米七的身型在修身的旗袍映衬下非常完美,那张漂亮的脸蛋略显的圆润富态,肌肤白皙保养得很好。
“既然常哥和苏小姐都说不错,那肯定是错不了了!”
另外,一名笑起来眯眯眼的中年男人从旁边插嘴,凑趣说道:“苏小姐,你和唐老板那么熟,赶紧把他这位小兄弟给签下来吧,让唐老板再失一员大将,哈哈!”
此时,他打趣的对象,正是身穿蓝色旗袍装的女子,名叫苏轻然。
只是当他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并没有得到苏轻然的回复,而是得到了她的一气冷哼,只听苏轻然开口说道:“小二哥,这等好苗子可没有留到我的手里,人家已经是国际娱乐清旗下的艺人。”
这名有些眯眯眼的中年男人是常振邦的朋友,因为在家兄弟几个排行老二,所以出来混之后他也就被人叫成小二哥,也是圈子里的人物。
而能够坐在这里的四人,哪一个不是在生意场上的人精,一听苏轻然说出明方骏的背景就明白过来了。
咪咪眼男子立刻意识到自己刚才说错话了,赶紧惊讶地补上一句:“什么,这小子已经签约了国际娱乐,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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