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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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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以霍政如今的身份与名声,他又怎会看上一个小小的太傅虚名?况且,太傅的名号是从蒙雄身上拿来的,这让外人怎么看?霍政不会傻到为了一个一文不值的名头而去得罪人的,到时,刘邦薅了蒙雄的头衔,霍政拒不接受,他这个皇帝可真就成人笑柄了。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是建安王给刘邦的建议,刘邦思来想去许久,最终还是忍痛走出了这一步。
“想让一个人毁灭,必先让其疯狂!霍老头,希望你不要膨胀,继续夹着尾巴做人,否则,老子会连本带息把你吃进去的都掏出来!”刘邦在心里狠狠咒骂了霍政几句,这才好受了一些。
人多少还是要有点阿Q精神的。
。。。
其实分赏的不仅仅是霍政一人,只不过,属霍政的排场最大,因此,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霍府,以及霍政被封王的震惊当中。就在仪仗队开往霍府的同时,由王忠率领的另一支仪仗队也开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夜香坊。
这里还是和往常一样,穷困,破烂,是主色调,还是遭人嫌弃,无人问津。阿茹正在坐在门前择菜,只是眼神有些恍惚,她母亲从厨房里走出来,看到他的模样笑道:“不好好干活,发什么呆呢?”
阿茹道:“娘,胡大叔,魏大哥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来过了,你说,他们是不是把我们都忘了?”
赵金氏叹了口气“你胡大叔,魏大哥他们都有事要做,自然没有时间来看我们啊。”
阿茹眼中升起一抹亮光,她放下手里的菜兴奋说道:“我知道,他们都在为皇帝陛下做事,皇帝陛下看起来跟我一样大,为什么他那么厉害呢?连杜候家都不是对手。”
“那是当然,在陛下眼里,杜候家算个屁啊!”一个粗狂的声音传来。阿茹惊喜地抬起头来“胡大哥!”赵金氏也浑身一震,眼圈不由红了。
一身布衣的胡不归从外面迎了上来,他哈哈大笑着,抱着阿茹转了两圈,然后对赵金氏道:“嫂嫂,最近实在是太忙,没有时间来看你们娘俩,还望莫怪啊!”
赵金氏微微侧头,抹去眼角的泪水笑道:“没事,朝廷为我们伸了冤,你们又替我们娘俩新盖了房子,买了粮食,还有啥不满足的?你们尽管去干正事,不用挂念我们娘俩。”
胡不归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嫂嫂说的是。”阿茹扯了扯他的衣服问:“胡大叔,魏大哥呢?他怎么没来?”
“哦,对,我正是为此事而来,你魏大哥啊,当大官了,他让我把你们带过去,享几天福呢!”
“大官?多大的官?有杜候大吗?”
。。。
布平坊,一处不大的宅院里。
王忠正在宣读圣旨“大臣有奉公之典,藉内德以交修。。。汝祖父宣威候魏无忌,文武兼全,实乃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诚。。。汝父魏芳,其性之义,其行之良,允文允武。。。特追封魏无忌为平南郡王,魏芳为文愍候,小子,鞅,年十七,忠良之后,素有韬略,颇有先祖遗风,特授尔汝祖父之爵位,往其勿辜负朕之心血。。。。钦此!”
魏鞅眼眶红了一圈,几乎颤抖着接过圣旨,重重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臣叩谢陛下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忠微微一笑,将魏鞅扶起来“魏统领,哦,不对,现在是魏侯爷,陛下对您可是宠爱的紧啊,这不,不但给您封了爵,还把蔡家宅子送给你当侯府了!”
魏鞅点点头“王总管说的是,过几日,我打算在府中设宴,到时,王总管可一定要来啊。”说着,魏鞅就往王忠的手里塞了两块金锞子。
“侯爷,您这是。。。”王忠脸色微微一僵,魏鞅笑了笑,小声说道:“这是家师的一点心意,原本是想给我攒着娶婆娘的,现在嘛。。。”
“明白了,明白了!”王忠露出一个‘我懂得’的笑容,然后不露痕迹地将金子揣进袖子里。
(本章完)
第150章 有恃无恐()
这一天,生活在金陵城里的人第一次无比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白云苍狗,什么叫世道无常,直到这一天,人们才意识到如今主宰这个国度的是那个端坐在宣政殿,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天子。
大名鼎鼎的宰相封王,成为大渝开国以来第二位异性王,而且还是以文职的身份被封,可谓是千古奇谈,不止是宰相,就连许多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人,家族,一夜之间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了人群中最顶层的一员。
这不得不令人唏嘘。
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总习惯于昂着脖子看世界,忘记了风水轮流转这回事,等有朝一日摔入谷底,他们才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类似这样情节落差大,大人物倒霉,无名小辈逆袭的故事,总是会被人所关注,津津乐道。
那些曾经耀武扬威,呼风唤雨的旧贵族们已经彻底的成为了故事,而取代他们的人也许正在重复一样的过程。
近日来,金陵最火热的话题莫过于霍政封王,百官受赏。
街道上,往来其间的仪仗队看花了人们的眼睛,百姓们虽然早就见怪不怪,但每当有新的劲爆消息传出来时,比如,新封的那个什么什么候,以前喝的伶仃大醉,和狗睡在一起了,抢谁家的姑娘被人揍了之类的,大家还是会坐在一起,议论两句。
在议论的人当中,除了当朝宰相霍政,人气最高的莫属宣威候了,尤其是那些还未出阁的闺女,当听说新任宣威候,才十七岁,身高八尺,长相比潘安还俊,才华横溢,满腹经纶,更重要的是还未娶妻后,一个个都犯了花痴病。
魏鞅,字灵韫,军神魏无忌之嫡孙。。。越来越多的消息被人挖了出来,美貌世间少有,才华不凡,出身尊贵,身居高位——这样一个几乎完美的男子,用来当夫婿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金陵的少女不谋而合的掀起了一场‘魏鞅热’,床底下藏的是不知从哪流出来的魏鞅画像,做女红的时候,手帕上绣的鸳鸯,旁边也要提上‘灵韫’二字,就连和人聊天时的口头禅都成了‘有魏公子一半优秀吗?有我家灵韫一半好看吗’云云。
刘邦知道这一现象后哭笑不得,“哎,自古至今,长得帅就是有优势啊,老子堂堂皇帝,这世上最强的富二代无人问津,一个小小的侯爵竟然成了全民老公,天理何在啊?”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刘邦不由地,对魏鞅产生了几分嫉妒。
“您是天子,代天巡狩万民,百姓哪一个不敬您,爱您,把您放在心里?您就好比是厚土,滋润万物,那些走红的贵族就是花,人们热衷于赞美花的美丽,可谁都明白,花离开了土便没了生机,百姓们没有土地便会饿死,所以说,在天下百姓的心中,只有您才是最值得尊敬的啊。”
林嫣听到刘邦自言自语,从屏风后面走出笑着说道,刘邦转过头,从她手里接过药碗,一饮而尽,随后将她揽在怀中。软玉在怀,幽香扑鼻,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
这样亲昵的举动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林嫣还是会下意识地害羞,闪躲,刘邦揽着她躺在软椅上笑眯眯道:“我老婆不愧是才女,说话就是有深度!”
“陛下。。。”估计是林嫣被他这样肉麻的话给恶心到了,她将头贴在刘邦的胸口上,一动也不动,长长弯弯的眼睫毛不停跳动着,脸颊红的像是熟透了的苹果,诱人至极。
刘邦翻了一下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将林嫣整个人都抱在怀里,亲密的接触让两个人的气息都有些灼热急促。
如果不是囿于礼制,刘邦真想马上关上门做所有夫妻都会做的事情,好在刘邦不同于普通的少年人,热血方刚不假,但也懂得克制。
就这样温存良久,刘邦对林嫣说道:“这次封赏,没有顾忌到你家,的确也是没有办法,岳父的官职,爵位够高了,再封别人会说闲话的,你家又没其他人,可惜你大哥不在,要是在的话,朕虽然不能给他封侯,但一个像样的官职总是有的。”
林嫣抬起头,眨眨眼睛轻声道:“您对臣妾一家已经够恩宠了,这样就足够了,臣妾别无所求,我大哥自幼随师学艺,游览周地,只有年终才会回来一次,说起来,臣妾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见林嫣有些落寞,刘邦无言,随师学艺,多年不回家,这在后世看起来有些奇怪,但在这个时代,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教育在这个时代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即便是对豪门大户而言,想要自家后代受到良好的教育,也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一来呢,名师难求,所以很多时候,拜师学艺都得靠缘分,二来,这个时代的教育还处于一种封闭的状态,教育资源无法整合在一起,不像后世的大学,老师都集中在一个学校,学生学习也会相对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有幸得到名师的认同,通常就得背井离乡,跟随在老师左右。
这个过程是十分艰苦的,就像孔子的学生,随他一起周游列国,途中受了多少冤枉气,多少白眼,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这种教育方式,效率是低下的,你看看后世每年的毕业大学生数量,多如羊毛,再看看如今识字有文化的,凤毛麟角,不过,在这种教育环境下诞生的人才质量却足以让那些后世的大学汗颜。
苏秦张仪师从鬼谷,出山后,纵横天下,韩非,李斯师从荀子,遂集发家之大成,辅佐秦灭六国。
其中道理,非是一两句话就能讲清楚的,刘邦也不想评判两种教育方式孰高孰低,他在意的仅仅是林嫣大哥这个人。
林清徐以专情著称于金陵的大街小巷,所有人都知道他就一个夫人,所以呢,生的孩子也不是很多,就两,老大林殊,老小林嫣,其实还有个老二,只不过出世没多久就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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