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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最强纨绔大少-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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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好说,看在方老的面子上,我就屈尊让你开开眼界,稍微指点你一下好了。”
杨建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起来,岂止是杨建,包括郭伟在内的一众宾客也是面目抽搐,众目睽睽,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楚天歌的身上。
他们倒要看看,放下了如此狂言的楚天歌到底要如何收场,又有何能耐能够说出指教之言。
楚天歌淡然一笑,背负着手,稍作思忖,对月吟诵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杨建:“……”
郭伟:“……”
任文宣:“……”
方芮心:“……”
方孝宏:“……”
全场无声,静默无言,针落可闻,所有人都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或者说他们都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伴随着楚天歌淡淡的声音,一副男女相知相交相恋的唯美画卷便浮现在了众人的眼前,人海茫茫,只因在人群之中多看了你一眼,便是一眼相中。
相逢即是有缘,与你的遇见,胜过人间无数。
若是真爱,纵使跨越了千万时间又如何,朝朝暮暮又怎么比得上天长地久。
震惊,吃惊,大惊失色,方孝宏第一个反应过来,顾不上其他,推着轮椅赶忙到桌前,原本已经无法执笔的手却在这时下笔有如神,将楚大少所言诗词记录下来。
刚才质疑的总编呆滞的站在了原地,口中喃喃自语,不断的重复着楚天歌所吟诵的诗句。
“佩服,佩服,真是惭愧,真是惭愧啊,此等诗词堪称经典啊!”中文系的教授一脸的羞愧。
“真乃——经典神作也!”书写完这首诗词之后,方孝宏也不禁大为激动感慨道。
岂止是他们,就算是不太懂文学的人也能鉴别出高下之分,无论是功底还是意境,楚天歌的这一首诗词都完爆了杨建。
与这首旷世之作相比,杨建所作之诗简直就是萤火与皓月之别,两相比较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敢问楚小友,这首诗词可有名字。”方孝宏手捧诗作,老脸通红颤颤赫赫的问道。
“《鹊桥仙·纤云弄巧》”
楚天歌背负着手,风轻云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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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8章 裴松之来电(求推荐求收藏)()
若是在前世,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人跳出来大骂楚天歌抄袭剽窃。
谁不知道这一首《鹊桥仙·纤云弄巧》是北宋大文学家,大词人秦观的旷世神作,流传千古的知名作品。
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是被称为无数痴男怨女奉为经典之句。
然而,在这个平行时空连宋朝都没有了,连秦观先生的棺材板都不用压,又有谁会跳出来指责楚天歌抄袭剽窃。
啧啧啧,到头来,还是做了一回“文抄公”啊。
楚大少背负着手,对月沉思,面目之上风轻云淡。
“这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如此经典之作,居然会出自一位少年之手。”
“《鹊桥仙·纤云弄巧》,好一个《鹊桥仙·纤云弄巧》,借牛郎织女的典故来歌颂爱情的伟大,真是绝了。”
“我提议将这首作品列入今年的最佳之作,恐怕不止是今年,就算是未来几年,恐怕也没有作品在意境上能够超越此作了。”
“唔,我仿佛又看到了一位少年大文豪的崛起,他让我想起了当代的年轻俊彦苏沐晨了,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才华横溢,文采飞扬啊。”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呜呜呜,实在是太浪漫太令人感到了,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生命之中的那个他啊。”
“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赞叹声,惊叹声,赞美之词不绝于耳,全场气氛火爆,众人都沉浸在了诗词之中溢于言表的唯美爱意的意境之中。
与之相比,杨建的作品虽然也能称为上品,但跟楚天歌这首《鹊桥仙·纤云弄巧》却犹如云泥之别,差距巨大。
非是杨建所作不好,实在是楚天歌所作太强。
刚才还围拢在自己身边的几个书刊的主编还有出版商,此时此刻全都聚集到了楚天歌的身边,一个个争的面红耳赤,都想把这首作品的出版权争夺到手。
输了,输了,彻底的输了。
杨建呆呆的站在原地,苦涩爬满了他的脸庞,连自己最为引以自豪的文学功底都在那个人的面前完败。
上一次是自己最为擅长的篮球。
这一次是自己最为自豪的文学。
堂堂文武双全的才子遭受都了人生之中几乎不可承受的打击,望着失魂落魄的杨建,郭伟紧攥着的拳头,指甲都嵌入了肉中尚不自觉。
楚天歌的那首《鹊桥仙·纤云弄巧》实在是太过技惊四座了,郭伟很想上前安慰杨建,然而编制好的话语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哎。”
千言万语,最终只能化作一声叹息,郭伟的脸上写满了无奈与复杂,两个人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优越感,又一次被楚天歌打的粉碎。
这还是那个凌江大少,混世小魔王吗?
这还是那个他们所熟知的纨绔子弟吗?
在场之中,拥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人群之中的任文宣垂着螓首,玉唇紧抿,她想起了第一次和楚天歌见面的时候说过的话。
现在你对我不屑一顾,将来,我让你高攀不起!
这一句话血淋淋的扎根在了任文宣的心底。
如今所有的一切似乎化作了现实,她距离那个身影似乎越来越远了。
望着背负双手对月沉思的少年,清丽美瞳的主人痴痴的望着。
“妙,妙,妙,这一首诗词实在是妙,真是老头子生平仅见啊。”方孝宏发出赞叹,眉宇之间看向楚天歌不复刚才的厌恶之色。
知词观人,能够写下如此堪称千古绝唱之作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会是不学无术的奸诈狡猾之辈?
搞了一辈子文学的方孝宏这下子看楚天歌是怎么看怎么满意,他想到了庞季所言,果然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传闻始终只是传闻。
“来人,把那个给我拿过来。”方孝宏吩咐了一声,少顷过后有侍从手捧着一个木制的锦盒走了过来。
方孝宏轻轻抚摸着锦盒,眼神迷离似有惆怅,他呼唤了一句:“芮心,乖孙女过来。”
大校花乖巧的走到了爷爷的身边,美目流传看向了远处的清俊身影,众人很快回过神来,一个个盯着方孝宏手中的锦盒。
“诸位,这个盒子里放着我们方家代代相传的宝物,今次趁着这个机会,我打算将它传给我唯一的孙女方芮心,有请诸位做一个见证。”
说话间,方孝宏从身上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轻轻的将锦盒打开,一群宾客脖子伸的老长,都想一睹方家传家宝的模样。
就连方芮心自己也有十分疑惑,今天她还是第一次听到家里还有传家宝,想来是方家代代相传只有历代主人才能知道的秘密。
咔擦。
令人失望的,锦盒之中并无什么珍贵的奇珍异宝,与众人想象中的名贵宝物有所不同的,锦盒之中只是安安静静的存放着一枚古朴斑鸠的戒指,戒指上铭刻有残破的鸳鸯图案,似是在表达比翼双飞之意。
“这枚鸳鸯戒指原来是一套,现在却只剩下了一枚,先祖成家立业不久便遇上了战乱,被朝廷征兵送上了战场,这一场战争一打就是十年。”
“十年之后,先祖回到老家,妻子却是因为战乱被迫搬走不知所踪,人海茫茫,先祖花费了半生的时间也没能寻回妻子,唯一留下的就只有这一枚鸳鸯戒指。”
“这是先祖与妻子的定情之物,先祖一生只爱其妻一人,虽然日后又成家立业,但直到先祖故去的时候,手中还紧握着这一枚鸳鸯戒指。”
“芮心,我的乖孙女,爷爷今天就把这枚戒指交给你,愿你能够找到你所心爱之人,愿你有一天能够找到鸳鸯戒指的另一半。”
方孝宏颇为唏嘘的说道,他也清楚世间如此广大,时代变迁沧海桑田,埋葬了多少的历史文物,另一枚戒指也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
爷爷之后说了些什么方芮心全然没有记在心里,此刻她的目光只有死死的盯着方孝宏手中的鸳鸯戒指。
不会吧,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大校花的内心一阵悸动,大脑一阵空白,庞季一拍脑袋惊声尖叫道:“咦,这枚戒指不就是……”
唰,唰!
方芮心和庞季当即看向某人,楚天歌摸了摸手指上的鸳鸯戒指,嘴巴张的老大,楚大少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戒指,再看看已经套在方芮心手指上的另一枚戒指……
静——!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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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9章 前往武会(求推荐求收藏)()
全场鸦雀无声,一众宾客的眼神在两枚鸳鸯戒指的身上来回扫视。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对啊!
缘分还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楚天歌从庞季手中收购得来的一枚古老的戒指的另一半居然是方家代代相传的传家宝。
方芮心自己也没有想到,大校花此刻也是愣在原地,两个年轻的男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不知所措。
英明神武如楚大少这个时候也是大脑宕机,不知该如何是好。
在时之瞳的凝视下,自己手中鸳鸯戒指上的思念已经汹涌而出连接到了方芮心的戒指上。
一种淡淡的联系,仿如血肉相连的感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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