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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與辛香料 第2卷-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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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的危险眼神。
赫萝呼出的空气,有如恶魔的坐骑在地狱里呼气般缓缓飘动。
「只要咱接手处理,狼群就不会再攻击羊。狼群的目标不是羊。」
赫萝说罢,再次看向森林。
「廉价的自尊、粗劣的傲气,无论哪个后生小辈都很重视这些东西。」
罗伦斯感觉到几乎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的赫萝蓦地膨胀了起来·
他花了一些时间才会意过来,那是长袍底下的尾巴发出唰唰唰的声响。
「瞧!汝不搭腔就没有人会动·汝是咱的搭档,搭档不就该分工合作吗?」
看著忽然缓和了表情的赫萝,罗伦斯没多思考便点点头。
罗伦斯心想自己是个商人,除了生意之外,他什么都不懂。
那么赫萝呢?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会是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狼。
「这里交给我们处理,请两位带著黄金照原先的计画行动。」
虽然罗伦斯的声量并不大,但是诺儿拉和里贝特都像在半夜里听见叫声似地缩了一下身子,
跟著回过神来。
两人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遇上危险时,以在场者中最没有帮助的弱者作为诱饵,让有任务
在身的强者存活下去是不二法则。
不过,两人都露出了质疑的眼神。眼神中诉说著:「这样真的好吗?」
尽管说是不二法则,姑且不论冷血绝情的佣兵会怎么反应,但如果是一般的旅人,一定会感
到踌躇。
「咱们就在留宾海根的城墙前会合,到时大家都是有钱人。」
赫萝当然不可能拿自己当诱饵,想必她是打算反击吧。其他人并不知道实情,可是也不能向
他们说明,所以赫萝才会露出轻快的笑容这么说道。
赫萝这招确实抓住了人性。看见怀抱必死决心的人以笑脸谈著渺茫的希望,人们就不会辜负
他的决心。这只贤狼十分清楚,人们很快就会被如此类似骑士故事的情节吸引。
所以,听到赫萝说的话后,里贝特先点点头,诺儿拉也迟了一步点点头。
当诺儿拉一挥舞长棍,静止的时间开始流动了起来。
「祝您们成功!」
里贝特说道。诺儿拉以强烈的视线取代话语看向赫萝后,立刻别开视线。羊只开始向前跑
占,里贝特的马儿也追在羊群后头奔跑。
赫萝确认大家都离开后,把身子转向罗伦斯并开口说:
「汝得离远一点。要是靠得太近,咱会很难出手。汝应该懂呗?」
在赫萝准备跳下马之前,罗伦斯抓住赫萝纤细的手取代了他的回答。
「我可不准你输啊。」
赫萝的手热得吓人,她用力地握紧罗伦斯的手。
「汝要是个好雄性,这时候就应该要亲吻咱。」
赫萝不怀好意地笑著,她自顾自地说完话后,便立刻板起脸,跟著跳下马。
「啊,对了,帮咱保管一下这个。」
赫萝说罢,便解开腰带并脱下长袍,然后丢给了罗伦斯。
赫萝柔顺的亚麻色长发、尖起的狼耳朵,以及毛发浓密的狼尾巴露了出来。
还有挂在赫萝略显摇晃的脖子上、装有麦子的小皮袋。
「咱是希望能尽量和乎地解决事情。可是,谁知道会怎样呢?咱如果在会合的时候赤裸著全
身会太冷,况且汝也会很伤脑筋呗?」
赫萝笑著说罢,便把视线栘向森林,然后动也不动。
取而代之的,赫萝尾巴的毛像是遭到雷击似地一根一根地竖起。
罗伦斯犹豫著不知道应该向赫萝说什么。
最后,罗伦斯说出一句简短的话:
「等会见。」
罗伦斯没有等待赫萝回答,便骑马离去。
如果说不想留在那里,那是骗人的。
但是,就算留在那里,又能够做什么呢?况且,又不是没看过赫萝的真实模样·就算对手是
佣兵军队,相信赫萝也能够平安逃过吧。
罗伦斯让马儿奔驰,蒙蒙细雨越下越大。
罗伦斯的脸变得扭曲,但是并非因为寒冷。
罗伦斯第一次咒骂自己没有成为骑士。
在短暂的时间内,诺儿拉与里贝特似乎前进了相当长一段距离。罗伦斯照著吩咐,快马前进
以拉长与赫萝之间的距离,仅管他以相当快的速度前进了好一段路途,却仍然没看见诺儿拉他们
的身影。
罗伦斯心想四周已经感觉不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或许他们见机决定拚命往前跑去了吧。
如果换成是罗伦所站在诺儿拉他们的立场,他一定会这么做,并且一边想著不能让罗伦斯与赫萝
白白送死。
罗伦斯这么想著,不禁稍微苦笑,同时也担心起自己一人会不会迷失方向。
然而,罗伦斯的顾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虽然罗伦斯的方向感并不好,但是只要日落后便
停下脚步,应该就不会迷失方向。
因为右手边是陡峭的山丘,而左手边是一大片森林,所以前进的方向不可能会偏离太多·
而且,前方可看见路面经过某种程度的割草处理,可称之为道路的道路出现;只要沿著这条
路前进,一定能够通往留宾海根。即使看不见诺儿拉他们的身影,似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比起担心迷路,更教人担心马儿会因为踩到石头而摔倒。罗伦斯拉紧缰绳让马儿放慢脚步
后,回过头看向后方。
虽然已经来到看不见赫萝身影的距离,但是如果狼群改变主意,决定攻击罗伦斯,想必这一
小段距离很快就会被追上了吧。
就算不能回去找赫萝,至少能够留在这里等她吧;罗伦斯挥开这股诱惑,面向前方让马儿继
续前进。
罗伦斯手上的长袍还残留著赫萝的体温。分手时收下衣服的感觉像是收下遗物似的,这让罗
伦斯觉得很不吉利,不禁用力握紧长袍。
可是,万一赫萝被迫得变身成狼的模样,到时没有衣服可穿也不行。
比起身为商人的罗伦斯,赫萝似乎更有合理的思考能力。
罗伦斯做了一次深呼吸,并同时叹了口气后拍打长袍。把沾在长袍上的许多应该是来自尾巴
的褐色毛发拍落,然后把长袍折叠整齐并塞进外套底下。他心想虽然长袍早已经淋湿了一大半,
但是收在外套底下总比被夹在腋下的好:赫萝接下最危险的任务,与她会合时如果长袍已经湿透
了,那就太对不起她了。
雨势逐渐增强,到了晚上或许会下起大雨来。
在这之后,罗伦斯骑马前进了一小段路,他心想这个距离应该够远了,於是让马儿在路中央
停下脚步。如果彼此距离太远,会合时会很麻烦。因为赫萝如果是保持人类模样,她就必须徒步
到这里来。
可是,站在路中央淋雨根本是个自杀行为。罗伦斯的身体早已冰冷,握住缰绳的手也失去了
知觉。还是先到森林那边避避难,然后再注意赫萝有没有路过好了。不然还来不及与赫萝会合,
可能就先冻死了。
罗伦斯移动到寂静森林边缘的树荫下,并跳下马回头看向道路。山丘与森林之间的距离拉得
很远。照这样的情形看来,或许诺儿拉他们已经把森林抛在后头,前进到通往留宾海根的道路了。
因为大家以比平时快上许多的速度一路狂奔前进,所以这是很有可能的事。
这么—来,就真的只剩卜让羊只吞下黄金,然后带进留宾海根的动作而已。
重要这个动作能够顺利完成。想必走私黄金不仅能够一次解决债务。还能够带来无法估计的利益。
罗伦斯与雷玛里欧商行约定好的应得利益,是除了一笔勾销罗伦斯的债务之外,再分给他一
百五十卢米欧尼。虽然这是笔大得惊人的金额,但是与走私黄金的利益相比,可说少之又少。虽
然走私的黄金采买金额只有六百卢米欧尼,但是在不被课税的情况下带进城里,就能够变卖到将
近十倍的金额。如果罗伦斯贪心一点,或许可以要求更多的利益。不管怎么说,罗伦斯都是走私
黄金的共犯,对方不可能不接受他的要求。
不过,罗伦斯告诫自己不可以有这样的想法。太贪心总会引来意外的灾难。这是世间常理,
也是真理。
罗伦斯为了忘却寒冷,一边思考著各种事情,一边收集没被雨淋湿的枯树枝,他从缠在马上
的行李取出一些做好严密防水措施的稻草,并以之点火。
四周完全没有半点动静,安静得就好像没有任何动物存在似的。
罗伦斯想利用火堆的火烤干衣服,当他取出长袍时,不禁想著赫萝不知道有没有事,
如果太认真去想这件事,就会变得坐立难安,所以罗伦斯告诉自己尽量不要去想。然而,恩
绪总是无法自制地想起这件事。罗伦斯觉得无力是一种罪。
在这之后,罗伦斯一直注视著除了下著蒙蒙细雨之外,没有任何变化的草原。
这毫无变化的景色不知道注视了多久,身上的衣服都已经烘干了,最先点燃的木柴也已经化
成灰烬。 ·
去看看状况好了。
就在这股诱惑像面包一样开始不断膨胀的时候——
眼前的景色起了变化,罗伦斯揉揉眼睛再看一眼。没错,那是人影。
「赫萝!」
罗伦斯不自觉地站起身子,抓紧赫萝已经干了的长袍叫了一声后,跑了出去。这种地方不可
能会有人偶然路过。
然而,当罗伦斯跑进雨中后,便立刻发现那人影不是赫萝。
罗伦斯看见三个人影,而且还骑著马。
「是罗伦斯先生吗?」
骑在马上的三人似乎察觉到声音从某处传来。
罗伦斯一听见他们呼喊自己的名字,便立刻猜出三人是雷玛里欧商行的人。
虽然知道他们的身分了,但是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罗伦斯先生,幸好您平安无事。」
对於三人的长相,罗伦斯都不熟悉。其中一人背著弓箭,一人腰际上挂著剑,还有一人则是
拿着长枪。无论是从相貌,还是从体格来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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