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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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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晴朗长得并不比凌煜差,甚至认真观察的话会发现晴朗的五官更加精致,可是,由于他家世的原因,再加上他的沉默寡言,谁又会注意到他的长相。
路芊对晴朗的不理不睬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来来来,让我们大家举杯,感谢路老爷今天的盛情邀请。”
饭桌上有人开始敬酒。
“来来来……”
小孩子不允许喝酒,但大家都站起来,象征性的举着茶杯,算是一种酒桌上的礼貌。
晚宴进行到一半,场面便开始混乱,喝的半醉的大人们开始互相走动敬酒,人声嘈杂,闹哄哄的。
这顿饭叶晓瑜吃的特别安心,因为路芊全程都和凌煜说话,完全没有心思嘲讽他人,中途即使有同村的年轻姑娘过来试图想要和凌煜说话,都被路芊狠狠的挡了回去。
叶晓瑜觉得无聊,便提前下桌,打算去小花园里坐坐。
走到假山前面的时候,叶晓瑜忽然听见有人说话。
“……我知道,但这事儿急不得……”
“哼……你自己看……”
叶晓瑜下意识的躲到大树后面,但随着一个黑影闪过,说话声消失了。
好诡异的氛围。
急不得,到底是什么事情“急不得”?
叶晓瑜不禁背靠大树思考起来。
“急不得”的范围很广,可以是杀人放火,也可以是**通奸,甚至只是普通的日常事宜,但从刚才黑暗中传来的语气来看,这个“急不得”肯定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但就凭这没头没尾的两句话,叶晓瑜再机灵,也解不出来。
正当叶晓瑜专心致志的思考的时候,忽然,有只手拍了叶晓瑜肩膀一下。
第十三章 凌煜(二)()
叶晓瑜被这猛地一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意识的张大嘴巴想要叫出声来。可声音还没出口,叶晓瑜的嘴便被一双手捂住,接着整个人被一拉,顺势坐在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叶晓瑜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经在地上了。
就在叶晓瑜坐在地上的一瞬间,黑暗中,有个人影匆匆的从大树前经过。
还好叶晓瑜被拉在地上,不然就被黑影撞见了。
“呵……”
身边传出戏谑的笑声。这声音好熟。
随着捂着自己嘴巴的手松开,叶晓瑜迅速的转过头去,果不其然,在她身后的是**高冷的晴朗。
“真不经吓啊……”
看到叶晓瑜惊恐的脸,晴朗露出了一副奸计得逞的语气。虽然黑暗中无法看清他的表情,但叶晓瑜知道,与这种语气相配套的表情肯定很欠扁。
“你有病啊,干嘛吓我!”
反应过来的叶晓瑜气不打一处来。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叶晓瑜一下子的连问了两个问题。
晴朗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站起身来,又恢复到面瘫的样子,完全不理会叶晓瑜的一连串发问,仿佛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转身向外面走去。
“啊啊啊啊啊!!!!!……气死我了”
看着晴朗的背影,叶晓瑜越想越气。
这算什么啊?
招-惹一下别人然后自己又不讲话。
晴朗到底想干嘛?
简直丧心病狂莫名其妙。
叶晓瑜气鼓鼓的看着晴朗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自己的房间,一整个晚上,叶晓瑜都在床上滚来滚去,难以入眠。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于诡异了,先是不小心听到黑暗中的谈话,再接着被晴朗“调-戏”,好吧,如果那个能够算是调-戏的话,还有那匆匆而过的黑影……
等等,晴朗拉了自己一把,之后正好黑影经过大树,自己由于被拽到地上而躲过了被黑影撞见的危险。如果这样的话,那晴朗不是救了自己一命。
可是,晴朗又怎么知道自己在大树下,又怎么能够提前知道黑影会经过大树?这好像又不怎么说的通。
难道真的是像他自己所说的,只是想吓一下自己,而这一下又刚好使自己躲过了一劫。
诶……想来想去,叶晓瑜也没有把思路理清楚,也没有搞清楚秦朗到底是怎么想的。
路家,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很多。
由于心里有事情,叶晓瑜醒的特别早,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由于天色还早,叶晓瑜便起身去小花园逛逛,顺便也看看昨晚的假山后面究竟有什么。
这个季节的花园显得有些落寞。
到处都是落叶,花儿也凋谢的差不多了,除了常青藤和绿萝等四季常青的植物,只剩下几盆波斯菊还在那儿昂首怒放。
时间过得很快,当初自己刚来路家时,还是满园秋色。
经过花园的假山,叶晓瑜仔细的观察了好久,又走到假山的后面,假山的后面是一条通向西厢的长廊,除了来客人外,平常几乎没有人走动,叶晓瑜在假山后看了看,一切正常,没有发现有任何异常之处。而且这座假山并不是很大,如果真要藏些什么是藏不住的。
忽然听到有些声响,叶晓瑜跟着声响绕过假山,发现在花园前面的空地上,有人在舞剑。
路家人口并不是很多,一看那背影,就知道是昨天刚来的传说中的凌煜大公子。
可能是要练剑的缘故,凌煜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短装,头发整齐的束起,整个人精气神十足。剑在他手上仿佛是有了灵性,每一招各有数十变化,一经推衍,变化繁复之极,剑法如万花筒一般,美中夹带着杀气。
随着他的身子动作的配合,整个画面熠熠生辉。
相对于昨天宴会中的富家少爷装扮,凌煜今天的穿着显得更加富有青春朝气。
可能发现了有人在看他,凌煜停下手中的动作,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转过头来,看到是叶晓瑜,微笑着礼貌性地向叶晓瑜打了一个招呼。
叶晓瑜微笑着回应后,打算离开。
“你也这么早啊……”
叶晓瑜正打算走,凌煜已走到面前。
“嗯,是啊……”
不知道为何,叶晓瑜回答的有些僵硬。
“昨天你也在场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你昨天当然没见过我了,你昨天全部的眼神都在路大小姐身上,哪里会看的到别人?叶晓瑜想到昨天凌煜那个样子,就想吐槽。
“那你是新来的么?”
“算是吧。我是路伯父结拜弟弟的女儿,寄住在这儿。”
叶晓瑜本来想随便搪塞过去的,但想想以后路一守肯定也会介绍,还不如现在如实的回答。
“哦,那咱们是一样的诶,我也是寄住在这里。”
凌煜有些高兴的说。
“……”
叶晓瑜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得用力扯出一个微笑。
谁和你一样啊,咱们才不一样好吗?你是富家公子来乡下体验生活的,我是父母双亡没办法寄人篱下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啊,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还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啊。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的想。
“哦,对了,我叫凌煜。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凌煜看着叶晓瑜微笑道。
“叶晓瑜。”
“叶——晓——瑜——,好吧,我记住了,那咱们也算是认识啦。”
看着凌煜那天真无邪的样子,叶晓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果然,这才是正常十四五岁少年该有的状态,自己因为是重生,还带着前世的记忆,不可能单纯,但晴朗……
想到晴朗,叶晓瑜就觉得有一股奇怪的感觉,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就是十分怪异,一个有着与年纪相差巨大的性格的高冷面瘫少年,好像整个人都充满了神秘。
“诶,时间好像差不多了,我要先回屋换下衣服,先走一步哈……”
晴朗看了看东边的太阳,向叶晓瑜告别。
“嗯,待会见。”
凌煜走后,叶晓瑜独自在花园坐了一会儿后,便直接起身去饭堂。
虽然这个时空没有吃早饭的风俗,但由于要出去干活,所以大家也都会在早晨下地之前多少吃一点,不然根本没有体力。
前世的时候,叶晓瑜常常因为起得太晚而来不及吃早饭,到公司之后忙一下就会忘记吃,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常常饿的快要晕过去。叶晓瑜从事的是文职工作都熬不过去,更不用说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了。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对于大业国这个早上不干活就不吃早饭的习俗,叶晓瑜真的有些吐槽无力。
路一守昨天吩咐过,今天厨房有准备早饭,大家吃完早饭,拿着放在大堂的工具就可以下地干活了。
第十四章 蚯蚓()
到了厨房,除了做饭的黄婶和柳妈,整个厨房空无一人。
毫无疑问,叶晓瑜依旧来的很早。
鉴于之前几次都是晴朗来的最早,叶晓瑜下意识的巡视了一下厨房周围,没有晴朗的身影,看来今天,叶晓瑜果然来早了。
过了一会儿,凌煜也来了,他换了一套灰褐色的短装,头发依旧束起,虽然衣服的颜色并不鲜亮,但配上凌煜的容貌与气质,依旧搭配的天衣无缝,呈现出另外一种朝气美。
几乎是前后脚的时间间隔,路芊也高调的来了。
估计是吸取了昨天的教训,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绣花上衣,外面套着粉红的棉马甲,下身穿着黑色修身长裤,可能是心情好,整个人都神采奕奕。
“凌哥哥,早上好……”
路芊开心地向凌煜打招呼。
“芊芊也这么早啊……”
“什么叫也啊?我每天都很准时起来的好嘛。不对,是我每天都起得很早……”
路芊浑身散发着撒娇的气息。
叶晓瑜听的都想吐了,下意识的离他俩远一点,虽然她也是女生,但她真的受不了女生撒娇的样子。
“哎呀呀……晓瑜你也来的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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