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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权色-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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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了几下,觉得玻璃不够锋利,御杰想了一下,从书包里翻出了铅笔刀,尽管心里想的是一回事,可手不听指挥,还没有刮两下,锋利的铅笔刀把御杰的手割开了一道口子。
把受伤的手指伸进了嘴里舔了舔,御杰可不想让母亲看到,否则又要大惊小怪一阵子了。
拿出手指看了看,伤口虽然不流血了,但口子还是很吓人的,他记得父母的房间里有一个急救箱,里边有紫药水和碘酒,虽然伤口不流血,但总要消一下毒,如果被感染就不好了。
轻轻推开父母的房间,里面的布置还是御杰前世小时候的样子,北面是一张雕花大木床,南面是一个摆满了书的大书柜,对面摆放着一张样式古朴的三抽桌
。
御杰曾经听父亲讲过,这架床和书柜还有桌子都是祖传下来的,用珍贵的黄梨木制成,只不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不识货,御杰初中二年级那年,他的父母涨了工资,就把这架黄梨木制成的大床和书柜以非常低的价格卖了,换成了一张席梦思床和玻璃门的书橱,那张桌子后来也不知去向。
多少年之后,黄梨木的价格寸木寸金,这个时候御杰的父母才知道,当时以为占了个大便宜,实际上却吃了个大亏,要是再等上十几年,只是那架大床也足可以换一套不错的楼房了。
从急救箱里取出碘酒,用棉签沾了沾,刚要往手上抹,突然发现伤口消失了。御杰纳闷了,分明是左手的食指被划伤了,难道记错了?伸出十根手指反复看了几遍,不要说伤口了,就是疤痕也没有留下。
这是怎么回事?御杰反复检查着十根手指,脑子也在思考着,如果被水冲下来没有受伤只是一种巧合,那铅笔刀明明把手指割伤了,竟然自动愈合这又怎么解释,难道这是重生之后拥有的异能不成?如果有的话,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御杰想起来了,重生之前的奇耻大辱,让他精神崩溃,曾经驾车狂奔,行驶到一处山谷时,发现前面起雾了,汽车好像碰到了一堵墙,加大油门之后,汽车虽然冲开了迷雾,但车头却逐渐消失了,当时御杰觉得眼前白光一闪就失去了知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正抓着一颗小树趴在河边。
作为一个近代史博士,又作为访问学者去美国耶鲁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的高级知识分子,御杰虽然对空间学说没有很深的研究,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涉猎不多,但基本道理还是懂一些的。
超弦理论认为,宇宙有十维空间,平时我们能够感受的只是三维空间,量子物理又说空间是四维的,还要加上时间,超光速的时候,时间就会倒流,难道之前遇到的那道白光就是重生的原因?
如果因为开车时遇到的那道白光才重生的话,那么那道白光又是怎么来的?御杰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就凭现在人类掌握到的知识,无论如何也得不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来。地球在整个宇宙当中只是沧海一粟,这个世界上未知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不管怎么说,重生了是个事实,拥有伤口会自动愈合的特异功能也是事实,只不过到现在御杰还不明白,是如何拥有这项特异功能的,是不是还会具备其他的呢?
御杰前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随遇而安则是他的性格,既然重生前遇到的那道白光改变了自己的体质,何不好好利用一下,受了伤能自动愈合岂不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既然那道白光能让自己拥有伤口自动愈合的特异功能,这就说明自己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一定还会有其他的特异功能,反正今后有的是时间,就慢慢去发发现吧。
想到这里御杰高兴,有了其他人不具备的特异功能,再加上比其他人多出二十年的知识,想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也并不难。
天予不取,必遭天谴,如果不能好好的掌握上天给的这次机会,改变自己和家人前一世的命运,再要想得到这个机会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也不知道想了多久,直到院子里响起了父亲和母亲说话的声音,才把御杰从沉思中拉回到了现实,客厅里弥漫的饭菜香味,让御杰的肚子咕噜噜的乱响,御杰这才想起来,土豆皮还没有刮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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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钱爷爷()
饭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御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母亲准是以为他刚才跑到房间去玩了,她自己把土豆皮刮干净做好了饭。
“小杰,快来洗手,我们准备吃饭了,你妈妈为了给你补身子,今天做了这么多好吃的。”
路过爸爸的身边时,御杰扬起脸来仔细的看了看,在他的记忆中,前世爸爸的脸上永远都保持着一种威严,随着他的职务不断上升,这种威严越来越强烈,而今天看到的爸爸却和前世大不相同,一身深蓝色的工作服,里边是雪白的衬衣领子,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凸显出几分儒雅。
御天来是中原大学机械系毕业的高材生,按理说毕业后应该到大机关工作,可就是因为十年动乱,被阴差阳错的分配到了老家。一开始御天来在县机械局工作,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又去了县副食品厂当副厂长,一个学机械的去副食品厂当副厂长,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可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下,却是很正常的。
姬邤柳和御天来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标准的江南水乡女子,两个人是在大学谈的恋爱,毕业后姬欣柳跟着御天来一起来到了东义,被分配到县一中去当老师
。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时实在是太多了,那个时代还没有人才浪费这一说,强调的只是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
从这一方面来看,御杰尽管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但他们家也可以称得上书香门第,正是因为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前一世的御杰才养成了一种温良恭俭让,凡事喜欢往好处想的谦和性格。
东义市地处中原,这里的人以面食为主,让从小就在江南长大的姬邤柳很不习惯,用了好长时间才改变过来,不过喜欢吃米饭的习惯却始终没有改变。只不过那个年代,东义这个地方没有种大米的,市面上偶尔有一点大米价格也贵得出奇,尽管这样,姬邤柳见到也会买回一点来,每天早上煮点大米粥,或者节假日闷上一锅大米饭,一家人打个牙祭。
大米饭加上红烧排骨,是御杰最喜欢吃的,没等坐下,肚子又是一阵咕噜噜的乱叫,虽然前世吃过不少的山珍海味,但妈妈亲手烧的饭菜可是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了。
“小杰,饿了吧?这两个菜是你最喜欢吃的,你长身体需要营养,把这些菜都吃了!”
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饭碗,御杰看了看桌上的菜,他面前的一盘红烧排骨到是货真价实,而中间那一盆所谓的排骨炖土豆,也只是排骨汤炖土豆而已。
给爸爸和妈妈的碗里夹了一块大排骨,就这一个很小的动作,就让御天来夫妇惊讶不已,以前御杰吃起饭来不管不顾,什么好吃就挑什么吃,给父母夹菜这还是头一回。
“爸爸、妈妈,你们也吃,咱们是一家人,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虽然御杰尽量用十三岁孩子的口气说话,但依然让御天来夫妇有些想不明白,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臭小子,”御天来笑道:“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都说出来了,是不是从收音机里的评书听来的?”
御杰笑了笑:“也许是吧,虽然这句话用在家里有些不贴切,但我认为还是有点道理的。”
御天来的酒量不大,喝了不到两杯,脸红得就像猴屁股似的,闻着酒香,御杰馋得直流口水,真想拿起酒瓶给自己也倒上一杯。可又一想到自己现在才只有十三岁,想要酒喝不仅要不到,还会被爸爸给骂一顿,要是惹得他不高兴了,搞不好还会抡起巴掌在自己的屁股上来上那么几下。
御天来虽然是个知识分子,但骨子里却带着中原人的血性,脾气也非常耿直,甚至还可以说有点暴力倾向,就是因为喜欢打抱不平,所以才被从机关赶到厂里去。
尽管御天来的脾气很直率,甚至还有些暴躁,但对老婆却是言听计从,夫妻两个结婚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红过脸,整个四贤镇没有人不知道他们是模范夫妻。
捧着一个铝合金饭盒,御杰屁颠屁颠的向钱有良家走去,为了省下这些排骨,御杰可是强忍着肚子里的馋虫,只吃了两小块。
御杰记得前世钱有良多次想收他为徒,只是因为御杰当时太贪玩了没有理会这件事情,以至于前世当了市长的御天来,被省委副书记冯宝华一伙陷害之后,御杰从国外回到家里之后,因为担心被冯宝华一伙追杀被困在家里不敢出去。如果前一世能够学会钱有良的武功,御杰也就不会再怕他们了,更不会被仇人的儿子冯强暴打一顿,让他把家里的财产和老婆给霸占了。
前世有好多的遗憾,总觉得无法弥补,既然重生回来,就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拜钱有良为师学他的武功,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现在不是过去那种兵荒马乱的年代,但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
一边走一边琢磨着,前一世钱爷爷是什么时候说过要收自己为徒了呢?如果说在这之前,他说出的话还算不算数,如果没有说,那就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了,不管怎么说,这些排骨也是自己省下来的,如果钱爷爷不答应,那可就白费劲了。
御杰非常清楚如何与人搞好关系,虽然这些小恩小惠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但人的友谊往往是从这些小细节方面建立起来的,御、钱两家是世交,这些年来家里有了好吃的,也没有忘了钱有良,尽管两家的关系很好,但总归没有血缘关系,谁知道钱有良现在是怎么想的?
摸了摸门口小石狮的脑袋,御杰轻轻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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