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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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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邦也愣了一下,他虽然知道太后必然有后话,但万没想到来的这么快,这么突然。

    所谓‘迁调’全名应该是‘抽调地方兵员充实京邑制度’,讲这个‘迁调制度’就先得提一下大渝兵制。

    大渝兵制基本上是沿袭南燕,军队是全国统一,有完整的体系,从行政上讲,太尉掌管全国军事,各地军事长官向太尉负责,太尉又向皇帝负责。

    从建制上讲,大渝军事力量主要分为五部分:京师军,地方军,边军,其中京师军是所有军队里,装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是朝廷的精锐,但同时也是人数最少的。

    而地方军又称郡兵,是负责地方治安的武装力量,由郡尉指挥,人数最多,最后的边军,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守卫边境的军队,人数与战斗力在京师军与地方军中间。

    大渝有边军五支,郡兵三支,京师军一支,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地方军最多的吗,怎么才有三支?

    其实也没什么好解释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来是因为十年前的那场战争,大渝被打怕了,将很多地方军抽调给了边军,另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那便是变成了私兵。

    私兵不是私人的兵,而是诸侯王的兵,刘跃为了减轻中央供养军队的负担,便让地方承担这笔花费,这个决定也不能说不好,但任何政策时间一久就会变样。

    大渝封国林立,最有钱最有影响力的自然是那些藩王们,王爷们出钱供养军队,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的,士卒便只知道王爷才是主子。

    这种兵说是朝廷的,不属于朝廷编制,说不是,却又是为朝廷服务的,地位十分尴尬,于是便有人称其为‘私兵’。

    私兵的出现让朝廷的负担大大减轻,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诸侯王们手里的力量越来越强,这让刘跃颇为忌惮,于是在太后的策划下,便出现了‘迁调制度’。

    每隔三年,朝廷就从各诸侯国的私兵中抽取一部分人来充实京师军,以此来限制诸侯国的势力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将一个农夫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士兵至少得需要三年时间,‘迁调制度’就像是镰刀,等麦子黄了便割一茬,说不心疼是不可能的。

    哥几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答复,忠心都已经说出去了,现在要是推辞拒绝,这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刘邦心中感慨道。虽说,他对这个女人很没有好感,虽说,她的存在时常让刘邦感到如芒在背,但就她的这份心机,这份手腕而言,也不由得他佩服。

    太后掌权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事实上,刘跃在两年前就已经无法应付朝政了,基本上每天都在床榻上度过,这两年里,一直都是她在主宰这个国家。

    原本衰落不堪,摇摇欲坠的帝国在她的治理下,不但稳定了下来,而且还有恢复的迹象。

    从她这些年干的事情就能看得出来,她是多么厉害的一个女人——一方面铲除世袭的诸侯,限制土地兼并,另一方面,扶持新生代藩王抗衡世家,发展经济。这些刚学会走路的小恐龙怎么会是这头母霸王龙的对手?

    “赵王,你准备的怎么样了?”太后面无表情地问道。

    刘安稍作思索,眼珠子一转起身行礼道:“回母后,近段时间,南楚蠢蠢欲动,儿臣认为赵国不宜迁调太多,因此儿臣准备了精兵三千,不日便可换防回京。”

    太后皱了皱眉“三千?太少了些吧,迁调以三成进京,你江南九地富庶繁华,所养兵士何止万计?”

    “母后,南楚——”赵王正欲开口,太后便斩钉截铁道:“至少五千,其中有三千必须是青年壮丁,就这么定了。”

    “是。”刘安很肉疼,却无可奈何,其他诸侯王见赵王都抵抗无果,也都说多少就多少,六国总共抽调了两万五千名士卒。

    “除此以外,朝廷国库空虚,这些士卒的军饷补养也都需要你们来承担,齐国镇守北境,面对梁,北秦,负担沉重,就不必缴纳,其他的,你们自己商量吧。”

    “我楚国乃弹丸之地!”

    “淮南国刁民何其多。。。”

    “中山国土地贫瘠。。。”

    诸侯王们翻脸了,刚才兄友弟恭的情景好像压根没发生过一样,太后平静地坐在上面喝茶,丝毫没有阻止的意思。

    齐王刘荣冷笑一声,向太后请辞,刘邦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心里不由感到几分悲凉“太后将这些王爷们当猴子一样,玩弄于鼓掌之中,我真的能斗过她吗?”

    (本章完)

第69章 古代城管事件() 
还未到正午时分,禁军卫士将屈子庙围了个水泄不通,一般人根本不让靠近,但饶是如此,道路两边还是聚满了人,可能是仁宗皇帝对百姓太好的缘故,大渝百姓,尤其是金陵百姓对皇帝都不是十分畏惧。

    圣驾到,众人回避,刘邦面带微笑下了马车,去给站在最前面的老人行礼——老头子在古代地位很高,就像酒一样,越老越值钱,如果你活到七十岁以上,不但皇帝见了得行礼,就是犯了罪也会被宽恕。

    很显然,这里的老头的年龄没有一个不超过七十岁的,你看那几乎掉光的牙,雪白稀疏的发须,已经发褐的老人斑就能知道。

    “恐怕这金陵十里八乡仅存的几位老者都尽数到此了。”刘邦了解过大渝的民俗,这些人在民间都被称作乡贤——活得久也是一种功劳。

    这可都是‘老祖宗’,要是在这里不小心磕了碰了,病了或者挂了,虽然和皇帝没有直接的责任,但对他的名声毕竟不好。

    刘邦这个时候不敢摆皇帝架子,他赶紧以晚辈礼见之“刘邦见过诸位老丈,来人,给各位老丈赐座。”

    侍卫立刻搬来六把椅子,老头子们听力都不是很好,但对于这种场合,他们经历的也不是一次两次,看到有人搬椅子过来,很自然地落座,似乎还有点不耐烦?令刘邦感到崩溃的是,有几个老头刚一座便哈欠连天,眼看就要睡着。

    “真是作孽哟,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何必要来这里折腾。”还没等他感慨完又一个花须老者过来给刘邦拱手行礼“屈子庙祭酒魏芳礼见过陛下。”

    他身上穿着一件薄布衣,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由艾草编织的草环,行完礼二话不说就给刘邦脖子上也挂了一个。

    “吉时已到,陛下我们进去吧。”

    这人和那些已经睡着的老头不同,虽然看起来年纪也很大了,但身体却极是硬朗,说话行事更是干脆利落,刘邦很喜欢这样的人,也很喜欢这样的做事方式。

    祭祀的流程很简单,这些都有礼部的人提前安排,礼部尚书吴应哲更是全程陪同,所以典礼进行的很快,上完香,烧完纸,然后诵读一段由礼部官员起草的祭文,基本上就结束了。

    刘邦之前一直以为像这种祭祀先贤的活动都是一种政治走秀,但当他看到万人皆哭的场景时,他才明白,他错的有多么离谱。

    屈原在古代,至少在大渝还是很有市场的。

    鲁迅曾经说过,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生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荣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屈原无疑就是这样的人。人们从心底感激他,赞扬他,同情他。

    刘邦想到的不止是这些。

    华夏民族是这个世界上最勤劳,最淳朴,最伟大的民族,我们愿意相信自己的领袖英明,愿意相信朝中大臣清廉正直,只要给一条活路,我们就会为脚底下的这一亩三分地挥洒汗水,耕耘一生。

    但那些上位者,一次次让这些善良的百姓失望,当百姓失望到极限的时候,这个政权就会灭亡,那些视百姓为草芥的贵族们就会送进地狱。

    “朝中大臣一个个权谋算尽,为的可不就是荣华富贵,青史留名?他们可曾想到这些?”刘邦看着跟在身边的吴应哲淡淡道:“朕觉得三闾大夫可为臣之楷模,吴卿以为如何?”

    吴应哲垂首道:“陛下所言甚是。”

    “来人,宣朕旨意,三闾大夫膺忠贞之质,体清洁之性,直如石砥,颜如丹青;进不隐其谋,退不顾其命,此诚绝世之行,俊彦之英也,此之品性,朕甚赏之,当世之臣,当效其心,特封三闾大夫屈原为忠愍候,加真武荡魔大帝神位,永享祭祀,与国同休。”

    这一番话说的,不仅老百姓们目瞪口呆,就连吴应哲也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可思议,月前,春祭大典,刘邦在虎眺泉演的那场戏就已经让他明白,这位新皇不是外界所传的昏君。

    他很聪明,但也仅是聪明而已,他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吴应哲是知道的,说好听点叫不善言辞,说不好听点,那完全就是一个文盲。

    但这几句话,用词,情景恰到好处,哪里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能说出来的?这完全颠覆了他对刘邦的认知。

    “陛下成长竟如此之快。。。”吴应哲心里想道。

    看着众人的反应如此强烈,刘邦不由有些得意,有句话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修炼,如今的刘邦已不再是那个下圣旨只会写‘刀下留人’的门外汉了。

    王忠快速将刘邦所说的话记录下来,这是皇帝内侍任务,这是一项极具风险性的工作——在抄录的时候,不能少一个字,也不能多一个字,否则,以篡改圣旨罪论处。

    说起来,除了给胡不归写的那道四不像‘圣旨’外,他还从未发过一道明旨,刘邦虽然没发过圣旨,但王忠却从未忘记自己有这份职责,主子读书识字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王忠录的很快,内容完整,字体秀丽,他记完之后便把纸张交给了吴应哲。

    为什么要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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