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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女孩走天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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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不可能,他是神呢,他不会死的。”
“为情所困的他和普通男人没什么区别,一样也会做蠢事。”约翰的声音冰冷刺人。
游牧歌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她面无表情的看着对方,“好了,别绕弯子了,告诉我事情的全部,我怎样才能救他。”
约翰满意的点头,缓缓开口,“玲珑血玉是上古神物,生成一对,分男玉和女玉,据说只有神的儿子和他挚爱的女子才能佩戴,否则会被灼烧至死。佩戴者可以青春永驻,百病不侵,更神奇的是它可以预告灾难,明示宝藏,它在我们家族的藏书里只是一个传说,但是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很费解,‘红宝石的有缘人可得之’多年来我一直在找寻这块红宝石,我花了大笔的钱去购买各式各样的红宝石,你带的这块是我在纽约蒂芬妮买的第五百块。拿在我手上并无任何异样,我以为又白费心机了,没想到第二天在洛杉矶遇到你,这块石头就一直发光发热,我几乎是狂喜了,你这样的女子任何人都会一见倾心吧?我几乎舍不得让你去冒险了,但我的本质是贪婪的,不可能为了女人放弃多年的梦想。”约翰停下来,眼光有些迷离的看着游牧歌。游牧歌冷冷一笑,睫毛低垂,唇色苍白。
约翰收回目光,回复冷漠,“我说过,玲珑血玉是一对,它们可以互相感应,但是动用男玉寻找女玉,玉的主人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顿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说,“你能阻止这一切,我可以送你回去,条件是把你手上的玉给我!”
情血祭
游牧歌攥紧面前的红宝石,仿佛下一刻就准备逃离。约翰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懒懒的开口,“红宝石的确可以送你回去,但不一定是同一个时空,你想冒险吗?况且他的日子恐怕不多了……”
“你什么意思,他到底要做什么?”游牧歌焦急的低喊。
“你的玲珑血玉这几天颜色是不是越来越深?”约翰问。
游牧歌一惊,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约翰微微一笑,把头凑近,“因为男玉每天都有血喝。”
游牧歌一声低呼,脸色煞白,浑身开始颤抖,她的眼里浮上一层泪光,声调哀痛,“是……是他的血吗?”
“只有主人的血才有用。”约翰几乎有些恶意的肯定,看见这个女人居然爱上一个人,他很不舒服,得到她的心应该很幸运吧。
游牧歌心里疼的要命,脑子一片空白,他怎么那么傻,怎么那么傻,一国太子,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是那样神仙般的人物,多少女子会倾心相许,他何必为了一丝游魂这样折磨自己?
约翰冷冷的看着游牧歌苍白的脸,接着说,“你的情人正在准备一场叫做血祭的仪式,如果你和他在同一个时空,以他的鲜血染玉即可找到你,但如果九九八十一天以后,还是没有踪影,他只有用最后的办法-血祭:以剑刺胸,在靠近心脏的地方放血浸玉,稍有偏差,后果你自然知道。”他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他死,你最好快点做决定,每天他都要用三滴血来试玉直到血祭的那一天,你回来多久了?”他漫不经心的问。
游牧歌痛的快支持不住了,她努力集中思绪,一天相当于三天,从她回来到今天已经二十三天,那就是六十九天,还来得及,她一秒钟也不想多等了。她颤抖的取出那块玉,血玉烫的几乎握不住,约翰蓦然睁大双眼,兴奋的站起来,他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又缓缓坐下,紧盯着那块耀眼的血玉,声音有些干涩,“收好红宝石和血玉,我不能在此送你走,公众场合,我脱不了嫌疑,你最好安排一下,你是个名人,我不想有麻烦,今晚你到我伦敦的寓所来,最好别让人看见。”说完他递上一张纸条,临走前,他突然又诡秘的一笑,“别忘了,剪下你的一缕青丝,一来系住血玉不会灼伤我,二来我也想留个纪念,毕竟让我心动的女人寥寥无几。”说罢扬长而去。
游牧歌失神的握住手中的玉,内疚而痛恨。内疚不能守住定情的信物,痛恨对方拿爱人的性命相要挟,从不受制于人,自由随性的她再也不能潇洒的一走了之,这一刻,她终于深切的意识到,她真的很在乎,爱情面前,她无法继续骄傲。
不知道该如何通知林姐,巡回演出要提前终止了,又要留下她面对一切的纠纷,游牧歌心里无比愧疚,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不能再一次丢下爱的人,不忍心再让他心痛。这二十几年,辉煌过,享受过,无论多么舒适的生活方式,就当是一场梦吧。游牧歌在房间里机械的收拾着东西,带了点换洗的衣物,箱子快塞满了才发觉,大多都是衬衫长裤,这些习惯恐怕以后都要改了吧?林姐不在饭店,出去联系演出事宜了,游牧歌坐下来给她写了一封短信,抱歉不辞而别,请林姐代为发表一项声明,暂时终止演奏生涯。她要给自己放个长假。
天色将晚,游牧歌把信从门缝里塞进林姐的房间,拖着箱子离开了。
约翰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道,游牧歌到的时候,他已经恭候多时了,桌上摆着鲜花和香槟。游牧歌扫了一眼,讽刺的说,“你不会以为我是来和你共进烛光晚餐的吧?”约翰有点尴尬,自嘲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恢复阴冷的表情,伸出手。
游牧歌克制着自己,平静的递上血玉和一束刚剪下的头发,她突然想起了海的女儿,那条小美人鱼,为了王子的爱情不惜放弃美好的海底生活和三百年的生命,最终变成了海上粉色的泡沫,世人歌颂她不灭的灵魂,又有几人能做到呢?游牧歌在心里叹息,也许她因该庆幸,她爱的人更超过百倍的爱她,一切都是值得的。
约翰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你回去后也许会面对一些你不想面对的事情,见一些你不想见的人,这次,你不能置身事外。你也不一定能马上见到他,但血祭肯定会终止。”他把玩着血玉,淡淡的说。
游牧歌不耐的打断他,“好了,开始吧。”
约翰深深的看她一眼,取出一把锋利的刀片,对游牧歌说,“需要你的血,别怕疼。”他拉过游牧歌的手指,轻轻一划,鲜红的血立刻涌出,滴在血玉上,透过血纹,鲜血一下浸入玉石内部,和里面的暗红色相溶,好像沸腾起来。约翰托起游牧歌项前的红宝石,手指好似不经意的滑过她的肌肤,低声道,“真是舍不得呢……”游牧歌偏过头不去看他。约翰吸了一口气,把血玉放在红宝石的上方,微微倾斜,鲜血仿似从玉石里面流出,滴在宝石上。
室内红光大作,游牧歌闭上眼睛,心里忽然变得很宁静,喂,我来了,来陪你这个神仙傻瓜。
旧亭台
做了几百种设想,最好的是醒在神仙的床上,最坏的是醒在荒郊野外,但是从未想过故地重游。
游牧歌睁着双眼打量着屋内的摆设,叹了一口气,还是老地方,此一时,彼一时,心境却是大相径庭,宝石还在,血玉无踪,如果可以,她会毫不犹豫的送约翰上绞架。
客房的摆设并无大动,还是那间酒楼,窗外却是深秋了,落叶飘零,秋水萧瑟。游牧歌起身,看见旅行箱就在床边,她低头瞥见自己的薄毛衣和长裤,思忖着因该换一条长裙和丝绸上衣,免得走出去太突兀了,上回是浑然不知,这次要处处小心,既然这是大政的境内,要尽量避开中山隆的耳目,免得横生枝节。
打定主意,游牧歌迅速更换了衣物,准备先下楼租辆马车,然后回来拿箱子。刚到门口,蓦然想起自己身上一两银钱也没有,她苦着脸在房间里打转,脑子里突然闪过一样东西,对了,那玩意儿是纯金的呢,她打开箱子,在角落里翻到了那块镶着‘风’字的小金牌。天无绝人之路,正好派上用场。
兴冲冲奔下楼,从后院溜出去,游牧歌在离酒楼不远的地方寻到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她掏出小金牌在车夫眼前晃了晃,一再保证到了目的地就给他。车夫将信将疑,但抗不住游牧歌一脸妩媚的笑,就答应了。
游牧歌吁了一口气,让车夫在酒楼后门等着,她要上楼去取行李。打开房门,她一步跨进去,当场僵住,屋内赫然坐着一个人,玉冠便服掩不住王者气势。不去看那双咄咄逼人的俊目,游牧歌伸手推窗,一眨眼的功夫,满眼金盔铁甲,禁军已将酒楼团团围住!她颓然坐下,都怪自己大意,刚才若不回来也就走掉了。想起约翰说的话,心里不禁沮丧。
中山隆默默注视眼前这个令他魂萦梦绕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心中百转千回。她不似初见时神采奕奕,放肆灵动。只是疲倦的缩在椅子中,柔滑的长发无助的披在肩上,淡紫的衣裙略显萦弱,凝神的双眼中带有一抹哀伤和焦虑。他的心被狠狠的刺了一下,她真的爱上那个人了吗?中山隆眼里闪过一丝痛楚,喃喃低吟,“佳人如梦,一琴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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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歌闻声看向他,无奈的说,“看来我又要谢谢你的国师了,不过,我一介女流,你又何必大动干戈?”
中山隆“哼”了一声,霸气的一抖石青长袍,长身玉立,冷冷的道,“贵客临门,礼不可废。”
“贵客?”游牧歌微微一愣。
中山隆似笑非笑,欺身向前,眼里却寒意逼人,他弯腰托起游牧歌的下巴,“金琪的太子妃,当不当得贵客二字?”
游牧歌闻言一怔,随即不卑不亢的侧过脸,“既是如此,一国之君岂可如此轻薄?”
中山隆一窘,不情愿的放手,沉着脸不说话。
气氛显得有些尴尬,游牧歌转念一想,人在屋檐下,惹恼了他,更加无法脱身,男人要哄,先用缓兵之计吧。她躬身行礼,“陛下面前,没有什么太子妃,小女子只是执行陛下的计划罢了。”
龙颜微霁,中山隆玩味的看着她,“有何进展?”
“时机未到。”游牧歌硬着头皮回道。
“你以为朕很好骗吗?”中山隆语调森冷,“朕的探子并不是废物!”
浑身生起一丝寒意,游牧歌不禁退后几步,索性缄口。
看着她煞白的小脸,中山隆心里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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