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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夫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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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兽皮大衣,身材魁梧高大,皮肤黝黑,散发着荒野男人的气概。突然,他停下了来回走动的脚步,向着关上的木门喊道:
“王婶,好了没有啊,我都快急死了。”
“急什么!又不是你生孩子。”
听着声音,大约四十来岁的妇女在屋里大喊着。这妇女也是着急了,没见过那么难产的,所以也是不耐烦的朝那男子发气。
但很快就被屋里传来的年轻妙龄女子的尖叫声给淹埋的,只留下门外着急得又再次来回走动的男子。
很显然,这是一幅典型的农村生子图。而这个升高七尺有余的男子,则是快要当父亲的初始心急和兴奋者,他的名字叫曹勇,字光继,庐江皖县人,主要以狩猎为生。
他今天本来是带着村里十几个弟兄打猎的,后来村里来人报信说曹氏快生了,就匆忙赶了回来。结果就是如今场景,吃了闭门羹。
而那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则是村子里王氏,大家都叫他王婶,他今天听到曹氏要生了,就匆忙停下手里的农活,赶来接生。
而那位尖叫的女子,不用多说就是曹氏了,她的名字叫李琴,今天他本来在家洗衣烧饭的,就过突然肚子痛,结果就不用说了。
他听着王婶喊出的那句话,心里就越不踏实了,想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比生孩子的那位还急呢。
曹勇后来理智的深呼吸了一口,得以平复内心急躁的心情,于是走两步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望着屋边的大槐树,微微入神。
似乎在憧憬着未来教子的生活。在这样的憧憬之中,还有那妙龄女子断断续续的尖叫声,这也别是一番风景。
“大哥,孩子出生了没?”
一男子从远处走来,曹勇望去,只是一个同样穿着兽皮大衣的男子,身高近七尺,同样高大威武,只是相比于曹勇略有不足罢了。
手里拎了两壶酒,满脸高兴的样子。他名字叫王涛,是王婶的儿子,字昌盛,当年曹勇跟他去打猎的时候,他被猎豹伏击,于是救了他一命,因此成了生死兄弟。
“哪有那么快,刚才我问王婶,还被骂了一顿啊!”
王涛扔了一壶酒给他,走上台阶,和曹勇并排坐了下来
“自己酝酿的酒,味道还算可以。”
便不说什么,把自己手中还剩的一壶酒的壶塞打开,猛地朝嘴了灌了起来。灌罢,又转头面向他说道:
“哈哈,看来大哥也有着急的一天啊,但愿生个男孩吧,这样大哥就有得忙了。”
曹勇沉闷片刻,便欣然说道:
“世人皆重男轻女,因为男子力大而可以帮助家人干活,又可以传宗接代,但我非迂腐之人,他们依然是我亲生骨肉,有何不同?又何必在乎男女呢,顺其自然吧。”
“大哥说的有理啊,只是当今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够像大哥一样呢?况且,如今离天下大乱不久已,正需男子,又有几人看得开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像我们这样不处于世俗之中而不受乱世影响呢?”
王涛感慨道。
第十章 平行空间()
“如今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群魔乱舞,个显才华,但是,我只想过我的生活。”曹勇坚决地说道。
“大哥,我家内人也要快生了,不如我们就在此约定,同性就让他们结为金兰,异性则可为夫妻,如何?”王涛说道。
“天意不可为,他们后事如何,让他们自己决定吧,我们的干预可能会弄巧成拙。”曹勇若有深意的道。
“诺。”王涛点头答应的道。
突然,曹氏的尖叫声终于终止了,伴随着的是婴儿的哭声。顿时,所有人的嘴角都不约而同的浮出微微的笑意。曹勇和王涛便冲近了房门。
冲进房门,便看见王婶用早已准备好的兽皮裹好新生婴儿。王氏看着曹勇他们进来了就把孩子抱给了他,说道:
“曹侄,母子平安,恭喜你,是个男孩。”
曹勇接过婴儿,用眼睛望着这个男孩,男孩并没有哭,而是懵懂而又迷惑的眼神看着这身旁的男子。
如果硬要说这个刚出生的男孩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的话,那么,他是了。
他就是在秘境里晕倒的李遥。此时在李遥心中早就震惊不已,他看着这些穿古装衣服的风格立马想到了汉末时期,但这绝对不是演电视剧那么简单,因为自己成了婴儿。
他不敢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模糊的记得古墓晕倒后自己似乎过了很久很久。
他分析,秘境似乎受到什么特殊原因,把自己送到了平行空间去了,而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分析,两个相互独立的空间,可能时间的不同,亦或者时间相同而发生的事件不同了。
李遥确定,这个平行空间所处的时间不同而事件相同,因为这是汉末才有的服饰风格。
转头看了看床上躺着的那位绝美的女子,这是一个消瘦而略感疲惫的身影,像是天女下凡,却一尘不染。看这模样,惹人怜惜。这就是自己的妈妈了么?
但是,这样的女子,真的只是农村妇女那么简单么?
你要看着那女子的模样,那种气质,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即使身在农村,绝对不会是农村能养育出来的。
似乎,这样的人,也有自己的故事吧。那一定是一场别有风味的爱情史,那般的要饱经风霜。不过,不会是那个凄美的代言词。
李遥正想着,身旁的那个男子大笑着:
“哈哈,我终于能当父亲了!曹家终于后继有人了!”
“大哥,是啊,我也可以当叔叔了!”
王涛也高兴的说道:
“不过大哥还是给我的小侄儿取个名字吧。”
“也该给孩子取个像样的名字了。”
曹勇点头说到,走到床上那名女子身旁,一只手抱住李遥,一只手轻抚那名女子的额头,似乎是想擦去那满脸的汗水和焦脆的脸颊:
“倩儿,你说该给我们的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呢?”
那名女子露出很乖巧的表情,幽幽地说道:
“还是夫君决定吧!”
她的名字加李倩,来历其实全村的人都不知道,是个外来人。
据传当年曹勇去县城的路上,正遇到山贼杀害了李倩的奴仆,把李倩从轿子里拽了出来准备带走,是曹勇救了她,并把她带了回来,于是他们便结为了夫妇。
人人都知道这名李倩的来历恐怕不小,但李倩却说她的家人全被山贼杀光了,之后便只字未提。
曹勇信了,即使不信又能怎样?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他想了想,若有深意的看着李遥说道:
“就叫曹耀吧,希望我的儿子可以光宗耀祖。”
王涛走到曹勇面前,像一位长者慈祥的看着他的侄儿:
“曹耀!曹耀好啊,待到将来,曹耀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壮士。全村的人都将以他为荣。”
“二弟,你就别这么赞他了,不然以他还不翻天么?”
曹勇笑斥道。只留下王婶在一旁微笑,和躺在床上安静与慈祥的目光。
这是她的孩子,她的眼神里也流露出异常的高兴,但也有一丝默默的担忧,而这样的担忧她掩盖的很好,并没有人看的出来。顺其自然吧!
李倩想到这里,也就欣然接受了,她闭上了眼睛,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但是这样的场景李遥却不敢接受,因为他还没有弄清这究竟是哪一年,万一自己来到了东汉末年那个政治崩溃,车荒马乱的年代,自己恐怕很快就成为一抔黄土。
他很想说话,但发现他的声带还没发育成熟,只能凭空的干吼两声,在大人眼里却显得十分正常,因为这与哭毫无异议。
来到了这里,其实李遥并不怎么开心,即使是遇上从来没听说过的轮回,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没有丝毫信息设备的古代,怎么能找到让一个现代人安于其中的趣事,没有发达的交通,去哪里都如那蜗牛般潜行,让他怎么接受得了,这就是他幻想中的东汉末年。
然而,他还是会安慰自己的。他来到这里就当远离了快节奏的生活,让他更加贴近大自然的味道,更能领略大自然的秘密。
他早已有了个人的打算,他要开辟一个闲云野鹤,锄豆南山的生活,他要大隐于市,去做那神仙般的情趣。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暴力与凶残的古代得以保全自己。李遥想得很多,但他真的能如愿吗?
要知道,一切未发生的事件都是不确定的,有些想法是可以因为事情的发展而改变的,正如有些人在小的时候想去当科学家而报效祖国,长大了又因为经济的困乏想去当一个企业家一样。
李遥,真正意义上来讲,他是不能左右自己未来方向的。
如果历史的走向与自己知道的历史完全相符,那么自己身为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先知,真的能独善其身?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庐江皖县一个小村庄,小村庄的名字叫落雁村,村里有一颗大槐树,树下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三口人,最大的只有二十几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不错,离曹耀出生有三年了,这三年里,曹耀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刚出生几个月就学会了说话、走路。让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阵阵惊奇。直称他为天才。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因为让一个三十几岁经历的人去学一个孩子的天性,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于是,在无法伪装的基础上,曹耀也学会了在他们面前展现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习以为常,让他们习惯曹耀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曹耀也就没人再打扰了。
曹耀是在刚出生一岁多才了解到这里的空间轴和时间轴的:这是公元175年,是接近诸侯纷争的年代,是东汉命数已尽的年代,也是三国争霸拉开序幕的年代。
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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