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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祖坟 作者:斋子88(晋江vip2013-05-31完结,盗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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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伯婶娘们的手艺不是盖的,而且做的都是在外面不常吃到的乡下特产,又鲜又美味,再说今天大伙都累了,一群人放开腮帮子吃得可欢了。不一会儿功夫锅就见了底,二伯母笑着说:“年轻人真是如狼似虎啊,还好是晚生了几十年,这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房子都会给你们吃空,那时候我们天天连红薯都没得吃呢!”二伯母跟奶奶一样,总是会将现在的社会是如何如何的好,党和国家是多么多么的强大挂在嘴边,所以我们些后辈们从小就对我们的祖国抱着一股由衷的信服。
  我们家这一群的妈妈级人物里,二伯母属于心宽体胖型,做的荷叶包鸭那是一绝;四婶子身材高大,她女儿甜甜就因为像她,所以个头就跟雨后春笋似的噌噌地往上长,四婶的拿手绝活是叫化鸡;姑姑年纪最长,头发都花白了,是奶奶的老二,老大是大伯,常年不在家的,辛勤的姑姑爱事事亲力亲为,做得最好吃得是泡米花饭;我妈排行老三,没回,拿手菜是火烤青椒拌皮蛋;大伯母身体不好,平时下厨房得少,也没回;小婶,太年轻,跟我们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是她们这些人都是我们这些小辈们从小到大的保护神,有时候甚至跟妈妈有得一拼,大家族就是如此,这大概就是□倡导的‘人多力量大’吧!

  原先有块白印

  吃完晚饭我们一干女子各自回家沐浴洗涮,半小时后再度聚首在森严紧闭的祠堂门口,等到二十一点钟摆响起的那一刻才推开大门鱼贯而入。只见一排排往上递增的白烛尽情燃烧着,团团火光将高大的祠堂映照得亮堂堂,亦让空气里弥漫着一阵阵浓烈的香烛味,跳动的火红光圈左右摇曳不定闪花了我们的眼。大伙平时都用惯了电灯,偶尔用一用蜡烛倒也觉得新鲜。
  等奶奶将祠堂大门一关,我们的守夜便正式开始,大家可以该干嘛干嘛了,上网的上网,耍手机的耍手机,打牌的打牌,只是有一个不用明说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守,那就是请打哑谜或是用口形。我带了本从自家书柜里找到的小说坐在一旁看着,好不容易坚持到半夜两点实在是撑不下去了,跟甜甜说一声后拿起之前她从她家后门偷偷带出来的毛毯,倒在神龛下面呼呼大睡起来。随着夜的深入,陆陆续续总有人加入到我的毛毯中来,我也不反对,挪个位置让出点毯子继续睡得口水横流。也许那些没见过集体睡觉的人会问:“这么多的人,一床毯子能睡得下吗?”我只能告诉你们,睡进来的那叫幸运,睡出去的那叫不幸,生活本就充满着幸与不幸,睡觉亦是如此,不在乎天和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再说,人体本就是发热物,互相挤在一起,不温暖也温暖了。
  第二天鸡叫,东倒西歪的我们才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哈欠连天地散去回家睡觉,等大人们追问我们昨天晚上都在干什么,众人不约而同地回答,念经,为刘家祈福,这是我们这一辈里女孩子们的约定,轻易不为外人道也。
  甜甜邀请我去她家共眠,弟弟昨天晚上也被拉去了堂哥家过夜并没有在家,但我坚决要求回我家的那两层小居室去睡,好怀念儿时那种久违的温暖。
  躺在那张我从小睡到大的靠窗小木床上,看着五面墙上我跟姐姐贴的满满的明信片,只觉得那时候的我们好傻。当时屋顶上的那些,我们贴着不着就用拖把棍顶着然后站在凳子上去贴,最终将整个房顶除那一块白印外全都贴满了。其实这些明信片并没有多漂亮,大多都是同学们送的,一些特别喜欢的才是自己买的。想想那个时候我跟我妈说要买明信片送给同学,原以为我妈肯定会不同意,没想到她竟是一口就答应,还给我当参谋呢,同学们知道后都羡慕死我了。
  一沾枕头我就有种回到了七年前的错觉,床还是那张床,桌子还是那张桌子,书还是那些书,就连从窗外晒进来的阳光,照在书柜上的角度都是那么熟悉。一切都原原本本地保持着我们离开时的模样,只唯有一处起了一些些变化,就是我睡的这张床上方的屋顶——那一大块白印,因为这块地方老贴不住明信片,所以整个房内只有这一处是空着的,大概模样是一个坐立着的美女,头发好长但就是看不到腿,那时候,我跟我姐说这是一副美女图的时候,我姐还说我是傻子呢。现在看着愈发的清晰起来,我更加笃定这就是个美女,只是非常遗憾,还是看不清美女的腿。
  想东想西地想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地陷入沉睡,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有点吵,这一觉睡得够充足,太阳都已经西下斜射到我床上来了,可能是因为之前一夜没睡,现在即使睡醒了头也不好受,晕晕沉沉得像木瓜一样。翻身趴在窗户上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吵些什么,“嘣”的一声,我听到脑袋里响了一下,神智立马清醒。外面站着的这对男女我无比熟悉,分别是我的大学室友和学长,女,李岚,我大学时期睡在我上铺的人,曾经中文系的系花,男,叶刚,我们学校研究生在读学生,考古系的系草,也是我堂哥刘清辉的高中同学。
  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自两个月前我们毕业以后就跟他俩没见过什么面,原来都分崩离析各奔前程的人,没想到在我的老家给碰上了。这到底是说这个世界太小,还是说我们真得很有缘份呢,真够雷人的。
  话说李岚这个男朋友还是我帮她追到手的呢!这小姑娘害羞,坚持爱你在心口难开的调调,天天默默无闻地等着,最多也就是眼巴巴地在心上人必经之路上偷看几眼,却从不敢跟人家告白,弄得我实在看不下去就送了她一斤二锅头,于是乎俩人成其好事,我成红娘,戏说他俩结婚还要给我打红包呢。只是,那时并没人知道在叶刚是我堂哥刘清辉高中同学的时候,我就有点看上人家了,可我却比李岚小姑娘还要矜持,连偷偷去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对于叶刚我的感觉很复杂,不知道为什么从认识他一开始我就莫名觉得他难以接近,不可能成为我想要的菜,可能是太优秀了吧,这种认知随着李岚的出现彻底抹杀了我对他最后的一丝心悸,后来慢慢相处下来,发现看到他也只是让我心情好点并没什么特别,才明白曾经对他的好感只是青春期的一种懵懂情怀。反观李岚小妞,足足暗恋了人家八个年头,简直是爱他成痴,我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那就如尘土般渺小。再说,李岚她可是个扎扎实实的美女,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而且家境又好性情又温柔,就是有时候脑袋有些犯浑,爱做点傻事,人也直来直去不会转弯,迷糊得可爱,这种女子恐怕是任何男人都不能抵挡的吧!
  他俩在一起属绝对般配类型,远观女的俊俏,男的儒雅,简直就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完完全全的金童玉女,让人想忌妒都下不了这个狠心。
  随着他们七嘴八舌地激烈讨论,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我本就不是一个爱凑热闹的人,对他们在讨论些什么话题根本没多少兴趣,不过猜测应该与石牛石马有关,想着还是等他们完事了再去招呼他们,现在肚子空落落得有些难受要赶紧去补充点食物才行。当即,我一骨碌爬起来穿鞋,翻身的时候才察觉因为一天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的毛病犯了,头跟开动着的老式火车一样冒着水蒸气,于是我赶紧跌跌撞撞地爬到客厅去倒了杯水喝才好一点。
  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我选择半声不吭,因为我觉得先去下面堂屋里找点吃的东西,再去跟他们叙旧是我目前最理智的做法,毕竟没什么比吃饭要大。还好李岚那丫头没有看到我,不然,她又会吵着说我不关心不重视他们。只是,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倒是希望这个时候同他们打声招呼,也许这一点差别,就会改变我接下来的命运也说不定。
  马不停蹄地赶到厨房时,桌子上有四婶给我留的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足足一大碗的饭菜,可爱的四婶怕有人偷我的食,还留了几个大字“遇遇的,不准偷吃,偷吃者罚天天吃白菜萝卜。”看着她这狗刨式的大字我真得是又想哭又想笑,等我捧着一大碗饭菜出来的时候,他们人也散得差不多了。
  总还是要打听一下,否则真说我不关心他们了。于是我逮谁问谁,跟我蹲在树下耍虫虫的最小的堂弟和外甥女拉起话题来。他们俩岁数加起来都没我的四份之一大,经过一番模凌两可的探讨后,我觉得跟他们沟通是需要特殊能力的,对话如下:
  我:“乖乖,刚刚哥哥姐姐们在说什么呢?”
  女:“舅舅,他们在过家家……”(他们以为搬东西就是过家家。)
  我:“跟谁过家家?”
  男:“跟那个新来的哥哥姐姐过家家。”
  女:“新来的舅妈,我刚叫了她一声,她给我糖吃,嘿嘿……”
  男:“没给我……”抽泣中……
  我:“乖,姐姐给你糖吃,别哭啊,小乖乖你最乖了……”
  女:“我也最乖……”
  看,话没问出来,还把人给问哭了,唉,幼儿园的老师们真是不容易啊!

  怪事

  从打包箱里翻出精心准备的零食,一样一样摆在他们面前让他们自己选,终于成功地堵住了这两支高音喇叭的吼叫。还好他们只是小孩子,不贪心,可他们黑心呀!瞧,两只白嫩嫩的小手齐齐指着我最心爱的最贵的包装最好的德芙巧克力。我的那个小心肝啊,硬是一抽一抽地在滴血,却又不能言而无信,而且,他们俩也没让我有反悔的机会,已经抢在手里开始跟包装盒较劲了。
  最后,无比伤心地将巧克力都奉献出来也就算了,可恶的他们竟然还恬不知耻地看中了我的盒子,天知道我最有多喜欢这些盒子,可以说买这些巧克力有一大半原因就是为了其外包装盒,因为它可以用来装各种零食吃。眼下硬抢是绝对行不通的,莫奈何,我只好软磨硬泡地给他们表演起魔术来,在我苦口薄心地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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